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与日常生活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7 家庭教育不是父或母一方的责任

在现代社会,由父亲或母亲承担绝大部分教育责任的“丧偶式育儿”屡见不鲜,许多家长认为孩子有一个人教就行了,自己忙好事业就是对家庭最大的负责。

但如此“分工”真的正确吗?王羲之夫妇教育儿子王献之的例子可以给出我们答案:在学习书法的过程中,王献之以为自己的字和父亲的字不相上下,开始骄傲起来。他临摹了父亲的字后交给王羲之,王羲之看后一言未发,只在他写的“大”字下加了一点变成“太”字。王献之虽不明父亲意思但却不敢多问,便找到母亲。母亲看后,说:“这几行字中,只有‘太’字中的一点像你父亲写的。”王献之听后备受打击,而他母亲则开导他说:“孩子,做任何事都不能好高骛远、自满自足,要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才行。”王献之听后深以为然,从此脚踏实地、勤奋练习,成为了同自己父亲一样久负盛名的书法家。

王献之的成功固然与他的出生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在家庭中父母对他的教育和引导。这种家庭教育不仅仅是在专业和技巧上的指导,更是对孩子品行和韧性的培养。在王献之成长的故事中,王羲之夫妇的分工同样至关重要。王羲之的书法造诣与钻研精神为王献之提供了一个得以追赶和努力的目标,而其母亲冯氏则在王献之陷入迷茫和灰心时给予其鼓励、为他指明前进的方向。若没有父亲的榜样作用或母亲的开导支持,王献之可能难以取得如此的成就。《家庭教育促进法》第2条与第4条中强调父母有义务进行家庭教育的原因之一正是出于对父母共同发挥作用下,能够为孩子提供更为完整、健康的家庭教育的考量。所以家长们应该认识到,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均承担着相同的责任,自己应当是家庭教育的参与者与责任人。父亲和母亲能够分别从不同的方面给予孩子教育,不同的观点和视角也能够让孩子学会更为全面地去认识世界、形成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