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哗与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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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反复地讲述着同一个故事,那就是我自己和这个世界。

——福克纳

一、“拙劣的伶人”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第一部赢得世界声誉的杰作,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小说英文原名为The Sound and the Fury,源自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

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是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注1

起初福克纳给这部小说取名为《黄昏》。看了小说,其寓意不言而喻。该小说分为四章,后来又增补了一个附录。福克纳说:

我先从一个白痴孩子的角度来讲这个故事,因为我觉得这个故事由一个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人说出来,可以更加动人。可是写完以后,我觉得我还是没有把故事讲清楚。于是我又写了一遍,从另一个兄弟(即昆丁)的角度来讲,讲的还是同一个故事,还是不能满意。我就写第三遍,从第三个兄弟(即杰森)的角度来写,还是不能满意。我就把这三部分串在一起,还有什么欠缺之处就索性用我自己的口吻加以补充。我还把这个故事最后写了一遍,作为附录附在一本书的后边,这样才算了却一件心事,不再搁在心上。注2

因此,《喧哗与骚动》有两个版本,一个是没有附录的,一个是有附录的。后者分四章和一个附录,第一章是班吉的视角,第二章是昆丁的视角,第三章是杰森的视角,第四章则是一个全知的视角,主要写迪尔西和杰森,而附录将康普森家族的历史及小说中的人物介绍了一遍,每个人物多则数千字,少则一句话。介绍最多的是凯蒂,以此弥补她在前面的“缺席”。康普森家本来是四兄妹,三位兄弟都分别以专章来书写,恰恰就没有凯蒂的一章。这并不是说凯蒂不重要,恰恰相反,她是小说中的核心人物,她的命运在不同程度上改变了康普森家族三兄弟的命运。她是三兄弟的关切所在,甚至是依赖—有物质上的,更有精神上的。她是神秘的存在,是犹如命运、犹如时间的神秘存在。

各章不同的视角所讲述的人与事是有交集的,但并不完全是同一故事的不同讲述,每章侧重的是对不同人物命运和形象的塑造:

第一章是班吉部分。班吉的叙述大约分为三个部分:童年、十岁之后及现在,也就是威尔希、T.P.和拉斯特先后照看他的时间。而三部分的叙述都是以凯蒂为中心。班吉是一个白痴,到了三十三岁还像一个婴儿。一方面他是弱智,不会说话,只会不停地嚎叫哭闹。另一方面,他却有异常的、本能似的感知能力,异常的嗅觉和听觉。他能嗅到死亡和美好的气息,听见暮色降临,像一个通灵者。作者拿他与杰森这样所谓的正常人相比,让我们多角度看到什么是聪慧,什么是愚蠢。

班吉对凯蒂百般依赖,而凯蒂对他也百般呵护,不离不弃—从中可见凯蒂不仅有美丽的外表,还富有同情心,善良,正直。班吉的这种依赖有对母性之爱的渴望和依赖,更有对漂亮异性的本能依恋。他总依靠在大门边等着凯蒂回来,在放学的女孩子中追寻凯蒂的身影,能闻到凯蒂身上散发出的树木的气味。当凯蒂出嫁之后,她留下的一只拖鞋也能带给他安慰。凯蒂就是他的一切。与凯蒂形成对比的是他人对班吉的嫌弃,这更显出凯蒂的爱心之纯粹与深厚。对于这个世界,班吉能感知却无能为力,他和世界之间隔着一道栅栏—他只能透过栅栏观望,沿着栅栏奔跑—所以小说中的“栅栏”无疑是有象征性的。

第二章是昆丁部分。这是四章中篇幅最长的部分,也是最为重要、最为复杂的部分—包括在艺术形式方面。福克纳说自己是《喧哗与骚动》里的昆丁。这么说可能是因为昆丁最能体现出福克纳的性情、人生观和世界观。在四兄妹中,昆丁的性格是最为复杂的。他是哈佛的学生,是位知识分子,他思考的问题更多是精神上的、形而上的,涉及普遍性的人生意义。他是一个内心极为纠结的人,反复思考“贞操”“荣誉”“时间”“死亡”这些问题。他在思考中不仅没有释然,反而是作茧自缚,难以自拔,最后以自杀来解脱。

他有两个“自我”— 一个生活在现实生活中,另一个如影随形,时刻打量着现实中的“我”,对其言行进行考量。昆丁像一个诗人(不要忘了福克纳最早是一位诗人),特别敏感—而人的脆弱往往来自敏感,正如有时人的坚强来自麻木。两个“我”难以协调时,矛盾剧增,便会产生撕裂,严重时也许可以称之为精神分裂。

他对妹妹凯蒂的爱恋是乱伦之恋,所以从一开始他便沉浸于矛盾之中,爱不能割弃,却又不可获得,同时还深怀罪恶感,并受内心道德的谴责。当他挑战凯蒂的情人达尔顿时,对方的粗犷和武力又让他自惭形秽,倍感羞辱和自卑(小个子福克纳也是一个自卑感很强的人),而又无可奈何。凯蒂的失贞更让他感到家族受辱,荣誉扫地。即使他离开家乡进入哈佛后,仍然无法忘怀这一切,仍然纠结于“贞操”和“荣誉”。他甚至幻想与凯蒂同归于尽,焚于地狱的烈焰,既洗清了罪恶,又能永远在一起。

昆丁所处的环境正是美国南北战争之后一个断裂的时代,南方社会正处于一个历史的拐点,过去的种植园经济正在瓦解,而工商业资本主义正在兴起。过去的社会是一种“农耕社会”,正如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所说,这是一种“熟人社会”。人们依赖土地生存,世代长期生活在一起,彼此熟悉,靠道德伦理等维持秩序。而兴起的社会中,人是不断流动和迁徙的,生活是机械化的,价值观是唯利是图的。在过去,白人庄园主雇佣黑人奴隶,生活养尊处优,过着唯我独尊的绅士生活。而这种生活正在瓦解,白人—尤其是白人绅士的优越感正在消失,过去的伦理道德,包括作为清教徒的信仰也受到动摇。

用现在的话说,昆丁是“一根筋”,没有与时俱进,还沉湎于过去的生活。小说中写到他在回乡的火车上看到黑人大叔会觉得亲切,某种意义上讲,这源自他在黑人身上找到的优越感。即使在哈佛,贵族显摆的市侩风气也同样存在。他选择自杀,和中国五四运动之后王国维的沉湖有相似之处,正如陈寅恪所评价:“凡一种文化值衰落之时,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痛苦。其表现此文化之程量愈宏,则其受之苦痛亦愈甚;迨既达极深之度,殆非出于自杀无以求一己之心安而义尽也。”注3

第三章是杰森部分。作为昆丁的兄弟,杰森像是作者特意设计的昆丁的“反义词”。昆丁的追求是精神上的,苦恼也是精神上的;而杰森的追求是物质上的,苦恼也是物质上的。如果说昆丁是仰望“月亮”的人,那么杰森则是盯着“六便士”的人,他身上充满了邪恶。福克纳说“杰森是我塑造的最丑恶的人物”,尖酸刻薄,喜欢花言巧语,喜欢告密,喜欢欺骗。他因为嫌弃自己的兄弟班吉,竟然阉割了他,最后将他送去了疯人院。他欺哄自己的母亲,嫉妒自己的兄弟昆丁,更是欺诈妹妹凯蒂,将其寄给女儿小昆丁的钱长期据为己有。妹妹想看女儿一眼,他也要借机敲上一笔。他宁愿将演出票烧毁了也不给用人拉斯特,只因为拉斯特掏不出五分钱。他自以为聪明,机关算尽,最后却竹篮打水一场空—多年挪占的钱被小昆丁洗劫一空,在生意上也功亏一篑。

如果说凯蒂是活在“爱”之中,那么杰森则是生活在“恨”之中—几乎无所不恨。凯蒂的悲剧可能是“爱”带来的,而杰森的悲剧则是“恨”带来的,他最终也是一个失败者,一个可怜虫。从某种意义上讲,他是工商业资产阶级的一个符号,小说中说他“心智健全”无疑是一种反讽。

凯蒂没有专章来叙述,但她一直是小说的“中心”。福克纳说:“对我来说,凯蒂太美,太动人,故不能把她降格来讲述那些正在发生的事情,从别人眼里来观看她更激动人心。”注4她忽隐忽现,左右着小说中其他人物的喜怒哀乐甚至命运。有论者说她是逐渐走向“堕落”的—最后给纳粹军官做情妇,过上奢靡的生活。但我认为她并没有“堕落”,一直没有,她是不断地“沦落”,为生活、为女儿、为家族。她的悲剧不断地深化,而我对她的同情也随之不断深化。她有爱心,体现在对班吉的同情呵护上及对昆丁的爱上。她性情率真,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敢一个人承担命运的苦果。作为一个女孩子,她敢于爬上树丫,衣服被打湿,不顾会遭父亲责罚。但命运多舛,造化弄人,她的悲剧在某种意义上是其率真的天性带来的。她的“沦落”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南方传统“沦落”的一个隐喻。

四兄妹的父母也各显个性。父亲杰森先生是一个酒鬼,他能看清家族的命运却无能为力,爱阅读的他也在思考一些人生的终极问题,但终日颓废,死在酒上。而母亲康普森夫人自视清高,长期卧榻,喋喋不休,像过去的贵族一样颐指气使,尽管她的阶级、她的家族,甚至她的生命已经日薄西山。这对夫妻代表着庄园主正渐行渐远的身影。

康普森家的黑人女仆迪尔西是作者敬畏的人物,福克纳这样评价迪尔西:“她是我所喜爱的人物之一,因为她勇敢、大胆、慷慨、温柔和诚实;她永远比我勇敢、诚实和慷慨。”注5迪尔西代表着未来。她有仆人忠诚的品质,任劳任怨,尽自己的本分。她竭力保护弱者—班吉和小昆丁。不同于一般的仆人,她敢于和杰森顶撞,杰森也惧她三分。她是人性善的化身,无论面对什么变化,她似乎都处变不惊,泰然处之。她的内心是平静的,因为她是一个虔诚的信徒,具有笃定的信仰。她的坚韧正是源自这种信仰:经受一切所要经受的。这个人物形象让我们看到另一种值得赞许的生活。

福克纳写人物,写人物的命运—包括厄运,往往带着一丝诙谐,笔端有点儿调侃,对人物的命运既同情又无奈,只能“听之任之”,报以一笑,可能这也是他对人类处境的理解和看待方式。

二、时间的哲学

关于《喧哗与骚动》的主题,有论者认为是“贞操”和“死亡”。对爱、对畸形之爱的书写,对“贞操”纠结的表达,这些自然是小说的一个方面。“贞操”是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神学家圣奥古斯丁就认为贞操乃道义之最。而昆丁对“死亡”的思考与自杀也自然是小说的重点。

“死亡”也可列入时间主题。我以为文学有两个必要的向度:生命向度和审美向度。生命向度涉及“死亡”,涉及“流逝”。小说中有许多关于时间的叙写,比如钟表、影子、钟声和流水等。萨特说:“福克纳的哲学是时间的哲学。”注6授予福克纳的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辞中说:“福克纳的作品是在哀悼一种生活方式。”作为福克纳代表作的《喧哗与骚动》也不例外。他书写的是南方种植园经济的逐步瓦解,传统社会秩序正在改变。过去南方的生活虽有值得批判的地方,但对于在这种文化中成长起来的人,尤其是白人种植园主来说,这种生活却是令人怀念的。所以对南方传统消逝的失落与哀悼的书写应是此小说的主题之一。美国文艺理论家芬克尔斯坦说:“不仅是他对愚昧虚弱、正在消失的显贵的描绘,还有对旧日的南方本身的描绘,都带上了阴森森的安魂曲的调子。”注7宏观地看,南方的衰落,社会的变迁,关涉的其实就是一个时间主题。

福克纳一生都在写一个“邮票般大小的故土”,他创作的小说被称为“约克纳帕塔法”系列,包括十几部长篇和几十个短篇,都是以约克纳帕塔法县,尤其是以它的县城杰弗逊镇为中心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和杰弗逊镇是以他的家乡拉法叶县注8和奥克斯福注9为蓝本虚构的。《喧哗与骚动》 是这个系列作品之一。

福克纳的创作具有强烈的“地方性”,其实很多伟大的作家莫不如此。福克纳的“地方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美国的“南方性”,他描绘了南北战争结束后南方的生活和人们内心的冲突。作品中的风土人情、人物的语言都具有浓郁的地域色彩。我以为“地方性”和“时代性”可以让作品获得独特性,形成作品的血肉、外貌,但这显然不是文学的终极目的。伟大的作品往往通过特殊的“地方性”和“时代性”来表达有关生命存在的、更普遍性的东西。如果仅有“地方性”和“时代性”,就是“就事论事”的写作,伟大的作品应该在“地方性”中表现出“世界性”,在“时代性”中表现出“划时代性”。“时代性”和“地方性”只是“宇宙的基石”。《喧哗与骚动》不仅表现了南方生活,更是对复杂幽暗的人性的深入揭示,对生命困境的探询,对存在与时间的思索。

三、复调交响曲

美国诗人、小说家康拉德·艾肯曾评价:

这部小说有结实的四个乐章的交响乐结构,也许是(福克纳)整个体系中制作最精美的一本,是一本詹姆斯注10喜欢称作“创作艺术”的毋庸置疑的杰作。错综复杂的结构衔接得天衣无缝,是小说家奉为圭臬的小说—它本身就是一部完整的创作技巧的教科书。注11

《喧哗与骚动》的确如此。对相似故事的不同视角、不同情感、不同价值判断的讲述形成了“对话”状态,让我们对同一人物、同一事件有不同的了解,避免传统小说“一面之辞”的单一与片面。这样做自然使作家的主体精神更加隐蔽,但隐蔽不等于不存在。各个人物的叙述形成不同的声音,从而形成多声部,使小说成为所谓的复调小说。在小说中,尤其在昆丁一章,福克纳大量运用蒙太奇注12、意识流注13的手法,将过去与现在来回穿插交叠,以此表达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和对过去人与事的纠结达到近乎迷乱的精神状态。

《喧哗与骚动》中存在大量的暗示和象征。福克纳在创作之始做过诗人,但他认为自己是一个“失败的诗人”。我认为诗歌写作的经历对他日后的小说写作是大有裨益的—譬如象征、暗示手法的运用,对景物诗意的描写。他运用象征、暗示来表达思想感情,以此深化主题,同时也对应着生命莫测的神秘性。

他还以此为线索来发展小说中的情景和故事。第二章中忍冬花出现了三十多次。忍冬花暗示了人物的心理变化,它不仅代表昆丁乱伦的欲望,而且也是性欲的象征,是凯蒂性成熟的象征。无论昆丁置身何处,忍冬花的气息无所不在。同时,它还象征着昆丁的怯懦,对童年、对故土的怀念,以及内心的纠结和苦闷。小说中还多次出现时间的意象,如钟表、教堂的钟声、太阳和影子等。这些意向象征着时间的无法逃避和不可战胜,时间是“所有希望和绝望的陵墓”。这样的象征使得小说的主题得到了极大的升华。“一屋顶的风”“阳光与花朵窃窃私语”这种诗一般的句子俯拾皆是。

福克纳在写作手法上的精湛技艺还表现在作品中采用的“对位式结构”。“对位式结构”借用了古典音乐中赋格曲的对位手法注14。有学者评论道,福克纳的对位既有时间上的,也有空间上的;既有人与人之间、物与物之间的,又有观点与观点之间、传统与现实之间以及形式与主题之间的。“《喧哗与骚动》可以说是‘对位结构’的典范。小说的四个部分完全建立在对位结构之上,取得了一种‘客观部分—主观部分—主观部分—客观部分’的对位式结构的巧妙平衡与对称。它们互相映衬,合力共建了美国南方社会的生活图景。这种‘对位式结构’还从其他一些角度在小说四个部分的布局上表现出来。如第一部分是班吉生日这一天的意识流,它与第二部分昆丁的死日—他自杀的那一天的意识流相对应;而第三部分耶稣受难节—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纪念日那天杰森的意识流又与第四部分复活节—耶稣从墓穴中复活的纪念日那天迪尔西周围所发生之事的记叙相对应,因而组成‘生—死—死—生’这样的象征性的‘对位式结构’。”注15

福克纳在作品中大量使用《圣经》中的典故和古希腊神话传说。《喧哗与骚动》也不例外。小说故事就是以耶稣受难的那一周注16为时间背景,即受难日、圣礼拜六和复活节。班吉一章时间设定在圣礼拜六,这天是班吉三十三岁生日,也是耶稣死时的年龄。典故与当下人物的故事形成一种互文性,让典故遥远的神性与当下世俗形成一种对照,从而生发出诸多意味,一方面让我们想到“神性”似乎沦落,另一方面又让我们觉得人类的遭遇似乎是一种宿命。这种关联充满了象征意味。

《喧哗与骚动》在语言表达方面也堪称丰富多样。班吉一章中短句甚多,这和班吉是白痴有关。他还像个孩子,所以对话、描述都很简洁。昆丁一章中,因为昆丁是一位苦苦思索的知识分子,而且精神处于紧张状态,所以多长句,尤其是其内心独白,有时是从句里面包含从句,修饰里面还有修饰,语言形态极为繁杂、晦涩,甚至有炫技、词藻堆砌之嫌。而杰森一章中,因为杰森是一位理智的、满腹怨气的生意人,所以语言变得平实、尖酸。第四章回到传统小说模式,语调较客观冷峻。小说中还用了大量南方的口语来表现黑人英文的不规范。而小说中关于各种各样的“说话”,都用了“说”,即saysaid;人们、他们、别人,几乎一律用they。这是福克纳有意为之,有意将“说”和他者模糊化。

四、“作家中的作家”

福克纳创作的十九部长篇小说中有三分之二是“家庭小说”,这是他对美国南方文学的继承和发展。以家庭或家族来写社会是福克纳的又一个特色。这种写法包括多角度的叙事、意识流,对后来的作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博尔赫斯注17被认为是“作家中的作家”,我以为福克纳也可被如此评价。他们在写作形式、主题、题材等方面多是有所开拓的,都对作家—全世界的、各种语种的—产生了深远影响,是许多作家的导师。

大家一直都以为福克纳是一位前卫的作家,而在我看来,他既前卫又传统。说“前卫”,大家自然会想到他小说写作中的“复调结构”“意识流”,他对美国南方社会生活“家庭式”的、“世系式”的书写,还有他对“地方性”的强调。但我要说他还是一位传统的作家,因为他仍然强调并且也显露出传统作家的功力和追求。正如一位现代派的画家,尽管开创了抽象、变形、夸张的手法,但同时也具备扎实的写实能力。

福克纳仍然重视人物形象的塑造,而且也擅长于此。他对世俗人心、三教九流的人物德性了然于心。往往几句对话、对人物外貌寥寥数笔的勾勒,一个人物形象便跃然纸上;几句描写,一幅景物便浮现于眼前。其笔下人物众多,却都个性鲜明,甚至一些极次要的人物亦如此:譬如小说中那个意大利小女孩,她的饥渴和那双又大又黑、忧郁的眼睛;钓鱼、洗澡的那几个少年的顽皮和自负;黑人小子的狡猾、阳奉阴违;牧师布道时的激情澎湃。这些都让人印象深刻。

总之,福克纳是一位极具激情和想象力的作家,其塑造的人物形象众多,但又别具个性。他的作品对他所熟悉的、正在逝去的乡土社会饱含深情。无论写什么都贯穿着深刻的时间意识。时间是生命最大的主题,也是文学最大的主题。他的作品问世至今在世界各地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相信这种影响也将持续下去。他的作品是人类永远的精神财富。

感谢周公度先生的信任与鼓励,让我斗胆翻译了这部名著。感谢责编曹晓婕女士付出的辛劳。同时,也要感谢我的同事崔姗姗女士,以及其他同事的帮助。

2021125

译毕于贵阳望城坡


注1. 莎士比亚著,朱生豪译:《莎士比亚悲剧喜剧全集:麦克白》,作家榜经典名著出品,浙江文艺出版社,2017年版,第五幕。

注2. 威廉·福克纳著,李文俊译:《喧哗与骚动》,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11页。

注3. 陈寅恪著:《陈寅恪诗集》,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3页。

注4. 弗雷德里克·格温、约瑟夫·布洛特纳合著:《福克纳在大学》,兰登书屋,第61页。

注5. 肖明翰著:《威廉·福克纳研究》,外语与教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22页。

注6. 李文俊编选:《福克纳评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159页。

注7. 李文俊编选:《福克纳评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125页。

注8. 美国密西西比州北部的一个县。

注9. 拉法叶县的一个城市,也是县的首府。

注10. 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英籍美裔小说家,文学评论家。代表作有《一个美国人》《贵妇人画像》《鸽翼》等。

注11. 李文俊编选:《福克纳评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78页。

注12. 电影艺术的重要表现方法之一,为表现影片的主题,将一连串相对独立的镜头组织起来,构成一个完整的意境。

注13. 现代文学创作中的一种广泛应用的文字表现技巧,采用自由联想、内心独白等手法再现人的深层思想意识活动和自然心理的流动。

注14. 音乐创作中使两条或多条相互独立的旋律同时发声并彼此融洽的技法。

注15. 傅俊:《痴人说梦:〈喧哗与骚动〉中的意识流主体》,《外国文学评论》1988年,第2期,第45页。

注16. 在基督教传统中,复活节之前的一周为圣周,用来纪念耶稣受难。

注17. 博尔赫斯:即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1899—1986),阿根廷诗人、小说家、散文家和翻译家。代表作有《交叉小径的花园》《老虎的金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