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可见,维护国家安全是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每一个公民的职责。大学生要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明确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
(一)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国家安全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安全贴士
依法举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可疑情况时,可以通过7种方式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一是拨打12339举报受理电话。二是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三是通过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举报。四是向国家安全机关投递信函。五是到国家安全机关当面举报。六是通过其他国家机关或者举报人所在单位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七是其他可行方式进行举报。
根据《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对防范、制止和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特别重大作用、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给予人民币10万元以上奖励。
(二)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
《国家安全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享有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
(1)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4)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