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前言
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战略口号。2011年,中央组织部等18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该文件成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2012年,中央组织部等19部委和群团组织制订《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为我国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更详细的部署。2015年,李克强总理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发展专业社会工作”的工作要求。
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其资金投入、民办社会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社工机构”)数目、持有社会工作资格证人数均列首位。截至2014年底,广东省在社会工作资金的总投入达10.5亿元,占全国总数的45%;已有民办社工机构787间,占全国的22%;累计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数超3万,约占全国的1/5。[1]
江门市位于珠江三角洲的西部,是著名的华侨之乡,下辖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鹤山市、开平市、恩平市(简称“三区四市”),总面积达9505平方公里。2014年底,江门市常住人口451.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占64.2%;农村人口占35.8%;60岁及以上长者占14.9%;80岁及以上高龄长者占2.0%;登记的残疾人口占1.4%;低保人口占1.6%,优抚安置对象占0.3%。这些不同的群体都对社会服务有迫切的需求,为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江门市作为广东省内专业社会工作的后起之秀,近年来发展迅猛。从2009年开始,江门市启动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在借鉴和学习发达地区经验的基础上,江门市经过6年的发展,目前已取得阶段性的突破。据统计,2013年江门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的经费仅有235.9万元;但仅2015年上半年,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的经费就达到2505.6万元。2010年江门市仅有1间社工机构;但截至2015年7月,全市社工机构的数目已增至86间,仅次于广州、深圳和佛山。另外,江门市持证人数稳步上升:从2012年的229人增至2015年的1573人,其“万分之五”的指标[2]完成率位居全省第九。
江门市专业社会工作的蓬勃发展与本地的相关政策、经济和社会条件息息相关。近年来,江门市相继出台了《江门市建立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江门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试行办法》、《关于推进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江门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方案》和《关于统筹推进城乡扶贫开发的工作方案》等政策法规,为全市社会工作行业的发展做出了详细的规划,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同时,江门市持续稳健的经济发展为这些政策法规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支持。2009~2014年,江门市的生产总值保持增长的态势,每年的增速为7.8%~14.5%。[3](见表1-1)
表1-1 江门市历年生产总值情况
为了全面、清晰地描绘江门市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轨迹,本书调研组对2013年到2015年7月江门市社会工作行业的数据进行了系统的收集和整理,力求为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公众提供第一手的材料。本书的数据来源于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于2015年7~9月所进行的两次大型调查。
第一次调查名为“江门市社会工作机构问卷调查”(以下简称“机构问卷调查”)。机构问卷调查内容涵盖社工机构、承接项目、从业人员、督导与培训等基本情况。调研组向当时江门市所有的86间社工机构派发该问卷,最终获得70间社工机构的填答,填答率是81.4%。
第二次调查名为“江门市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问卷调查”(以下简称“人员问卷调查”)。人员问卷调查的对象为社工机构中任职“社工岗位”的人员(如领域主管、一线社工和社工助理),不包括“辅助岗位”人员(如行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试用期人员、实习生)。该问卷内容包括人员基本情况、工作满意度、薪酬水平、工作压力、流动意愿等。针对愿意填答问卷的70间机构,调研组向其335名社工岗位人员派发问卷,实际回收226份,回收率为67.5%。其中,有效问卷为212份,问卷有效率达93.8%。
本书分别从机构篇(基本情况、项目承接、财务状况)、项目篇(基本情况、购买方、经费状况、指标及完成)以及人员篇(从业人员、督导与培训)共九章报告江门市社会工作行业发展的状况。本书最后一章总结了江门市发展专业社会工作的地方性经验,为未来进一步提升本地行业水平提供政策建议。
[1] 李强、李卫湘:《粤民办社工数量全国居首》,《南方日报》2015年3月18日,http://epaper.southcn.com/nfdaily/html/201503/18/content_7409039.htm。
[2] “万分之五”指标是指辖区内每万名常住居民应配有5名专业社工。
[3] 江门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门调查队:《2014年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http://tjj.jiangmen.gov.cn/News.aspx?guid=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