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梦开始的地方
算起来,真正开始写小说是在研三。那个暑假,北京连日大雨。我躲在房间里敲电脑。窗外,风声雨声,一片混沌的世界。这是我严格意义上的第一部长篇。
此前,还有一部,我至今都不敢提及。说来话长。研二的时候,梁晓声先生找到我,说央视请他写一部电视剧本,题材是有了的,故事的梗概也有。梁先生颈椎不好,就想请我先写成小说,再改编。说实话,这真是梁先生的器重和厚爱。梁先生是我的恩师,在为人为文方面,一直予我颇多教益。就这样,我懵懵懂懂开始了小说创作,而且,是长篇。
我承认,多年以来,我一直对文学怀有很深的情结。从小学开始,我的作文,都被老师当作范文,在班上诵读。高中时代,我开始发表作品,散文,诗歌。我的诗被各班的语文老师抄在黑板上,一字一句地品读。《语文周报》曾经做了我的专访,照片、创作谈,简直郑重其事。走在校园里,迎面走过的男生会大声朗诵我的诗句,然后,拿眼睛看我。我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昂着头,或者低首,自负而矜持。现在想来,那真是青春年华里一段狂妄的岁月。是我生命的绿洲,草肥水美。大学,我读的是英文系。这是老师们的善意。那时候,我英语很好,是课代表。老师们的一致意见是,我应该选择就业前景广阔的英语,而中文,在他们看来,无法给我一份体面的生活愿景。多年之后,当我放弃省城稳定的教职,负笈北上,重新成为一名中文系研究生的时候,夜晚,站在大学校园里,抬头看天,北京的夜空澄澈、清朗。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这里,是梦开始的地方。
读研期间,我把自己泡在图书馆,恶补。我疯狂地读书,记笔记。我是那一届最用功的学生。这么多年,我把自己给了生活,给了英语,给了教学,我获得了各种称号、荣誉、认同、赞美。可是,我不快乐。我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当初,打算考研的时候,我想,只给自己一次机会。一次。我把这次机会看作人生的转折。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要去北京做什么,但我知道,我不愿意屈从于生活。我要追寻早年的梦。应该说,我是幸运的。在这一届中,我是唯一一个被录取的跨专业考生。不久,我开始陆续发表作品,但不是小说。我写评论。我的专业是中国现当代文学。最初,我的导师希望我在理论方面有所建树。硕士之后,读博。这也是我对自己的人生预设。然而,有一天,事情发生了变化。
现在,我还要谈谈那部小说。可以说,正是通过那部小说的写作,我才意识到,我苦苦寻找的文学,原来在这里。一开始,我是立意要把这部小说当作命题作文来完成的。人物、故事,甚至结局,都有了,是梁先生和导演反复磋商过的。我只需老老实实写下来,就好了。当然,这个梗概很简单,只是一个空的架子。我必须赋予它生命。血肉、筋脉,乃至心跳和呼吸,都需要细细思量。我满怀信心地开始了。废寝忘食。当时没有电脑,手写。然而,问题来了。当我跟着我的人物一起悲欢歌哭的时候,我发现,我很无力。他们的一喜一怒、一言一行,都只能听之任之。我奈何不得。仿佛一个在丛林中奔走的孩子,每一条交叉的小径,都充满了诱惑与变数。我选择了这个方向,就失去了另一方向的可能。问题是,在更多的时候,我别无选择。我只能听命于我的人物。无数的细节,在路边的草丛里闪闪发亮;枝蔓交错的树叶深处,果实累累垂挂,时而呈现,时而隐匿。我只需俯身拾起,或者抬手摘下。这个发现令我很惊诧,也很惶恐。当然,也有兴奋和激动。结果,可想而知,这完全是另一部作品——面目全非。我是说,我没有能够圆满完成这个命题作文。为此,我感到不安和愧怍。是我,把一个很好的题材写坏了,而且,影响了央视剧本的改编和拍摄。对此事,我一直耿耿于怀。后来,我偷偷地把这篇小说投给了《芙蓉》,编辑竟然给予肯定,说后面有些地方最好做些修改。这是我的第一部长篇。第一次投稿,一个素不相识的编辑,在邮件中给了我如此恳切而郑重的意见,对这一切,我心存感激。这篇小说一直搁置,我没有再作他想,也没有修改。直到现在,我还保存有厚厚的一摞手稿,圆珠笔迹,细小的字,稠密而严正。所有的狂想、困惑、痛楚和欢欣,都在里面了。这是我的处女作。稚嫩,狂妄,为所欲为。然而,正是从这个不成熟的长篇,令我对文学,对小说创作,有了最深刻的认识和最痛切的发现。也正是从那时候,我开始认真思考写作这回事。我开始试着写短篇了。那一年,是2006年。
2008年,我的第一篇小说在《特区文学》第2期发表。其实是一个长篇,篇幅所限,发了五万字。后来,《文艺报》和《文艺评论》对此给予了评价。大约是4月,一个偶然的机会,在鲁院学习的几个朋友来报社小坐,闲聊之际,谈到小说,我很羞怯地告诉他们,我也在写。当时作家王十月正坐在我的电脑前,我顺手打开桌面上的一个文档,是我的一个短篇。他看。我们几个继续闲谈,笑,接电话。我们把王十月忘记了。很久,王十月才转过身来,说,如果不是你们这么吵,我会哭一场。你发了吗?这小说,可以在任何一家好的刊物上发表。我不笑了。我们都不笑了。都凑过来,看小说。李美皆说,我从来不做作家作品个案研究,这篇小说,我破例。后来,这篇小说给了作家李浩,他也颇喜欢,发在《长城》第6期。
有人说,我的文字里有张爱玲的味道。也有人说,像萧红。也有说汪曾祺的。总之,我的文字涩,不光滑;淡,却有深深的痛感在里面。著名批评家、北京师范大学张清华教授则用了一个令我汗颜的词,活色生香。对这些评价,我认真听了,只是笑。心里却是惭愧得紧。我明白,我就是我。每一个人的文字都是独特的。对语言,我似乎有一种天生的敏感。我热爱汉语,喜欢在语言的方阵里探险和突围。小说,是语言的艺术。这话说得极是。从审美趣味上,我属于比较古典的一路。我喜欢旧的东西。淡淡的,忧伤的,缥缈的,如同午后的阳光,照过来,隔了帘子,一地的碎影。读研的时候,狂热地迷恋过填词。终因畏难,不了了之了。然而,也欣赏现代主义。卡夫卡、昆德拉,读着,惊叹着,背上出了一层薄薄的细汗。也仅止于惊叹。
前几天,同一位做文学批评的朋友交谈,他说,我的乡村叙事远比城市叙事要丰沛自然,能量巨大。我承认。乡村,也许是我穷其一生都在回望和探寻的故园。我以为,那里有着丰饶的精神资源。阳光,泥土,庄稼,青草,每一滴露水,每一片草叶,都蕴含着生命的秘密,幽暗而深远,让我迷恋。然而,当下的城市生活,人与城,人与人,其间欲说还休的纠葛与较量,人心的撕裂和迷惘,生活褶皱里细微的、不为人体察的难言之隐,也是我执意探究和试图揭示的。小说,究竟要表现什么?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偏好。至于我,我更愿意发现那些人性中的模糊地带,那些似是而非的区域,隐秘,灰暗,不明朗,不纯净——我对这些有着非常的兴趣。我愿意努力用小说去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