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构建内需体系:持续释放消费潜力
扩大内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基点。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也是大国经济的优势所在。2022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到2035年消费和投资规模再上新台阶,全面建立完整的内需体系。2023年1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尽快形成完整内需体系,着力扩大有收入支撑的消费需求、有合理回报的投资需求、有本金和债务约束的金融需求。构建完整的内需体系是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需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加快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要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形成国民经济良性循环。”聚焦需求侧持续发力,增强消费能力,不断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充分释放消费潜力。
我国有14亿人口的庞大市场,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人,消费层次不断升级,需求潜力巨大。2021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5万元,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最终消费支出65.4%、资本形成总额13.7%、货物和服务净出口20.9%。2022年消费市场受疫情扰动较大,最终消费支出贡献率为32.8%,资本形成贡献率为50.1%,两者贡献率总和仍然超过80%[1]。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不断增强,成为经济增长第一动力。从长期来看,为了充分发挥消费的引领作用,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必须深化收入、分配、要素市场、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结构性改革,增加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公共产品供给,稳定居民收入增长预期。要建立起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释放内需潜力,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扩大居民消费,提升消费层次,使建设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成为一个可持续的历史过程。让内需更好成为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让扩大内需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第一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夯实共同富裕基础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其中首次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表明,在新发展阶段通过民生建设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将是一项必须完成的重大历史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西时,特别要求我们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不断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着力提高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不断缩小地区、城乡和收入差距,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短板,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构想,在未来社会中,“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不畏艰难、接续奋斗,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脱贫攻坚作为重中之重,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就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一项重大举措。
全面夯实人民共同富裕的厚实基础,就要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是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唯有发展才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指出,“生产力的发展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同采访十八大的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基本途径。“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承担重大“责任”、履行庄重承诺的基本立场。在新征途上,我们要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发展生产力,推动动力变革、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实现更有效率、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加公平、更为安全的发展,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全面夯实人民共同富裕的厚实基础,就要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共同富裕,说到底是要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十三五”以来,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的台阶,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了强大的基础。我们顺应人民期盼,提出了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重大举措,形成增进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合力,让共同富裕可期可待。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包括“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教育是民生之基,要将教育事业摆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社保是民生之依,要不断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康是广大人民心之所向,要将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实现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首次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这是关乎国家长远发展与人民世代福祉的战略举措,要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
全面夯实人民共同富裕的厚实基础,就要进一步落实制度安排。生产创造的价值财富必须经过分配环节才能进入消费使用,分配结构直接决定消费环节的内容,分配对生产结构和发展,以及交换的机制等都产生重要影响。我们提出“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从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再分配机制、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重视第三次分配作用等方面部署了“提高人民收入水平”的重大举措。这充分显示出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的坚定性和一贯性。面向新的目标,我们要把这些政策举措落到实处,让发展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全体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强调:“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按照党的二十大擘画的蓝图,更加积极实现高质量发展,将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加快落实。
第二节 加快内需结构调整,充分释放内生增长动能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强调,“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紧紧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注重需求侧管理,打通堵点,补齐短板,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提升国民经济体系整体效能”[2]。需求侧管理是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战略抉择,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后疫情时代,传统“基建地产驱动+海外供给替代”复苏模式难以持续。随着“十四五”开局的疫情冲击和全球经济复苏艰难,通过需求侧管理实现内需结构调整,充分释放内生增长动能具有重要意义。实际上,需求侧管理的核心主线是扩大居民消费。
传统的扩内需政策主要依赖于债务驱动的投资增长。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次贷危机期间,我国着力点均是传统基建和房地产,分别对应着政府部门和企业、居民部门加杠杆。但随着我国社会总体杠杆水平的不断攀升,债务对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空间和宏观刺激政策的边际效用均形成显著压制。因此,在新发展格局的构建过程中,国内循环增长模式必须从债务驱动转向消费驱动,即进一步提升最终消费,特别是居民消费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
一 激活重点领域消费潜力
从长期来看,新冠疫情影响深远,大中小微企业经营面临困难,同时必然向社会继续传导,居民消费信心的修复压力依然严峻。消费刺激政策要从传统周期的“全面刺激”转向“结构性”精准支持,重点瞄准汽车、家电、餐饮等消费领域。发挥“长尾效应”,抓住广阔的消费下沉空间。长尾效应,即从头部流行性需求扩大到尾部的需求,根本就是强调“个性化”“客户力量”和“小利润大市场”,赚很少的钱,但要赚很多人的钱。国内一二线城市逐步趋向品质消费阶段,非必选消费品、体验性服务消费需求旺盛。三线以下城市及县域乡村汽车、大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保有量总体仍然偏低,空间广阔。必须敏锐把握“补齐农村消费短板弱项”核心着力点,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加强县域乡镇商贸设施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完善县域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产品供应链转型升级,促进农村消费提升。
二 提升居民长期消费倾向
不仅将“促消费”作为短期刺激因素,更应把提升居民消费倾向作为长期性挑战来应对。经济学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表明,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增长,平均消费倾向必然会随之下滑。而居民消费倾向不仅取决于当期收入水平,还与未来预期收入息息相关。目前,疫情影响和国际局势不稳定持续存在,我国居民收入预期增长形势严峻。加之老龄化加速、房价收入比过高,消费被挤出现象务必警惕。提升中长期居民消费倾向,核心抓手在于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通过提高居民收入,减轻支出压力,提振预期收入水平和居民消费信心。在提高收入方面,加大产业发展力度,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规范发展资本市场,培植投资者,扩大上市公司分红力度,努力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在减轻支出方面,降低小微企业和居民税费负担,坚持“房住不炒”,抓好住房消费健康发展。重视“软环境”的改善,如防治资本无序扩张,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提升国内居民的消费信心。
第三节 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提高经济增长就业带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必须抓紧抓实抓好。”他在广西视察时强调,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和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强化重点群体帮扶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全面推进新时代下的高质量就业。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一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突出就业优先目标导向。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方努力形成政策合力,全力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坚持高质量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夯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切实把就业指标作为宏观调控取向调整的依据,推动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等政策聚力支持就业,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综合性政策体系。完善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的影响评价机制,注重强化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实施对就业影响的评估,动态观察和研判就业走势,为宏观决策和制定促进就业政策措施提供有力支持。
产业带动就业岗位创造。将扩展就业空间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相结合,将保就业、稳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和经济工作的底线。结合建设壮美广西重大战略,优先发展适合广西特点、具有市场竞争力、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在实现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过程中,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
二 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
分类帮扶、因人施策,全力以赴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建立政校企联盟,促进校企供需精准对接,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桂返桂就业创业。拓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采集渠道,逐一摸清就业需求,推送政策清单、服务项目清单、招聘活动清单,做到100%联系、100%服务。实施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多渠道搭建职业指导、职业培训、青年就业见习、创业实践平台,对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实施精准就业帮扶。
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巩固和拓展自治区外劳务合作,推动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加大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促进返乡就业创业。大规模开展农民工劳务品牌培训、返乡创业培训,定期举办农民工技能大赛和创业大赛。
加大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力度。全面推行失业登记网上申请和承诺制办理,开展失业人员精准需求摸查、精准技能提升、精准就业援助服务,全力促进广西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对于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深入摸排、动态管理,提供“一对一”精细化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统筹做好脱贫劳动力、妇女、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三 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政策扶持、服务导向、基地孵化等多层次、全方位创业帮扶体系,营造更加宽松便利包容的创业环境。加大对初创实体扶持力度,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对初创实体提供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扶持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发展,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支持打造更多更优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打造“预孵化+孵化器+加速器+稳定器”的创业孵化链,开展创业大赛、创业沙龙等活动。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施重点领域创业带头人培养计划,鼓励引导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新创业。组建高素质创业指导专家队伍,提供高水平专业化的创业指导服务。健全创业培训制度,完善培训模式,加强培训课程开发,提高创业培训质量。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拓展灵活就业岗位,健全灵活就业服务保障体系,强化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护。
四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培训计划,开展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推动“双千结对”岗位技能培训深入开展,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开展定制培训,强化培训质量。推广应用“互联网+”培训模式。强化技能培训监管,提升培训的规范性、有效性。统筹职业技能培训资金,落实培训资金税前扣除政策,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机制。加强专项职业能力开发,定期更新发布急需紧缺职业目录。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教材开发力度。扩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覆盖面,加快推进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
五 健全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重点补齐农村地区、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服务设施短板,不断提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促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民营机构合作。健全完善就业监测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有效防范系统性、规模性失业风险。加强职业指导人员、创业指导人员等专业化队伍建设,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人员的能力。
六 推动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积极扶持和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持续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业产值,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与产业发展的融合度,积极构建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机制,为产业发展提供精准专业服务。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业的产业扶持政策,实施财政、金融等优惠措施,积极引导和培育相关服务机构,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招大育强,发展总部型企业,积极培育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支持其做强做优。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拓展细分领域市场,鼓励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中高端业态。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支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促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提升服务质效。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进就业计划、助力乡村振兴计划,精准服务人才、服务就业。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围绕重点发展区域及产业布局,依托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采用“政府搭台、市场化运作”的运营模式,培育和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加大网络招聘等领域的监管力度。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调查统计体系和制度,加强行业统计分析。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对人力资源行业协会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桥梁纽带、监管服务等作用,促进行业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七 深化企事业工资制度改革,促进收入水平提高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落实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有效促进共同富裕。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建立公开发布、定向反馈与针对性指导相结合的薪酬信息服务体系。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企业合理开展收入分配提供支撑。鼓励和引导企业参照《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确定技能人才薪酬待遇。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收入分配制度。巩固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成果,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监督检查。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政策,进一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第四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升社会消费预期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新的战略任务,社会保障是“经济调节器”,也是推进品质生活的重要支撑。经济发展为社会保障奠定坚实物质基础,而完善的社会保障能安定人心,改善社会消费预期,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内生动力。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助于化解经济风险,助力消费,为经济增长、维持生活质量作出难以替代的贡献。2022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强调,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增强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从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出发,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保障项目日益完备,制度运行安全有序,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新时代,要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落实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 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巩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统筹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落实国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制度和病残津贴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落实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落实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鼓励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优化筹资机制,落实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落实个人账户计息办法。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
落实失业保险相关制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落实失业保险支持参保企业稳岗、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政策体系。实现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加强失业动态监测。
落实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以高危行业农民工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推动落实国家、自治区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推动落实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落实配套政策标准体系。
二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完善政府为特殊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实现工伤保险政策的法定职业人群全覆盖,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三 提升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合理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落实工伤保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机制,执行待遇水平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四 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健全完善政策、经办、系统、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探索开展智慧监测,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加强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机制建设,落实自治区统一的统计、精算和大数据分析制度,防范各类违纪违规支出、挪用基金行为。落实欺诈骗保行为惩戒机制,严厉打击骗取、冒领、多领社会保险待遇等违法行为。坚持精算平衡,严格落实基金预测预警制度,促进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强化监督信息化管理,健全常态化非现场监督机制。
五 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完善社会保险经办规程,整合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资源,全面推进多险合一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加快推动社会保险经办数字化转型,推进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实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各险种数据自治区级集中,提升社会保险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引进先进技术,稳步推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使用,推动社会保险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精准高效协同,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精确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强化经办管理机构人员培训,提高经办服务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村级平台服务能力,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缩小城乡经办服务差距。推动构建“事前承诺—事中监管—联合惩戒”的信用管理新模式,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精确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
注释
[1]国家统计局:2022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32.8%[EB/OL].(2023-01-17)[2023-05-30],HTTPS
[2]习近平在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