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杀人摸尸
“杀……杀人?”
直到此刻,三名手下才恍然大悟,原来赵峰的计划是在夜深人静之时,潜入郑宅,灭门夺宝!
那郑兴大定会将宝物随身携带,绝不会留在铁铺之内。
似乎除了灭门之外,再无其他更为有效的手段了。
雨夜中,四人冒着风雨行走在南沙街上,这鬼天气,连打更人都不愿出来报时。
行进间,鼠三忍不住问道:“老大,连那小子也一并干掉吗?”
噼啪!
又一道闪电划破夜空,雨夜下的南沙街道瞬间变得阴森可怖。
赵峰露出森黄的牙齿,令人毛骨悚然:“那小子有些力气,杀了倒是可惜。”
“老大是想……”
“把他绑了交给上面,还能换二两银子,他的命留着还有用。”赵峰冷笑一声,似乎对自己的完美计划颇为得意。
“老大,上面让我们绑架这么多青壮,到底要干什么?”鼠三又问道,这种事他没少参与,却始终不明白其中的目的。
“不该你知道的,最好别问!你若知道的太多,谁也保不住你的脑袋!”赵峰的语气突然加重,似乎在警告心眼颇多的鼠三。
“是是,老大,我错了。”
“大哥,那郑老头家里养着一条大黑狗,若是惊动了它,就不好动手了。”另一名手下提醒道。
“先敲晕了,等事成后,扛回去炖狗肉火锅。”赵峰说道。
“砰!”
“啊!我的腿!”
赵峰话音刚落,旁边的一名手下便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声,弯下腰双手捂着左膝盖。
红色的血液混着雨水顺流而下,一块带着血迹的石头滚落在旁,那手下痛苦地坐在地上。
“何方宵小!给我滚出来!”
赵峰瞬间抽出腰间的短刀,另两人也抽出黑铁棒,背靠背互为犄角,防备贼人再次偷袭。
“啊!”
“啊!”
又是两声惨叫,在雨幕之下,三人完全看不到对方是如何偷袭的,鼠三和另一手下的左腿膝盖处被石头砸烂,跪倒在地。
前后不过三个呼吸的时间,三个手下莫名其妙地丧失了行动能力,但身为淬体武夫的赵峰,却连偷袭者的影子都没见到。
“躲躲藏藏,算什么英雄好汉!”赵峰心中生出怯意,只能通过言语刺激来给自己壮胆,逼迫对方现身。
“砰!砰!”
赵峰的目光四处搜寻,却忽视了下路的防御,又两枚石块精准地砸中他的左右膝盖。
他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最终用短刀抵地才勉强稳住身形。
赵峰毕竟是淬体境武夫,这种强度的攻击并不能砸碎他的膝盖骨,却能让他的行动受阻。
“可恶!究竟是哪个王八蛋!”赵峰对着黑暗的街道大声咆哮。
“噗!”
“大……大哥,老……老三死了。”
“什么?”
赵峰转头看去,只见一名手下倒在地上,双手捂着脖子,脸庞扭曲。
一把飞刀完全没入了他的脖子,鲜血染红了一大片地上的雨水,死状凄惨。
“老二!”
“噗!”
还不待几人上前查看,又一名手下的喉咙被飞刀扎穿,连声音都没发出来,双手捂脖瞪大眼睛摔倒在地。
此人手段之狠辣、下手之果决、行踪之诡秘,让活着的人感到崩溃和绝望。
“啊!”
“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啊!”
鼠三的精神率先崩溃,他拖着已经废掉的左腿,踉踉跄跄地向附近的小巷逃去,速度并不快。
赵峰同样没好到哪里去,但他深知,敌人在暗处,逃跑只是徒劳。
看着慌忙逃窜的鼠三,赵峰心中的杀意骤然升起。
他三两步追了上去,一刀捅在了鼠三的后心窝上。
“你……你……”鼠三倒下前,双眼暴睁,气息断绝。
“呸!没用的狗东西,扰乱老子军心。”
三名手下依次暴毙,此时阴冷黑暗的街道上只剩下赵峰一人。
他双手持刀,不断转动身子,警惕地环顾四周。
“快滚出来!有种的话和老子单挑!”赵峰大声喊道。
“我姐夫可是白帮朱雀堂的副堂主连波龙,若你杀了我,我姐夫定会将你碎尸万段!”
然而,等待了片刻,对方却并未给出任何回应。
“难道他走了?”赵峰心中暗自揣测。
“不可能!”他立刻否定了这个想法。
正当赵峰准备逃跑之际,身后突然传来一道撕裂雨幕的鸣啸声。
赵峰不愧是淬体初阶武夫,全神贯注之下,竟提前感知到了危险。
他的身体在第一时间向下倾倒,往左侧一滚,堪堪躲过了致命的飞刀。
从偷袭者的飞刀杀伤力来看,对方的修为并不高,甚至可能还不如自己。
若是同等境界的淬体武夫射出的飞刀,赵峰几乎不可能躲过刚刚那一刀。
然而,寒光一闪,又一道飞刀迎面射来。
赵峰再次用短刀护住喉咙,成功挡下了第二刀,但飞刀的劲力却将他向后推了半丈远。
可惜,对方并未给赵峰第三次机会。
“噗噗!”利刃刺破骨肉的闷声响起,犹如死神的脚步声。
赵峰的额头与心脏各插着一把飞刀,甚至连那坚硬的头骨与肋骨都被刺碎,一半刀身没入血肉之内。
双眼暴睁的赵峰倒在血雨之中,死不瞑目。
至死,他都未曾看到敌人的半个影子。
在他的意识陷入黑暗前,他很想问对方一个问题:我什么时候得罪你了?
雨幕中,一道身影缓缓走出,来到赵峰的尸体前后蹲下身子,拔下了飞刀。
“火候还是不够。”沈风自嘲道。
两次偷袭都被赵峰成功防下,沈风第一次感受到了武修者的强大。
若是这赵峰再厉害一些,恐怕自己的飞刀还真难以取他性命。
“今晚可真是个杀人的好时候啊。”沈风感叹道。
雨势渐渐小了下来。
杀人之后,下一步自然是摸尸了。
刚被敲诈过的沈风可不会装什么圣母,他双手在赵峰的胸口和腰间摸索起来。
除去一把短刀和铁棒外,他还摸出了一个灰布钱袋,沉甸甸的,估摸有十两左右。
来不及点数,沈风又将赵峰的三名手下一一摸尸,结果铜板加碎银才不到三两。
回收所有飞刀后,沈风快速钻入一条巷子内,七拐八拐的回到青石巷子,翻墙入院。
“汪汪!”一只大黑狗冲破雨幕,狂叫着飞奔而来。
“煤球,是我。”沈风压低声音道。
煤球看到沈风后,发出了一阵呜呜声,变得乖巧了许多。
它靠近沈风,用狗鼻子嗅了嗅他的手,似乎闻到了他身上浓重的血腥味。
由于和这条黑狗相处时间长了,沈风能轻易从煤球的一个表情、一个动作甚至一个眼神中读懂它的意思。
何况郑老头是真的懂一些兽语的,沈风作为他的徒弟,这些年来也多少学到了一些这方面的技巧。
比如现在。
“出去解决了一些麻烦。”沈风拍拍煤球的狗脑袋,声音温和道。
“呜……”
煤球似乎听懂了沈风的话,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