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合作与广东新一轮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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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高校优质师资共享机制探究

焦磊[1]

粤港澳之间具有相互比邻的区位优势、文化同源、语言同系,且粤港澳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向纵深推进,这为三地的深度合作奠定了基础。高等教育作为知识与技术创新的源泉,其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因而,粤港澳高等教育合作成为三地政府及学术界的关注点。不少研究者提出构建粤港澳高等教育“共同体”或实现粤港澳高等教育一体化的宏大设想。然而构建粤港澳高等教育共同体需要具体的、可操作性举措,以便从实践层面推进粤港澳高等教育一体化的进程。《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中明确提出“建立泛珠三角区域人才交流与培训信息交换、人才智力供求信息发布及区域内专家资源交流共享机制,加强区域内人才交流与合作。”[2]这一倡议具有前瞻性,但仍需学界在实践操作层面进行研究和论证。近年来,高校优质师资共享愈发引起学界的重视,尤其是在区域高等教育合作日趋紧密、频繁的当下。因此,形成粤港澳高校优质师资共享的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追根溯源,粤港澳高等教育具有教师流动及交流的历史。伴随着粤港澳高等教育的发展,三地高等教育已趋稳定且形成了自身的特色与优势。那么在粤港澳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新境况下,三地优质师资共享的现状如何呢?粤港澳高校师资共享的障碍有哪些?理清上述问题是构建粤港澳高校优质师资共享机制的前提。

一 粤港澳高校教师交流的历史回溯

回溯粤港澳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在港澳主权回归之前三地之间即存在师资交流或流动的情形。

1.澳门高等教育发展之初师资“借力”港粤

澳门近代高等教育肇始于1981年兴办的澳门东亚大学,其是澳门第一所本土意义上的高等教育机构。澳门东亚大学是私立性质的高等院校,由香港3位博士筹建。3位创办人最初计划在香港设立一所私立高等院校,但当时的港英政府不允许私人兴办可以授予学位的教育,这一计划便搁浅。后黄景强博士(创办人之一)了解到澳葡政府有意“拨地搞一些有意义的工程”,3位创办人利用这一时机向澳葡政府递交了一份建设工业园的“一揽子”计划,其中即包括兴办一所高等教育机构。[3]由于自1762年澳门圣保禄学院关停之后[4],澳门高等教育处于长时段的“空白期”。澳葡政府对这一计划很感兴趣,并鼓励优先办高等学府。从某种意义上讲,私立东亚大学最终落户澳门纯属机缘巧合。在东亚大学筹备期间,招揽师资便成为大学筹建的一个重要事项。在短时间内招募优秀的师资绝非易事,创办人利用自己在香港大学的人脉,通过延聘港大退休教员,聘任兼职教员等形式在较短时间内为东亚大学延揽了一批优秀的师资。1984年,东亚大学校长还与中山大学签署了教师交流协议,与华南师范大学和深圳大学签署了学术合作和合资经营协议。华南师范大学为澳门提供在职教师培训,其教师每年会多次往返于澳门授课。过渡期,为培养本地化的公务员及提升公务员的素质,中山大学于1994年为澳门公务员提供培训、进修课程。

2.香港高校积极拓展与粤师资互动

香港高等教育发展初期即与粤开展了学术交流活动。由于香港大学建立之初以英籍教师为主,且以英文为教学语言,因此其与粤的学术交流相对较少。香港中文大学则与中国内地9所知名高校签订了学术交流的协议,中山大学就在其列。1984年成立的香港城市大学亦先后与中山大学、暨南大学签订了学术交流协议。[5]如香港高校接收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教师赴港进修或攻读博士学位。

3.粤凭借其高等教育基础在师资交流中发挥主动角色

相较于港澳两地,广东高等教育发展较早。其在粤港澳高等教育互动中占据主动。粤港澳利用各自优势联合开办了成人教育项目。如暨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体育学院、深圳大学等与港澳高校合作提供函授、短期培训、课程班等形式的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广东高校除与港澳高校利用各自师资优势联合办学外,还互派优秀教师讲学。如暨南大学派遣学术名望较高的专家、学者赴澳门地区高等院校讲学;华南理工大学的物理、外语及体育类教师赴澳门大学任教,并聘请香港几所高校的校长任名誉教授;中山大学亦聘请香港高等院校的优秀教师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客座顾问,他们定期赴中大工作、短期讲学等。[6]

二 新境况下粤港澳高校优质师资共享的理论及现实基础

师资共享并非高等教育中的新生现象,其之所以在当下凸显是与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境况密不可分的。师资共享的理论与现实基础彰显了其必要性。

1.区域高等教育联盟的建制化

全球化语境下,高等教育竞争的加剧催生了高等教育联盟的产生。区域高等教育联盟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跨境区域高等教育联盟,如欧洲高等教育区(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二是一国境内的区域高等教育联盟,如我国长三角高校合作联盟、重庆市大学联盟等。国内外区域高等教育联盟实践的探索使区域高等教育联盟逐渐由实践层面上升到理论层面。区域高等教育联盟的本意是成员间的优势资源共享,以实现优势互补及高等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毋庸置疑,联盟内高校间的师资水平及专长不可能彼此一致,那么优质师资共享便是区域高等教育联盟内协作的核心要素之一。

2.人力资源共享理论的支撑

人力资源共享理论可以通过人力资本理论和资源共享理论两个维度来理解。首先,人力资本理论已证实了高等教育的效用。[7]西奥多·W.舒尔茨(Thodore W.Schults)认为教育是一种创造资本的方法。正“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因此,在区域高等教育联盟内师资无疑是最重要的人力资源,一则优质师资是稀缺性资源,二则优质师资可以创造人力资本。其次,资源可以共享。资源的共享一方面可以规避资源不足的牵制,另一方面可以防止资源的浪费。既然优质师资是关键性人力资源,其同样可以实现共享。但是,优质师资的共享主要是为了规避优质资源的不足。粤港澳高校优质师资共享的实质是互利性共享。

3.珠三角“经济圈”与“高等教育圈”的协同效应

粤港澳经济合作在深度与广度上的持续推进已使珠三角“经济圈”基本成型。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及竞争力的持续提升需要高等教育的协同跟进。缺少高等教育的“辅佐”与引领,经济社会的发展潜力及后劲将受到限制。当前,粤港澳高等教育共同体的构建仍是一个理念或愿景,需要更多的实践举措加以推动。因此,粤港澳高等教育圈还远未形成。与珠三角相对照的长三角地区已就专家库建设,专家、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研究生合作培养等形成若干框架协议。[8]借鉴长三角经济圈的发展经验,长三角高等教育圈已初具雏形,长三角高校联盟便是例证。粤港澳师资共享机制的构建是形塑“粤港澳高等教育圈”的方略与重要内容之一。

4.优质师资的稀缺性与学术交流的“自发性”

如上所述,师资是高等院校人力资源的核心构件,正如金耀基先生所言:“任何大学,无论其如何伟大,皆无法罗致天下一流学人于一校。”[9]那么优质师资自然属于稀缺性资源,也是高校间的竞争性资源。此外,高等教育中以学术为志业的人员天然具有学术交流的愿望。因为学者的学术共享是获致学术认可的重要途径。如同加斯顿(Jerry Gaston)所言:对学者个体而言,学术共同体基于个体对知识的贡献所给予的认可和荣誉比金钱更重要。[10]有鉴于此,学术认可可以成为激励优质师资共享其知识、技术的驱力。在优质师资稀缺性与学术交流自发性两个要素的共同作用下,优质师资共享是可行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形成一个有效的优质教师资源整合机制。

三 粤港澳高校师资的优劣势分析

1.香港优质师资较充足,但师资具有外部依赖性

众所周知,澳门、香港高等教育国际化程度较高,尤其是香港。由于香港继承了英国的高等教育模式,其高等教育发展具有较高的起点。回归后,香港在英式高等教育模式的基础上注重吸纳欧美等国家的高等教育发展经验,如引进美国的社区学院,引进四年制本科教育,从而实现了高等教育在继承基础上的超越。优质的师资是香港高等教育享誉世界的一个关键要素。回顾香港高等教育的历史可知,香港第一所高等院校——香港大学的师资几乎全部由英籍教师担任[11],这为香港高等教育质量提供了保障。在后续的发展中,香港的师资不再仅限于英国教员,香港高校注重从全球范围内招揽一流的师资。国际化都市的形象、优厚的待遇等是香港吸引优秀师资的根本保证。依香港的面积而论,香港是一个小型地区,加之其对优秀教师的重视,香港在师资方面具有外部依赖性。

2.澳门本地优质师资相对较少,师资的外部依赖性尤甚

对于微型社会的澳门而言,其自身师资不足的现象较为明显,尤其是优秀师资。加之,澳门高等教育发展起步较晚,非本地师资一直以来是澳门高校师资的重要来源,尤其是内地师资。据最新的统计资料显示,非本地教师占澳门教师总数约为34.3%。[12]澳门高等教育发展之初,香港师资对澳门高等教育的发展可谓功不可没。后续发展中,广东高校为澳门的师资培训做出了贡献。澳门现有10所高等院校,但其整体质量及声誉仅能用“平平”两字来形容,无一所高校跻身世界大学排行之列。近年来,随着澳门特区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愈发重视,师资水平将成为决定澳门高等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由此可见,澳门对优质师资具有强烈的需求。此外,由于葡萄牙文字仍是澳门的官方语言,澳门具有葡语师资的优势,而葡语又是进入葡萄牙国家共同体的工具,因此,澳门可以为周边国家或地区提供葡语培训、课程等。

3.广东高校师资充足,但达至国际化水准的师资仍是“小众”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高等教育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师资队伍方面,教师数量不断扩充(见图1),教师队伍中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拥有者亦有所增长。广东高校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为40.7%,高于全国39.43%的平均水平。[13]然而,从“211”高校的数量来看,广东高等教育的整体实力与其经济实力是不相匹配的。且就优质师资的数量与水平而言,广东与临近的香港地区仍存在不小差距。在高等教育国际化、质量保障俨然称为一场全球性运动的语境下,广东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需优质师资的支撑。广东省人口规模较大,高等教育发展历史较早,曾为香港、澳门提供过师资。广东可以利用自身优势为香港、澳门提供优质的普通话及粤语师资。

图1 广东高校专任教师数量变化

数据来源:《广东统计年鉴2005》《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09》。

综合上述分析,粤港澳高校之间具有师资交流的历史基础,且有共享优质师资的现实需求。三地相较,香港的优质师资,尤其是国际化师资较多,但同时需要引进优秀的粤语师资;广东需要补充具备国际化水准的优秀师资,同时能提供一些优秀的粤语及普通话师资;澳门对非本地优秀师资的需求更甚,凭借其自身的优势,澳门能提供一些优质的旅游专业师资、葡语教师等。因此,三地若能构建相应的优质师资共享机制,则将有助于粤港澳高校师资力量的优势互补,有助于各自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从而为粤港澳经济共同体提供智力支持。

四 粤港澳高校师资交流的现状及障碍

既然粤港澳高校之间教师有学术交流的历史基础,香港、澳门回归后,澳门大学横琴校区的设立,香港大学深圳校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分校、香港专业进修学院佛山分校、香港理工大学东莞分校等的筹建,表明粤港澳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内容及层次不断深化。那么香港、澳门回归后三地师资交流的状况如何呢?以下将借助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和暨南大学作为案例加以分析。

知识的跨国界性是高等院校学术交流的基石。香港中文大学历来重视与其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在师资共享方面,其与内地高校的合作项目包括教职员互访及联合研究计划等。香港中文大学与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汕头大学、深圳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医学院及澳门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香港中文大学于2008年与中山大学签订了“2+2”联合培养工程学院本科生的协议,即前两年在中山大学学习,后两年在香港中文大学学习。香港中文大学还联合国内其他高校在深圳提供北京大学金融学—香港中文大学经济学理学硕士课程、高级管理人员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硕士课程。此外,香港中文大学还以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联合实验室或研究所的形式与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汕头大学、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联合建立了合作项目。学生交流计划、联合培养本科生与研究生、联合共建实验室及研究所是粤港优质师资共享的重要举措。

澳门回归后,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澳门大学的发展尤为明显。澳门大学与香港、广东的学术交流更趋频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暨南大学、深圳大学、中山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大学、香港岭南大学皆与澳门大学建有学术合作关系。其师资共享的形式主要涵盖学生交流、教授互访、合作科研、联合举办学术会议等。

暨南大学是一所华侨学府,在“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指引下与香港、澳门高校建有广泛的合作关系。2007年之前与其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港澳高校包括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岭南大学亚太研究中心、香港专业进修学院、澳门城市大学、澳门业余教育中心等。其后,暨南大学先后与香港理工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理工学院签订了校际交流合作协议。召开学术会议是学者学术分享的重要途径,暨南大学通过组织学术研讨会的形式邀请、吸引港澳学者参与。暨南大学先后与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共建联合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此外,暨南大学还通过“引智”的形式与香港、澳门高校实现优质师资共享,如聘请香港中文大学、澳门理工学院的知名学者任客座教授,邀请香港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大学学者来校短期讲学。除“引进来”之外,暨南大学每年资助人员赴港澳参加学术会议、进行合作交流、考察访问、短期讲学、培训学习等。

诚然,近年来粤港澳高等教育协作取得了一些新的突破,然而粤港澳高等院校间师资共享仍存在相关制度不健全、师资共享协调组织机构缺失、共享途径有待拓展等障碍,粤港澳高校师资共享机制构建的关键在于如何将三地高校间“松散的”师资交流转变为“建制化”的师资共享。

五 粤港澳优质师资共享机制的构建

所谓“机制”泛指一个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粤港澳优质师资共享机制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相关组织机构职能的发挥及其相互之间的协同作用。如图2所示,粤港澳高校优质师资共享需三地政府部门、高校间以联盟形式设立的师资共享协作组织及高校的协同作用,各司其职,从而构建一个持久发挥效用的共享机制。

图2 粤港澳师资共享机制

(一)粤港澳地方政府通过政策引导提供支持

粤港澳优质师资共享机制的形成需要三地政府的促动及联动。当前制约粤港澳高等教育共同体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制度方面的障碍。同理,要实现粤港澳优质师资的共享需三地政府对高等教育协作必要性的充分认识。借鉴“欧洲高等教育区”的相关经验,其成型是各国政府积极参与博洛尼亚进程的结果,同时,各成员国及时制定、调整本国的高等教育政策以实现成员国间高等教育资源的共享。如欧洲高等教育区将着力提高学生、学者和管理人员的流动性作为2010~2020年的优先发展事项[14],究其实际目的是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欧洲高等教育区虽为跨国高等教育联盟,然而其发展过程及具体举措对粤港澳形成区域高等教育联盟具有镜鉴作用。粤港澳三地优质师资的共享亦需要政府政策的鼓励与引导,如牵头高校之间的合作,签署交流协议、备忘录等;中国政府可给予粤港澳高校更多自主权开展合作办项目以及合作办学校,简化审批程序等。

(二)设立粤港澳优质师资共享联盟组织,发挥组织协调平台的主导作用

要切实推动粤港澳高校优质师资的共享,设立一个集所有意在实现优质师资互补性共享的利益相关者于一体的组织机构尤为关键。因为高校间师资共享需要一个平台,否则高校间的师资交流将会受到局限。

一般而言,联盟组织是利益相关者的组合,成员之间具有共同的愿景。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粤港澳高校间具有优质师资共享的现实需求,可由校长作为发起人建立一个师资共享的联盟组织。联盟组织最初要发挥两个作用:第一,协调联盟间的合作,吸纳更多高校成员参与。联盟组织的协调有利于突破高校间师资共享的壁垒,并能扩展高校间师资共享的广度,如先前只是两所高校之间达成了师资共享的协议,加入联盟组织后,在联盟组织的中介及协调下,两校之间的协作可以扩展为数所高校间的行为。第二,联盟组织发挥信息平台的作用。联盟组织通过开办自己的网站将粤港澳优质师资的信息发布到网站上,便于成员根据自己的需求信息寻找共享资源。这将使三地之间师资的共享更加高效。此外,借鉴“慕课”(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MOOCs)的运作模式,粤港澳成员高校可以将其优质师资的教学资源共享到联盟组织的网站上,允许成员高校的学生选修、分享。

(三)粤港澳高校的主体性参与

高等院校既是师资共享的提供者,亦是师资共享的受益者。因此,粤港澳高校是优质师资共享机制的主体。三地高等院校在优质师资共享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一方面要重视优质师资的“走出去”,为联盟成员提供优质教师资源,增强吸引力;另一方面要强调优质师资的“引进来”,引入本校水平不足或缺乏的师资,提高竞争力。粤港澳高校间师资共享需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高校要选择合适类型、层次的院校进行师资共享。一般来讲,高等院校倾向于与同类型、同层次的院校进行师资共享,这种情况多见于“双向式师资共享”,即院校之间师资的互相共享。当然优质师资的共享绝非仅限于同类型、同层次院校之间,如理工类院校亦可引入综合性院校的师资,一般院校可引入知名高校的师资,此种情形多见于“单向式师资共享”。其次,粤港澳高校之间应在协作组织的平台作用下拓展师资共享的途径,包括签订师资交流协议、召开学术会议、联合共建实验室(联合科研)、“引智”(引进联盟成员的专家)、“输智”(鼓励本校专家赴外校讲学)、联合培养学生、教师互聘、远程教学资源共享等多种形式。


[1] 焦磊,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讲师。

[2]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有关问题的意见》,http://www.gd.gov.cn/govpub/zfwj/zfxxgk/gfxwj/yf/200809/t20080916_67106.htm。

[3] Bernard Mellor:The University of East Asia:Origin and Outlook,UEA Press Ltd. Hong Kong,1988:1.

[4] 李向玉:《 汉学家的摇篮:澳门圣保禄学院研究》,中华书局,2006,第42~48页。

[5] 雷强等:《香港高等教育》,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第94~96页。

[6] 陈昌贵、谢练高:《走进国际化: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研究》,广东教育出版社,2010,第569~570页。

[7] 夏丽萍:《 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研究》,四川大学出版社,2007,第33页。

[8] 赵渊:《长三角高等教育协作:路径矫正及动力机制建构》,《中国高教研究》2013年第2期。

[9] 金耀基:《大学的世界精神》,载蔡元培等《大学精神》,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第171页。

[10] Jerry Gaston:The Reward System in British and American Science,A Wiley-Interscience Publication,1978:2.

[11] 方骏、熊贤君:《香港教育史》,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第212页。

[12]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2012~2013年度澳门高等教育指标报告》,http://www.gaes.gov.mo/big5/education/pdf/Report2012-2013.pdf。

[13] 董泽芳、黄裕钊:《 广东省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现状研究》,《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

[14] European Commission. The Bologna Process-Towards the 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http://ec.europa.eu/education/higher-education/bologna_e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