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与社会:一项政治研究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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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政治科学、哲学与政策

本书不是分析当代或未来政治局势的著作,而是一本政治理论著作。下面的章节不包含统计学的或轶事类的复杂数据,这些数据旨在描述当今重大的政治趋势并促使人们采取各种政策或实际行动来推进或阻止这些趋势的发展。

但是,对当代或未来政治局势的清醒认识,指引了下文将要提出的观点。在战争、饥荒和核毁灭的时代,安全和物质福利是世界关注的焦点所在,这和控制暴力一样也是世界的主要问题之一。我们将福利视为社会的主要价值之一,在这个特定意义上将其引入政治分析之中,并对暴力在人际关系中的角色予以特别关注。为明确表述我们的观点并不是局限于我们自身社会的条件,而是为实现文化的普遍性,我们阐述了“一个世界或者一无所有”(one world or none)这种非此即彼的全球性观点。此外,当代政治力量近似呈现为一个两极体系,围绕着世界革命的最后两个中心——自由民主主义和布尔什维克主义。因此,我们将革命视作政治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阐释意识形态在政治事务中的作用,关注权力在预防性政治中的整合功能(而非分裂功能)。作为社会事实和社会符号的阶级,其在当代的重要性表现为我们强调功绩而非等级、技能而非地位才是民主统治的要旨所在。

上述内容还可以继续扩展,但是详细说明理论结构和情境模型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不是本书的主旨所在。因为我们的目的不是为政治行动提供指导;这样的指导和指南式著作历史悠久、令人瞩目,从与亚里士多德同时代的考底利耶(Kautilya)的《利论》到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的《君主论》,再到列宁的著作。1然而,我们的目标,不是重新撰写这类指南式著作,而是详细描述一个概念框架,使得对政治过程的研究可以在该框架下有效展开。因为,事实上只有在这类研究的基础上,才可以灵活地选择和运用政治政策。

如果说我们的目的主要是推进政治理论的发展,而非政治实践技术的进步,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不会关注具体情境中的实践。理论化,即便是关于政治的,都不应与从经验观察和控制中抽象出来的无可救药的形而上思考相混淆。这种思考是德国国家学(1)(Staatslehre)传统的典型特征,在世纪之交其影响显著。2本书更接近于马基雅维利的《李维史论》或者米歇尔斯(Michels)的《政党》所强调的直接的经验主义立场。不过,另一方面,这不会与冷漠的经验主义立场——仅仅是“事实”的叠加,而没有关于假设的相应阐释——相混淆,托克维尔(De Tocqueville)和布赖斯(Bryce)的描述性政治有时险些落入这一陷阱。布赖斯呼吁:“我们所需要的是事实,是事实、事实、事实。”(1924,I,12)3当然,对他们而言,“事实”就是细节的集合;事实仅仅是作为假设的数据时才是重要的。

所谓对假设的阐释,就是在逻辑上预先设定一个概念框架,从而可以根据该框架对假设进行确切的表达。在政治思想史上,许多著作都是以提供与政治学相适宜的词汇为目标。其中,最著名的英文著作是乔治·康沃尔·刘易斯爵士(Sir George Cornwall Lewis)于1832年出版的《政治概念的用途与滥用》。刘易斯希望使政治理论在语言的使用上与实践政治学更为一致。当然,这种预期的结局注定是令人失望的:无论是法令,还是规劝,都不可能使其用法一致,也无法使任何有超越意义的重要性都千篇一律。关键是足以使翻译和经验指导总是可能的自洽性和透明度。此外,我们关注的是概念,并非字词。涉及的问题不是物理学家关于“共时性”涵义的问题,或者生物学家关于物种的分析,而仅仅是概念学的问题。4

许多最有影响的政治著作——比如柏拉图(Plato)、洛克(Locke)、卢梭(Rousseau)等人的著作,以及《联邦党人文集》等——都是为现存政治结构或理想的政治结构提供合法性论证,根本不关注政治研究本身。我们认为这些著作确切地表达了政治学说,而非政治科学的命题。政治哲学不仅包括学说,而且包括对学说和科学的逻辑分析;对所有这些类型的判断而言,政治理论这一术语是作为一个综合性概念而被使用的。

本书意图明确地表达政治科学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假设。它不包含对政治学说的详尽阐述,即国家和社会应当如何的学说。从历史上看,正如拉斯基(Laski)所指出的,这些政治学说主要是用于证明政治哲学家自身的偏好及其所属群体的正当性(Laski,1935,31)。比如,黑格尔(Hegel)将普鲁士国家视作普遍理性(universal reason)的最高化身。正如其他学者所提及的,“政治思想的任务或许并不仅仅在于清除那些阻止人们将国家视为其缔造物的偏见,而且更要提供国家应该如何的学说”(MacIver,1926,426)。

然而,必须强调的是,对政治研究的科学兴趣不必排除对政治科学研究的结果和应用方面的政治兴趣。研究不仅在政策形成过程中扮演创造性角色——在一系列重要性不断变动的事件中作为自我定位的手段——而且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扮演工具性角色。因此,研究的主要意义既不必然是理论性的,也不必然是实践性的:既有操作性观点,也有沉思性观点。

操作性观点来看,以问题情境为起点的研究,其目的在于决定情境中可供选择的目标,并根据通往目标的行动过程明确阐述该问题。情境中的各要素是根据它们在政策形成中的影响而被分析和评价的。研究的结果是对这样一种行为方式的权威说明,即情境中的行动者以这一方式能够提升事件的特定状态出现的可能性:为创造结果Y(或是使Y出现的可能性变大),那么就以方式X行动!

沉思性观点并不关注分离目标变量也不关注发现被认为具有特定重要性的行动,而是根据各变量对持续展开的研究的重要性,来阐述变量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在此,命题表明了函数性共存关系的存在(形式Y是X的一种函数)。显然,这些明确的表述可以转换为操作性观点,反之:如果Y是且仅仅是X的一种函数,那么必须以方式X行动才能创造结果Y。

还必须要说明的是,根据不同观点进行研究,其所得出的结论之间是可以互相转化的,这并不意味着观点上的差异是无关紧要的。完全依赖操作性观点——因而将研究局限于对方式和手段的思考——会有研究受阻的风险,如果它有与既定政策(目标)相反的含义。另一方面,纯粹的沉思性观点无法成功地在既定情境下使研究最大限度地与社会中最可能的和最紧迫的需求联系起来。这就是实用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传统文献所强调的“理论与实践的一致性”。5

从操作性观点来看,社会科学更多地被指称为政策科学——其功能在于提供与内化于人际关系中或者由人际关系所实现的价值整合相关的智识。我们把政治科学视作政策科学之一,即从整合性观点来研究影响力和权力。社会政策的问题是创造条件的问题,在这些条件下权力能够而且的确会有序运行,从整体上而言这些条件是与社会的主要价值相关的。

关于政治科学的这一定义,在许多方面与政治思想的重要传统是一致的。如果所谓的“权力政治”意味着追逐权力是社会的最高价值,那么历史上伟大的政治思想家中没有哪一位是根据“权力政治”来界定政治科学的。毫无疑问,所有这些学者都注意到权力的强制性面相,而且注意到所有人在某种程度上都使用强制力或是屈从于强制力。然而,所有这些学者都认识到,权力可以作为使其他价值最大化或是实现“善的生活”的工具。

因此,本书的概念是符合政治和道德紧密结合的哲学传统的。但是在充分意识到政治理论中并存着两种不同成分——政治科学的经验建议和政治学说的价值判断——方面,它背离了这个传统。本书的工作仅仅是对前者进行明确阐述。

对在研究中综合运用操作性观点和沉思性观点的方法,我们可称之为结构分析原则(theprinciple of configurative analysis)6。无论是对理论还是实践而言,审慎地使用这两种观点都是有价值的。科学家的职责与政策制定者的职责部分是重合的,两者相互影响。作为一个公民、一个有道德的人,科学家有自己的偏好、目标和价值;他的所有行为,包括其科学研究行为,都服从于自我约束的道德目标,而这些目标又激励和丰富了他的科学研究。

因此,本书的目的在于为政治科学的研究提供分析框架,但这并不意味着笔者不关注政治政策。我们的价值观是追求实现自由社会的公民价值观。因此,我们十分注重论述有利于建立和维系自由社会的条件。这些论述在某种程度上是富有成效的,它们通过深刻剖析自由所赖以实现的制度来培育自由。我们并不关注对民主价值观的辩护,它们与某些形而上的或道德的基础相异。这是政治学说的研究领域,而非政治科学的研究领域。对这两个领域之间的认识是混乱的,人们没有对两者的区别进行结构分析;只有研究才能将两者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