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咱们要出口气
夜幕下的老城残破不堪,金翅云鹤悬浮于城楼上空,周围散发着五彩流光,衬托下方的城池更加黝黑破败。
沈风的记忆中没有鹤背上的少年。
“你不必记得我,咱们大概率也不会再见了,我只是好奇丹田稀碎的人如何杀死了修行人,现在知道了,也没那么玄乎。”
少年眉心有一颗红痣,说话很和气,声音也不大,却清晰传到了沈风耳朵里。
“我问过老师了,丹田碎裂,仍可以炼气,只是灵气很难沉淀,就算是踏入修行一路,最好的结果就是止步炼气期,你最终仍将是芸芸众生的一粒沙尘罢了。”
金翅云鹤嘶鸣一声,巨翅扇动,悠然远去。
黄顺溜看不惯和善少年说话的语气,跳脚骂了一句:“这踏羊的谁啊!”
“大概率是个神经病。”
沈风觉得眉心痣少年肯定见过自己的真面目,又这么计较实力高低的人,是苗家年轻一代无疑。
那只黑毛老鹰是苗家的眼线,或许跟着前身很久了。
黑野猫离开的那句话似乎提醒他,一旦让苗家察觉出不对劲的苗头,他的处境就会跟以前大不相同,会引来很多麻烦事。
千年世家很讲究传承,苗成一脉曾经是苗家最有希望继承家族事业的,一旦不得势,就会墙倒众人推,最终落入尘埃最底层。
“我再也回不到以前的日子了。”
沈风走向城外,驻足回望目送他们的老百姓,咧嘴一笑,挥了挥手,高声道:“我幽冥教还会再来的。”
人群中发出了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
唯有秦寡妇泪流满面,真心伸出了手,向沈风和黄顺溜告别,她希望两人能够再回来,一定会做几个小菜感谢他们。
“真可惜啊,你烧了秦家那本箭谱,世间再也没有辉煌如秦家的箭法了。”
回去的路上,黄顺溜很替沈风惋惜,花费了很多钱,啥也没拿到,他又提出会再帮着打听其他家族的功法。
至于酬劳,他表示不用给了。
沈风也没有客气。
那一支被射杀的小队,尸体上多有一些金银,都被黄顺溜摸走了,足够他的报酬了。
“老黄竟然没有奇怪我的变化,换做其他人,早就刨根问底了。”沈风第一次细心感知走在前面的黄顺溜,他周身的光雾并不强烈,说明没有很强的实力。
“或许是走南闯北,见过太多形形色色的事情吧。”
两人往附近的山上走来,据老城的人说,劫匪的老窝就在山顶,他们准备好事做到底,彻底把匪患解决掉,绝不让肥水流失别别地。
山巅。
一道金光冲天而起,耀眼的光芒刺透了夜幕,砰然炸响的巨雷声接连传来。
“有人对劫匪老窝先下手了。”
沈风让黄顺溜慢慢走,他施展了疾风步,无比敏捷疾速朝着山顶狂奔。
“或许是眉心痣的少年!”
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了心头,那一道金光的威势颇大,有震撼高山的实力,他仅有一千五百斤的力道,在这道金光的衬托下,显得有些微不足道。
“苗家算个球!”他想及了红痣少年的话,产生了一股不服气的斗志。
苗家对他来说就是别人的家,完全没有任何亲情可言,即便苗炫打压了苗成一脉,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故事。
可是,眉心痣少年以最和气的语气说出令人不爽的话,他很讨厌这种装腔作势的人。
山顶。
金翅云鹤冲天而去,鹤背上的少年朝着山腰扫视了一眼,从鼻孔叹出一个哼字,再也没有回头。
沈风奔到山顶,大片的营地成了焦土,散落的尸体都没办法拼凑了。
周围树木全都焚毁,很多巨石被震的稀碎。
他围着营地走了一圈,除了箭矢,把兵器全都砸碎了,收集到的兵炁注入了弯刀,品质又提升了一些。
刀刃流露出了点点青光,似乎比普通的刀多了不一样的地方。
修行人能注入灵气到兵器,外放形成力道袭击目标,他多少是有一些羡慕的,试着往弯刀注入了一丝火炁,竟然形成了外放的火焰。
稍微催动,火焰脱离刀身,冲向了一棵歪倒的大树,撞上后燃烧起来。
“真是个惊喜呀!”
“若是高品质火炁叠加起来,不比灵气差!”沈风决定回去就买一个火炉,没事就把自己放进去烧,收集充足的火炁。
黄顺溜赶上来,立刻上手整理残缺不全的尸体,多少是有些收获的。
“出手的人没有劫掠劫匪的财物,他是有意给我们看的。咱们杀老城的劫匪很费劲了,对那名骑鹤少年来说,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沈风点燃了尸体,又到各处烧成黑灰的营帐内翻找,没有找到很值钱的财物。
“劫匪背后一定有靠山,劫掠的资源都贡献上去了。这处营地规模不大,能在老城盘踞多年,必是背后势力保护才能生存至今。”
黄顺溜对帮派关系很清楚,他劝沈风赶紧离开,说不定背后的势力已在赶来的路上了。
沈风摇摇头:“我们等他们过来,能杀则杀,万一形势不对就跑,反正咱们自称幽冥教,他们有种去找幽冥教的麻烦。”
两个人挖了一些陷阱,守在暗处等待。
天亮了。
没有等到劫匪背后的势力。
沈风有些失望:“昨夜的金光太过耀眼,或许背后的势力吓怕了,不想招惹出手的人,咱们考虑的太多了。”
黄顺溜精神不太行了,道:“回白云城,老子还要点卯,一千多里路,还点个踏羊的卯。”
昨夜,老城乱了,那些与其他城池互通的飞禽没了,走路回去的话,路上的风险不说,单凭脚力也要走上十多天。
天空一个巨大的黑影低空掠过。
沈风眼疾手快,搭弓引箭,极其精准射向了飞禽的利爪。
利箭呼啸掠去,隐约有破空之声。
飞禽察觉不妙,奋力向天空猛冲,可爪子还是被利箭射中,没有入很深,但也不浅,恰好是它必须落下来休整的程度。
沈风和黄顺溜追上来,发现就是送他们来老城的红鸟,它的翅膀上还有一支尖锐的箭矢。
“真不好意思!”
两人略有愧疚,帮着红鸟拔去了箭矢,包扎了伤口,等它稍微恢复,就驱使着往白云城赶路。
红鸟不满嘶鸣两声,意思可能是……叉泥大野!
回到白云城。
李小柳告诉了沈风一个消息:王家的年轻一代要去历练了,王公子邀请他同行。
这是王家背后云雾山宗门的规矩。
只有通过历练的年轻人才有资格拜入山门,前提是自身还要拥有品质不错的灵根。
“公子,你天生没有根,瞎凑什么热闹。”沈风来到王家,找到正在与四十九个美女嬉戏的王公子,狠狠批判了一番朱门酒肉臭。
王公子累了,靠在长凳上歇息,有美女按肩膀,有美女捶大腿,还有美女捏脚,还有一名美女绑起来了披散的长发,扎起来高马尾……
“疯子,那帮有根的咋啦,我就是要让他们看看没有根的照样能大杀四方,只要咱们兄弟两个联手,绝对没问题,诛杀了猛兽,还有丰厚的奖励,你的就是我的,我的……”
他扫视了一眼林立的美女们,说道:“我的……还是我的!”
沈风从王公子口中获得了历练的信息。
王家所有具有灵根的二代以三人组成小组,深入荒漠边缘的密林角逐,以杀死猛兽的重量作为评比的依据。
曾经,王公子的老爹王伯山年轻时,一人搏杀了三千斤的猛兽,获得了魁首。
三千斤的力,堪比炼气十层的修为,可以想象王伯山年轻时的天资多么耀眼,还未入门就达到了绝大部分人永远达不到的高度。
之所以把历练的场地放在荒漠边缘地带,也是为了清除密林的飞禽走兽,如果它们源源不绝发生异变,荒漠的实力会不断提升,给周边的城池造成很大压力。
为了避免出现意外,特别是荒漠中会有高等变异生灵出来捣乱,王家的一些年轻老祖们都会出山,云雾山也会派出得力弟子守护历练新人的安全。
这些山门弟子的修为很高,至少也是筑基巅峰打底,王佑真这类筑基中期的长者也只能靠边站,守护队伍的实力堪称高配了。
“王伯伯不会让咱们进入历练队伍吧?只能提前过去。”沈风了解王公子的作风,想一出是一出,从来不会认真考虑实操的可能性。
“早他们两个时辰出发,我已安排好了凶猛的飞禽,也打听到了密林何处潜伏着巨兽,你放心好了,我所安排的猛禽是能战斗的,区区猛兽,轻松拿下!”
王公子又从怀中掏出了一本书籍,毫不在乎说道:“这是我家祖传的剑法,叫做万剑诀,我小时候努力练过,确实厉害,我把自己的脚趾头斩掉一个都不知觉……”
沈风竖起了大拇指,接过来功法翻看,道:“这是手抄本,没有珍本吗?”
“珍本在云雾山,这手抄本也是一名年轻老祖费了不少心思抄写的,我去他房间喝茶的时候,顺了出来,本来想着卖钱,想到这是家传的东西,于心不忍呀。”
“公子明智。”沈风觉得如果王公子真把剑诀卖出去,估计他要终身躺床上了。
两个人说了一会儿话,计划夜里先去百花楼作为幌子,躲过王家眼线,再从后门溜出去,前往三百里外的荒漠边缘地带。
“我已准备好了,有猛禽协助,或许能杀死更高等的猛兽,实力就能进一步提升!”沈风变强的渴望越来越浓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