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囊全集中(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植桑除罪

范忠宣公知襄城(1),襄俗不事蚕织,鲜有植桑者。公患之,因民之有罪而情轻者,使植桑于家,多寡随其罪之轻重,后按其所植荣茂与除罪。自此人得其利,公去,民怀之不忘。

【注释】

(1) 范忠宣公:范纯仁,字尧夫。范仲淹次子,卒谥忠宣。范仲淹死后,范纯仁始出仕,以著作郎知襄城县。襄城:今河南襄城。

【译文】

北宋范纯仁出任襄城县令时,襄城的习俗不养蚕织布,很少有种桑树的。范纯仁很担忧,就派犯罪而罪行较轻的百姓,让他们在家里种植桑树,种多少随他犯罪的轻重而定,之后按照每个人所种桑树的繁茂来免除罪行。从此百姓得到种桑养蚕的利益,范纯仁离任后,百姓仍然感念他久久不忘。

愚于今日军、徒之罪亦有说焉(1)。夫军借以战,徒借以役,非立法之初意乎?今不然矣,或佯死,或借差(2),或倩代(3),里甲有佥解之忧(4),卫所有口粮之费(5),而罪人之翱翔自如,见者不得而问焉。即所谓徒者,视军较苦,故谚有“活军死徒”之说。然而富者买替,贫者行丐,即驿中牵挽之事,所资几何,又安用此徒为哉!然则宜如何?曰:莫若以屯法行之。方今日议开垦,未有成效,诚酌军卫之远近,徒限之多寡(6),押赴某处开荒若干亩。俟成熟升科(7),即与准罪释放;其或愿留,即为世业。行之数年,将旷土渐变为熟土(8),且奸民俱化为良民,其利顾不大与(9)?若夫安插有法,羁縻有法,稽核有法,劝相有法,是又非可以一言尽也。

【注释】

(1) 军:充军。徒:流放。

(2) 借差:以钱雇人替自己服充军、流放之刑。

(3) 倩代:请人代替。倩,同“请”。

(4) 里甲有佥解之忧:乡里有签押、解送犯人的忧虑。佥,后多作“签”,在文书上写名字,画押。

(5) 卫所:明朝时于险要关隘处驻军设置卫或所。

(6) 徒限:服刑的年限。

(7) 升科:开垦荒地满若干年限后,就按普通田地征收粮税。

(8) 旷土:荒芜的土地。

(9) 顾:难道。

【译文】

我对于当今充军、流放的罪行也有话要说。充军是为了战争,流放是为了徭役,这不是立法的本意吗?如今却不是这样,有人假装死亡,有人花钱雇人,有人请人代替,乡里有签押、解送犯人的忧虑,边关卫所有口粮的耗费,然而罪人却逍遥自在,见了也无法查问。所谓流放,比充军要艰苦,所以谚语有“活军死徒”的说法。然而富人花钱雇人代替,穷人行乞被收买,就是驿站中负责牵马的事情,需要几个人,又哪里用得着这些人呢!然而应该怎么办呢?说:不如推行屯田之法。当今每天商议开垦,还没有成效,实在应该衡量军队卫所的远近,服刑年限的多少,押送犯人到某地去开垦荒地若干亩。等到谷物收获可以征收赋税后,就准他们抵罪释放;有愿留下来的,就成为永久的产业。推行几年,将荒芜的土地逐渐变为宜于耕种开垦过的田产,而且乱法犯禁的人都化为良民,它的好处难道不是很大吗?如果安插方法得当,笼络控制方法有度,稽查复核方法合适,劝勉方法可行,这就又不是一句话可以说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