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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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店的崛起

20世纪初,随着连锁店的兴起,零售业的竞争环境变得更有利于大公司。在杂货店领域,这场连锁店革命是由A&P的约翰·哈特福德(John Hartford)领导的,他于1912年推出了现购自运(cash-and-carry)的经济商店。那时的消费者通常在一系列专卖店(肉店、面包店、烛台制造店)购买食品杂货,这些专卖店由中间商(批发商和零售商)构成的网络提供商品,允许赊销并提供配送服务。约翰·哈特福德取消了赊账和配送服务,对A&P的商店形式及所售商品的选择进行了标准化,引入集中核算、控制和采购流程。为减少中间商的参与,他还建立了中央仓库和一个使用公司自有卡车的分销网络。此外,A&P进行大批量采购,在制造商处获得最优惠的价格,或者在许多情况下,以较低的成本提供自有品牌商品。

与独立杂货店相比,这种商业模式创新为A&P带来了更多优势。连锁店采用标准化、规模经济以及集中的仓储和分销网络,可以在降低配送成本的同时避免中间商加价。通过更高效的核算和库存管理系统,连锁店能更准确地预测顾客对每种产品的需求,使连锁店货架上的商品琳琅满目。连锁店将部分降低的成本让渡给消费者。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研究结果表明,连锁店的商品价格比独立杂货店的低4.5%~14%。

连锁店的商业模式不是工程或科学的创新,相反,它的创新体现在管理组织技术方面。正如历史学家詹姆斯·贝尼格(James Beniger)所言,从19世纪开始,高速的工业生产需要新的方法来控制信息流,以便管理越来越多的商品生产量和分销量。在 A&P 的哈特福德模型中,销售及库存信息流向总部,经理们在总部决定存储的商品种类、存储地点以及如何定价。标准化减少了必须管理的信息量;标准化商品和商店的集中决策意味着A&P通过在仓库和卡车车队的巨额固定成本上进行投资,从中获利。这些措施为公司提供了规模经济,而规模经济意味着成本和价格的降低。

这些优势使连锁店得以发展。在早期的几十年里,A&P平均每三天开一家新店,从1914年的650家门店发展到大萧条时期的15 000多家门店,其连锁店占美国杂货店业务的11%以上。包括克罗格连锁店(Kroger)、美国连锁店(American Stores)、赛福威连锁店(Safeway)和第一国民连锁店(First National)在内的其他连锁店也在迅速发展。到1931年,这前五家连锁店在全美杂货销售额中所占比例已超过29%。

连锁店日益增长的主导地位对小型独立商店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导致数以千计的小型独立商店倒闭。有些商店通过成立合作社获得规模经济和集中分销的优势。而当时人们在政治上的反对也很强烈。从1922年开始,美国全国零售杂货商协会(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tail Grocers)推动相关法律的制定,限制连锁店发展,包括对连锁店的用地和商品征税,以及限制连锁店数量的城市区划法。大多数州都通过了相关法律。为了保护小型零售商,1936年美国国会颁布了《罗宾逊·帕特曼法案》(The Robinson-Patman Act)来限制大型连锁店在制造商处能够获得的折扣力度。尽管如此,自20世纪20年代开始,延续到超市和购物中心的时代,大型连锁店一直在杂货市场占据相当大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