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父母不应该成为孩子人生的“决策者”
在许多家长看来,自己所拥有的人生经验对于孩子的成长而言具有相当的参考作用。所以在孩子面对人生中的重大选择时,家长有时候会认为孩子的想法不成熟、不正确,而自己有权利、有义务去帮孩子作决定。甚至有时候会利用自己的家长权威去压制孩子的想法,将自己视作孩子的“决策者”,对孩子的想法不给予必要的理解和尊重。这样不仅会激发孩子的逆反心理,甚至还会影响家庭的和谐幸福。
事实上,因家长自诩为“决策者”而导致的教育悲剧并非个案,甚至有些名人家庭都难以幸免。比如我国近代大家胡适,在规划自己的小儿子胡思杜的留学时便干涉胡思杜的兴趣爱好,断然否决了他学政治学的志向,要求他选择了历史学。这导致胡思杜到美国后不爱学习,最后没能顺利毕业。胡思杜回国后甚至登报公然批判自己的父亲,最后自尽身亡。同胡适相反,马克思夫妇则认为,孩子对于没有热情的事情是不会认真去做的,他们选择根据孩子兴趣去引导她们学习、发展。和自己孩子相处时,从不摆家长的架子,而是以请求和建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而他们的孩子们却因此非常听他们的话,在长大后也均在自己所热爱的领域取得了瞩目的成就。
作为近代历史上成就瞩目的名人,是什么导致了两个家庭的孩子全然不同的人生走向呢?答案是明显的,胡适自己身为思想解放运动的领导人,却对自己的孩子采取如此专断不负责任的态度。也正是胡适这种对自己作为“决策者”的身份认知,导致胡思杜产生了叛逆心理,甚至演化为了后面的父子反目。而马克思则是将自己作为孩子的一位年长朋友,自己的意见仅仅是给孩子做参考的,而不是要求孩子去遵从自己的想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第2条强调了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对孩子的“培育、引导和影响”作用,第5条第1款明确了对“个体差异”的尊重,第17条重申“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这便要求在教育过程中,家长对孩子输出观点时,其形式应该是柔性、间接的,应当充分尊重孩子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尊严和自由。不能以自己的经验和观点去武断地决定孩子的人生,去干涉孩子的选择。胡适和马克思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强势的“决策者”只能将孩子逼迫为“反抗者”,而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平等交流,才能让孩子真正理解和接受自己的良苦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