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高龄老人“组团”偷南瓜,刑法真的管不了吗?
——老年人故意犯罪
2022年,余女士借款60多万,投资100多万种了几十亩南瓜。没想到当南瓜成熟时,当地一些六七十岁的老人竟然成群结队到她的南瓜地偷南瓜。这些老人有徒手抱的、有拿麻袋装的、有用板车拖的,而且反复不断。被主人发现后,这些老年人还理直气壮地说主人小气,摘几个南瓜也这么当回事。如果主人再坚持阻止,这些人就会称自己有高血压或心脏病,或者以死相威胁。有的为了泄愤,甚至在偷窃时,还故意将一些南瓜砍坏、予以糟蹋,气焰十分嚣张。这些人就是仗着高龄,偷的又是一般农作物,所以认为法律管不了他们。
虽然我国法律确实对老年人违法犯罪有宽恕的规定,然而年龄大绝对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理由。根据《刑法》规定,只要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自然人,都具有完全负刑事责任的能力,如果其行为触犯刑律,都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老人只有在75周岁以上的,量刑时才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南瓜虽然是价格不高的农作物,但也是余女士投入大量资金,辛辛苦苦种植生产的果实,无论价值高低,都是她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都应该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都应当尊重余女士的劳动成果和财产权利,而不能加以侵犯。这些老年人倚仗自己年龄大,肆无忌惮地偷窃南瓜,其行为无疑属于盗窃他人的财物,危害轻的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盗窃南瓜价值在2000元以上,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或者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符合“多次盗窃”,无论数额多少,都构成《刑法》第264条所规定的盗窃罪。盗窃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即使盗窃犯年龄在75周岁以上,处罚时也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不是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情节恶劣,也可以不从宽处理。而对于这些成群结队多次到人家农田偷摘南瓜,对主人阻拦还恶言讥讽,倚老卖老,知法犯法,借病装死进行威胁,甚至故意毁坏成熟作物以泄私愤、为老不尊的老年人,《刑法》完全没有必要给予从宽处理,只要构成犯罪,就应当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即使不宜处刑,给他们戴上犯罪分子的帽子,也能对这种危害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对社会公众也是一种普法教育。要让人们知道,对这种危害行为,不但道德能管,刑法也能管,这对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是有利的。
关联法条
《刑法》第17条、第26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