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冲喜娘子
天下人都知道,我家世子爷娇贵的很。
大理国镇南王权倾朝野,富可敌国,唯独子嗣上单薄了些。在生了一二三四五个女儿之后,终于有了根三代单传的独苗苗——也就是我家世子爷,取名段流风。
老段家,终于后继有人了!
于是,哭的涕泪横流的老太妃一声令下:“给我宠,往死里宠!”
还别说,老太妃的嘴绝对开过光。
这一宠,还真的差点把世子爷给宠死了。
听府里的老嬷嬷说,世子爷生下来时像只剥了皮的小野猫似的,又瘦又弱,连只耗子都能把他给叼走。
我曾暗想,这难道就是王府里猫多的原因?
王府一众人等战战兢兢地捧着这独苗苗过了八年,世子爷不负众望,果然生了场重病,差点让老段家直接断了香火。
又是那个嘴开过光的老太妃,她不知道听了哪个江湖术士的谣言,非得寻个八字合的福星贵人给独苗苗冲喜。
没错,那个福星贵人正是鄙人。
哦,忘记隆重介绍一下我了。
我叫阿藜,就是一株杂草的意思,五岁那年进了王府,给那独苗苗做了冲喜娘子。
当然,仅仅是挂个名而己,像我这种不知道从哪个山沟沟里爬出来的丑丫头是没有资格做世子妃的。
不过那玩意儿我也不稀罕。
我可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非著名扑街写手,见识过各种牛气冲天的霸道总裁,又怎会看上除了一张脸就再无任何长处的纨绔?
还记得老太妃第一眼看到我时,竟然两眼一翻,激动地直接晕了过去,心理素质也未免太差了些。
当年我除了黑点矮点还流点鼻涕,剩下的可全是优点啊,她老人家激动成这样至于吗?
说来也奇怪,自从我进门后,老段家独苗苗的身子骨儿一天强似一天,性子也是越来越顽劣,把偌大的王府闹的鸡飞狗跳,就差上房揭瓦了。
没揭瓦的原因是他晕高,不敢上去。
世子爷自幼在脂粉堆里长大,又有老太妃的极度溺爱,如果说不长成个不学无术的纨绔,那简直就对不起造这两字的仓颉老祖。
眼见着这独苗苗在堕落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王爷也算是用心良苦,愣是给他请了六七八九十个名师。
我家世子爷也是不负众望,在把第十一个德高望重的老夫子气的吐血三升之后,以至于大理国的读书人一听到镇南王世子几个字就瑟瑟发抖,哪怕是给座金山银山,也打死不踏进王府半步。
活着,难道不香吗?
从那以后,我家世子爷可算是名满天下了,大有隐隐超越王爷之势。
驰骋沙场多年的王爷差点没被活活气死,一张老脸都没地儿搁了,出门时都恨不能用个恭桶直接罩在头上。
一晃十年过去了,随着世子爷出落的越来越俊美,他对我这个娘子的憎恶也在与日俱增,每天都变着法子和我斗智斗勇。
这不,他以院里不养闲人为理由,提出了让我倒夜壶换饭吃的方法。
几年下来,以至于我一看到夜壶就想到厨房那白灿灿的米饭了。
“阿藜,死哪儿去了?还不快把夜壶给倒了!”
一大早,我正站在院里的积雪中打瞌睡呢,一个不耐烦的女声从世子爷屋里传了出来。
听到屋里女人催促,我猛的一下睁开眼睛,大步流星向那大红色的雕花木门冲去。
本姑娘的肚子早就饿的咕咕叫了呢,这独苗苗竟然才从温柔乡中醒来,天道何其不公啊!
刚推开门,我正两眼放光找夜壶呢,只见一个叫听雪的漂亮丫头正在替世子爷穿衣服。
不得不说,这独苗苗长的还真是好看。
一袭白衣如高山积雪,孤傲中透着几分纤尘不染;如被天水洗涤过的黑色长发随意披在肩膀,又为其凭添了几分慵懒贵气。
好吧,虽然我非常厌恶他,此时竟然也看呆了。
“看什么看?”一看到我正盯着那独苗苗,听雪像野狗护食般直接翻脸,“世子爷是你这种贱人能看的?”
由于世子爷讨厌我,别说像听雪这种得宠的大丫头了,就连院里那条最瘦最弱的哈巴狗旺财,见了我也凶巴巴地呲着米粒般的小奶牙。
不过我并不生气,反正立志于让所有人讨厌是我的人生目标。
“爷是不是没洗脸,眼角怎么还有眼屎啊,好恶心!”我故意装出一副想吐的模样,神情极为浮夸。
没错,我是故意的。
镇南王府的生活不是我想要的,可冲喜时的婚书还捏在世子爷手里。按照大理国法律,嫁了人的女人要离开夫家是得被浸猪笼的,除非被休。
如果能拿到休书,我一定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第一时间远离这个傲娇腹黑的小白脸。
一想到红墙外那广阔的天空,我的小心脏就砰砰乱跳。
世子爷脸一白,看我的目光要多阴毒就有多阴毒,好像我挖了他们老段家十八辈的祖坟似的。
在听雪幸灾乐祸的目光中,他如同一只蜇伏的野兽般,一步步向我缓缓走来。
等等,他这是要做什么,为什么嘟起了那性感的薄唇?难道……
不,不要,我还是个黄花大姑娘呢,就算我是他的冲喜娘子也不能够这样啊!
我惊愕地瞪圆了眼睛,却见世子爷那张俊脸离我越来越近,那红艳艳的唇似乎下一秒就会凑到我那张黑黝黝的脸上。
突然,只听到“呸”的一声,一口唾沫迎面飞来。
就在这一刹那,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一躲。
嘿嘿,想吐我一脸,没门儿!
十年来和这独苗苗的正面侧面交锋也不知道有多少次了,本姑娘又岂会看不透他那点心思?
只要他尾巴一翘,我就知道下一秒他要放的是彩虹屁还是连环屁。
“丑丫头,你竟然敢躲!”没啐到我,世子爷的心情显然更差了,两只眼红的跟熬夜的兔子的。
不躲做什么?
我脑残吗?
“我以为你要亲我呢!”见他生气,我实在是开心的很,自然得再接再厉了。
一听这话,别说是世子爷了,就连听雪脸上的肌肉也迅速扭曲成一团,要多狰狞就有多狰狞。
“爷宁可亲旺财也不会亲你的!”果然,世子爷觉得自己受到了严重的侮辱,不禁勃然大怒,“滚,仔细脏了爷的地儿!还有,今天不许吃饭,不许!”
滚就滚,他的骂我可不稀罕,我还没那么贱。
于是,我真的圆润地滚了。
不过饭还是要吃的,只要给厨房点钱另做就是了。
我没月例银子,不过不代表我手里没钱。
世子爷长的好,一看到他,王府里的丫头就像屎壳郎看到啥玩意儿似的,实在是欢喜的很,恨不能自荐枕席,直接将他给吃干抹净。
在一众丫头们如狼似虎的目光中,英明的我看到了商机。
早在数年前,一本《追夫三十六计》在王府火爆销售,让我赚了个盆满钵满。
只不过我绝对不会告诉她们,那书的作者是我,否则不被她们扔臭鸡蛋才怪呢。
世子爷喜欢玩,雅的吟诗作画,俗的斗鸡走狗,他无一不通。
说起如何学会写诗的,那过程可真是惊天地、泣鬼神。
昔日那位学富五车的老夫子教了他整整三个月,他愣是没弄懂平平仄、仄仄平。倒是为了讨怡红楼那位喜欢诗词的花魁欢心,他头悬梁、锥刺股,不分昼夜地埋头苦读。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家世子爷竟把自己硬生生变成了个湿人……额,是诗人!
遗憾的是他刚学的仄仄平还没派上用场呢,花魁竟然以诡异的速度从良嫁人了!
或许是为了让新学会的仄仄平派上用场,亦或是世子爷突然对这些湿的干的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总之从那以后,他就经常找一些附庸风雅的贵公子办什么诗会。
这不,我刚躲在默林把弄来的肉包子吃完,他们就在这摆上笔墨纸砚,开始鬼哭狼号了。
说真的,他们做那些东西真的是狗屁不通,尤其是我家世子爷的,简直比我每天倒的夜壶还要臭上三分。
不过那位做评判的青衣公子貌似肚子里有点墨水,竟然火眼金睛,直接裁定世子爷光荣获得倒数第一。
此时世子爷那张俊美无双的小脸啊,拉的比长白山还要长。
看他这副吃瘪的模样,我一时没忍住,竟然“噗”的一下笑出声来。
糟糕,怎么忘记这独苗苗最小心眼了呢,尤其早上我还激怒了他呢!
我暗暗叫声不好,刚想逃跑,却见两道冷嗖嗖的目光穿过层层叠叠的梅花直接射来。
“阿藜,给爷滚出来!”夹杂着淡淡的花香的空气中,传来了世子爷咬牙切齿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