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理论基础与概念界定
2.1 社会分层与社会福利的互动关系理论
2.1.1 国外的研究
社会福利与社会分层关系密切。社会福利的最初形式——济贫制度主要是针对工业化早期因圈地运动而失去土地的流民,最早的社会保险制度则是为团结产业工人阶层。可见,社会福利通常定位在某些特定的社会阶层。“社会分层的各种逻辑深深扎根于福利国家的构筑过程中。”(1)“上层阶级主要依赖财政福利;中产阶级依靠财政福利、职业福利和社会福利;下层阶级大多数只能依靠社会福利。”(2)“社会救助的初衷是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风险应对。”(3)虽然可能带来社会污名化的效应,但是却有利于改善社会底层的处境。但也有学者指出,社会福利对特定社会阶层的瞄准机制,也有可能带来阶层固化,因此社会福利对社会分层的形成有着巨大的影响。正如哈特利·迪安(Hartley Dean)所说:“既有的社会政策(福利)已经内化于社会,而且有时候它们既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又是社会问题的一部分。”(4)这方面最具影响力的莫过于丹麦学者考斯塔·艾斯平-安德森(Gosta Esping-Andersen, 2010)的研究。他认为福利对社会分层有影响,社会福利能够塑造阶级和社会秩序,不同模式的福利国家常常具有不同类型的社会分层和阶层之间的地位差异。根据社会分层上的差异,艾斯平-安德森进一步将福利国家划分为社会民主主义、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三种类型。其中,在保守主义福利国家(欧洲大陆的合作主义福利模式)中,法团主义和国家本位主义比较突出,由此形成了多元的等级和地位差异,例如德国和法国为公共部门雇员阶层提供了比较慷慨的福利,这种社会政策有意地塑造了某种阶级结构。奥地利也采取了类似的政策,结果在国家公务员与其国民之间,以及在工人与较高的“社会层级”之间形成了非常明显的地位屏障。而自由主义福利国家(盎格鲁-撒克逊福利体制)可能会导致依赖国家福利的弱势阶层(比如老残遗群体)与依赖市场保障的阶层(比如中产阶级)之间的二元分化;社会民主主义福利国家(斯堪的纳维亚福利模式)将普遍主义的享受资格与高福利待遇相结合,保护并塑造了国家的中产阶级,实现了广泛的社会团结,即使处于平均水平的工人在这种模式下也向上移动了。总之,在艾斯平-安德森看来,福利国家事实上也是一种分层体系,福利国家是塑造阶级与社会秩序的关键制度(5)。
除了社会福利对社会分层的形塑和固化之外,社会分层也会对社会福利制度的制定、出台和改革调整产生影响。工人阶级力量强大的国家更容易走向福利国家模式,而资产阶级力量强大的国家则更容易走向自由主义的社会政策(Gosta Esping-Andersen, 1999)。阶级在福利国家的形成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6),除典型的劳资冲突论之外,“中产阶级”(7)和“官僚阶层”(8)也会对一国福利制度的发展产生影响。
西方学者们的研究肯定了社会分层与社会福利之间的互动关系。受其研究结论影响,西方理论界开始更多地从社会分层的视角研究社会福利。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欧洲大陆普遍开始了关于“社会排斥”(social exclusion)的讨论,而美国则普遍使用“下层阶级”(9)(underclass)这一概念。这两个概念的共同点是它们开始关注长期失业者、单亲父母、长期接受救济者等弱势群体被社会主流群体所排斥,被推到社会边缘的过程。近年来,我国一些学者也开始关注社会保障政策可能带来的社会排斥的效应。这种效应使社会保障在缓解阶层矛盾的同时,有可能塑造一些新的被边缘化的阶层。
2.1.2 国内的研究
目前,国内学者也开始以社会分层理论为工具对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领域中的福利分层问题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尝试总结我国社会保障碎片化的本质,以及从社会分层视角找到政策完善的依据。
国外社会分层与社会福利的互动理论,让我们看到社会保障的另一面。在某些情境下,旨在弥合阶层差距、促进分配正义的社会保障政策也有可能给社会带来新的问题——福利分层,导致阶层差距的固化和加深,出现福利分层即宣告社会保障政策再分配功能的失效。董海军、郭云珍(2010)详细论述了我国社会保障体制中的福利分层。他们认为“我国的福利分层在宏观上表现为城乡之间的二元福利分层、城市之间的差序福利分层和同城中的部门分割福利分层,在微观上表现为不同阶层的差别福利分层、同一阶层的等级福利分层以及公务员的‘超国民待遇’”(10)。
杨伟民(2005)从社会保险对社会分层的影响角度出发,重点阐释了“基本社会保险与其他社会分层指标一起推进社会阶层的分化”(11)这一主要论点。并且在其影响下,我国城市居民内部形成了两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一是下岗失业人员;二是有工作但是工资低并且没有基本社会保险的底层人群。而解决之道在于调整社会保障政策,特别是从社会整合的角度“有必要用一些以公民身份为基础、普遍性的福利制度对我国现行的以基本社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为主的社会政策予以补充”。
韩克庆(2008)从社会分层的角度提出了完善社会福利的几点建议(12)。他认为社会福利制度决定社会阶层结构并且是有序社会流动的制度基础,因此在社会分层的视角下,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建设目标应该是消除不平等,尤其是消除特权福利,而不是强化。此外,社会福利要充分考虑所覆盖对象的阶层特征,社会福利的制度设计要有弹性,不能成为阶层间社会流动的障碍。
杨立雄(2013)认为“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已深深打上了阶层的烙印”(13),我国的某些社会保障政策并不是在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地位差距和消除阶层分化,相反,它正在通过扩大阶层之间的福利差异而进一步拉大阶层差异。因此,改革的当务之急是以公平的社会公民权作为社会保障的前提。
汪华、汪润泉(2015)以养老保险为例,考察了社会保险制度对社会分层逻辑的延续(14)。我国的养老保险在参保原则和待遇给付水平两个方面都体现了与社会分层指标的高度耦合性。这样的养老金制度扩大了阶层之间的差距,而且成为社会不公平的制度根源。
宋宝安、李艳艳(2009)基于社会分层与社会福利的互动关系,进一步提出了可以将社会分层视作社会福利制度绩效评估的一个工具。即重点考察“引入社会福利变量之后社会阶层之间的差距是否缩小,并以缩小的程度表征社会福利制度的绩效”(15)。
从总体上看,社会分层与社会保障的互动关系属于交叉学科领域。国内有许多社会学以及公共管理学领域的学者对其展开了规范的研究。围绕西方社会政策领域提出的社会分层与社会保障两者间的互动关系理论,国内学者通过本土化的研究,力求发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规律和完善建议。不少学者分析论证了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所存在的福利分层现象,并深入挖掘这种福利分层对社会分层产生的消极影响,认为在我国一些原本旨在促进再分配正义的社会保障政策可能会对社会分层产生形塑、固化和加深等负面影响。事实上,我国社会保障的碎片化问题与福利分层问题在内涵和本质上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可以尝试基于社会分层的视角研究碎片化问题,有关理论也可成为其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