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基督教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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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基督教的扎根

——1912年之前江苏的基督教

从1807年基督新教开始传入中国至1911年清朝灭亡的一百多年间,是基督教与中国社会和中国文化激烈冲撞的时期。在西方列强的胁迫下,清政府签订了许多不平等条约,欧美等国家不仅获得了在中国经商贸易的权利,同时也取得了传布宗教的权利。1842年,英侵略者曾攻占京口(今镇江)、江宁(今南京)等地,并在中英《南京条约》中强迫清政府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规定:“合众国民人在五港口贸易,或久居,或暂住,均准其租赁民房,或租地自行建楼,并设立医馆、礼拜堂及殡葬之处。”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明确指出:“耶稣圣教暨天主教原系为善之道,待人如己。自后凡有传授习学者,一体保护,其安分无过,中国官豪不得刻待禁阻。”之后,英美等国进一步要求清政府开放长江流域的镇江至汉口等沿江城市。[1]至此,西方列强的经济、军事和文化侵蚀已经从中国的东南沿海地区逐渐蔓延至长江流域的核心地带。鸦片战争前后的这一百多年中,如果说前五十年,西方列强的活动范围主要集中在以广州为中心的南部沿海地区,那么后五十年,其活动范围已转移到以上海为中心的江南地区。[2]1853年太平天国定都南京,1860年太平天国开辟了以苏州为省会的苏福省。江苏不仅成为西方列强觊觎和搜刮的一块肥地,而且也成了清政府与太平军殊死搏斗的战场。太平天国失败以后,江苏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事业得到了全面恢复,近代的工商业发展起来了,西方的宗教文化和科学技术也逐渐在此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