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共同体:行为经济学家对市场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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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古典福利经济学

要了解为什么行为经济学的研究进展可能会给自由主义传统带来挑战,我们需要了解规范经济学是如何从19世纪晚期发展起来的。我之所以选择穆勒作为这一传统的代表,是因为他被当代经济学家称为古典经济学的最后一位集大成者。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经济学发生了重大转变,这一转变通常被称为边际革命。从那时起,至少到20世纪后期,经济学理论发展的主线就是现在所谓的新古典经济学(neoclassical economics)。自由主义传统思想的表达方式也发生了相应转变。我将在本书中分析行为经济学研究结果给新古典规范经济学带来的严重问题,但这些问题对自由主义传统本身来说并不是致命的。在整合行为经济学研究成果与自由主义传统的过程中,我采取的策略是避免进行具有边际革命特征的理论分析。

读过穆勒著作的经济学家常常被《政治经济学原理》第三卷开头的轻率言论逗笑。第三卷的主题是“交换”,第1章是“价值论”。在第1章的第1节中,穆勒指出:“令人高兴的是,价值规律中没有任何东西需要现在或未来的学者来澄清,关于价值规律的理论是完整的。”(Mill,1871/1909,第436页)在传统的经济思想史中,边际革命的关键成就构成了价值理论的一个重要进步,这一关键成就是证明了对任何两种商品和任何追求效用最大化的消费者来说,两种商品的边际效用之比等于其价格之比。在最后一次对《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进行实质性修订的版本中,穆勒引述了威廉姆·斯坦利·杰文斯(William Stanley Jevons,1871/1970)、卡尔·门格尔(Carl Menger,1871/1950)和莱昂·瓦尔拉斯(Léon Walras,1874/1954)三人对上述结果的经典表述。从这一结果来看,穆勒针对零售需求的分析是一种初级分析。他说,只有假设消费者以最低价格购买商品,才有可能推导出需求“定律”,但他甚至认为这一假设也是不可信的。以最便宜的价格购买和以最贵的价格出售,这是可靠的商业规律,这些关于价格的经济规律适用于批发市场,但并不适用于对零售市场交易的分析。富裕的消费者往往由于过分懒惰或粗心大意而不去寻找低价商品,或者“只管付钱,不问问题”;较为贫穷的消费者缺乏搜索低价商品所需的知识、时间或判断力,或者受到各种形式的强迫(Mill,1871/1909,第440—441页)。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穆勒从未设想过消费者可能在预算约束下实现效用最大化。

但穆勒应该想到这一点吗?这当然取决于消费者是否真的以这种方式做出决策。有趣的是,穆勒认为影响消费者选择的许多因素,也就是新古典理论假设之外的许多因素,也曾是现代行为经济学家的研究对象。

整个经济学界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理解和接受边际革命的本质。但在其影响趋于稳定之后,人们就如何开展规范经济学研究达成了普遍共识。在当今新古典经济理论的标准形式中,均假设每个人对所有经济结果都有明确的偏好。这些偏好被假设为稳定的(即在短时间内不易发生急剧变化,并且不受显著的随机变化的影响),与情景无关(用经济理论术语来说,相同的决策问题不受“框架”变化的影响),且内在一致(满足通常的一致性特征,例如偏好的完整性和传递性)。在大多数但不是所有情景中,偏好也被假定为非利他的。也就是说,个体的偏好并不考虑经济活动中其他参与主体的利益,而这些利益正是理论致力于解释的。例如,一个企业家经营自己的企业以赚取尽可能多的利润,然后将大部分利润捐给他最认可的慈善机构,从其商业活动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是非利他行为。假设每个人总是在可选集合中选择他最偏好的选项,经济行为由此得到解释。

在新古典福利经济学中,关键的规范标准是个人偏好能否得到满足。也就是说,如果经济制度和政策导致的结果在个人偏好排序中排名靠前,则这些制度和政策就被认为是好的。当新古典经济学家使用“成本”、“收益”、“支付意愿”或“经济效率”等概念时,通常用偏好满足来解释。因此,如果某个个体更倾向于获得某种结果而非没有获得该结果,则公共政策的这一结果就使该个体受益;该个体愿意为获得该结果而放弃的最大货币额是衡量该收益的标准。相反,如果一个人宁愿没有获得该结果,那么政策的结果就是给他带来了成本;为了忍受该结果,他愿意接受的最小货币额就是衡量该成本的标准。如果政策的总收益超过总成本,或者等价地,政策提高了经济效率,原则上等于说可以将政策与一组货币转移支付结合起来,使得一些人更喜欢这种组合而不是维持现状,同时没有人具有相反的偏好。福利经济学家常说,当使用偏好满足作为评估公共政策的规范标准时,他们将每个人都视为自身福利的最佳裁判。就此意义而言,新古典福利经济学可以宣称自己支持的是自由主义传统中的非家长主义。

新古典福利经济学对竞争市场的总体看法体现在其两个基本定理中。第一基本定理指出,竞争市场的每个均衡状态都是有效率的(或者是帕累托最优的)。也就是说,当实现竞争均衡时,没有其他的资源分配方案能够提高某些个体的偏好满足度,同时又不降低其他主体的偏好满足度。第二基本定理指出,在关于经济结构的适当背景假设下,给定某些初始产权分配状态,每个有效率的结果都是竞争均衡。[1]

自福利经济学定理广为人知以来,这两个基本定理在多大程度上以及在何种意义上与现实世界中的竞争市场相符,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如果将理论模型中的竞争均衡视为真实市场运行的程式化表示,则这些定理可以被解释为亚当·斯密(Adam Smith,1776/1976,第456页)“看不见的手”隐喻的严格理论表述。在“看不见的手”引导下,市场参与者得以促进“社会”利益,但这种结果并不是源于其主观意图。也可以用更抽象的术语来解读这些定理,即在特定条件下,市场机制如何有效地满足个人偏好。从这个意义上说,福利经济学基本定理支持通过个人选择而不是集体选择,以及通过类似市场的机制而不是深思熟虑的计划来进行资源配置这一假定。

我认为上述假定是自由主义传统的一部分,并构成了许多应用经济学的研究基础,包括与市场监管有关的研究工作。例如,研究竞争政策的经济学家时常对企业寻求和利用市场势力这一趋势保持警惕。在设计相应规制措施以应对这种趋势时,经济学家通常将竞争市场视为规范基准。面对公共品和外部性问题时,经济学家普遍倾向于以创建新市场(如碳交易市场)而不是直接控制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成本收益分析通常被解释为“市场模拟”(market simulation),也就是说,在现实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尝试模拟竞争市场的效率特征。对所有上述研究工作而言,其基础都是以偏好满足作为规范标准的有关理论。

新古典福利经济学的整座大厦都建立在如下假设之上,即个人根据稳定、独立于情景和内在一致的偏好行事,或简而言之,偏好是完整的(integrated)。之所以使用“完整”这一词语,是因为借此我能判断,一个人的行为即使与新古典理论相悖,他仍可能按照他的偏好行事,也就是说,在他做出选择的每一个时刻,他都会选择他所偏好的。在不同的时刻、不同的情景下或面临不同的替代选项时,如果他做出的选择不能被合理地解释为单一偏好系统的组成部分,就会出现与理论相悖的情况。[2]行为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对个体根据完整偏好(integrated preference)采取行动这一假设提出了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