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底层心法:21堂高效公文写作课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2章 《初阶:熟悉公文》:掌握格式 不懂公文格式,怎能写出合格的公文

这一部分是初阶课,熟悉公文。

这一部分讲述公文的基本特点、基本技巧以及基本要点和基本方法。

第一堂课,我们讲述公文的格式。公文的格式很规范,这是大家对公文的第一印象,也是学习公文时首先要掌握的。公文有规范的体式要求,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

1.1 公文姓公

公文姓公,这是我们首先要记住的。

顾名思义,公文,就是为公的文,它与公众、公事、公意、公利等直接关联。无论是党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都要靠公文来表达意志、传递政策、沟通联络,进而推动事业发展,实现组织意图。

公文是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主要工具,发挥着上令下达、下情上报和信息沟通的重要作用。所以,它具有公共性和严肃性。

我们可以按不同标准对公文进行分类。例如,按照制文机关来划分,可以分为党务机关公文、行政机关公文、司法机关公文、军事机关公文、企事业单位公文、社会团体公文。

按照行文的方向来划分,可分为上行公文、平行公文、下行公文;按照保密程度来划分,可分为不同的密级;按照紧急程度来划分,可分为特急公文、加急公文、普通公文。

按照规范性程度和行政约束力的强弱来划分,可以分为规范性公文和非规范性通用公文。

规范性公文也叫“法定公文”,包括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种类,有专门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相应的国家标准,对这些公文的格式、写作要求加以规范。大家在工作中,要是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查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相应的国家标准。

非规范性通用公文,也就是我们工作中可能接触更多、写作更频繁的事务性公文,或者叫“综合文稿”,包括调查报告、计划总结、提案建议、讲话稿、简报信息等。

事务性公文虽然不像法定公文那样有严格的法定约束力和规范体式,但它们也是各级组织实施管理的基本手段,是服务公务和政务活动的重要工具,贯穿管理工作的始终。它们最重要的作用、最根本的定位在于以文辅政,就是通过文字工作来辅助处理政务、帮助决策。

1.2 格式的重要性

公文格式,是公文的规格样式,即公文各组成部分在页面上的呈现形式,也叫“公文的外部组织形式”。公文作为一种应用文,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独特的写作格式和一套制发规范。它是规范化、标准化的,并用国家法规予以规定,需要严格遵守规定,不能另搞一套。

大家会问:“公文为什么一定要强调规范呢,灵活一点有什么不好吗?”说到底,这是由公文的本质特点和工作本身的需要决定的。

第一,这是由公文的本质决定的。公文从本质上来说,是公共政令流转的载体。为了确保这些信息在传递过程中不失真、不出错、不被误解,从格式上自然要求准确、清晰、严谨,便于阅读者了解和掌握信息。有了这些通用标准,熟悉公文的人据此就能很直观地从相应部分获取相应信息,提高阅览和使用效率。

第二,这是公文处理工作本身所需要的。公文处理工作是各级机关频次最高的日常工作。如果没有统一的、细致的格式规范,处理公文的人每天势必要在五花八门的文件中加以甄别,工作成效必然会大打折扣。有了形式上的齐整一致,才能保证公文信息处理的高效和快捷,从而给公文处理工作带来极大方便,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三,这是公文权威性和约束力在形式上的具体表现。规范的公文格式不是外在强加给公文的,而是公文写作结构的规律性表现。它不仅体现公文的法定权威性和约束力,而且有利于保证政令畅通。公文格式不规范,不仅影响公文的质量和美观,更主要的是影响公文的效力,直接影响公文的严肃性和作用发挥。

第四,公文格式规范化也是信息化时代的必然要求。计算机和现代化文印设备的普遍使用,提高了办公效率,改善了办公条件,对公文的制作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有了统一的公文格式标准,就可以编制出公文制作模板,通过计算机排版打印,成倍地提高工作效率。所以,公文格式规范化也为办公自动化奠定了基础,做到运行高效、风格统一、易于识别。

1.3 公文格式规范要求

公文格式规范化如此之必要,所以它是公文写作者的基本功。一些常见公文的标准格式应该熟稔于心,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

公文格式规范的范畴,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公文的组成要素及其标注标准。就是指公文书面格式的构成要素,如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等,以及这些要素在页面上的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标识位置。

第二,承载公文的介质标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纸张要求,即公文用纸的主要技术标准。公文用纸幅面一般采用A4型,而且在公文版面、页边与版心尺寸上都有规定。二是排版和印制要求,包括排版的字号规格、印刷装订和图文颜色要求等。

第三,公文数据的表现形式。包括公文中的文字、外文字符、表格、标点符号、计量和数字等的使用规范等。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公文格式的规范要求,我们可以这样说:要素齐全无赘疣,位置得当无偏差,版式正确不混淆,首尾相符不矛盾。

中共中央办公厅于1950年4月下发了《关于文件纸型与格式的规定》。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前身)也下发了《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后来,党和国家相关机构又陆续修订下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公文写作的格式、处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对公文格式与时俱进地加以规范。

目前遵循的公文格式规范标准,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4月16日联合发布、2012年7月1日实施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2)”],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6月29日联合发布、2012年7月1日实施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以及2012年中国质检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应用指南》。

这些文件对党政机关的公文文体、格式要素、文面式样和版面形式做了详细、严格的规定和解释,是国家法令和国家标准,公文写作必须依照这些特定模式进行,任何机关和单位不能各行其是、别出心裁、另搞一套,否则不仅有损发文机关的形象,更重要的是会给工作造成损失。公文写作者应该以《条例》(2012)和国家标准为工作的基本遵循,将其作为“案头书”。

1.4 公文格式要素

《条例》(2012)对公文格式做了明确规定,指出: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18个要素组成。这些都需要认真掌握,严格遵照执行,避免发生错误,闹出笑话。

这18个要素按其所在的位置,又可分成眉首(版头)部分(前6个要素)、主体部分(中间9个要素)、版记(文尾)部分(最后3个要素)。眉首部分位于公文首页上部,一般占整个页面的1/3左右。主体部分位于眉首部分以下,版记部分之上。版记部分位于公文最后一页下端。

先看版头,一共有6个要素,分别是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和签发人。

在一份红头文件中,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和签发人一般都是有的,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则根据情况添加。

再看公文主体,一共有9个要素,分别是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

标题一般是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关于+事由+文种,是以发文机关名称和内容为限定修饰成分的偏正词组。标题要简明、准确,既能揭示公文的主要内容,又能体现行文主旨与行文关系。要避免几种常见错误,如无文种或错用文种、标题不能反映文件主旨或不精练,以及在标题中增加不必要的标点符号。

主送机关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需要避免的情况:称呼不规范,主送领导个人或个人并组织,以及党政机关不分。

正文是公文内容表述主体,要充分反映行文意图,观点鲜明、条理清楚、简洁通畅。

正文要做到以下几方面的规范。

一是首次引用其他公文要规范。按照“发文机关+公文标题+文号”的方式引用,如“根据财政部《关于××××的通知》(财资发〔2017〕×号)要求”;引用的公文标题中如能体现发文机关的,按照“公文标题+文号”方式引用,如“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的通知》(国资发〔2017〕×号)要求”。

二是文中不夹带图表的规范。公文正文中不能夹带图表,能通过简短语言叙述的,用语言叙述,不易用语言叙述或相对复杂的,以附件形式解决。

三是结构层次序号要规范。文中结构层次序号一般是:“一、”“(一)”“1.”“(1)”。如果只有两个层次,层次序号可以是:“一、”“(一)”,或者“一、”“1.”,但是在同一篇文稿中不能交叉使用。

四是结尾用语及标点要规范。结尾要求简洁、规范,避免语言累赘、过分拔高、要求失当等问题。结尾用语标点用“。”,不宜用“?”或一个及多个“!”。

附件说明的使用规范是,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的使用上,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要避免出现三要素不全或发文机关与印章不一致的情况。

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是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不是对正文内容的解释。请示件需注明联系人。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三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左上角第一行,不加冒号。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第三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

最后是版记,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页码。

需要注意的是,抄送机关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机关,应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同类型机关简称。抄送机关超过一个时,依次按照上级机关、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顺序排列。向上级机关行文,不抄送下级机关。联合发文时,联合发文单位不作为抄送机关。

上述可见,公文格式的每个要素都有明确的使用规范,不能随意改变,且很多体现在使用和表述的细微之处。写作者需要掌握这方面的知识,以避免出现差错。

格式要求主要针对的是法定公文,对于事务性公文而言,格式没有严格的要求,但也有一些约定俗成的体例和范式要求。比如,调研报告的写作,基本格式要素一般包括开头、现状调查、存在的问题、建议几个部分,不能把调研报告写成总结材料。

在每个单位,除了红头文件之外,还有一些内部行文,俗称“白头文件”,以及工作函件、请示件、批阅件、办文要报等形式。各单位因地制宜,制定了一些内部的公文格式规范要求,这也是写作者需要掌握和遵循的。

1.5 合理使用文种

《条例》(2012)规定了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等15个文种的撰写规范。每个都有特定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要求,需要准确把握。公文写作者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去参照、学习、消化。

南朝梁文学理论批评家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说,“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请,议以执异”,就是说不同的文种,其目的和功用是不一样的,不能混淆了。

在文种使用上,每个文种都有它的适用范围,也有各自的文种特点、语言特点、结构特点。这些需要准确把握和运用。我们结合几种常见的文种来看一下。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文种特点上,决定是下行文,具有权威性、重要性和强制性。语言特点上,用语严谨,要求明确,行文严肃,语气果断,语言简练,多使用陈述句和祈使句。结构特点上,一般先说缘由(依据),再说决定事项,平行罗列,最后说工作要求。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文种特点上,可以是下行文,也可以是平行文或上行文,具有灵活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原则性,带有指导、宣传、引导、说明、阐释意见等方面的作用。语言特点上,较多地使用说明的表达方式,说理简明扼要,不展开论述,语气相对缓和,不使用命令性的强制口气。结构特点上,开头概括说明缘由、目的。在主体结构安排上,先写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后写具体指导意见、措施要求。结尾简单地提出执行要求,但一般不做强制性规定。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文种特点上,通知是下行文,适用范围广、使用频率高、行文灵活。语言特点上,要求明确,范围清晰,语句简练,态度坚决,便于准确地理解和执行。结构特点上,开头简要说明通知缘由,正文主体对通知事项进行部署安排,结尾视情况提出工作要求。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文种特点上,报告用于上行文,具有汇报性、陈述性、单向性。语言特点上,报告语言要体现出组织观念,真诚地尊重上级,反映情况、陈述意见、提出请求等都要实实在在,语气平和、肯定,不使用请求的口吻和语气。在结构上,正文主体前,先概括说明工作背景、过程、总成绩以及所报告内容的总评价等,然后在正文主体进行分述。也就是说,将报告的内容有条理、分层次或分条列项逐一加以具体叙述说明。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文种特点上,也是上行文,具有请求性、回复性、先行性、单一性。语言特点上,请示用语要谦恭、恳切,以示对上级的尊敬和对所请示事项、解决问题的急切心情,理由要陈述充分,提出的解决方案应具体,切实可行,层次清晰,无逻辑错误。在结构上,请示缘由+请示事项+结束语,主体主要说明请求事项,具体、明确、条项清楚。只宜请求一件事,结束语一般用“请予批复”。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文种特点上,批复是下行文,具有被动性、针对性、指导性和简要性。语言上态度明朗,语气肯定,所提要求清晰、明确、简洁,体现上级行文的权威性与约束力。结构上:先说批复根据,包括来文标题、文号等;再说批复内容,包括针对请示中提出的问题所做的答复;最后是工作要求,包括做好哪些工作、注意事项等。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文种特点是平行文,具有往复性和简便性。语言特点是开门见山,直叙其事,措辞得体,语气平和、礼貌、恳切,简明扼要,一文一事。在结构上,开头说明发函的缘由、根据,主体作为函的核心部分,主要说明致函事项,有的结尾用礼貌性语言向对方提出希望或请对方协助解决某一问题,或请对方及时复函。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文种特点上,纪要可上报,可下发,也可用于互通情况,具有概要性、决议性、备查性。语言要求准确、严谨、规范,概括全貌,忠实原意,归纳提炼,明确简洁。结构上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开头写会议概况和基本要素,主体主要是议定的事项,逐项或逐条记录。一般会议纪要不写结尾。

行文主旨意图决定了文种的选择使用。比如:要告知公文对象某件事情,用到的就是通知;要向上级提出请求,就需要用到请示;要与相关方进行工作的沟通和商洽,用函就比较合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文种是形式的范畴,使用什么样的文种,主要是根据行文的目的和主旨来加以选择。

比如,有的文种具有指示功能,适用于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行文,如决议、决定、指示、批复;有的文种具有陈述呈请的功能,适用于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如请示、报告;有的文种具有周知功能,适用于公开发布或在一定范围内发布事项,如公报、通报;有的文种具有规范功能,适用于对特定范围的工作或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如条例、规定;等等。如果不加以分辨,就容易造成混淆。

错误使用文种会造成行文关系的混乱,影响公文效能的发挥。我们假设有人写公文时不分文种,把本来应该做出指示和形成重要意见的决议写成了广而告之的通报,或者把对上级的请示写成了报告,抑或是把请示和报告连缀在一起,这无疑都会成为笑话,影响工作。

特别强调一下,请示和报告是公文写作中的易错文种,需要加以注意。请示带有请求事项,需要上级予以答复;报告则只是报告情况,上级看了就可以,不一定予以回复。所以,请示和报告适用不同的情况,不能混淆。请示和报告的主要区别就在这里,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人容易用错,常常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或者多头请示、越级请示、一文多事等,这些都不符合规范。

我们用生活中的例子来说:假设夫人是男同志的上级,到年底了,男同志需要向夫人报告一下全年的财务收入情况,只需要客观报告,不需要批复,这时用的是报告;如果要买一部新款手机,申请经费支持,需要上级批复同意或者不同意,这就用到了请示。

在使用请示和报告的时候,如果掌握要求不到位,就会出现生造文种、文种重复、无文种等错误情形。比如下面几种情况。

“××公司关于××××事项的申请”“关于××××的汇报”都属于生造文种,应该分别改成“请示”和“报告”。

“关于××的请示报告”,属于文种重复,要么是请示,要么是报告,不能重用;“××公司关于申请××××的请示”,表述不简洁,“申请”应该去掉。

“关于××××的若干措施”“关于××××的工作进展”都属于无文种,需要视情形在后面加上“请示”或“报告”。

“关于××××的调查报告”“关于××××的统计报告”都属于文种错误,要改成“关于××××的报告”。也就是说,只有“报告”这个文种,而没有“调查报告”“统计报告”等用法,正确的使用应该是“关于××××情况调查的报告”“关于××××统计情况的报告”。

1.6 遵循正确行文规则

公文有一定的行文规则,制定这些规则是为了保证公文流转的高效和公务的有效开展,在实践中不能随意逾越。

比如,在一般情况下,公文是一文一事,而不能一文多事,尤其是请示、通知、批复等文种,一文一事才能保障公文处理更加及时、快捷。所以,不要为了图省事而变成一文多事,影响效率。

公文尤其是法定公文,原则上要求公对公,不能轻易出现私对公、公对私、私对私的情况,这体现了“公文姓公”的特点。每个人在签发和接收公文以及办理公文所涉事务时,都是在履行职务所赋予的权责,而不是一种个人行为,以私代公不符合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需要逐级行文,而不能越级行文,也不能多头行文。这些不符合行文规则的做法,既是不专业的表现,也会给公文后续的处理和执行带来很多障碍。

不同种类的公文除了作用不同,也体现了发文机关与受文机关之间关系的不同。文种的使用要与行文关系相一致。行文关系包括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体现为工作位阶和管理层级的差异。不同的行文关系,涉及文种选择、语气口吻等的不同。

怎么来理解不同的行文关系呢?比如,用生活中的人物做比喻,父母是你的上级领导,兄弟姐妹是你的平级,儿女是你的下级。有事要行文向父母请示报告时,这就是上行文。如果邀请兄弟姐妹周末来家里聚会,发函过去,这就是平行文。要通知儿子参加课外班的时间和地点,就要用到通知这种下行文。

1.7 公文流转要求

公文处理的每个环节都有着严格的程序规定,是一项制度化、程序化、精细化程度很高的工作。遵守公文流转程序和规范要求,有利于保障公文合规合理,最大限度地缩短行文时间,提高工作整体效能,及时充分发挥公文效用。

从发文来说,基本程序是:拟稿,核稿,签发,校对,印制,用印,登记,发送,归档。为了保证质量,一定要先核后签,印制前还要认真校对,做到“一字入公文,九牛拔不出”。同时,要遵循保密准则。

收文基本程序一般包括签收、启封、登记、审核、拟办、批办、分送、承办、催办等环节。审核的重点包括是否急件、限办件,是否属本单位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

对收文进行分类时,一般分为办件、阅件。需要答复、汇报、落实、反馈结果的为办件,仅为阅知的为阅件。来文需办事项属于日常性业务或承办部门有明确分工的,按照职能分工直接分办。

请示、报告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指导性或重大问题的,以及按照职能分工不易明确具体承办部门的,需要提出拟办意见送有关负责人阅批。涉及两个以上承办部门的,应明确主办部门。

机要文件运转由机要文书人员负责,不得由无关人员转手、交接、传递。拆封除注明“亲启”外,均由机要文书人员拆启。单独登记机要文件,涉密文件要与非涉密文件分开登记。机要文件传阅中以机要文书人员为“点”,阅件人相互之间不得横传文件。

送领导传批、传阅的公文,原则上要按照领导同志的排序,依次呈送。传批件由后向前送批,传阅件由前向后送阅。领导之间一般不横传文件,应由公文办理人员进行传递。

来文出现重大纰漏的,如多头主送、请示事项不明、缺页少字等,应做退文处理;若为一般问题,如个别格式不规范等,应先办理并提醒来文单位,以免误事。

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有关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

1.8 公文的“五定”特征

“公文姓公”这一属性,也决定了公文具有自身的特征。我把它概括为“五定”:法定作者、既定程序、法定效力、固定格式、特定功能。

第一,法定作者,指公文的使用人或者签发人。我们叫署者,与作为自然作者的起草者不一样。公文属职务作品,归属于单位或使用者所有,与谁是起草者没有太大的关系。一般文章属于文责自负,比如某个人在自媒体上发了一篇文章,无论是赢得网友的点赞还是招致一片骂声,对象都是指向这个人,但公文写作的文责由最后签发者或使用者承担。

第二,与法定作者相应的,就是公文有既定程序。谁来起草、谁来修改、谁来审核、谁来定稿签发,是按照内部分工并由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的。这样既是为了通过层层把关保证质量,也体现了把个体智慧凝聚为组织智慧的需要,所以不能随意打破,也不能逾越。

第三,公文有法定效力,这种效力源于它所属机关或组织的法定权力。公文规定和明确的事项,在它所涉及的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贯彻执行。如果有不同意见,只能以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向上级机关或组织反映。在公文效力未丧失前,必须遵照执行。违反公文所规定的内容,就意味着不服从管理,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理或惩罚。发文机关或组织的职权范围越大,公文的权威性就越强,作用的范围也就越广。公文的法定效力决定了它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第四,固定格式,前面已经讲得比较多了。

第五,特定功能,就是公文在国家治理、公共事务中有着特定的作用。一是领导和指导。大到国家机器的运转,小到一个企事业单位内部工作的有序开展,都与公文的组织、指挥、管理作用密切相关。二是规范和约束。公文中有相当一部分内容具有强制性质,是一定范围内行动的准则或行为规范,具有明显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一旦发布生效,就必须遵照执行。三是沟通和联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通过制发公文联系和商洽工作,传递和反馈信息,介绍和交流经验,保障各项工作能够正常而有序地开展。四是宣传和教育功能。让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启发思路,形成共识。五是依据和凭证功能。公文是做出决策、处理问题、开展工作的依据和凭证。很多重要的公文都需要归档保存很长时间,以便需要时能够便捷、准确地查找。

公文有这么多的功能和作用,好的公文不只是停留在字面上,还会对实际工作带来直接影响,能够改变客观事物的走向,所以把公文写好,就能够为社会、为公众做很多事。有时候,一条好的政策条款,能给很多人带来福祉,能让很多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能让很多人的周遭环境和生活、工作条件得到改善,正所谓“身在公门好修行”。

为什么要突出公文的这些特征呢?对我们理解和认识公文有什么帮助呢?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从以上特征中我们可以看到,公文的撰者与署者(签发人,也就是法定作者)常常是分离的,所以写作者要把握好为他人或为组织代言的角色定位。

其次,公文写作是一项组织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体现组织意图而非个人意图,是一个将个人主张上升为集体意志的过程,所以公文写作者应该注重自身在这个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但应该杜绝自己个人的东西越多就越好的想法,而是应该服从于组织意图表达的需要。

最后,公文是有特定功能和法定效力的,所以更要注重公文的实用性,坚持非必要不发文的原则,减少公共资源的浪费,使每一份公文都能产生实实在在的功效。

本堂课习题

一、单选题

1.以下属于上行文的文种是( )。

A.通知

B.报告

C.函

D.通报

2.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联合行文时,必须做好( )工作。

A.审核

B.签发

C.会商

D.会签

3.向上级机关提出请求事项,使用( )。

A.申请

B.报告

C.请示

D.议案

4.公文的主送机关是( )。

A.有隶属关系的机关

B.受理公文的机关

C.收文机关

D.需要了解公文内容的机关

5.关于请示和报告,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报告属陈述性公文,故不要求上级机关回复;请示属呈请性公文,需要上级机关给予答复。

B.篇幅容量不同,报告可以一文数事且篇幅较长;请示则严格要求一事一请,篇幅相对较短小。

C.行文时间不同,报告在事后行文,请示必须事前行文。

D.报告可以多头主送,请示只能主送一个机关。

6.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报告可以夹带请示事项。

B.越级行文可以提高行文效率。

C.报告可以作为下行文。

D.请示应标注联系人姓名。

7.请示结束语,以下哪一项是得体的( )。

A.上述事项十分重要,请尽快批准。

B.以上所请,如有不同意见,请来函商量。

C.妥否,请批示。

D.妥否,请10日内函复。

8.请示可以呈报领导者个人的是( )。

A.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

B.与领导相关的事项

C.重要文件

D.机密文件

9.《××集团关于2021年市场经营的情况报告》,这一公文标题的错误是( )。

A.没有主送机关

B.事由不清

C.文种不当

D.发文单位使用简称

10.公文的法定作者是指( )。

A.起草人

B.审核人

C.流转人

D.签发人

二、多选题

1.公文的主要作用包括( )。

A.领导和指导

B.规范和约束

C.沟通和联系

D.宣传和教育

E.依据和凭证

2.以下属于法定公文的是( )。

A.调研报告

B.通知

C.会议纪要

D.函

E.通报

3.标注公文的主送机关可使用( )。

A.全称

B.简称

C.同类机关统称

D.规范性简称

E.并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