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纪事本末(全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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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王朝交鲁

隐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缓,且子氏未薨,故名。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礼也。

十二月,祭伯来,非王命也。

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

秋,武氏子来求赙,王未葬也。

六年冬,京师来告饥,公为之请籴于宋、卫、齐、郑,礼也。

七年。初,戎朝于周,发币于公卿,凡伯弗宾。冬,王使凡伯来聘。还,戎伐之于楚丘以归。

〔补逸〕九年,天王使南季来聘。有经无传。

  《穀梁传》曰:聘诸侯,非正也。

桓公四年夏,周宰渠伯纠来聘。父在,故名。

五年,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仍叔之子,弱也。

  〔考异〕《穀梁传》曰:任叔之子者,录父以使子也。

八年冬,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礼也。

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凡诸侯之女行,唯王后书。

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来求车,非礼也。诸侯不贡车服,天子不私求财。

庄公元年秋,筑王姬之馆于外。为外,礼也。

〔补逸〕庄公元年,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有经无传。

  《穀梁传》曰:锡命,非正也。生不服,死追锡之,不正甚矣。

三年夏五月,葬桓王,缓也。

  〔考异〕《穀梁传》曰:改葬也。

十一年冬,齐侯来逆共姬。

  〔发明〕按:鲁主王姬之嫁旧矣,故桓公之娶王姬,亦逆于鲁,盖鲁为王室懿亲也。

〔补逸〕二十三年,祭叔来聘。有经无传。

  《穀梁传》曰:天子之内臣也,不正其外交,故不与使也。

僖公三十年冬,王使周公阅来聘,飨有昌歜、白黑、形盐。辞曰:“国君,文足昭也,武可畏也,则有备物之飨,以象其德;荐五味,羞嘉谷,盐虎形,以献其功。吾何以堪之?”

东门襄仲将聘于周,遂初聘于晋。

文公元年春,王使内史叔服来会葬。

夏四月丁巳,葬僖公。

王使毛伯卫来锡公命。叔孙得臣如周拜。

五年春,王使荣叔来含且赗,召昭公来会葬,礼也。

八年秋,襄王崩。冬,穆伯如周吊丧。

九年春,毛伯卫来求金,非礼也。不书王命,未葬也。

二月,庄叔如周葬襄王。

十年秋七月,及苏子盟于女栗,顷王立故也。

宣公九年春,王使来征聘。夏,孟献子聘于周。王以为有礼,厚贿之。

十年秋,刘康公来报聘。

  〔补逸〕《国语》:定王八年,使刘康公聘于鲁,发币于大夫。季文子、孟献子皆俭,叔孙宣子、东门子家皆侈。归,王问鲁大夫孰贤。对曰:“季、孟其长处鲁乎!叔孙东门其亡乎!若家不亡,身必不免。”王曰:“何故?”对曰:“臣闻之:为臣必臣,为君必君。宽、肃、宣、惠,君也;敬、恪、恭、俭,臣也。宽所以保本也,肃所以济时也,宣所以教施也,惠所以和民也。本有保则必固,时动而济则无败功,教施而宣则遍,惠以和民则阜。若本固而功成,施遍而民阜,乃可以长保民矣,其何事不彻?敬所以承命也,恪所以守业也,恭所以给事也,俭所以足用也。以敬承命则不违,以恪守业则不懈,以恭给事则宽于死,以俭足用则远于忧。若承命不违,守业不懈,宽于死而远于忧,则可以上下无隙矣,其何任不堪?上任事而彻,下能堪其任,所以为令闻长世也。今夫二子者俭,其能足用矣。用足,则族可以庇。二子者侈,侈则不恤匮;匮而不恤,忧必及之。若是则必广其身。且夫人臣而侈,国家弗堪,亡之道也。”

  王曰:“几何?”对曰:“东门之位不若叔孙,而泰侈焉,不可以事二君。叔孙之位不若季、孟,而亦泰侈焉,不可以事三君。若皆早世,犹可;若登年以载其毒,必亡。”十六年,鲁宣公卒,赴者未及,东门氏来告乱,子家奔齐。简王十一年,鲁叔孙宣伯亦奔齐。

成公五年十一月己酉,定王崩。

八年秋七月,召桓公来赐公命。

襄公二十八年冬十一月癸巳,天王崩。未来赴,亦未书,礼也。十二月,王人来告丧。问崩日,以甲寅告,故书之,以徵过也。

〔补逸〕定公十四年,天王使石尚来归脤。有经无传。

  《穀梁传》:脤者何也?俎实也,祭肉也。生曰脤,熟曰膰。其辞“石尚”,士也。何以知其士也?天子之大夫不名。石尚欲书《春秋》,谏曰:“久矣,周之不行礼于鲁也!请行脤。”贵复正也。

哀公十九年冬,叔青如京师,敬王崩故也。

  臣士奇曰:昔周公夹辅两朝,有大勋劳于王室。伯禽封鲁,土田附庸,倍敦诸姬,号称望国。王后王女之归,皆得主之。是周之最亲莫如鲁,而鲁所宜翼戴者莫如周也。十二公,历年二百四十,而王朝交鲁,书来聘者七,锡命者三,归脤者一,赗丧者四,金车赴告之役不与焉,亦綦勤矣。乃述职之纪,终春秋世,仅僖再朝王所,成一如京师,又因伐秦而往,非真有就日之诚者。其执礼殷勤,曾不及事齐、晋之万一,何其慢也!

  夫时至战国,权诈相高,君臣名分之际,等弁髦矣。乃齐威一朝周,而天下翕然贤之,几于复伯,况春秋时共主悉臣之义犹在人心也?使鲁能总帅诸姬,勤修聘觐之礼,天下其孰敢不谨臣节,而王室不重于九鼎哉?《春秋》纪王礼之隆,所以深著鲁侯之慢也。

  虽然,鲁固有罪,而王亦未为得也。夫刑赏者,王者驭天下之大柄。赏僭而人不服,犹刑滥而人不惧也。周自平王之东,予夺废置,天下所共听睹,而所首加恩者,乃一文手之仲子与弑逆之桓公。至不朝者,贬爵削地之罚不加,而生则崇其号,没犹显其称。其他辱临鲁庭者,非私交之朋比,则取求之无厌也。来而不往,安知鲁之不有以窥其间,而愈以长骄益惰哉?

  使当时能正仲子之名,问寪氏之故,则三纲九法,名义昭然。鲁且震惧之不暇,不待征聘,而春秋冠带相望于周京矣。故曰鲁固有罪,而周亦未为得也。载考十二公,自隐及僖,周、鲁之往来犹数;文、宣以后,乃益寥寥。盖其时三家渐强,专制鲁国,彼不知有公,安知有王?修聘于王室者愈罕,而王礼亦因之以倦焉,上下之交于是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