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届粤港澳学术研讨会上的讲话
江海燕[1]
2013年12月14日
各位领导、嘉宾、专家学者:
大家上午好!
二十多年来,“粤澳关系研讨会”已成为组织、带动两地学者,对粤港澳经济及其他领域相互关系进行深入研究和开展卓有成效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抓手和平台,我有幸多次受邀参加了研讨会,也认识了一批有真知灼见的专家学者,得益匪浅。今年,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研讨会增加了澳门社会科学学会、香港树仁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香港科技大学华南研究中心作为主办单位,使研讨会扩展到粤港澳三地,规模和档次也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它所取得的成果和积累的经验,将成为今后加强三地社科界的合作、寻求新突破的强大大动力,也将为进一步深入研究粤港澳的关系、在新的历史时期促进三地发展、造福三地社会和人民提供有益借鉴。在此,我对粤港澳学术研讨会的顺利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研讨会的各地领导、专家学者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广东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与香港、澳门的全面合作。2008年6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中提出,要在新时期全面推进粤港澳紧密合作,构建粤港澳紧密合作区。目的是实现粤港澳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能够与纽约、东京大都会圈等相比较的特殊区域。2010年10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在颁布的《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现“四年大发展”工作方案》中强调指出:要继续加强粤港澳合作。由此可见,强化新时期与港澳的合作,是广东省现代化建设和发展中十分重要的课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扩大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开放合作。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粤港澳研讨会可以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三地合作发展中发挥重要的理论引领和决策参考作用。借此机会,我谈四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是要紧紧围绕深化三地开放合作开展研究。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还将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目前,广东省也在积极争取设立自由贸易区,如何切实建设好、管理好自由贸易区,如何改革市场准入、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等管理体制,加快环境保护、投资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等新议题谈判,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如何通过建立自由贸易区扩大粤港澳三地的利益汇合点,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三地专家学者任重道远。
二、紧紧围绕大力构建粤港澳都市圈,大力发挥好三大合作平台的作用。珠三角与港澳地区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构建由深港都市圈、广佛都市圈和珠澳都市圈组成的临海型一体化大都市区,将是粤港澳海洋经济发展的基础和趋势。依托核心城市,粤港澳地区在海洋运输、海洋服务、物流仓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岛开发、旅游装备、邮轮旅游等方面可以进行有效的分工与合作。《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明确提出将南沙打造成为服务内地、连接香港的商业服务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教育培训中心和文化创意基地;2010年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前海的功能定位为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产业升级的引领区。2009年国务院正式批复《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横琴成为探索粤港澳紧密合作新模式的新载体。如何充分发挥三大合作平台的优势,促进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发展,推进与港澳紧密合作、融合发展,逐步把三大平台建设成为带动珠三角、服务港澳、率先发展的粤港澳紧密合作示范区。
三、创建粤港澳高等教育合作特区。要充分利用广东得天独厚的毗邻港澳的优势,扩大合作领域,促进优势互补,重点引进港澳高校在珠江三角洲开展合作办学,共同建设教育国际化。例如在珠海横琴、深圳前海、广州南沙分别设立粤港澳教育合作特区,支持港澳名牌高校在教育特区内举办高等教育机构,放宽合作办学权限,鼓励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形式的智力引进和人才培养合作。另外,在教育特区内创建粤港澳高等联合创新平台,联合创建国际性高水平实验室、高端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科技创新园区等高科技研发工作。
四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研讨会和三地政府的沟通渠道。第一要继续邀请两地政府及有关机构官员参加研讨会,争取其重视和支持研讨会活动,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第二要主动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了解其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些课题开展研究和讨论,提出即使有用的对策建议;第三要坚持将研讨会的成果即使整理成调研报告,上报两地政府相关部门,供其参考,发挥作用。
最后,祝粤港澳学术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谢谢大家!
[1] 江海燕,广东省政协常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