保险学原理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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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

一、可保风险概述

(一)可保风险的定义

可保风险是指保险人可以承保的风险,即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风险。

(二)可保风险应具备的条件

一般来说,可保风险必须具备以下五方面的条件。

(1)风险的损失可以用货币来计量。风险的损失应该是经济上的损失,由于亲人意外离世等而承受的精神上的损失不属于可保风险。

(2)风险的发生是具有偶然性的。也就是说,对于单个个体而言,风险是否发生是偶然的,或者说是具有随机性的。因为对于每一个具体标的而言,如果知道某一具体标的肯定不可能遭受某种风险损失,那么就没有必要购买保险了。反之,如果是确定的风险,也就是必然要发生的风险,保险人是不予承保的。比如,自然的损耗或者设备的折旧,一般是属于不可保风险。只有当损失是随机的,具有偶然性,那么大数法则才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

(3)风险的发生必须是意外的。这里的意外指的是必须是非故意的,排除了道德风险的可能。如果风险的发生是故意造成的,或者是由于道德风险造成的,那么风险的发生就具有可预知性和必然性,它就不属于可保风险了。比如纵火骗保案是故意性质的,投保人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故意纵火,这个案例中风险的发生是具有故意性和可预知性的,就不属于可保风险。

(4)面临同质风险的标的必须是大量的。保险公司之所以得以经营,可持续发展,它的基础就是大数定律,也就是说只有集合大量同质的风险,才能够真正发挥保险的互助合作功能。那么如果风险不具有同质性,即风险的性质不相同,则风险损失发生的概率也不相同,风险无法进行集合和分散。如果对不同质风险进行集合和分散,会影响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因为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概率来定价,它的保险费如何确定,都是非常复杂的。

(5)标的有造成重大损失的可能性。保险是一种财务处理的手段,只有风险的发生可能造成重大的损失,才会有对保险的需求。如果只可能造成轻微损失,就不需要投保,因为这样会增加财务处理的成本。如果风险发生频率比较小,发生损失后,它的损失程度又比较小,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采取风险自留,而不需要通过保险来转移风险。只有当风险的发生可能造成重大的损失时,才会产生对保险的需求。

但随着人们对保险需求的不断增加、保险科技的不断发展,以及再保险市场的不断扩大,可保风险与不可保风险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许多传统的不可保风险逐渐变成可保风险。比如:通过保险科技创新,使得原本难以计量的风险得到更加可靠的计量,推出了地震保险;通过运作方式的创新,支持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扩大可保风险的范围,推出了巨灾保险;通过承保方式的创新,运用再保险和共同保险的运营方式承保那些缺乏大量同质标的的风险,如卫星发射保险等。

二、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三者之间的关系

(一)风险是风险管理和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对象是风险

没有风险就不需要风险管理和保险。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时时处处威胁着人的生命和物质财产的安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风险的发生直接影响着社会生产过程的继续进行和家庭的正常生活,因而产生了人们对损失进行补偿的需要。保险是一种被社会普遍接受的经济补偿方式。因此,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风险的存在是保险关系的基础。同样,风险也是风险管理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没有风险也没有必要进行风险管理。反之,风险管理和保险经营的对象实际上就是风险,没有风险就没有保险。风险管理的每一个步骤,实际上也都是围绕着风险来展开的。

(二)保险是风险管理的基础,风险管理是保险经济效益的源泉

第一,保险是风险管理的基础。一方面,风险管理源于保险。在风险管理这门科学产生之前,保险就已经发展得较为成熟了。从风险管理的历史来看,最早形成系统理论并在实践中广泛应用的风险管理手段就是保险。在风险管理理论形成以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主要通过保险的方法来管理企业和个人的风险。风险管理中的一些技术和方法实际上都来源于保险,借鉴了很多保险理论中的风险管理方法,所以说保险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另一方面,保险为风险管理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科学资料。由于保险起步早、业务范围广泛,经过长期的经营活动积累了丰富的识别风险、预测与评估风险和防灾防损的经验和技术资料,掌握了许多风险发生的规律,制定了大量的预防和控制风险的有效措施,所有这些都为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二,风险管理是保险经济效益的源泉。保险公司是专门经营风险的企业,同样需要进行风险管理。它通过承保大量的同质风险,通过自身防灾、防损等管理活动,力求降低赔付率,从而获得预期的利润。保险经济效益的大小受多种因素的制约,风险管理技术作为非常重要的因素对保险经济效益产生很大影响。比如,对风险的识别是否全面,对风险损失的频率及造成的损失程度的估测是否准确,哪些风险可以接受承保,哪些风险不能够承保,以及一旦发生损失,损失程度如何,保险的成本和效益的比较等,都制约着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率。一个卓越的保险公司并不是通过提高保险费率、惜赔等方法来增加利润的。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拥有并运用风险管理技术为被保险人提供高水平的风险管理服务,是理赔、资金运用等环节之外最为重要的一环。

(三)保险是传统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法

风险管理从创立到发展至今,始终将保险作为其最行之有效的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保险也是风险管理中最普遍、最基础的方法。保险的作用是分散风险,企业为了应对各种风险,需要大量的后备资金,而单靠自身力量难以实现。但通过保险可以将自行承担的风险转嫁给保险人,以小额的固定保险费支出换取对未来不确定的、巨大损失的经济保障,使损失得以减轻或缓解。此外,保险是最能适应风险的不确定性与不平衡性发生规律的合理机制。保险通过平时积累应对风险发生时的补偿,能将在时间与空间上不平衡发生的各种风险进行有效分散并实现基金收支的平衡。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有80%以上的风险是通过保险来应对的,所以,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有效的方法。

尽管风险管理和保险有着密切的联系,但还是有一些区别。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从所管理的风险的范围来看,虽然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对象都是风险,但风险管理是管理所有的风险,包括某些投机风险,而保险则主要是应对纯粹风险中的可保风险,因此,无论从性质上还是形态上来看,风险管理都远比保险复杂、广泛得多。此外,风险管理处理风险的手段也比保险多。保险只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手段,它着眼于可保风险的分散、转嫁和风险损失发生后的经济补偿。而风险管理则侧重于风险发生前的预防、发生中的控制、发生后的补偿等综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