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如何理解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 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相互联系、内在统一、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1]。
第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在我国,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包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只有这样,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保证正确的发展方向,依法治国也才有可靠的政治保证。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我们党始终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我们强调坚持党的领导,目的就是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可持续地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包括实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并确保其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能确保良法善治落到实处,筑牢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根基,使社会主义事业不断积攒力量。
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一方面,依法治国的实质是要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宪法和法律,运用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另一方面,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又必须带头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第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注释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