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今生
震惊校内外的“保安出击”事件还未发生,育才中学无所事事的混子学生们又汇聚在一中校门口马路对面,三两成群、勾肩搭背着,张彻面无表情地看了一眼,便转头往邮亭走去,站这儿等人容易无事生非。
所以邮亭成了一中门口的标志性构筑是有原因的,除了每期杂志新鲜到站,引人流连,也是作为汇合点的最佳位置,没有之一。
唐昊到班级后,便被其他人约了饭。他性格如此,很有人缘,倒是在哪都能做到左右逢源。
于拙政已经入魔,跟数学干上了劲,短信不回,电话接了就短促说了句:“你们去吃给我带两个馒头花卷就行——”匆匆挂断。
“自律于”就像朱自清先生的《匆匆》里描写的“时间”那样,时间默默地溜走,他默默地努力,你稍微玩乐一下,就好像把他忘了,偶然跳出来显示存在感的时候,会带给你一种被抛下的、很难受的感觉。
还好我也在努力,无论时间还是于拙政,这次都别想轻易超越我。
张彻咬牙切齿,从怀里掏出单词小本本,背靠邮亭旁的香樟树,默默记诵着单词。
晚风吹过几许,单词本又翻过了几页。
柳尧还未到,一声带着些惊喜的轻唤招呼道:“张彻,你怎么在这?!”
目光下意识上移,单词本上方,是一张明眸善睐的笑靥,记忆海浪翻涌,又一个故去已久的印象重新活了过来。
“庄敏……你好。”
略微拘谨地点了点头,他此时仿佛真如一个情窦未开的高中男生,很不自在地不知道把手里的单词本放哪里,有点窘迫,有点难堪。
“哈哈……老同学,我们也没有那么生疏吧,同桌的时候我还经常看你写的小说呢。你现在在几班?”
“……五班。”
“啊,火箭班啊!可以可以,怪不得都不认识我了,和学霸做朋友了就把我忘了是吧?!”
她的头发略微自然卷,皮肤很白,有些婴儿肥,身高不算太矮,但在177cm的张彻面前,就只比他横在胸前的单词本高那么一点。
“……倒也没有,你去吃饭吗?”
张彻稍微恢复了情绪,抬眼看到她身旁有个个子很高的女生,足足比自己还高小半个头,再加上清减的身材,看上去让人望而仰止。
他知道,这是庄敏的闺蜜,所以才这样问,只希望能尽快结束掉重逢的话题。
对这个极扎眼的女高个儿,尽管长相清秀,尽管并不陌生,但他前世今生都不知道她的名字。
“啊……玲玲你等久了。老同学,我们去吃晚饭,你要一起吗?我请你!”
庄敏回头对闺蜜歉意地一笑,又转头朝他道,目光里有些期待。
“不用了,我在这本来就是等人的,你们去吃吧,现在高峰期,等会就没位置了。”
张彻露出了一个微笑,心里想总算结束这个话题了。
“对啊等会都坐满了,你等的人还没到吗?我们在前面的‘真味炒菜馆’吃,给你留个位置,要是其他饭店满了找不到位置你就带你朋友过来一起吃噢,找到了就给我发个信息吧,对了这是我号码……我QQ发给你了。”
庄敏快语连珠道,说着就在手机上噼里啪啦一阵按,单手盲打,尽显九键风采。
“呃……好的。”
张彻有些瞠目结舌,真是久违的直球风格。
输入,发送,挥手,洋溢笑容,爽朗的少女带着她爽朗的笑容,拉着闺蜜离开,一高一矮,一清减一丰腴,踩着拼花透水砖几个闪回便消失在涌动人潮中。
庄敏是他的初中同学,准确地说是同桌,从初二下学期到毕业的一年半时间,两人因为身高差不多、成绩差不多,坐到一起又合得来,每次按成绩重新排座位时,就一直坐同桌。
两人关系挺好,那时他们是6班,而宁昔在5班,忘了什么时候聊到早恋话题,张彻说瓢了嘴,暴露了暗恋宁昔的事,庄敏吃吃笑着,一边为他保密,一边给他参谋。
不记得前生的高中是在什么时候重新联系上的,只记得自己有一天突然无法接受这样对宁昔的卑微单相思,脑子发抽信了网上“忘记一段感情最好的方式是开启另一端感情”鬼话,在庄敏愈发明显的示好下,两人开始约着一起放学后吃饭,然后在南溪河边散步聊天,直到晚自习快开始了才返校,等放学后,又一起骑自行车同行回家。
两人谁都没捅开那层窗户纸,也谁都没有过过线的行为,仅是吃饭、散步、聊天,如此而已,但张彻觉得双方应该都有了默契,也就差那一层窗户纸了,从未经历过恋爱的他既兴奋又憧憬。
就这样过了不久,刚好撞见庄敏生日,他提前在QQ资料上看到了,也询问确认过了,在又一次晚自习后的晚饭时间,他在餐厅里拿出精心挑选的紫水晶项链,在众目睽睽之下要给她戴上。
两人都是单独吃饭,饭店里没有其他认识的人,羞赧的少女仍是礼貌拒绝了他,只是接过来,带着羞涩的笑容自己戴上。
但那都不重要了,少年只是维持着站起来的姿势尴尬,把项链递过去看她戴上,情难自禁的“亲手戴上”情结变成了一厢情愿的难堪,他面色不显地称赞好看,然后沉默地吃完饭。
那之后,庄敏再也没能跟他一起吃过晚饭和一起回过家,也曾到5班堵过他几次,少年要么提前早退,要么不好意思地笑说约了哥们,礼貌回绝,久了,她也就不来了。
直到一个学期以后,张彻才带着些愧疚地回想,她接过礼物应该就是答应了,只是不好意思在大庭广众下成为焦点而已。然而醒悟已晚,如果视线可以杀人,那个每次偶遇时,总是带着利剑目光刺过来的高个子清减女生,早已把他千刀万剐。
但其实他也并不后悔,清醒后想来,少年的自尊心好像很强烈又很脆弱,仅仅被那样拒绝一次就受不了,但他早在初二就被宁昔拒绝过告白,仍不要脸地继续暗暗喜欢着她,区别对待,不过是因为不够喜欢罢了。
但他仍然愧疚,早点看清的话,便不该接受她的好意。
若能避开猛烈的欢喜,自然也不会有悲痛的来袭。
庄敏最终也没能在QQ上诘问他,或者是二人本也没确定过什么关系,她不好意思开口。只是常与她相伴的高个清减女生,那偶遇、停驻、死盯、注目的无言,让少年常常无地自容,只能快步走开。
原来这就是重逢的开始,这次不会再重复一次了,她是自己的好同桌,蔷薇色的青春不该被自己扯烂。
张彻从回忆中醒过神来,心下唏嘘,忽然感觉有一双眸子已静静地锁在自己身上好久。
晚高峰实在是有些拥堵,才从家里返校的学生提拉着一沓作业朝校门口奔跑,到校外觅食的住校生三两成群往外走来。
熙熙攘攘,众里寻他千百度,张彻回头,才看见邮亭对角的校墙栏杆边,宁昔静静站在出挑的爬山虎蔓下。
晚霞红艳艳地照在墙砖上映着赤光,安静站着的少女在不断流动喧嚣的人潮中立定,有种极静谧的反差美感。
“?”
张彻脸色疑惑,被盯着的感觉已经消失了,但宁昔在那好像已经站了很久,把书本抱在胸前,眼神出神地朝着人海,一副岁月静好的样子,没有看向这边。
她似乎也在等人,正怔怔出神。
不会吧?
怀疑自己又自恋了,张彻猛地想起一个很简单的验证方法,是的,对前世的他来说或者比登天还难,但对现在的他来说很简单。
他学着前世那高个清减女生的样子,踏前两步,步子缓缓却坚定,过程中目光一直锁死少女的眼睛,就这么朝着她走了两步,定定地死盯着她看。
少女站在原地,纤细的手指抱着书横在胸口,指弓曲起,用力按压着。
她的侧目发呆刚开始看还很有从容的静谧美感,紧盯了会儿,姿势也没变动,只看着她的样子就感觉自己脖子有些僵硬,不由替她难受起来。
更醒目的是,她的脸蛋仿佛被墙砖映射的晚霞染红了,如血的涨红一点一点,慢慢蔓延到耳垂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