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大学生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一)强化责任意识
大学生应强化责任意识,始终树立“国家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一方面,通过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爱国主义实践,真正意识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稳定与安全关系着中华民族的切身利益;意识到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国家、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首要保障;意识到把国家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既是国家利益的需要,又是个人安全的需要。
(二)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
大学生应该努力增强守法意识,熟悉涉及国家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区分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不做违法犯罪之事。其中,特别应当熟悉以下法律法规:《宪法》《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等。如果遇到法律界限不清的问题,大学生应该保持学习的态度,勤学好问,谨慎行事。
(三)善于识别各种伪装
有些谍报人员常以交朋友、做学术研究、出国经济担保、旅游观光、新闻采访等手段,骗取国家秘密、科技政治情报和内部信息。如果大学生们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辨识能力,便可能落入这些陷阱,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在对外交往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内外有别、不卑不亢;既要珍惜个人友谊,又要牢记国家利益;既要争取各种帮助、资助,又要不失国格、人格。对别有用心者,要依法及时举报。
(四)自觉抵制反动势力
不与别有用心之人交往;当收到夹有反动宣传品的信件时,不在周围的同学中传看,要立即口头或书面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并将其上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另外,学生到国外就读或旅游,出行前还要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国家安全教育,了解、掌握国家安全知识,不但要做好物质准备工作,还要做好充分的精神准备,增强国家安全和防范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抵制敌对势力的策反、拉拢、威胁、利诱活动。
(五)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
国家安全机关需要大学生配合工作时,每名大学生都应当按照《国家安全法》赋予的义务,认真履行职责,尽力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做到不推、不拒,更不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公务,还要切实保守已经知晓的国家安全工作的秘密。
案例追击
案例回顾
1999年出生的田某,是河北省某高校新闻系学生。由于长期收听境外反华媒体广播节目,经常“翻墙”浏览境外大量有害政治信息,进入大学后,田某经境外反华媒体记者引荐,成为某西方知名媒体北京分社见习记者,并接受多个境外反华敌对媒体邀请担任驻京记者。在此期间,田某大量接收活动经费,介入炒作多起热点敏感事件,累计向境外提供反宣素材3000余份,刊发署名文章500余篇。
在境外人员的蛊惑教唆下,田某于2018年创办了一个境外反动网站,大肆传播政治谣言,对我国进行恶毒攻击。2019年4月,田某受境外反华媒体人邀请秘密赴西方某国,同境外20余个敌对组织接触,同时接受该国10余名官员直接问询和具体指令,秘密搜集提供污蔑抹黑我国的所谓“证据”。
田某与境外反华组织接触开展的一系列渗透活动,严重危害我国政治安全。国家安全机关通过严密侦查,于2019年6月依法将田某抓捕归案。2020年11月,法院对此案进行非公开审理。
案例简析
此案深刻揭示了西方反华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对我国学生群体渗透拉拢的重大敌情。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只有全党全国人民团结一致,才能共同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新时代的大学生更要牢固树立安全稳定意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法规链接
《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