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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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什么是犯罪心理学?

一、犯罪心理学概述

犯罪心理学是研究犯罪心理与犯罪心理对策的学科。它是应用心理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是刑事科学与心理科学的交叉学科。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心理与犯罪心理对策。这是学科的特殊性所在,也是学科的目的指向所决定的。犯罪心理与犯罪心理对策之间紧密联系:犯罪心理是犯罪心理学研究内容的主体,是犯罪心理对策的基础;犯罪心理对策是犯罪心理基本原理的具体应用,是犯罪心理学应用于刑事司法实践的具体策略及技术。

(一)犯罪心理与犯罪心理策略

犯罪心理是影响与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包括犯罪认知、犯罪情绪、犯罪情感、犯罪意志、犯罪动机、犯罪人格、犯罪心理状态等。其中,核心的成分是犯罪动机与犯罪人格。

在犯罪心理的构成方式上,存在犯罪心理结构论与犯罪心理特征论两类观点。犯罪心理结构论主张犯罪心理是以结构化的方式存在的,即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已经存在的、在犯罪行为实施时起支配作用的那些畸变心理因素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组合。犯罪心理结构作为行为人整体心理结构的一部分,是行为人社会心理缺陷的总和,是其发动犯罪行为的内部心理原因和根据。而犯罪心理特征论则主张,犯罪心理主要是以行为人特异化的人格特质方式存在的,如犯罪思维特质(模式)、冲动性人格特质,这些特质是产生犯罪行为的直接动力。

犯罪心理对策是指运用犯罪心理原理,在预防、揭露、打击犯罪及罪犯矫正刑事司法实践中采取的心理策略及技术。它是犯罪心理学服务于刑事司法实践的体现,是实现犯罪心理学学科目的的具体策略与技术。主要的犯罪心理策略有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测谎术)、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审讯心理策略技术、证言可靠性评估、犯罪风险评估、罪犯矫正技术等。

(二)犯罪行为与犯罪心理

犯罪是危害社会、触犯刑事法律、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犯罪人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犯罪行为是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与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触犯刑事法律、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以实施的行为为客观标准;“无行为则无犯罪”已经成为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

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简言之,犯罪心理是产生犯罪行为的内在原因,具有独立性与隐蔽性,它不依赖犯罪行为的发生而存在;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在具体社会情景中的表达,具有一定的依存性。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定以存在犯罪心理为前提,而具有犯罪心理的行为主体未必实施犯罪行为。

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一、犯罪行为总是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发生,没有犯罪心理就不可能有犯罪行为的发生;二、犯罪行为是剖析犯罪心理的前提和基础,只有从犯罪行为入手,才能更为客观而可重复地对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作归因分析与验证;三、犯罪行为的性质往往由不同的犯罪心理状况决定。

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一、犯罪心理具有内隐性,而犯罪行为则具有外显性;二、犯罪心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而犯罪行为则具有依存性;三、在形成、发生的时序性上,犯罪心理形成在前,犯罪行为发生在后。

(三)犯罪动机与犯罪人格

犯罪动机与犯罪人格是犯罪心理学的核心内容,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动力。

1.犯罪动机是推动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力量

犯罪动机指向行为人邪恶的心理本源,是所有犯罪心理及犯罪行为的直接起因。犯罪动机是以犯罪人因性需要为基础,在具体的社会情景中形成的指向犯罪行为的内在动力。它存在于故意犯罪心理与过失犯罪心理中,包括意识到的犯罪动机(如清晰犯罪动机)与未意识到的犯罪动机(如潜意识犯罪动机)、常态的犯罪动机(如贪利型犯罪动机、情绪—情感型犯罪动机、权欲型犯罪动机、信仰型犯罪动机等)与异常的犯罪动机(如智力障碍者的犯罪动机、性变态者的犯罪动机、人格障碍者的犯罪动机、精神病患者的犯罪动机等)。

2.犯罪人格是犯罪人或潜在犯罪人所具有的反社会心理特征的总和,是一种严重的反社会人格,它是严重的反社会行为倾向的身心组织

它包括常态的犯罪人格(如物欲型犯罪人格、性欲型犯罪人格、情绪—情感型犯罪人格等)与变态的犯罪人格(如精神病态者的犯罪人格、偏执狂的犯罪人格、精神分裂症者的犯罪人格、智力障碍者的犯罪人格等)。

犯罪人或潜在犯罪人可能具有犯罪人格,但并不是所有的犯罪人或潜在犯罪人都具有犯罪人格。犯罪人格是犯罪人或潜在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的产物。犯罪人格是反社会的心理特征与行为倾向统一的身心组织系统,具有稳定性与持续性,它支持与维持着犯罪冲动,但并不必然导致犯罪行为。

3.犯罪动机与犯罪人格的内在联系

行为人的人格由以需要、动机、价值观为核心的动力系统与以性格、气质、能力为核心的特征系统组成。犯罪人格的构成要素也是如此:犯罪动机是激发与强化犯罪行为的动力,犯罪动机使犯罪行为得以完成,积极的犯罪体验得以在行为结果中强化,它与需要、价值观一道构成了犯罪人格形成与发展的动力系统,它推动与强化着犯罪人格。从本质而言,犯罪动机与犯罪人格是同质的,即两者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犯罪动机形成犯罪人格,没有犯罪动机就不可能形成犯罪人格;犯罪人格作为一种结构化的身心组织,直接表征着犯罪动机,使得犯罪动机在自身的内心世界从认知、情感、意志及气质、能力中得到更为充足的支撑与表达。犯罪动机是犯罪人格形成的基础,也是犯罪人格的核心成分,是动态的、典型化的犯罪人格要素;犯罪人格典型化地表征着犯罪动机,是相对静态的复杂化、结构化的犯罪动机。作为犯罪心理学的核心内容,犯罪动机与犯罪人格关系密切,相互作用,并通过犯罪心理动力理论的重新审视、建构及其在侦查、审讯、审判、犯罪人处遇矫正等方面的应用而在犯罪心理学学科与刑事科学一体化的进程中发挥主导性的作用。

(四)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

1.犯罪心理学是犯罪科学与心理科学的交叉学科

在犯罪科学体系中,犯罪心理学既涉及犯罪原因学领域,又涉及刑事司法学领域,还涉及犯罪防治学领域。它运用心理科学的理论研究犯罪人犯罪的原因,为刑事司法活动以及矫治罪犯提供心理科学的依据和方法。

犯罪科学体系示意图

在心理科学体系中,犯罪心理学是应用心理学领域中法律心理学的一门分支学科。

心理科学体系示意图

因此,犯罪心理学既是犯罪科学体系中的一门分支学科,又是心理科学体系中的一门分支学科,是介于这两门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

2.犯罪心理学是一门偏向社会科学的综合性学科

犯罪人是特殊的社会人群,其本质上也是独特的社会关系的总和。把犯罪人作为基本研究对象的犯罪心理学具有明显的社会科学性质。同时,无论是犯罪心理的形成还是犯罪行为的发生,都离不开一定的生理—行为机制,犯罪心理学又具有自然科学的性质,是一门介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之间而偏于社会科学的学科,具有综合性学科的特点。

3.犯罪心理学既是理论学科又是应用学科

在研究犯罪和犯罪对策的犯罪科学体系中,犯罪心理学与犯罪人类学、犯罪生物学、犯罪精神病理学共同构成犯罪人发生犯罪行为的犯罪原因学。它从心理学的角度研究犯罪人犯罪的原因、犯罪心理机制,揭示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变化的规律,为预防犯罪、揭露和惩治、矫治罪犯提供心理科学的理论依据。因此,在犯罪科学体系中,犯罪心理学处于理论学科的地位。

犯罪心理学在心理科学体系中处于应用学科的地位。它应用心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特殊对象——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犯罪行为的规律,探讨心理科学原理在刑事案件侦查、审理和罪犯矫正及预防犯罪活动中的应用。

4.犯罪心理学是一门或然性学科

犯罪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生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它涉及诸多的、复杂的变量。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一般结论并不必然地适用于每一个犯罪人和每一种犯罪情境。所以,犯罪心理学的研究结果和结论带有一定的或然性:是在某种情况下的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发生的倾向性或可能性。对于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者与学习者而言,理解与把握犯罪心理学研究中结论的或然性特征是非常重要的。

二、犯罪心理学的研究目的与学科任务

(一)犯罪心理学的研究目的

整体而言,作为刑事科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犯罪心理学的学科目的与犯罪学、刑事学的学科目的是一致的,即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犯罪心理学的研究目的既有理论指向也有应用指向。

在理论方面,从心理学角度对于犯罪现象的产生原因及打击、矫正、预防等根本性问题的深入探索,无疑可以充实犯罪科学的内容,为提高犯罪科学的理论与应用水平做出贡献。作为心理科学的一个分支,虽然犯罪心理学主要居于应用学科的地位,但是在运用心理学原理解释特殊对象——犯罪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必将揭示其特殊规律,总结出特异性的理论。例如,是否存在犯罪人群体独特的犯罪心理结构、犯罪行为发生机制与正常社会行为机制的差异,以及犯罪人格的维度与特点等,这些科学结论无疑可以充实心理科学的内容,提高整个心理科学的理论水平。

在实践方面,犯罪心理学的最终目的是为刑事司法实践及社会实践服务:在刑事司法过程中,通过应用心理学原理与技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审讯、审判,对罪犯实施行为改造及回归社会、预防犯罪等活动,实现打击犯罪,并在实施中提供以心理科学实证为基础的合法、理性的人权保障。犯罪心理学通过对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征以及犯罪人在不同情境中心理状态的研究,为公安机关、司法、监狱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揭露和惩治犯罪以及矫治罪犯等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和方法,以增强他们在犯罪对策方面的业务能力。同时,通过对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发展变化的原因及规律的研究,为家庭、学校和社会提供相应的犯罪心理学知识,以便更好地保护青少年、社会风险人员的健康成长,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减少犯罪,为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犯罪预防做出专业方面的贡献。

(二)犯罪心理学的学科任务

与学科目的相适应,犯罪心理学的学科任务具体体现为以下四个层次:

1.描述与测量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

2.解释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和原理;

3.探索犯罪心理对策,干预与控制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

4.探索犯罪风险,预测与预防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