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儒家道德治世的文化传统
中国传统的道德以“五常”思想为核心,贯穿中华伦理道德的发展历程。朱熹曾有言“百行万善总于五常”,可谓中国人价值体系中的关键因素和根本行为准则。这也应与槐亚婷(2013)所指出的历史上“三纲”主要谈封建法权,而“五常”更着重道德自觉有关。孔孟以至董仲舒提出的“仁义礼智信”五常思想本是儒家传统,关注的是人格发展,寻求的是文化认同(杜维明,2002),至于后世将“五常”思想演变成君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一种差序社会的构建工具,形成“纲常名教”等具体的行为模式和规范,则并非孔孟的本意,被梁漱溟(1986)批为“泥于形式,浸失原意”。虽则如此,历经千年的封建统治,五四运动以来学术界论辩将“儒家思想”从“儒教中国”中剥离出来(杜维明,2002),儒家道德治世的文化传统得以继承。社会各阶层关于“居上位者,须德才兼备,德更先于才”的文化共识延续至今。
在中国传统商人中广泛流传着“仁中取利真君子,义内求财大丈夫”“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以礼接人,以义应事”等俗语,说明了商贾在儒家思想影响下形成的道德自觉,谓之“义”(梁德阔,2010)。此外,“五常”中又以“信”构成儒商的价值观核心,最受成功商贾推崇,比如明代商贾(陈宝良,2004)。在新安理学的熏陶下,古代经商成功的典型代表之一——徽商也将“信”作为立身行事的指南。有史记载,一徽商把从商经验总结为:“惟以诚待人,人自怀服;任术御物,物终不亲”(梁德阔,2010)。不只商人在儒家道德治世思想的影响下形成了自己的道德自觉,百姓也普遍对成功商人抱有更高的道德期待。
近代营销领域的研究发现,由于受到儒家价值观的熏陶(辛杰,2013),中国消费者呈现更高程度的企业履责体验(Yoon,2009)和更高的企业社会责任期望(罗鑫,2004)。研究还发现,相比“三纲”,消费者对“五常”表现出更高的品牌价值观期望(王丽娟和罗小贞,2013)。更进一步的是,儒家价值观不仅会影响顾客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响应(王德胜,2014),还会影响感知价值(潘煜,2009)、购买意愿(Zhang and Jolibert,2003;高玉平等,2014),及其与企业的关系(王丽娟和高玉平,2013)。
因此,国内企业的成功之道与西方企业的不同之处在于,更强调为富要“仁”,在民众的内在评价体系中,“德”更胜于“才”。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正是“德”的体现。可以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国内有更深远的文化渊源。纵观商业历史,因德成事者多,因德败事者也多。如前例中,逆风翻盘的鸿星尔克、异军突起的白象、打破困局的加多宝,都是因“德”成事者;而形象急转直下、平地惊雷的某房地产企业,则是因“德”败事者。“德行”,或者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之于商业成功的重要性,也由此可见一斑。过往的商业理论中,更加强调质量第一,已经在企业家群体中建立起了牢固的“以质取胜”的竞争策略,但是这种思维的普遍性已经让其成为策略上的“红海”,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以德取胜”的策略却是一个竞争的“蓝海”,值得重视中国市场的商业人士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