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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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鉴戒历史 反腐倡廉

人类自从有了公权和私有之后,反贪腐、倡清廉成了个永恒的课题。

中国自《周礼》以降,从秦汉、隋唐、两宋,到明清,一直重视反腐倡廉问题。当然,古代的反腐倡廉,同当代的反腐倡廉,特别同当下的反腐倡廉,性质不同,内容不同。但是,历史上一些反腐倡廉的经验与教训,值得借鉴,可供参酌。我今天同大家交流反腐倡廉的机制、尚廉、反贪和思考四个问题。

一、监察机制

清朝是中国最后的帝制朝代,吸取历代官吏监督与反腐倡廉的机制经验,又不断加以完善。所以我重点以清朝为例,做简略介绍。

明清主要的中央监察机构为都察院。主官为左都御史,其官品有变化,从正一品到正二品,满汉各一;其下为左副都御史,满汉各二人,官三品,以及左佥都御史等。中央设两个独立机构:都察院和给(jǐ)事中。

都察院下设:

(1)御史(官由三品到七品),明设十三道御史,清设十五道御史,即京畿、河南、江南、浙江、山西、山东、陕西、湖广、江西、福建、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后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增设辽沈道,析江南为江苏、安徽二道,湖广为湖北、湖南二道,并增甘肃、新疆二道,共为二十道。各道的职能是交错的,如江南道稽查户部、宝泉局、仓储、漕运,磨勘三库奏销等。

(2)巡视五城御史,一年更替。有兵马司指挥等,兼有公安职能。

(3)巡按御史,每省一人,后裁撤。也有临时差遣。

(4)专设御史:如巡盐御史、巡漕御史、巡视京仓和通州仓御史、巡视屯田御史、巡农御史,以及茶马御史、河工御史等。

(5)内务府御史(内御史),雍正二年(1724年)设,其机关称内御史衙门,在今北海公园东门外。

(6)宗室御史。

六科给事中。秦始设,后历朝有变化。以清为例,六科即吏、户、礼、兵、刑、工,掌印给事中满汉各一人,官四至七品;给事中每科10至15人。六科自为一署。职责为侍从、进言、谏诤、监察、封驳等。后与都察院合,称科道。

御史有几个特点:

(1)机构独立,直属最高,上下垂直,个人负责。

(2)官品不高,谏言为主,风险很大,成仁成鬼,在于片纸。

(3)“许风闻言事”,后取消。

(4)左都御使与刑部尚书、大理寺卿合议死刑案件,可以封驳,称三法司。

(5)原左都御史、理藩院尚书不议政,自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开始列为议政大臣。“故事,二院长官俱不豫议政,豫议自此始。”(《清史稿·职官志》卷一百五十)

(6)御史和给事中,规定“言官言无罪”,但皇帝生气也可处罚。

又,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为督、抚坐衔,不是实职,而是名义。(《清史稿·职官志》卷一百十五)

二、三类官员

历史上官员太多,我选择廉官、贪官、言官三例,同大家探讨。

(1)廉官:张英(1637—1708),安徽桐城人,康熙进士,入翰林院。康熙十六年(1677年)设南书房,召张英入直,并在皇城西安门内赐第,清朝汉官住在皇城里的这是首例。时平定三藩之乱,战务繁忙,军报多时一天三五百封。康熙帝每日乾清门听政后,就来到懋勤殿,与张英等儒臣,讲论经史诗词。张英随侍左右:“辰入暮出,退或复宣召,辍食趋宫门,慎密恪勤,上益器之。幸南苑及巡行四方,必以英从。一时制诰,多出其手。”(《清史稿·张英传》卷二百六十七)官做到文华殿大学士,奉敕主编《渊鉴类函》,454卷。张英家训:务本力田,随分知足。张英性格:性情和易,不务表襮(bó,表露)。不去随意讨好,做善事不张扬:有所荐举,终不使其人知,推荐他人做官或升官,始终不使别人知道——做好事,不宣扬。

张英任宰相时,有一个“六尺巷”的故事。说的是:安徽桐城张家和吴家为邻,吴家要拓展院墙,影响张家,张家不让。官司打到县衙,张家是显宦,吴家是豪富,谁也得罪不起,知县非常为难。张家写信给当朝宰相张英,希望他修书给知县关照。张英见信后,提笔写道:“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六尺巷石碑)张家见信后,主动让出三尺。吴家受感动,也让出三尺。于是出现了至今犹在的“六尺巷”。

张英退休回乡后,更加谦逊低调。相传,晚年他在家乡西山居住,有条山间小道,他出来散步时,遇见挑柴的樵夫,总要退到路边草地上,让樵夫先行。

张英的妻子姚氏,也是桐城人,节俭贤惠。张英初官翰林时,薪水很低,家里很穷,有人馈送千金,不接受,并告诉妻子姚氏。姚氏说:“穷人家或得馈赠十金五金,童仆都欣喜相告。今无故得千金,人问是从哪儿来的,能不惭愧吗?”有时,家里经济拮据,典当衣物,买米做饭。后张英俸禄稍丰裕,姚氏勤俭之风不改,一件青衫,数年不换。张英做了宰相,姚氏更加谦卑。亲友派丫鬟来问起居,姚氏正在缝补旧衣,来人问她:“夫人安在?”姚氏恭敬起应,来的丫鬟大为惭愧。张英60岁时,姚氏仍亲手缝制棉衣、棉鞋给宰相丈夫御寒。儿子张廷玉,继入翰林,直南书房。有一天,康熙帝环顾左右说:“张廷玉兄弟,母教之有素,不独父训也!”张廷玉母亲得到康熙皇帝的赞扬。姚氏还喜读书,工诗文,有《含章阁诗》传世。(《清史稿·列女传》卷五百八)

张英的儿子张廷玉(1672—1755),官做到军机大臣、大学士,死后配享太庙。史评:“终清世,汉大臣配享太庙,惟廷玉一人而已。”(《清史稿·张廷玉传》卷二百八十八)张廷玉也有古大臣之风。雍正十一年(1733年)殿试时,雍正帝钦点一甲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考卷是密封的,拆卷时知一甲第三名张若霭为张廷玉之子,荣登探花,众臣敬贺。按例一甲可以免试庶吉士三年学习和散馆考试,即授为翰林院修撰、编修、检讨。但张廷玉没有顺水推舟,玉成其事,却叩谢皇恩,跪下坚辞:若霭是臣子,这万万不可!雍正帝说,卷子是密封的,你又回避,钦点之前并不知道是谁的试卷,此事与你无关。廷玉仍跪地不起,雍正帝说,这次科试,你已回避,是朕主意,你快起来!廷玉跪奏道,臣家两代辅臣,已经蒙恩了;天下寒士很多,应该让给别人。雍正帝稍加思索,说,好吧,让二甲第一名(第四名)升为一甲第三名,若霭降为二甲第一名。

桐城张家为清代书香门第典范。张英四个儿子——廷瓒、廷玉、廷璐、廷彖都是进士,廷璐子若需、若需子曾敞都是进士,廷玉子若霭、若澄也都是进士。张英之家为书香门第:“以科第世其家,四世皆为讲官。”张英、张廷玉父子大学士,是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四代帝师。张氏一门,前后六代十二位翰林,共有二十四位进士——这在清代是绝无仅有的。史称:“自祖父至曾玄十二人,先后列侍从,跻鼎贵,玉堂谱里,世系蝉联,门阀之清华,殆可空前绝后矣。”(陈康祺《郎潜纪闻初笔》卷五)张英、张廷玉父子都享年84岁,算是高寿。

读书要有一个家庭环境。由张氏一门可见,书香家庭对一个青年、一个学子的成才是多么重要!

(2)贪官:王亶望(?—1781),山西临汾人,江苏巡抚王师之子。亶望考取举人后,没有参加会试和殿试,虽没取得进士功名,但花钱买了个知县。后升为云南省武定府知府。乾隆帝引见后,命他仍然去甘肃,等待分配,后任宁夏府知府。再升任浙江布政使,就是副省级,并暂署巡抚,就是代省长。王亶望虽然学历不高,又不是正途,但会做官,官运亨通。王亶望喜欢拍马屁,却拍到马蹄子上。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乾隆帝到天津巡视,王亶望借机向乾隆帝献上金如意,金如意上嵌饰珠宝,非常贵重,但遭拒绝。一年后,王亶望由浙江布政使兼代理巡抚,调任甘肃布政使,这显然是明调暗降。

王亶望到甘肃就职后,做了一件事,令乾隆帝发怒。原来规定:允民用豆和麦,可捐纳国子监的生员,可以应试入官,这叫作“监粮”,乾隆帝曾下令废除。他向陕甘总督勒尔谨申请,以内地仓储未实为由,代为上疏申请甘肃省诸州县都可以收捐;随之,又请于勒尔谨,令民众改为输纳白银。王亶望又虚报旱灾,谎称以粟治赈,就是直接或变相贪污赈灾粮银,以饱私囊。他们做得很巧妙,自总督以下官员都有份,王亶望获取更多。议行半年多,王亶望疏报共收捐(卖名额或卖文凭)19017名,获得豆麦827500余石。(《清高宗实录》卷九百七十一)

事发,乾隆帝说:“甘肃民贫地瘠,安得有二万人捐监?又安得有如许余粮?今半年已得八十二万,年复一年,经久陈红(陈粮),又将安用?即云每岁借给民间,何如留于闾阎,听其自为流转?”(《清史稿·王亶望传》卷三百三十九)因发“四不可解”(《清高宗实录》卷九百七十一)诘问勒尔谨。勒尔谨巧辞回复。乾隆帝没有深究,只是告诫说:“尔等既身任其事,勉力妥为之可也。”尔后,王亶望升任浙江巡抚。

猴改不了爬树,狗改不了吃屎。王亶望任浙江巡抚后,迎驾乾隆帝南巡。王亶望在杭州迎驾,建造屋宇,点缀灯彩,华缛繁费,极为奢侈。乾隆帝既喜欢豪华铺张,又不愿显得奢华,告诫下不为例。

王亶望案由突发事件引起。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甘肃循化(今属青海)撒拉族苏四十三率众起事。陕甘总督勒尔谨督师兵败,被逮捕下狱。大学士阿桂、尚书和珅先后出师甘肃,因雨延期入境。乾隆帝因疑甘肃连年报告大旱不实,令调查据实奏闻。阿桂等上奏王亶望等卖官、虚报旱灾等罪。乾隆帝大怒,命逮捕陕甘总督勒尔谨、原巡抚王亶望、甘肃布政使王廷赞、兰州知府蒋全迪等下狱。此案受牵连的勒尔谨,满洲镶白旗人,乾隆初以翻译进士授刑部主事,迁员外郎。后升任陕甘总督。下刑部论斩,命改斩监候,死于狱中。此案也受牵连的陈辉祖,为两广总督陈大受之子,时任闽浙总督兼浙江巡抚,以查抄王亶望家时匿藏金玉器,后赐自裁,其子戍伊犁。(《清史稿·陈辉祖传》卷三百三十九)此案还牵连已故乾隆三年(1738年)状元、军机大臣、文华殿大学士兼户部尚书、四库全书馆正总裁、上书房总师傅兼翰林院掌院学士于敏中,时敏中已死,并入祀贤良祠。乾隆帝命“于敏中著撤出贤良祠”(《清史稿·于敏中传》卷三百十九),遭身后之辱。

经审:诸州县贿赂数以千万计;抄王亶望家得金银100余万两。审结:总督勒尔谨自裁(死于狱中),巡抚王亶望论斩,布政使王廷赞论绞,兰州知府蒋全迪斩首,州县官贪污赈济银2万两以上者22人俱斩首。还有,王亶望之子王裘发伊犁,幼子下狱到年满12岁时逐个流放。尔后,又发现并诛杀闵鹓元等11人,获罪董熙等6人。

王亶望之案,总督勒尔谨、巡抚王亶望等贪污腐败,激发了甘肃苏四十三民变。此案杀总督勒尔谨和陈辉祖二人,巡抚王亶望一人,布政使王廷赞一人,知府和知县等33人,其他受处分官员多人。

此案,乾隆帝早有耳闻,派军机大臣、刑部尚书袁守侗,觉罗、刑部左侍郎阿扬阿前往,盘查甘肃监粮。不料,这位大司寇上奏称“仓粮系属实贮”。乾隆帝信以为真,不再追查。这次案发之后,乾隆帝在承德避暑山庄,问讯阿扬阿当年前往甘肃盘查粮仓之事。阿扬阿奏称:“在甘省盘查时,逐一签量,按州核对,俱系实贮在仓,并无短缺。”乾隆帝对此毫不相信,他认为:此必当地官员一闻查仓之信,挪东掩西,为一时弥缝之计,其签量人役,均系地方官所管,易于通同弊混,而袁守侗、阿扬阿等受其欺蔽,率称并无亏短。为此,下谕:此等签量人役,即系地方官所管之人,阿扬阿当时“虽逐仓查验,亦止能签量廒口数尺之地,至里面进深处所,下面铺板,或掺和糠土,上面铺盖谷石,此等弊窦,阿扬阿能一一察出不受其蒙蔽乎?”乾隆帝此谕问得很好,把袁守侗、阿扬阿的受骗失职实际情况,揭示清楚。在短时间内,他们开销监粮600余万石,又销去旧存常平仓130余万石,合计730余万石,为何并未察及——是官官相护,或是知情不举,或是敷衍塞责,或是确受蒙蔽?乾隆帝说,袁守侗、阿扬阿查办此案,均难辞咎,著交部严加议处。部议袁守侗夺官,命留任治河,两年后病死,阿扬阿革职。

(3)言官:郭琇(1638—1715),字瑞甫,号华野,山东即墨人,出身诗文之家。他9岁丧父,10岁丧继母,幼年坎坷,曾在即墨城东40里深山仙姑庵苦读。庵在山中,高崖绝壑,榛莽满布,樵牧之迹,也为罕见。他居住茅舍三间,没有围墙。每当风雨之夜,狐啸狼嚎,悲凉吓人。郭琇却夜以继日,学习不辍,“宿火中宵,且泣且读”。康熙八年(1669年)考中举人。第二年,中进士,年32岁。考中进士后,未分配工作,乡居8年,读书待仕。康熙十七年(1678年),为江南吴江县(今苏州市吴江区)知县。郭琇“居心恬淡,莅事精锐”,励精图治,关切民生,9年县令,两袖清风。后来,康熙帝南巡时说:“郭琇前为吴江县令,居官甚善,百姓至今感颂。”(《清史列传》卷一〇《郭琇》)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六月,皇太子师傅汤斌任江苏巡抚,很欣赏县令郭琇。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汤斌推荐,经过考试,部议驳覆,康熙帝特批,郭琇任江南道监察御史。后升左佥都御史。从此,郭琇开始了一生中最为辉煌、最为人们称道的监察官员生涯。郭琇最突出的事迹是弹劾当朝宰相明珠。

明珠是康熙朝六十一年48位大学士中最有权势者之一。明珠出身叶赫部(慈禧娘家所在部),部灭亡后,明珠父亲尼雅哈投降努尔哈赤,后来立功,做了佐领,随军入关。明珠随父入关后,初任侍卫,迁内务府郎中。后升为内务府总管(二品)、刑部尚书。康熙十年(1671年),康熙帝擒鳌拜、掌朝纲后,明珠充任给皇帝讲解经典的经筵讲官,和康熙帝有较多的接触。不久,在撤藩平叛过程中,明珠力主撤藩、坚决平叛,受到康熙帝的信任。他担任兵部尚书,每天处理紧急军务,深得康熙帝的器重。康熙十四年(1675年)转吏部尚书。康熙十六年(1677年),正当平叛高潮时,明珠为武英殿大学士[从康熙十六年(1677年)到二十七年(1688年)共12年],入阁办事。明珠从区区宫廷侍卫,升为刑部尚书、兵部尚书、吏部尚书、内阁大学士,说明他才智非凡。恰在这时,御史郭琇挺身而出,弹劾权相明珠。

郭琇弹劾明珠,奏章恐被拦截,反遭杀身之祸。有资料记载:一日,明珠寿诞,宾客满堂。依惯例,御史不给当朝官长贺寿。这天,郭琇来到明珠相府。明珠格外高兴,将郭琇迎到大堂。郭琇当众从袖中取出弹章,示意要弹劾当朝大员,说完转身而去。随后立即奏上弹章。满朝哗然,不便拦截。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二月,郭琇上《纠大臣疏》——大臣背公结党、纳贿营私、仰请乾断、立赐严谴、以清政本一疏,弹劾大学士、权相明珠等,举朝震惊。这是郭琇御史生涯中当时轰动、后人称颂的大过人之处。郭琇弹劾明珠,疏文,要点如下:第一,把持阁务。明珠指麾大学士余国柱秉承其意向,草拟圣旨。即有错误,同官不敢驳正。满洲则佛伦、葛思泰及其族侄傅腊塔、席柱等,汉人则余国柱等,结为死党,寄以腹心。凡会议、会推,他们把持,戴德私门。第二,市恩立威。明珠凡是奉到谕旨,或称某人贤,就向彼说:“由我力荐。”或称某人不善,则向彼说:“上意不喜,吾当从容挽救。”市恩立威,挟取贿赂。第三,卖官鬻爵。凡督、抚、藩、臬、学道缺出,按缺论价,辗转卖官,任意派缺,无端索取,欲满而止。贿赂公行,士风大坏。第四,控制言路。每日退朝后,出中左门,明珠同拱立以待的部院大臣及心腹密语多时,泄露机密。明珠还与余国柱等交结,糜费河银,大半分肥。第五,内心阴毒。明珠见人柔颜甘语,百般款曲,而阴行鸷害,意毒谋险。对上奏本章,必须先行请问;对参劾自己的人,借事排陷,闻者骇惧。郭琇奏章上去之后,直声振天下,人称“铁面御史”。不久,郭琇升为都察院左都御史。

康熙帝得到郭琇弹劾明珠奏疏后,可以采取的办法:一是,当众公布;二是,大开杀戒;三是,置若罔闻。但康熙帝没有这么做,他举重若轻,半年之间,做了以下处置。

第一,解除大学士。当时有大学士7人,解职4人——明珠(满洲正黄旗)革职,勒德洪(觉罗、满洲正红旗)革职,余国柱(户部尚书迁)革职,李之芳(吏部尚书迁)退休回乡。

第二,处置诸尚书。革职或解职5位尚书、1位都御史——户部尚书佛伦(满洲正白旗)解任,吏部尚书科尔坤解任,刑部尚书徐乾学调职,工部尚书熊一潇革职,左都御史徐元文调职。

第三,其他的大员。有民谣:“五方宝物归东海(徐乾学),万国金珠贡澹人(高士奇)。”徐乾学已解任,其弟徐元文为状元、徐秉义为探花;徐乾学与南书房师傅、礼部侍郎高士奇为子女姻亲;高士奇与王顼龄结亲,王顼龄与左都御史王鸿绪为兄弟,王顼龄之弟王九龄为日讲起居注官、礼部侍郎;还牵扯地方大员,如湖广巡抚张汧等。

这是一个盘根错节、休戚与共的朝廷官僚集团。这个集团不仅影响皇权,而且事关皇位继承。所以,康熙帝决定削弱明珠集团,以加强皇权。

但是,重大弹劾,必遭报复。明珠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集团;被郭琇打击的,不是明珠一个人,而是明珠集团。因此,明珠集团必然反扑,也必然报复。他们打击报复郭琇,先后制造了“三案”——“私书案”“冒名案”和“钱粮案”。

第一案:私书案。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九月,山西道御史张星法疏参山东巡抚钱珏贪黩劣迹,命钱珏明白回奏。钱珏大怒,反咬一口,说郭琇曾写信给自己,嘱荐关照山东知县高上达等人;并揭发郭琇的私人信件,称郭琇致书嘱托推荐未遂,便衔恨唆使张星法诬劾自己。康熙帝命左都御史马齐审理此案。马齐严刑逼供,再三用夹棍审讯张星法,迫其供认“堂官郭某(郭琇)”指使。十月,郭琇上疏抗辩,并指出这样做,或为若辈主使,或为钱珏主使,目的是肆行罗织罪名,欲致臣于死地。

不久,刑部等衙门定拟题复:都察院左都御史郭琇,为教官刘奉家等曾寄书嘱托山东巡抚钱珏,缘此不便自行纠弹,故嘱御史张星法将钱珏题参,有玷大臣之职,应照例革职,杖一百,准其折赎。张星法既听郭琇之言,将钱珏纠参,且多方巧辩,亦照例革职,杖一百,准折赎。知县高上达等,央求郭琇等寄书钱珏,俱应革职。

康熙帝曰:郭琇本当依议处分,念其耿直敢言,屡经超擢,从宽免革职治罪,降五级调用。后郭琇被休致回乡。张星法从宽免革职治罪,著降二级留任。凡官员理应各尽职业,不得扶同结党,钱珏既接私书,彼时不行具题,今被纠参,始行举出,殊属不合,可以原品解任。(《康熙起居注册》康熙二十八年十月初十日)

私书嘱托有玷官箴,是郭琇获咎之源。嘱人纠劾事宜,虽自陈心迹,矢口否认,但部议仍作为罪状之一,尚难辨析。以郭琇的性格、名声、地位,参一巡抚并非难事,毋需假手于人。但私书嘱托,有隙可乘,确在情理之中。此案之定谳,不能排除明珠党羽暗中左右之可能。因此,“私书案”成为郭琇仕途中的重大转折点。这里可以看出,作为言官,疏参别人,必严律己。

第二案:冒名案。郭琇既被降调,在京等待工作。时前明珠案内被参革职的户部尚书佛伦,已改任山东巡抚。他对郭琇仍怀恨在心,寻找机会报复。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五月,佛伦诬劾称:郭琇的父亲郭景昌,原名尔标,曾经在明末清初倡乱伏法,郭琇私改父名,冒请诰封。这是一个有欺君之罪的大罪名。疏入,礼部不待核实,就将诰命追夺。康熙帝接到佛伦揭发郭琇的奏章后,命大学士伊桑阿于无人之处,询问郭琇实情。郭琇回答伊桑阿:是诬告。回答时,他边流涕边述说:臣祖父耀横,被尔标之乱挟仇谋害,指仇为亲,实属罗织。康熙帝虽知道了实情,但诰封没有发还。10年后,郭琇以湖广总督入京陛见,为“冒名案”上《辨白冤诬疏》云:臣本生父郭景昌,系即墨县学庠生。郭尔标乃只身光棍,横赌街坊,为宗族之所不齿,并无妻室,何有子嗣?因而投充宗昌家仆,是阖邑之所共知者。当尔标甲申(顺治元年)作乱之时……后尔标被柯永盛拿获正法。臣父与臣顺治三年始得回籍。时臣已九岁,臣伯父郭尔印乏子,过继臣承嗣。本生父于是年九月内病故,过继父于康熙十五年(1676年)正月内病故,有丁艰呈词可查。是事迹之彰明较著者也。况臣生父与尔标,固系远族;即臣过继父与彼亦系远堂,各有宗谱支派,又何能掩人耳目?(《郭华野先生疏稿》卷三)郭琇内称:伏祈皇上敕问佛伦,当日诬臣事件,或系访闻,或系告发,必有其人,请提来臣与质对。事若有据,臣有欺君之罪;事若无稽,而罪在佛伦矣!疏入,康熙帝询问大学士佛伦,佛伦以举报舛误对,把责任推到下属。康熙帝决定重新颁发诰命。身为大学士的佛伦,张冠李戴,无中生有,加罪郭琇,以泄私忿。

郭琇被诬,十年申冤。后人评论道:“设使人寿不及待,则其含负奇屈于地下者,当复何如!吁,直道难行,仕途荆棘。”(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卷三)

第三案:钱粮案。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中,江宁巡抚洪之杰以吴江县亏空漕项,事涉前任知县郭琇,行文山东巡抚佛伦解送对质。佛伦派员押送郭琇起赴江宁,在上元县看守,后进行讯问。事情的经过是:郭琇任吴江知县时,县丞赵炯经收康熙二十二、二十三等年漕米2300石,虽具印结存,但暗中亏空。郭琇当时毫无觉察,在离任时俱结移交署印官张绮梅。后因大计(每三年一次对地方官员的考核),赵炯降调,事遂暴露。郭琇闻之,即遣家人董起凤等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代买还仓。此案本已了结,但因江苏按察使高承爵系高士奇同宗、明珠侄婿,而借之报复。

高承爵严刑夹讯张绮梅等人,逼迫他诬指郭琇亏空漕粮,然终未得逞。据称,审讯时,高承爵在堂上,而明珠、高士奇私人“皆伏屏后窃听,画手蹑足,群目眈眈,争欲刑讯,以快夙愤”。江宁士民为郭琇蒙冤愤愤不平,“皆眦裂发指,袖瓦砾伺击”。当高承爵刑讯张绮梅一无所获,气急败坏,声称“上脑箍”时,郭琇愤怒地对张绮梅道:“若辈不过欲死我耳!何不诬承而自苦若是!”高承爵怒问郭琇:“尔不畏死耶?”郭琇笑曰:“我畏死不至此,畏死者方坐堂上。”(《华野郭公年谱》)时因康熙帝降旨,大臣不许擅刑,高承爵等不敢恣肆,便删改群供,拟遣戍陕西。当郭琇遣戍陕西之讯传到即墨时,其妻屈氏泣血草疏,即“率一仆妇,策蹇走京师”,就是骑着毛驴上北京申冤。疏将上,康熙帝特恩旨宽免,释郭琇回乡。(郭廷翼《屈氏行述》,雍正刻本)

此案,郭琇固有失察之咎,但事后补齐,例有所据。明珠、高士奇、高承爵等对郭琇恨之入骨,故纵赵炯逍遥法外,而对张绮梅施以酷刑,企图加罪郭琇。

以上三案中,“冒名案”纯属诬陷,“私书案”和“钱粮案”属于小题大做,借题发挥。三案迭起,实由明珠等高官贵族兴风作浪所致,必欲置郭琇于死地,以报“疏劾”之仇。面对接二连三的打击报复,郭琇坚贞不屈,顽强抗争。其《剖明心迹虽死犹生疏》云:窃臣生性憨直,疾恶如仇。去岁一疏两疏,今岁又一疏,不避嫌怨,不畏报复,无非去当道之豺狼,而为社稷生民计也。乃若辈之怨臣、恨臣,愿得臣而甘心焉,盖已久矣,特无隙可乘耳……惟得见皇上,剖明心事,使天下后世知臣之死,由于奸邪罗织、阴谋煅炼,则臣虽死犹生矣。(《郭华野先生疏稿》卷一)郭琇面对邪恶,不屈不挠,高风亮节,矢志如一,视死如归,确是一位堂堂正正、鼎鼎赫赫的监察名臣。

康熙帝在对郭琇疏劾明珠集团案件中,有三点做法,很值得思考。

第一,“留中不下”。康熙帝对郭琇弹劾明珠的奏章,没有公开下发。清国史馆修《明珠传》时,找不到郭琇弹劾奏章的原件。后乾隆帝命将郭琇参劾明珠原疏,写入《明珠传》中。康熙帝为什么这样做?主要是为避免事情扩大化。

第二,保护郭琇。明珠党人,一而再,再而三,甚至不惜造谣陷害,以报复郭琇。康熙帝很有意思,如对“冒名案”,命大学士伊桑阿于无人处问郭琇,琇“以诬告对”。康熙帝心里有了底数,处理起来,从容主动。如“私书案”,原拟革职、杖一百、准其折赎,康熙帝定降五级调用;“冒名案”,追夺诰命(后发还);“钱粮案”原拟遣戍陕西,恩旨宽免。后命郭琇任湖广总督。

第三,“执两用中”。郭琇与明珠,在弹劾与被弹劾的天平上,是对立的两极。康熙帝既利用郭琇牵制明珠,制约明珠集团;又利用明珠牵制郭琇,限制郭琇势力。后来,明珠任内大臣二十余年,用其才能而杀其威势;郭琇先在家闲居,后任湖广总督,既保护其人,又不忘其功。所以,乾隆帝说:“我皇祖圣明英断,刑赏持平,实为执两用中之极则。”(《清史列传》卷八《明珠》)

综上,明君需要耿直之臣,郭琇应运而出;忠臣需要英明之君,康熙帝俯纳劾疏。康熙帝、明珠、郭琇,君主、廷臣、言官,结成错综复杂的三角关系。康熙帝之于明珠,既委以朝廷重任,又借言官加以抑制;康熙帝之于郭琇,既纳其参劾之疏,又加以笼络保护。为君难,为臣难,为言官尤难。幸遇康熙帝这样的英明之君,郭琇尚不能善始善终,可见谏官难当,忠言难吐,劾章难上,直路难行。

三、历史经验

清代反贪时紧时松,时严时宽。历史的经验是:

第一,垂直独立。明清的监察机构,垂直独立。科道官员,官阶低,位置重。个人独立,个人负责,所上封奏,直达至尊。科道言官重点是监察内阁六部、司寺院府,甚至皇帝。御史多清廉自律,忠耿敢言,不畏死生。如御史蒋钦,江苏常熟人,进士,也是南京御史,接连三次被廷杖:第一次是同其他御史集体谏言正德帝不要巡游,被“逮下诏狱,廷杖为民”。第二次是三天之后,他单独上疏,痛斥奸臣。疏入,结果再杖三十,下狱。第三次是又过三天,他再上疏,斥奸臣——“臣昨再疏受杖,血肉淋漓,伏枕狱中”,疏中望正德皇帝,将大太监刘瑾的头割下,悬挂在午门!又说,如果我被杀,那就使我同古代忠贤之人龙逄(páng)、比干一起在地下游玩!史书记载:蒋钦在夜间起草第三封奏疏时,灯下听到鬼声。蒋钦说,我疏上之后,会身罹大祸,这是先祖显灵要我不写这个奏疏吗!于是,整理衣冠,站起来说,如果是我的先祖,就大声告诉我!刚说完,声音从墙壁里发出,益加凄惨。蒋钦叹道,既已做御史,就得义而忘私,如果我缄默不语,辜负了国家,也为先人羞!于是奋笔疾书,曰:“死即死,此稿不可易也!”鬼声停止。天亮,疏入,再杖三十。杖后三日,死于狱中,年49岁。(《明史·蒋钦传》卷一百八十八)

言官不仅言事言人,还言制度。如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御史林润言:“天下之事,极弊而大可虑者,莫甚于宗藩禄廪。天下岁供京师粮四百万石,而诸府禄米凡八百五十三万石。以山西言,存留百五十二万石,而宗禄三百十二万;以河南言,存留八十四万三千石,而宗禄百九十二万。是二省之粮,借令全输,不足供禄米之半,况吏禄、军饷皆出其中乎?故自郡王以上,犹得厚享,将军以下,多不能自存,饥寒困辱,势所必至,常号呼道路,聚诟有司。守土之臣,每惧生变。夫赋不可增,而宗室日益蕃衍,可不为寒心?”(《明史·食货六》卷八十二)

官员贪污腐败属个别想象,若发生群体性、普遍性的贪污腐败案件,必有“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举一例:“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50773件,审结49863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174%和191%,审限内结案率82.4%;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5610.5万件,审结、执结5525.9万件。”(高法人大报告)这既说明法院的成绩,也说明社会矛盾严重。因此,就应消除“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我在《正说清朝十二帝》中说过一句话:“清太祖努尔哈赤既播下了康乾盛世的种子,也埋下了光宣哀世的基因。”记者追问我:“基因”指什么?我没回答。基因就是当年努尔哈赤制定的八旗制度。这个制度,既有合理性,随着时间推移,也日益显露出其不合理性。可以说,清朝兴也八旗,亡也八旗。其亡,就亡在没有对“制度漏洞”进行必要的彻底的改革。

第二,盛世重典。明清大案,贪污官员,多为宠臣,贪赃枉法,严惩不贷。要让贪官污吏,付出沉重代价:身陷极刑,家产籍没,妻妾为奴,殃及子孙。“观其所诛殛,要可以鉴矣!”雍正帝还规定贪官贪污国库银米:父死子赔,子死孙赔。这些举措,今不必用,但盛世用重典,贪腐代价惨重——贪污者虑及后果,有利于防贪。《水浒传》说“官逼民反”,为防止民反,必严惩贪官。治贪从高端始。先清源泉,再理浊流。源清流不浊,源浊流不清。乾隆帝惩贪重点是总督、巡抚、布政使,结果却漏掉了更大的贪官,如和珅。

第三,精官利民。明中央“六部一院”——吏、户、礼、兵、刑、工和都察院,每部一尚书、二侍郎,总共20来人。清朝“六部二院”——吏、户、礼、兵、刑、工和都察院、理藩院,每部(院)双轨制,总共30来人。省、府、州、县,官员也很少。当代情况复杂,官员应多一些,但我国现有官员可能是古今中外最多的。机构重叠,人浮于事。过去讲“精兵简政”,应当讲“精官简政”。建议划定职数权限:处级归省市,局级归中央。过去处级归皇帝任免,现在放得太松了。

第四,读书尚廉。中央提出干部读书、廉政文化、修养官德,这很正确,也很重要。纵观古今,重读书,严官箴,这样的官员廉者多而贪者少。因此,在官员中,提倡读书,提倡清廉,提倡“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死”的美德。当下中央发布诸多措施,出现三少——接待少,应酬少,喝酒少,这就给干部省出许多时间。省出时间干什么?多读书。于谦任兵部尚书,下班后——“清风一枕南窗卧,闲来只读几卷书。”明清许多官员,有文集,有诗集,有论著,有理想。官员的官德,要树大德,要有理想——

一心: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

二天: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

三立: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左传》)

四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立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张横渠)

一个御史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明正德朝。明朝第十任皇帝、正德帝朱厚照,2岁就做皇太子,15岁继承皇位,在位16年,31岁死。正德帝行为怪异,很不安分,喜欢游猎,离宫索居,堪称皇帝中的一“怪”。当时,西北有战事,他要御驾亲征,大臣们鉴于“土木之变”明英宗被俘的惨痛教训,坚决反对。他执意孤行,亲自出征,得胜回朝,下诏加封自己为“威武大将军”。他曾微服出巡,到居庸关,守关官员“闭关拒命”,他扫兴而回。于是,他又派亲信去守居庸关,然后深夜微服出关,终于得手。他往西北到过大同、榆林、绥德等地,往江南到过南京、镇江一带。时间少则几个月,最长达一年之久。朝廷没有了皇帝,皇帝的车驾也没有GPS(全球定位系统)定位,连内阁大学士都不知道皇帝到哪里去了。

正德帝的出巡与荒唐,受到官员的谏阻。皇帝动怒,就对谏阻官员实行廷杖。正德二年(1507年)闰正月,廷杖言官艾洪等二十一人于阙下。二月,又廷杖御史王良臣等于午门。(《明史·武宗本纪》卷十六)

南京御史陆崑,浙江归安(今湖州市)人,进士,带领十三道御史薄彦徽、葛浩、贡安甫、王蕃、史良佐、李熙、任诺、姚学礼、张鸣凤、蒋钦、曹闵、黄昭道、王弘、萧乾元等,上疏抨击正德帝宠幸太监,日事宴游,说:“广殿细旃(zhān,同‘毡’),岂知小民穷檐蔀(bù,意‘遮蔽’)屋风雨之不庇;锦衣玉食,岂知小民祁寒暑雨冻馁之弗堪;驰骋宴乐,岂知小民疾首蹙頞(è,鼻梁)赴诉之无路。”意思是,居住宽广宫殿,怎能知道百姓身栖不避风雨的疾苦;穿绫罗吃美食,怎能知道百姓身处冬寒暑热的饥寒;骑马打猎享乐,怎能知道百姓困顿苦难而控诉无门。疏上,触怒,谕旨:“悉逮下诏狱,各杖三十,除名。”陆崑等被捕入狱,各杖三十,免除官职。其中黄昭道、王弘、萧乾元3人在南京,命即在南京阙下杖之。(《明史·陆崑传》卷一百八十八)

一个能官的故事 陈鹏年(1663—1723),湖南湘潭人。康熙三十年(1691年)中进士,出任浙江西安(今浙江衢州境内)知县。陈鹏年在任上,清理豪强霸占田地,平反徐氏冤死十年错案。他下令禁止溺死女婴,当地民众被感化,将本想扔掉的女婴留下抚养,都改姓陈。后陈鹏年调任山东,亲自分发赈济粮食,严控借赈肥私官员,“全活数万人”。康熙帝南巡回銮,在山东济宁船上召见他,赐予御书。不久,陈鹏年升任江宁(今南京)府知府。陈鹏年一生中,曾三次蒙受大难,三次到武英殿修书。

一蒙难。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康熙帝第五次南巡。江南江西总督阿山召集属下,商量加征地丁银,作为皇帝巡幸的接待费。陈鹏年身为下级,竭力反对,事情告吹。阿山和陈鹏年结下疙瘩,又让陈鹏年去主管建造行宫。阿山的侍从向陈鹏年索贿,被顶了回去,于是嫉恨陈鹏年的人就开始传闲话。康熙帝要到京口(今江苏镇江)检阅水师,阿山成心刁难陈鹏年,命令他在江上垒石铺路,限期一天完工。江流湍急,施工困难。众人担心完不成任务,人心惶遽。陈鹏年亲自率百姓运输土石,到黎明时,工程告竣。阿山还不罢休,又上奏折,参劾陈鹏年贪污残暴,将他关押在江宁监狱。阿山必欲置陈鹏年于死地,又加上“大不敬”的罪名。陈鹏年在任江宁知府时,下令封闭妓院,并将其改为讲堂,悬榜曰“天语丁宁”,每月宣讲圣谕。这本是好事,但被阿山指为亵渎圣谕,论罪当斩。消息一出,江宁百姓,呼号罢市,千余士子,举幡叩阍(告御状)。江宁织造曹寅也叩头为陈鹏年祈情。康熙帝经过调查,命陈鹏年罢官免死,征入武英殿修书。是为陈鹏年第一次入武英殿修书。他曾有《初伏直武英殿》诗,其小序云:“奉命直武英殿,日在凉堂广厦之间,带星而入,昏黑而返。”起早贪黑,辛劳修书。

二蒙难。陈鹏年在武英殿修书,一干就是三年。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陈鹏年再次被起用,出任苏州知府,后任江苏布政使。他一如从前,改革风俗,清理积案。当地发生饥荒和瘟疫,《清史稿·陈鹏年传》说他亲自“周历村墟,询民疾苦,请赈贷,全活甚众”。他获得巡抚张伯行的器重:“事无钜细,倚以裁决。”不料就此卷入总督和巡抚矛盾漩涡之中,再遭厄运。清制:各省设巡抚,一省或数省设总督;总督和巡抚往往同城,发生很多摩擦。当时的两江总督噶礼,不仅和巡抚张伯行矛盾很深,而且因陈鹏年“素伉直,忤噶礼”,也和陈鹏年矛盾很深。噶礼找茬儿弹劾陈鹏年,不仅要夺他的官,而且要将他遣戍黑龙江。翌年,危难之时,又是康熙帝下旨宽宥,让陈鹏年回京到武英殿修书。是为陈鹏年第二次入武英殿修书。

三蒙难。噶礼仍穷追不舍,又上书康熙帝,举报陈鹏年写“反诗”。康熙帝把诗发给阁臣传阅,说:“朕阅其诗,并无干碍。朕纂辑群书甚多,诗中所用典故,朕皆知之……今与尔等公看,可知朕心之公矣!”为陈鹏年主持了公道。后世有人称赞康熙帝此举“如神之哲,洞察隐微,可为万世法”。这自然有些过誉,但康熙帝的博览群书、明察秋毫,的确让陈鹏年又躲过一次生死劫难。武英殿的“凉堂广厦”,也再次成为陈鹏年仕途受挫时的避难所。是为陈鹏年第三次入武英殿修书。

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噶礼,满洲正红旗人,其先祖为清开国五大臣之一的何和礼,其母为康熙帝幼年的乳母。噶礼依恃祖上的功劳和母亲的恩遇,狂贪暴虐,恶贯满盈。后噶礼的母亲向康熙帝叩阍,说噶礼在食物中下毒药图谋弑母。康熙帝命刑部调查,刑部核实,拟噶礼当极刑,谕令噶礼自尽。

康熙六十年(1721年),黄河决口。康熙帝想起了当年赈灾的陈鹏年,第三次起用他,让他去治河,不久任河道总督。他忙得没时间回府,“止宿河堧(ruán),寝食俱废”(《清史稿·陈鹏年传》卷二百七十七),也就是,夜宿河堤旁空地,废寝忘食,日晒水浸,洁己奉公,疲病交加。雍正元年(1723年),陈鹏年病逝于治河工地,年60岁。雍正帝下谕说:“陈鹏年洁己奉公,实心为国。因河工决口,自请前往堵筑,寝食俱废,风雨不辞,积劳成疾,殁于公所。闻其家有八旬老母,室如悬磬。此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之臣。”(《清史列传·陈鹏年》卷十三)陈鹏年官到总督(正部),积劳成疾,累死之后,家贫如洗,四壁空空,像倒悬的磬一样。陈鹏年身后谥“恪勤”,可谓恰如其分——恪尽职守、勤勉任事。

四、反贪

清朝反贪大案很多,兹举高恒、王亶望和国泰三案,案情与处理,并列述如下。

高恒案 高恒,高佳氏,满洲镶黄旗人,大学士高斌之子。高斌官文渊阁大学士、军机大臣、内大臣、吏部尚书、直隶总督、南河(江南河务)总督等,女儿是乾隆帝的慧贤皇贵妃。(《清史稿·后妃传》卷二百十四)高斌一生,勤奋兢业,以73岁高龄,累死在治河工地上,与靳辅等同受庙祀。(《清史稿·高斌传》卷三百十)高恒依恃乃父为高官,又是乾隆帝小舅子,没有经过科举考试,以国子监荫生,被授予户部主事。这自然比科举考试升官来得快,也来得容易。经外放,任肥差——山海关、淮安关、张家口关等税关的长官。不久,署理长芦盐政,接着任天津总兵。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授两淮盐政。这两淮盐政既是贵差,又是肥差,当年康熙帝任命李煦担任。可见乾隆帝对高恒的信任和重任。乾隆三十年(1765年),署户部侍郎,相当于财政部副部长兼国家税务总局局长。不久,任总管内务府大臣,就是大内的总管。总管内务府大臣是至亲、至信、至重、至要的官缺。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署吏部侍郎,任管干部和人事的副部长。这时,乾隆帝屡次南巡,两淮盐商在扬州迎驾,兴建行宫,大肆铺张,花费巨大。

高恒在任两淮盐政期间,令盐商每一引盐抽银三两为公家用钱,这笔银子他中饱私囊,没有报告户部。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两淮盐政尤拔世,奏报高恒贪污弊端,乾隆帝命罢高恒官,查办此案。经过调查,高恒贪污银子467万余两。这个数字多大呢?全国年征盐课银:康熙六十年(1721年)为377万余两,雍正十二年(1734年)为399万余两,高恒竟然贪476万余两!乾隆帝命刑部调查审理,事实清楚,证据充足。谕旨:高恒受盐商贿金,伏诛。(《清史稿·高恒传》卷三百三十九)但大学士傅恒为高恒求情:请皇上推慧贤皇贵妃恩,免其死。乾隆帝说,如果皇贵妃兄弟犯法免死,那么皇后兄弟犯法当奈何?这话是说给傅恒听的——傅恒的姐姐是乾隆帝孝贤纯皇后富察氏。傅恒一听,话外有音,这是“敲山震虎”,警告我的!由是战栗,不再敢言。

俗话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高恒之子高朴,也不是科举正途出身,以祖、父、姑三重关系,初为员外郎,继为给事中,巡山东漕政,升左副都御史(副部级)。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高朴任新疆叶尔羌办事大臣。距叶尔羌四百余里有座密尔岱山,产美玉,已封禁。高朴到叶尔羌后,疏请开采,每年一次。两年后,新疆阿奇木伯克色提巴勒底,奏诉高朴役使回民三千人上山采玉,婪索金银,盗卖官玉。乾隆帝得到奏报,命将高朴夺官严鞫。经查,高朴在叶尔羌存银16000余两、黄金500余两,并将美玉寄回家。(《清史稿·高恒子朴传》卷三百三十九)乾隆帝谕曰:“高朴贪婪无忌,罔顾法纪,较其父高恒尤甚,不能念为慧贤皇贵妃侄而稍矜宥也。”也就是说,不能因高朴是皇贵妃的亲侄子,就可以免受处罚。乾隆帝命:杀高朴,籍其家。

高恒、高朴父子案刚结,王亶望案又起。前已述,现从略。

王亶望之案审结后,又有国泰大案。

国泰案 国泰,满洲镶白旗人,富察氏,纨绔子弟,家教不严。其父文绶,历官山西布政使、河南巡抚,署陕甘总督、湖广总督、四川总督,曾三次因徇庇贪污犯等罪而被免官,并发往军台或伊犁效力。(《清史稿·文绶传》卷三百三十二)文绶常年在京外做官,无暇严教儿子。国泰依仗出身上三旗,父亲又是高官,少年得意,骄横跋扈。对待属吏,小不当意,便发脾气,加以呵斥。这里讲一个故事。身任山东布政使的于易简,见了山东巡抚国泰,竟然“长跪白事”,就是跪着说事。于易简是何许人?他是当朝大学士、军机大臣、头名状元于敏中的弟弟。大学士阿桂等曾以国泰骄横乖张,请改为在京做官,但他还是执迷不悟。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御史钱沣劾奏山东巡抚国泰和布政使于易简吏治废弛,贪纵营私,贪婪无餍,搜刮百姓,州县库空。乾隆帝命尚书和珅、左都御史刘墉前往调查处理,并令钱沣同往。这三个人态度不同:刘墉(山东诸城人),主持正义,以国泰虐害其乡里,偏向钱沣;钱沣因揭发此案,坚持严查,不屈不挠;和珅虽“怵钱沣”,却暗里袒护国泰,事先透露消息,国泰已做准备——假借市银(市场流通银子)补足库银亏空。和珅到济南后,立即盘查历城银库里的帑银,并令抽看库银数十封,足数无缺,立即起身,返回行馆。(《清史稿·和珅传》卷三百十九)这里有个故事:“帑银以五十两为一铤,市银则否。”也就是说,帑银与市银的规格与包装不一样。有论者说刘墉先同钱沣商量,共同定下举措。于是,钱沣按计行事——请立即封库,第二天再查。第二天,他们来到银库,发现库银为外借的市银充数。钱沣按问得实,召来商人,归还所借,银库为之一空。刘墉和钱沣再查章丘、东平、益都三州县的银库,全都亏缺。(《清史稿·钱沣传》卷三百二十二)经查,山东各州县银库亏二百多万两银子,都是国泰、于易简在官时的事。在审讯国泰时,国泰对钱沣骂道:“汝何物,敢劾我耶!”刘墉大怒道:“御史(钱沣)奉诏治汝,汝敢骂天使耶?”当即命人抽国泰的嘴巴。国泰害怕,跪在地上。和珅看着,也没办法。国泰等罪状属实,和珅也无法庇护。

此案经进一步审理,国泰承认贪婪索取其下属官员,数辄至千万。于易简谄媚国泰,督抚伙同贪婪。狱定,皆论斩,乾隆帝命改斩监候,下刑部狱。命国泰即在狱中自裁。(《清史稿·国泰传》卷三百三十九)

这里讲钱沣借钱的故事。钱沣在弹劾国泰前,自知凶多吉少,做被戍边准备——对好友邵南江翰林说:“家有急用,需钱十千,可借乎?”邵答:“钱可移用,将何事也?”钱说:“子勿问何事。”借了钱,三天后,钱沣上弹劾国泰的奏章。事后,邵问钱:“子前告我需钱十千,岂为此事耶?”钱沣说,是,我想弹劾国泰必被遣戍,故预备点钱用。邵说,若有此事,十千钱不够用啊!钱说,我喜食牛肉,在路上可以不用仆从,以五千钱买牛肉,每天吃肉充饥,其余钱我自己预备,能到达戍地就行。听到这番话的人无不震惊。陈康祺对此说:“乾隆至今,不少敢言之谏官,求如通政之廉俭为体,刚正为用,亦本朝有数直臣也。”(陈康祺《郎潜纪闻三笔》卷十一)乾隆六十年(1795年),有书记载,和珅后来将钱沣毒死。做个言官,坚持正义,刚正直言,多么不易!

以上大案,事涉大学士1人,总督、巡抚、布政使8人。他们官不可谓不高,刑不可谓不重——主犯杀头,抄没家产,殃及子孙。《清史稿》卷三百三十九为乾隆朝18位省部级贪官列传或附传,纂者最后论道:“高宗谴诸贪吏,身大辟,家籍没,僇(lù)及于子孙。凡所连染,穷治不稍贷,可谓严矣!”但是,为什么贪污之风屡禁不止,且愈演愈烈呢?《清史稿》本卷纂者又评论:“乃营私骫(wěi)法,前后相望,岂以执政者尚贪侈,源浊流不能清欤?抑以坐苞苴败者,亦或论才宥罪,执法未尝无挠欤?”(《清史稿》卷三百三十九)就是说,其一,源浊流不能清;其二,执法受到干扰。不过,历史经验,可以总结。

乾隆惩贪的历史鉴戒:

(1)盛世当用重刑。贪赃枉法,代价沉重:身陷极刑,家产籍没,妻妾为奴,殃及子孙。“观其所诛殛,要可以鉴矣!”

(2)贪官多为宠臣。怙宠乱政,民饥成乱。贪官多是宠臣,骚乱多因民怨。《水浒传》说“官逼民反”,为防止民反,必严惩贪官。

(3)治贪从高端始。先清源泉,再理浊流。源清流不浊,源浊流不清。乾隆帝惩贪重点是总督、巡抚、布政使,结果却漏掉了更大的贪官,如和珅。

(本文系2013年4月27日在北京市纪检干部讲堂的演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