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变局: 晚清改革五十年(俞敏洪、罗振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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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创设总理衙门

皇帝可以躲在热河,但外交仍需有人去办。

洋人们也可以不再执着于觐见咸丰,但他们已经认识到“夷”字带有侮辱性含义,已不再愿意与“抚夷局”之类的机构交涉。负责办理善后事宜的奕等人,只好上奏请求另设新机构来处理这些事。总理衙门遂应运而生。

原本,英法联军初来时,奕与其兄咸丰皇帝一样,也是主战派阵营里的一员。可惜现实无情,清军一触即溃且开门纳敌,联军几乎未损一兵一卒就进了北京城,留给奕的只有城下之盟。签《北京条约》时,奕的内心非常忐忑,担忧“目前之所失既多,日后之贻害无已” 11 。但联军“以万余众入城,而仍换约而去,全城无恙” 12 ,竟能依照条约主动退出京城,又让他颇有一些意外。在给咸丰的汇报奏折里,他说这些洋人“渐觉驯顺” 13 “志在通商” 14 ,并无夺取清帝国政权的野心,“犹可以信义笼络驯服其性” 15 。“驯顺、驯服”这些字眼,自然是在迎合咸丰的立场。不再坚持消灭洋人,则显示奕对条约外交多少已有了一些正面看法,这也是他主张设立新机构来处理洋务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奏折里说:之前各国之事,都是由外省督抚上报,然后汇总到军机处。近年来外国事务繁多,尤其是外国公使驻京之后,若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对接,“必致办理延缓,未能悉协机宜” 16 。奕还说,英使威妥玛来京,声称很担心英军自天津撤走后条约的落实会出问题,“臣等相机开导,以释其疑”。拿什么开导、劝说威妥玛放下疑虑?就是向他透露口风,说清廷计划“设立总理外国事务衙门专办外国事务”。奕告诉咸丰,威妥玛听到这个消息非常高兴,“该公使闻之,甚为欣悦,以为向来广东不办,推之上海,上海不办,不得已而来京。如能设立专办外国事务地方,则数十年求之不得,天朝既不漠视,外国断不敢另有枝节等语” 17

如此这般,咸丰只能批复同意。但他在批复中,将新机构的名字改成了“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增入“通商”二字,实有限制新机构权力范围的用意。奕的奏折里说威妥玛对撤军有很深的疑虑,又说威妥玛对新机构很感兴趣且很愿意与新机构打交道,还“断不敢另有枝节”。这些话,既让咸丰感到新机构不能不设,也让他感觉到新机构存在挟洋自重、尾大不掉的危险。

接到咸丰的批复,奕又回奏说:“通商”之事,上海、天津等地都设有专员负责办理,在京城再设衙门没有必要;而且“该夷虽惟利是图,而外貌总以官体自居,不再自认通商,防我轻视”。洋人们认为自己代表的是本国政府,不是民间商人,我们设“通商衙门”,他们肯定不愿前来对接。所以“拟节去通商二字,嗣后各处行文,亦不同此二字,免致该夷有所借口”。这其实是再次抬出洋人来压制咸丰。看了奕的回奏,咸丰只好再次批复“依议”。 18

“通商”二字虽去,咸丰防范总理衙门权力过大的戒心仍在。于是,当奕奏请“事宜机密者,即令各该大臣、将军、督抚、府尹一面具奏,一面径咨总理衙门”,希望遇上重大机密事件时,流程上一面奏报皇帝,一面提交到总理衙门寻求咨询。咸丰的批复却是“各省机密事件,应照例奏而不咨,如事关总理衙门者,即由军机处随时录送知照,亦甚便捷,着毋庸由各口先行咨报总理衙门,以归划一”。咸丰驳回了奕的建议,命各省继续按惯例只向皇帝奏报机密事件,不必送总理衙门寻求咨询,只在需要总理衙门参与时,再由军机处抄录知会。 19

咸丰的批复目的明确。他不让总理衙门与地方督抚直接对接,不赋予总理衙门在重大政务上以决策权,只允许它成为一个建议者和执行者,是因为他不能容忍皇权被总理衙门瓜分。

皇权对总理衙门的压制没能维持太久。1861年8月,咸丰皇帝病死在热河,成功践行了自己“决不见不行跪拜礼之夷人”的诺言。他生前留下的人事布局——肃顺、载垣、端华等八名顾命大臣,很快被恭亲王奕联手慈安、慈禧两宫太后,以秘密政变的形式突袭逮捕。肃顺被直接处决,载垣、端华被勒令自尽,余者或被革职或被充军。

前任皇帝及其八人核心班底被连根拔起,奕与慈安、慈禧两太后成了最高决策层的核心人物。人事的巨大更迭,让清帝国的内政与外交都有了改弦更张的空间。奕主持下的总理衙门,也就很自然地成了晚清改革的中枢。

不过,这只是若干年后回顾往事时,才会赋予总理衙门的一种历史意义。对那些活跃于1861年的当事人而言,总理衙门的成立不过是一次迫不得已的屈辱性让步。那时节,从庙堂到民间,鲜少有人胆敢明言要向洋人学习,“以夏制夷”才是最主流的声音——冯桂芬的故事,有助于我们具象地体察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