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如何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要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
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要深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群团组织要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主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成长成才铺路搭桥、为群众干事创业纾困解难。要在党委和政府同所联系群众之间建立畅通稳定的双向沟通渠道,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切实把所联系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共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要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要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期待,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权利需求,统筹推进经济发展、民主法治、思想文化、公平正义、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建设,全面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中全方位提升各项人权保障水平。要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观,坚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要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广泛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开展国际人权交流合作,发挥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