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立法目的】[2]
为了规范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服务国民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制定本法。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立法背景】
在法律文本第一条中规定立法目的,可以表明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的根本目的和宗旨,有助于正确解释其他条文的含义,也符合我国立法惯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一条将期货交易法律的立法目的规定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交易的监督管理,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在起草期货和衍生品法中,有观点提出应当延续《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的目的[3];有观点提出应当肯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突出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服务国民经济的功能,特别重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4];还有观点认为应当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基础上,突出本法的保障法、规范法、促进法、创新法和平衡法的属性。[5]
最后,本法立法目的综合各观点,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基础上,重申合法权益的保障,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强调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服务国民经济的作用,明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条文解读】
我国立法机关在规定一部法律的目的时,通常采用“规范”、“保障(或保护)”、“维护”和“促进”的表述结构。
一、规范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行为
在理论上,衍生品交易是一个大概念,期货交易是一个小概念,期货交易是衍生品交易中的一种具体类型。本法立法规划最初旨在规范期货交易和期货市场,后来决定扩张至其他衍生品交易。为了全面完整表达本法的调整范围,本条并列规定了期货交易与衍生品交易。本法第三条又分别规定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的概念,明确了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的并列使用关系。其中,期货和衍生品是期货交易场所或者金融机构设计的、由交易者进行交易的合约。由于该等合约通常挂钩于某种基础资产,期货和衍生品价格的波动与基础资产价格波动高度相关。交易者参与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能够有效实现发现价格、管理风险和配置资源的目的。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还可分为广、狭两义。在狭义上,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仅指交易者买卖合约的行为;在广义上,还包括与买卖相关的其他行为,例如,期货合约和其他衍生品的上市、经纪、结算和交割等。本条所称交易采用广义概念,不限于期货和衍生品的买卖。
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是一种复杂交易,交易参与者众多。其中,交易者是参与期货交易或衍生品交易的主体,是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的直接受益者和受损者;期货经营机构是向交易者提供中介服务的主体,也是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的重要参与者;期货交易场所是期货交易的组织者和市场监管者;期货结算机构和期货服务机构是为期货交易提供服务的主体。上述主体在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中形成了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其中,既有基于自愿而形成的民商事关系,也有因自律监管而产生的特殊民商事关系,还有因行政监管而形成的行政关系。只有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能鼓励各方参与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发挥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发现价格、管理风险和配置资源的市场功能,维护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为了准确表达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的复杂性,本条采用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表述。
三、维护市场秩序、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经济安全
市场秩序是由法律和行政法规等保障的、有序的秩序。就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而言,主要包括市场主体和产品的准入秩序、市场交易秩序、市场管理秩序等。在透明、有序、高效的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中,交易者有权根据自身判断从事交易,也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立法者应当尊重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功能,努力向交易者提供交易所需要的重要规则。行政监管者应当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市场主体及其交易加以约束和指导,自律监管者应当发挥自律监管职能。同时,为了确保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行稳致远,本法突出了市场秩序保障法和风险化解防范法的功能,高度关注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经济安全,避免过度投机对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经济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四、促进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服务国民经济
国民经济是指一国范围内各社会生产部门、流通部门和其他经济部门所构成的互相联系的总体。服务国民经济即指以国民为本,增进本国国民经济的整体力量。我国期货市场是伴随国民经济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它得益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并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服务于国民经济。如果偏离了这一基本目标,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将失去存在的价值和依托。因此,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必须有其明确的发展目标,即服务国民经济。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作为我国市场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发现价格、管理风险和配置资源的功能,它不仅是国家管理市场、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还是一项重要的国家财富。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市场机制,通过提高市场透明度、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可以在满足市场主体需求的同时,实现服务国民经济的目的。
五、注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期货和衍生品价格波动不仅是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常见现象,也会传导到并影响现货市场价格,还会影响其他金融市场的运行,必须注意防范和化解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诱发的金融风险。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风险多种多样,既包括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也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结算风险等市场运行中的风险,本法主要关注后者。为了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功能,需要制定和实施防范金融风险的法律法规,减少或降低金融风险的发生概率,妥善处理金融风险对市场参与者带来的损害。
【关联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