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办公室监控视频无死角,是否侵犯员工的个人信息权益?
为了监督员工有秩序工作以及在处理员工纠纷时有迹可循,A公司通知员工最近会在办公室内安装4个摄像头,监控范围将会360°无死角涵盖整个办公室。员工在办公室吃东西、打闹等情形在老板眼中都一览无余。
某天,老板在监控中发现员工小周和小叶交往过密,声称二人违反了公司禁止办公室恋爱的规定,将二人解聘,之后,还将二人在监控中的画面截屏,放在公司公示的网站上,以达到“杀鸡儆猴”的目的。该消息很快在公司传播开来。
小周和小叶两人看到照片后,感到非常愤怒,认为老板对外公开的监控画面暴露了两人的脸部信息,侵害两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则认为小周和小叶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作为管理者有权依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分,公司的行为并不违法。小周和小叶因此与公司闹上了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律师说法
大数据时代,相信很多人对于随处可见的摄像头已经见怪不怪,但随处可见的摄像头是否合法呢?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可以看出,在公共场合安装监控必须出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处理则要告知本人。
本案中,A公司称为了维护工作秩序安装了摄像头,并将此事告知员工,该举动符合法律规定。但问题出在后续的处理上,公司没有通知小周和小叶要对监控内容进行公开,就将清晰录有员工脸部的内容进行截屏在公司内网上公布,并造成了照片的大肆传播。显然,小周和小叶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办公室恋爱已经受到了处理,公司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公开监控截屏。而且公司公布监控内容也不是出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而是为了“杀鸡儆猴”。公司的做法毋庸置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因此,公司等个人信息处理者如果需要对采集到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必须提前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处理者的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处理目的、方式、种类和保存期限,擅自公开已收集的个人信息会涉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生活小贴士
1.公司在办公室安装监控必须是出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且应以显著的方式告知员工。
2.公司安装监控采集到的信息,除涉及公共安全外,不能另作他用。如出于维护公共安全之外的目的需要对采集到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必须得到本人同意。
3.对于员工来说,如果公司未先行告知就在办公室内安装监控,并且未经本人同意对监控采集到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属于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速递
《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