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报酬
鹿角用来挖土,鹿骨用来取须,这老头儿专要同一头鹿身上的部件儿,自然也是因为他们采参人的那些奇奇怪怪的说道儿。
只是,老头儿没想到,自己买个鹿角而已,竟然碰上了个猎鹿人!
而且还是这么点儿小岁数的猎鹿人。
眯了眯眼睛,老头儿有心试探两句,不过话都到嘴边了,转念一想,没这个必要啊,大家萍水相逢的,又不认识,你爱猎啥猎啥,跟我有一毛钱关系不得?
你有枪,你牛呗,你说啥是啥。
“啊,猎鹿人,好啊!爷们儿,有能耐!”
表情接连变化,老头从最开始的疑惑直接变成了喜悦,说了两句不要钱的好听话。
陈志恒也是听得出来,人家就是说句客气话,看样子不太想跟他交流太多的意思。
本来,这买家卖家之间,也就是这么两句话说了,等人从摊子前面站起来,走了,往后再见面的可能性,说实话:不大。
可陈志恒是真的很好奇啊。
挖参没啥大毛病,可这个时候不对劲呐!现在是冬天!冬天挖个屁的参!
所以,陈志恒又多嘴问了一句:“老大爷,拆帮儿了还是咋地?这老大冬天的,上不了山吧?”
所谓的拆帮儿,就是原来的参帮因为某种原因,大概率是利益纠纷,而闹出不愉快,不得已只能把原有的队伍分散开,有的分开了还能成小参帮,有的直接就五个人走三个,往东往西往北的都有,结了大仇,老死不相往来了。
老头儿本来低着头一直在看那支鹿角,这种不是雄鹿自己甩脱的鹿角一般都比山上捡的那种更柔软,水分足,不干巴,韧性好,更适合去干挖土的工作。所以虽然没有与之同宗同源的鹿骨,但是老头儿还是看上了这支鹿角,正在心里琢磨价儿呢,冷不丁听到了对面一句“拆帮儿”,老头儿条件反射的就把头抬起来,死死的盯着对面的陈志恒。
良久之后,看着陈志恒一直都是一副笑脸,老头儿才叹了口气,也不嫌凉,扯个麻袋边子就是坐地上了。
“唉,爷们儿,你懂行,一眼就看出来了。俺们是拆了帮,我也不怕你笑话,我是让徒弟撵出来的。”
这话匣子一打开,老头就关不住了,索性陈志恒也没事干,还得等着王国庆那边把事儿办完,小东就更不用说了,瞪个眼睛听,就像听评书似的,哥俩儿就这么蹲着,听这老头儿讲开了。
原来,这采参的老头儿大名叫孙长发,打三十多年前就开始干这个行当,虽然无儿无女,也没房没地,但孙长发到底这三十来年没白干,钱虽然没攒下几个,但是采参的经验是攒下了,在行里大小也是个把头。
头几年,孙长发的腿脚开始不太听使唤了,他自己知道这是采参人的命,那么多前辈都一瘸一拐的,也没见谁把这毛病看好了,孙长发也就没去想什么治病不治病的事儿,搁参帮里挑了个灵巧的小年轻,收了徒弟,大事小情的,一点一点的都开始往他身上挪。
那小子学的快,人也机灵,有他帮忙,孙长发确实不像以往那么累了,身上的担子轻了不少。
拆帮的事儿,是今年刚入冬的时候出的。
那天,跟往常没啥区别。就是落了雪,然后这不就封了山了么,按照参帮的规矩,得核算一年的功劳,钱数,当场分钱,然后各自找地方猫冬,到了明年二月二,再到老地方集合,商量新的一年的事儿。
问题,就出在这个分钱的事儿上。
孙长发按照以往,一个一个的跟他们算谁该得多少钱,谁怎么怎么该扣下钱,结果他话说完了,没人吱声。
没等孙长发发火呢,他徒弟先开了口:“师父,你这,算的不对。”
算的不对?!
孙长发当了十几年的把头,还没跟人算差过账呢,他刚想反驳,就看所有人都齐刷刷的跟着他徒弟开了口。
归楞起来,差不多一个意思:账不对。
到了这,孙长发就明白了。
问题不在账上,在这个钱上。
再往后,就是陈志恒见过许多次,甚至亲身经历过几次的事情了。
无非是领头的赚的多,小的觉得自己本事学全了,不乐意再受管束,再分小钱,一心想着自己也能赚大钱,唯一阻挡自己的就是头顶那个带他入行的人。
然后,顺理成章的,孙长发没罪也有罪,没错也是错,让徒弟撬了行,把他从参帮除名了。
孙长发不太恨这帮白眼狼,他只是觉得气,气这帮人跟了他十多年还是特么这么虎。
他们是怎么被笼络的?无非就是徒弟跟他们承诺,自己知道什么什么地方必出大货!事成之后如何如何给他们多分钱,过上什么什么样的好日子……
这特么能信呐!!
嘿,全信了!
孙长发自忖,自己这么多年来,从来没亏待过谁,从来没克扣过谁的钱,账是一笔一划的算,从来都对的上。
只是他没想到,有的时候,不是你为人公正,人家就不贪更多的。
“……唉,也算我自己瞎了眼,怨不了别人。
爷们儿,刚才我没跟你扒瞎,我现在,的确就是个耍单帮儿的冻狗子而已。至于这冬天,那我的确是挖不了啥,我买鹿角,是惦记明年开春,那时候再有鹿,要么就割了茸了,要么就得是捡的角,它不抗用。”
“哦~!”
陈志恒到底不是他们行里的人,没反应过来原来是这么个事儿。
现在听完了故事,陈志恒再看孙长发,是越来越觉得感同身受,越来越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恍惚之间,好像回到了上辈子,让自己带的人反了水,扔在边境的时候。
陈志恒经历过,所以他也听得出来,这孙老头儿,来年再进山,要么就得个大货,从此退出这一行,要么……
就直接死在山里。
这样的时候,他也有过,他赌赢了。但这老头儿……
“孙大爷,耽误你这么长时间,听了讲这么长的故事,俺们哥俩儿不能啥也不表示啊,你等我一会儿。”
陈志恒抬脚就起来,进了王国庆的铺子,不大一会儿就出来了,走回来之后,把一根手指大小的布包放在了孙长发手里。
“这个你拿着吧,算俺们俩给你的……误工费?哈哈哈,反正就那么回事儿吧。回去把腿治好了,然后再进山。”
孙长发莫名其妙的得了个赏,心里还寻思着,我也不是唱戏的,你给我整这一出干个啥,布包一打开,一节骨头?
“这是……”
看这大小,看这形状,想想小伙儿刚才说的话,再想想他的身份,孙长发惊疑的把骨头捏了两下,凑近鼻子一闻。
虎骨!还是新鲜的!
要说猎鹿人是牛b哈,这也能整着!
孙长发有点楞的瞅着陈志恒,好像还整不明白,为啥对面这小年轻出手这么大方,陈志恒则是呵呵一笑:“孙大爷,这鹿角,你还买不,咱可一码归一码噢!”
“买,买当然是买,买!”
一连说了三遍,语气越来越重,孙长发最后抱着那布包一拱手:“爷们儿,你办事儿仗义,敞亮,我也不是那差事的人,这鹿角,我买,按你说的,一码归一码!
然后,我告诉你一个事儿,当是,这块骨头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