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的中医调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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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西医诊断

对疑为抑郁症的患者,除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及神经系统检查外,还要注意辅助检查及实验室检查。迄今为止,尚无针对抑郁障碍的特异性检查项目。因此,目前的实验室检查主要是为了排除器质及躯体疾病所致的抑郁症。有两种实验室检查具有一定的意义,即地塞米松抑制试验(dexamethasone suppression test,DST)和促甲状腺激素释放激素兴奋试验(thyrotropin-releasing hormone stimulation test,TRHST)。

地塞米松抑制试验(DST)是一种通过摄入一定量的地塞米松,观察身体中肾上腺皮质激素的水平变化,进一步评估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hypothalamic-pituitary-adrenal axis,HPA axis)功能的测试方法。地塞米松是一种可以抑制垂体、下丘脑中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和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激素分泌的外源性类固醇,可以引起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减少,因此可以用此方法了解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功能是否高于正常水平。抑郁症的发病机制复杂,而HPA轴功能紊乱是抑郁症中公认的生化改变之一,在使用地塞米松后,正常人的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会明显减少,而抑郁症患者表现为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完全不受抑制或受到的抑制作用较小,故DST可用于抑郁症的检查与诊断。

促甲状腺激素释放激素兴奋试验(TRHST)可用于鉴别腺垂体(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系垂体性还是下丘脑性。先取血测定基础促甲状腺素(TSH),然后静脉注射500μg促甲状腺激素释放激素(TRH),于注药后15、30、45、60分钟抽血测定TSH水平。常人注药后血清中的TSH会提高10~29mIU/mL,而抑郁症患者对TRH的反应较迟钝,上升低于7mIU/mL,异常率可达25%~70%,且女性患者的异常率更高。因此常将DST与TRHST结合应用于抑郁症的检查与诊断。

抑郁症的诊断主要根据病史、临床症状、病程以及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典型病例诊断一般不困难。国际上通用的分类标准一般有国际疾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ICD)第10次修订版(ICD-10)和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DSM)第四版(DSM IV)两种。

国际疾病分类(ICD)是WHO制定的国际统一的疾病分类方法,是根据疾病的某些特征,按照规则将疾病分类,并用编码的方法来表示的系统。ICD-10是本系统的第10次修订版。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是由美国精神医学学会出版的一本在美国与其他国家中最常用来诊断精神疾病的指导手册。DSM IV是DSM的第四版。目前我国主要采用ICD 10中的抑郁症评定标准,是指首次发作的抑郁症和复发性抑郁症,不包括双相障碍中的抑郁状态。

1.国际标准 国际疾病分类(ICD)规定的抑郁发作一般标准有3条:

(1)抑郁发作须持续至少两周。

(2)在患者既往生活中,不存在足以符合轻躁狂或躁狂标准的轻躁狂或躁狂发作表现。

(3)需除外的最常见情况:由于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或任何器质性精神障碍所致的发作。

2.症状 抑郁发作的症状分为两大类,可以粗略地将之分别称为核心症状和附加症状。

抑郁发作的核心症状有3条:

(1)抑郁心境,对个体来讲肯定异常,存在于一天中大多数时间里,且几乎每天如此,基本不受环境影响,持续至少两周。

(2)对平日感兴趣的活动丧失兴趣或愉快感。

(3)精力不足或过度疲劳。

抑郁发作的附加症状有7条:

(1)自信心丧失和自卑。

(2)无理由自责或过分和不适当的罪恶感。

(3)反复出现死或自杀想法,或存在任何一种自杀行为。

(4)主诉或有证据表明存在思维或注意能力降低的情况,例如犹豫不决或踌躇情绪。

(5)精神运动性活动改变,表现为激越或迟滞。

(6)任何类型的睡眠障碍。

(7)食欲改变(减少或增加),伴有相应的体重变化。

轻度抑郁发作:具有核心症状中的至少两条,核心与附加症状共计至少4条。

中度抑郁发作:具有核心症状中的至少两条,核心与附加症状共计至少6条。

国际疾病分类(ICD)中还列举了一系列所谓躯体综合征症状,在含义上与DSM-IV的伴忧郁或经典分类中的内源性抑郁症类似。这些症状包括以下几条。

(1)对平日感兴趣的活动丧失兴趣或失去乐趣。

(2)对正常时能产生情感反应的事件或活动缺乏反应。

(3)比通常早醒两小时以上。

(4)早晨抑郁加重。

(5)具有明显的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的客观证据(他人的观察或报告),食欲明显丧失。

(6)体重减轻(上月体重的5%以上)。

(7)性欲明显丧失。

要符合躯体性综合征的条件,上述症状必须有其中的4条。

重度抑郁发作分为不伴精神病性症状和伴有精神病性症状两型。其抑郁表现需具有全部3条核心症状,核心与附加症状共计8条,伴有精神病性症状者需存在以下几条。

(1)妄想和幻觉。患者会出现妄想和幻觉,但不应有典型精神分裂症性的幻觉和妄想。典型的精神分裂症性的幻觉和妄想指的是完全不可能的想法或与文化不相适应的妄想,以及对患者进行跟踪性评论的幻听或第三人称的幻听。抑郁症患者常见的妄想内容为带有抑郁、自罪、虚无、自我援引及被害内容的妄想;伴有精神病性症状者又分为与心境相协调型和与心境不协调型两类。与心境相协调的精神病性症状包括罪恶妄想、无价值妄想、躯体疾病或大祸临头(灾难)妄想、嘲弄性或谴责性的听幻觉;与心境不协调的精神病性症状包括被害或自我援引妄想,没有情感色彩的幻听。

(2)抑郁性木僵。抑郁性木僵是指患者意志活动减退,对工作、生活失去兴趣,缺乏主动性,态度消极,不喜与人接触、说话,不食不动。抑郁性木僵往往是逐渐发生的,常在严重抑郁发作阶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