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假定
我的理论始于四个基本假定。主要国际关系理论分支——包括新现实主义和新制度主义——都建立在类似假定之上;这些理论与我在本书中建立的理论之间的差异主要来自不同的自变量以及不同的推理论证,而非出自这些基本假定。16由于这一理论旨在成为一种规范性理论,可能不会很好地解释国家的实际行为,因而相比如果它是一种实证性理论,理性理论的这些假定的准确性更重要。在第七章中,我会更详尽地讨论准确性及其意义。
第一,国家生活在一个以无政府状态为特征的国际环境中——缺乏一个国际制度或者权威来阻止一国对他国使用军事力量,或者强制执行国际法和国际协定。17因此,各国必须依靠自己的资源来实现它们的目标。18用华尔兹的话说,无政府状态造就了一个“自助体系”。19无政府状态是所谓的“承诺问题”的关键根源:如果各国能够作出不采取某种行动的可信承诺,它们的境遇会更好;由于它们不能作出这种承诺,一个国家或者它的对手(或者双方)为实现自身利益而采取的政策是低效的,并且会导致该国的境遇更为糟糕。20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无政府状态描绘的是各国所面临的国际环境的性质,而不是它们的行为——就像此处的用法一样,无政府状态并不是指一种混乱的国际环境或者竞争性的国家行为。
假定国际环境是无政府状态的并没有问题——它是对各国(至少是大国)在作出重大安全政策选择时所面临的国际形势的准确描述。没有哪一个国际制度拥有保护一国免遭某一大国进攻的资源。21
第二,本书的理论假定国家会采取理性行为。理性行为意味着各国都是按照一定目的行事的行为者,至少会进行合理的尝试来选择最适合实现其目的的战略。各国被假定为有能力确定和比较可以作出的选择,并对它们成功的可能性以及成本和收益进行评估。理性也会施加一些额外的要求。各国所秉持的信念和认识必须与关于它们所面临的国际形势的证据相匹配;如果没有这些信念,一国就无法选择最优战略。22这些认识涉及一国的实际形势,以及体系中其他国家的性质。一国对其物质环境的认识应该包括与军事和技术相关的知识,即它的资源如何用来实现其目标。这个国家也至少应该对其他国家如何解读和回应其战略有基本了解。比如,一个理性的国家应该关心对手如何回应其军备扩充,既要考虑对手可能针锋相对以抵消其军备扩充,也要考虑对手对该国为何发起军备扩充的推断。理性进而要求各国花费适当的精力,来收集和评估可能让它们了解自身所面临的环境的信息。23
对于一种指导性、规范性理论而言,国家作出理性决策的假定是必不可少的——将国家的动机和目标视为输入信息,并进而回答一个国家应该怎么做,我们要回答的是什么样的行为是理性的或最优的。24尽管现实中的国家可能不会总是采取理性行为,但是本书理论试图回答的问题需要假定国家确实会作出理性决策。
不过,一个国家应该采取的战略确实依赖于与之相对的国家是否采取理性行为。比如,如果对手误解了它所面临的国际形势,并由此选择一种错误的战略,那么正在制定决策的国家可以采取的最佳选择将不同于“理性对理性”的情况。因此,如果各国有时确实选择的是次优战略,那么尽管一种指导性理论会假定制定决策的国家是理性的,但它并不会假定与之相对的国家也会总是如此。由此看来,尽管我的理论所分析的情形是两个国家都被假定为理性的——这一点在围绕新现实主义的辩论中占据核心议题,理性通常被认为是最大利益的组合——但是一个国家相信其对手会(或者可能)采取次优政策的情形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扩展。
第三,本书的理论假定各国可以被视为单一的行为者。显而易见,这是一种极大的简化——各国是由具有不同目的/手段偏好的精英、存在类似差异的群众以及汇总偏好和执行政策的国内制度组成的。25它也可能是一种值得质疑的简化:比如,并没有一种令人满意的方式来汇总各种各样的偏好,以至于根据汇总制定的政策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一个国家所选择的政策可能取决于国内行为者的偏好与制度性规则之间的具体关系。26不过,单一行为者的假定与我的理论的核心目标是匹配的。当我们问“一个国家应该采取何种战略”这个问题时,我们通常想要了解的是一个具有明确目标的国家的情况;这一假定通常是隐含的,但是无疑适用于分析的目的。研究的焦点并不是如何应对各种国内政策偏好,而是分析一国为了实现其目标而作出的选择。在实践中,一位领导人可能受到持不同利益和信念的国内行为者以及试图影响政策过程的机构的制约。这些约束可能让这位领导人无法采取他所青睐的战略,但是理解在没有这些国内约束的情况下哪种战略最可取无疑非常重要,而且可以说是第一要务。从这个角度看,相比一种关于国家实际政策选择的实证性理论而言,单一行为者的假定对于一种规范性理论来说不是一个太大的问题。27
第四,本书的理论假定各国将它们的对手当作一个“黑箱”——一旦一国参与到战略互动中,它的政策就仅受对手行为的影响,而不受对手的国内结构或领导人性格的影响。这一点本质上等同于假定对手是一个单一行为者。这也是一个极大的简化。这一假定忽略了对手的特征可能存在的重要战略意义,包括一国的政策可能影响那些为决定对手战略而彼此竞争的各个国内集团的相对影响力,以及对手的政权类型对其行为所传递的信息的影响。28这些对于我的理论的影响可能比国家是单一行为者的假定更大。尽管假定拥有明确偏好的决策者在国内不受制约与本书理论的核心目标是相符的,但是这种简化可能忽略了一国的战略与对手的国内力量对比之间意义重大的互动,由此带来的问题可能更大;这些问题将在第七章加以考察。
尽管如此,在此有必要强调的是,不考察对手的内部状况并不像通常暗示的那样具有局限性。首先,“黑箱”假定并不意味着理性理论假定各国缺乏对他国动机的一切认识。相反,这一理论假定,在各国展开战略互动之前,它们已经获得了有关对手动机的信息。正如上文所述,这一初始信息并不是理论需要解释的,而是一种输入信息,它部分地界定了一国的国际环境;其他的理论试图解释国家如何获取这种信息,其中一些理论涉及敌对国家的单元层次特征,包括意识形态和政权类型。29从这些观点可以推断,如果政权类型是稳定的,作出“黑箱”假定并不会导致随着各国互动而产生的信息出现损耗。其次,理性理论并不假定一国无法修正其对敌国国家动机的估计。实际上,这一理论强调,敌对国家的行为可能传递出关于其动机的有价值的信息。因此,战略互动可以使一国更新其对敌对国家的评估,但这仅仅是基于敌对国家的行为,而不是其内部特征。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理性理论并没有对身处国际体系之中的国家的动机和根本目标作出假定(我会用国际体系来界定它们的类型),也没有对它们所面临的国际环境作出假定。这些特征会被当作变量,在下一节中进行讨论。由此形成的理论与结构现实主义(以及新制度主义)的宽广视角是一致的,但与此同时更加一般化,因为它考察了各国动机的变化、各国关于其他国家动机的信息以及权力之外的物质变量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