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群贤毕至
“我觉得杜克是个混蛋。”
此言一出,这个小团体的人都沉默下来。
一个有着一头金发的年轻骑士四处看了看。
发现大家都在自己的篝火面前聊天,没有人注意到他们几个。
他低声说道:“你疯了!杜克现在是你的主君。”
“你在诋毁你的主君,你违背了骑士的美德!”
那人愤恨的说道:“去他妈的美德!”
“我本来拥有美满的家庭,良好的教育,优秀的成绩。”
“我从我们村庄的十几个骑士候选中脱颖而出。”
“成为哈布斯的领地骑士,我用了十年的时间。”
“和土匪拼命,和地下的臭虫拼命,和来自北方的蛮子拼命。”
“我的妻子给我生了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我刚刚才上任骑士长,得到了骑士的正式爵位!”
“我有美好的未来和温馨的生活!”
“现在全都被这个混蛋毁了!”
“我要陪着这个混蛋去边境继续拼死拼活!”
“离开我的妻子离开我的儿子,离开我幸福美满的家庭!”
“继续去和蛮子,精灵,矮人,地精,兽人,还有其他的有的没有的奇怪种族去拼命!”
“去一个没有丝毫文明存在,大家活着就是为了撬开对方的脑壳看看有没有好吃的东西的地方!”
“真是糟糕透了!真是糟糕透了!”
“我恨不得一枪捅死这个王八蛋!
然后我们各自回家,不用去这么艰苦的地方,不用和家人分离,不用接受看不到未来的煎熬!”
一边的骑士将树枝丢进篝火,回应道:“对,你一道捅死他,然后被公爵大人抓住。
被大卸八块剁成肉泥,你的家人也会被送上火刑架。
你在领地的所有亲人都会被抓起来流放,去比边境更加黑暗的地方。
甚至有可能都不需要流放,你的家乡会因为你的行为而被除名。
人要换一遍品种,土地要过一遍火烧,就连石头也要被凿碎了变成粉末混在泥土里边。”
这句十分有意思的回怼没有迎来其他两个同伴的附和。
反而让现场的气氛更加沉重。
那个金发的年轻的骑士再次左右看了看,拿起水壶喝了一口水。
“我有点想妈妈了。”
“对了,这句话很丢人吗?”
刚才抱怨的骑士拍了拍他的肩膀,“不,不丢人,我也很想我的妈妈。”
“希望我们能活着回来,见到你的妈妈,还有我的。”
他伸出拳头来,其他三个人稍作犹豫,也伸出拳头和他碰拳。
“我叫伦纳德,三阶骑士长,四十一岁。”
“我应该是你们中年纪最大的,我或许不该抱怨...但是抱歉,我实在是有些激动了。”
“尤其是想到他竟然还在私下里和霍亨索伦家族来往,并且进行谈判的时候。”
拜迪那一头靓丽的红发很难让骑士们不做联想。
“这个混蛋!”伦纳德咬牙切齿,紧接着叹气。
“放轻松吧伙计们,我会保护你们的。”
“我叫克雷纳,来自希斯罗付领。”
“莫姆奇尔,银匠之子。”
“阿亚拉,我没有父亲,母亲是公爵府的侍女。”
其他人都看向阿亚拉,那个年轻的金发骑士,看得他有些拘谨。
“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但肯定不会是公爵....”
伦纳德收回目光,说道:“公爵是个仁慈大度值得效死的人,就看在公爵的面子上。
让我们保护这个混蛋安全的前往边境吧。”
虽然他们都知道边境很有可能一去不回,就这样跟着这个混蛋少爷驻扎在那里。
大家各有心事,稍作聊天互相熟悉之后,和其他骑士一起,选出巡夜的排序。
等到第一个人就位,其他人就去睡觉了。
...
在最大最舒适的帐篷中。
杜克正在查看自己属下的信息。
这些是他刚从管家那边拿出来的。
这支军队的军籍在出发的时候,由马雷亚斯交给了管家。
军籍中记载了这支军队每一个人的籍贯,亲人,过往奖惩,实力,以及中肯评价。
公爵在治军理念上超出了其他贵族至少一百年。
他的军队是整个大陆待遇最好最令人向往的。
同时也是管理最为严格,屠城次数最少,劫掠次数最少的军队。
当然,只能在大陆上做横向对比。
目前这个时代,没有说一场大战下来不做屠杀的军队。
这太难做到了。
“伦纳德,41岁,这么大年纪了,经得住折腾吗?”
杜克对此颇有怨言。
“超过三十五就该输送社会了,四十一了还能打几架?跑两步就该气喘吁吁了吧。”
“不过好歹是三阶强者,稍微给予一些尊重。”
杜克目前为止对于强者们的实力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
因为帝都中几乎没有强者在打架。
公爵府中,即便是七阶八阶的骑士和法师。
也要被杜克揪着头发打。
对于超凡力量,杜克也十分向往,奈何这真的是明月照沟渠了。
就像是一个穿着洁白碎花裙子的女神,就站在你面前摆动裙摆,甚至褪去裙子就穿了一个小白袜。
但你天阉了,这没办法。
杜克就是超凡界的天阉,他没法办觉醒所谓的斗气,也感受不到所谓的魔力。
就算公爵府中充斥的魔力几乎可以幻化成有形,即便公爵府的魔法浓度是全大陆最高的地方。
杜克下意识的摸了摸头顶,“我特么也没有角,你说这闹得。”
他记得最早的天阉主角就是头顶有了个角,就成了魔法师。
事在人为。
杜克现在对于自己没有实力的顾虑已经看的比较淡。
他觉得自己只要努力,系统面板应该会有反馈自己的一天。
打开军籍册。
在伦纳德的页面打一个√,然后继续往后翻。
“克雷纳,二阶骑士,擅长射箭。”
“莫姆奇尔,二阶骑士,擅长打铁,哦,技术型人才。”
“阿亚拉,十五岁,二阶骑士....
十五岁一米八五,吃粑粑长大的?
啧,也算是人才,十五岁二阶,这到了四十一不起码都得五阶?”
在阿亚拉后面打了一个√。
杜克继续翻。
“雷蒙德,重量级人物,三阶,禁卫骑士出身。”
杜克在雷蒙德后面打了两个√。
√号的数量,代表着杜克的处理优先级。
禁卫骑士,是绝对死忠于公爵的一支队伍,他们的家人绝密,亲属关系绝密,晋升路线不明确,待遇不公开。
但权利十分大,可以随意斩杀公爵从属的伯爵和子爵。
他们的一生,不是在执行公爵意志的路上,就是在死命的训练提高实力。
禁卫骑士有一万人,其中实力最低的骑士都有三阶,实力最高的是三位传奇阶的正副团长。
这一支骑士团有独自一支军队凿穿兽人帝国,摧毁兽人王庭的战绩。
最重要的是,他们绝对忠诚。
绝对,绝对忠诚。
“三个禁卫骑士团的人,人身安全总算是有了一点保障。”
继续往下翻阅,有擅长做饭的,有擅长和动植物沟通的,有跑的比马都快的。
还有出身窃贼,擅长开锁的。
还有最为虔诚的传教骑士。
等等。
传教骑士是杜克觉得最麻烦的一个。
这个家伙是他们一群人中实力最高的,他的实力高达五阶。
但是他不是完全属于哈布斯家族,他是属于哈布斯家族和教廷合作的一个骑士团。
叫做圣教骑士团中的一员。
这个骑士团中的人员是由哈布斯家族进行选拔的,但是却由教廷进行培养。
算是双方政治上的互相妥协在军事上的延伸。
实际上这个骑士团现在是听谁的,就连杜朗自己估计都不清楚。
因为这个骑士团从成立以来杜朗还没调动过。
“会治疗,擅长防御,能奶能抗,是圣骑士...五阶的圣骑士,地位估计是不低。”
“他跟着来干什么。”
“传教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