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叙事的心智
人类天生爱讲故事。人们口中的故事有各种各样的形式:民俗、传说、神话、史诗、历史、动态图片与电视节目。故事存在于每一种人类文化中。故事是一个天然容器,能容纳众多信息。而讲故事是我们对他人和世界表达自我的一种基本方式。
回想一下你最近一次向别人解释“为什么这件事对我来说很重要”的场景。你很可能是用说故事的方法完成解释。或者回想一下过去你和他人的一段亲密对话。我想之所以这段交谈很美好,是因为这段对话里包含的故事和听故事的人的反应起了作用。实话说,人们平时交流中传递的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故事。这个现象太普遍,以至于许多学者提出:人类的心智或许就是用来讲故事的。9他们说:我们生来有一个叙事的大脑。
想象一下,在很久以前,一天的生活结束了。日光逐渐消退,夜晚即将来临,那会是一个充满了睡眠和看不见的危险的黑暗世界。我们的祖先结束狩猎,回到家中,在整天地搜集食物、喂养孩子、保护部落之后得以休息。祖先们围坐一团,清点一天的收获。他们诉说着自己的经历,借此来互相逗乐,有时也为了保持清醒。小说家爱德华·摩根·福斯特(E.M.Forster)曾推测道:
从史前人类的头骨中,你就能判断出他们会听故事了。这些听众是一群围着篝火、哈欠连天的原始人。这些人被猛犸象或犀牛折腾得筋疲力尽,只有故事里的悬疑才能使他们不致入睡: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呢?10
在一天结束时讲述的故事是对历史的共享。故事中的时间和事件把人们联系起来,分成了演员、讲述者和观众。借由故事的讲述,人们挖掘出更多生活中未展开的情节,这一过程胜过了人们在实际活动中获得的体验。故事不仅仅是一则“编年史”,或是像秘书写下的会议纪要,精确地记录下在什么时候发生了什么。故事中事实部分更少,而意义部分更重要。通过对过去主观地、添油加醋地叙述,人们重新构建了过去——历史是可以被重制的。人们判断历史正确与否,不是仅仅参照了一段历史是不是如实反映现实。相反,我们是通过“是否可信”与“是不是前后因果串联有条理”等叙事方面的标准来评判历史。生活中蕴含着叙事性的真相,且它与逻辑、科学和实证论证无关。我们只在意它是不是“一个好故事”。按一位作家的话,故事是我们古代先祖所熟悉的一种真相:
世上没有一个人知道什么是真相,直到有第一个人学会了诉说故事。闪电或是野兽的咆哮没办法成为人类生活中的一部分,只有这些事在后来形成的故事才能组成人类的生活。如果一位遥远的先祖能描述出或表演出自己在森林深处的屠杀,这位先祖便会得意非凡。在诉说与表演故事的过程中,故事融入了部落的生活,也帮助部落更加了解了自己。我们与野兽搏斗并获得胜利,于是我们才能活着并诉说这些故事。故事虽有修饰,但不能说它不真实,因为真实不仅仅是确切发生的事件,也包括在事件发生时和发生后人们对它的感想。11
心理学家杰罗姆·布鲁纳(Jerome Bruner)认为人类通过两种不同的方式认识世界。12第一种他称为“典范式”思考模式。用典范式思考时,我们试着用理性分析、逻辑数据与实证观察来理解个人的体验。而在第二种“叙事式”思考模式中,我们在乎的是一个人的愿望、需要和目标。叙事式是类似故事型的思考方式,在叙事过程中,我们关注在不同时间里人们“不断变化的意图”。
“典范式”思考者在说话时试图做到“不过度表达”。13科学家与逻辑学家就是例子,他们试着找到因果关联来解释事件、控制现实和预测未来。而他们在解释事物时,会努力去除假设性的部分。他们在构建理论框架时,不喜欢一则理论可以有多种不同的解释;相反,理论应当用来阐述毫不含糊的、客观的真理。只有这样,人们才可以检验理论并得出结论:这条理论是行得通还是有问题。对于“典范式”思考者来说,模糊的表述是没有用的,因为没有一种严格的方法能用来检验含糊不清的、相对而非绝对的“真理”。我们许多教育都在强化人们的“典范式”思考。
尽管典范式思维有它的力量和精准性,但它仍比不上叙事式思维。人们无法用典范式思维来理解人类的欲望、目标与社会行为。现实中的事件背后的原因往往是暧昧不明的,用典范式思维可能无法理解它们。相反,那些叙事式思维大师,例如好的诗人与小说家,他们笔下的故事对描述人类事件尤其有效,特别是那些“底下的意义远胜于表面表达”(布鲁纳语)的事件。14一个故事会使得人们做出种种假设。当我们看完一个好电影、戏剧或是小说后,我们会和朋友互相讨论、比较各自想法,结果往往发现双方对同一个故事的理解很不一样。这是故事的有趣之处,也是它价值的体现。故事让人们有了不同的想法与意见,于是人们能就故事做出一番精彩的讨论与争执。好的故事会诞生出不同的意义。这些不同的意义就像故事的“孩子”。
采纳叙事式思考时,我们认为人的行为受到过去经历的影响。当我的朋友行事异常时,我会推测他是在渴望着什么却无法得到。我或许会溯及既往,将他的异常行为归因于他和妻子三年前的感情不和。而为了理解他的行为,你必须要理解我诉说的关于朋友的故事。同样的,我们必须得听桑兹诉说她悲惨的童年故事,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35岁奉公守法的女性,会一路开车驶过几千英里,只为破坏一个废弃的小教堂。
人类的经验之所以呈现出故事的形态,是因为我们通过说故事的方式来把人们在不同时间的行为组织起来加以理解。事实上,故事之所以听起来如此精彩,正是源于我们对时间的独特观念。哲学家保罗·利科(Paul Ricoeur)曾写道:“时间通过被叙述才成为人类的时间;而叙事正是作为对时间实质的描述而具有了意义[2]”15利科的意思是人们一直通过说故事来理解时间性。时间流淌了,于是事件发生了。而事件不会随机发生——人的行动导致彼此互动,随后人们做出种种尝试,最后迎来结果。对大多数人而言,时间似乎不断地向前走,而随着时间不断流淌,人们会发生变化、成长、生产、死亡等一系列事件。时间过去,有了发展与成长,也有死亡与衰败。
当我们用时间变迁的角度看待我们的行为时,我们便把这些行为变成故事。我们看到随着时间过去,人们会克服阻碍、理解意图,时不时也会感到沮丧。当我们从过去来到今天,再进一步走向明天,生活中的张力不断累积至顶峰,顶峰让位于结局,随后张力又一次回归,于是我们继续前行与改变。人类的时间都可以被叙述成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