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陆翰:其实我有玉玉症,这都是她逼我的!(下)
顾满林说着,看向了坐在身边的陆翰。
“陆翰把你的情况向法庭说一说吧。”
“其实在交往过程中我也很痛苦,微信聊天记录中的这些称呼都是她让我这么做的。
她说她缺从小没有父亲在身边,缺乏安全感。
我其实并不想这么做,但是是她一直要求我这样做的,我自己也很痛苦。
我觉得我们不像是在恋爱,而像是在做任务。
每当我想说这其实不是恋爱是,想向她提出分手,但是都害怕她会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情来。”
“但是没想到,这一天还是发生了。”
陆翰的发言,试图将自己给打造成受害者,博取法庭的同情。
这些都不是我干的啊,我是被逼的!她赵酥酥才是强势方,不信你看,我都玉玉了。
等到陆翰讲完,桂卿让法警将其鉴定报告拿给原告方确认。
“原告方对被告所出示的证据有异议吗?”
“我方有异议,对被告方刚才所出示的证据及被告陆翰刚才的陈述,我方也有证据所要出示,现向法庭申请出示。”
“还请向庭上出示。”
“被告人陆翰说两人之间所发生的一切都是赵酥酥求着他干的。
那我我想问被告人,堕胎也是吗?割除女性所独有的器官输卵管也是吗?让赵酥酥跪在地上向你道歉也是吗?”
“赵酥酥只是性格软弱,不是被告人口中所说的自虐狂,不是智商上面有着缺陷,她曾经是以当地第一名考进清华大学的。”
“难道这些有辱人格的事情都是她求着你的吗?”
陈羡平的右手不自觉的敲了敲身下的桌子。
桂卿没有在中途打断陈羡平的发言,而是继续让其举证。
“还请法庭重点看我方所出示的三张微信聊天截图。”
【陆翰】:你懂什么叫跪在地上忏悔吗?
【陆翰】:你有做到吗?
【陆翰】:你自己有反思过吗?在自己内心深处。
【赵酥酥】:我有
【陆翰】:有的话就闭嘴然后在家等我,见到我的时候就跪在地上求我原谅你!
……
……
【陆翰】:你为我怀一个孩子。
【陆翰】:然后去把他打掉,我留下病例单。
【赵酥酥】:现在吗?
【陆翰】:对
……
……
【陆翰】:你去做绝育手术,还是把病例单留给我。
【赵酥酥】:真的要这样吗?
【陆翰】:对
“通过我方刚才所展示的三件事情的微信聊天记录,很显然不存在被告陆翰所说的请求行为,完全是被告人陆翰的强迫行为。”
桂卿听陈羡平讲完后,才提醒着他。
“原告诉讼代理人在发言时还请注意自身的情绪,鉴于本案较为特殊,本庭就不对你刚才的行为予以警告了。”
“原告方还有意见要陈述的吗?”
“报告审判长,我方还有一点需要补充。”
吴之江在法庭上举起了手。
“还请说。”
“我方刚才注意到被告人刚才所出示的鉴定日期是在2023年的4月份,这仅仅只能证明在2023年4月后被告人陆翰处于抑郁状态,而不能证明在与赵酥酥恋爱时期有着此状态。
也就是说被告所作陈述和其所出示的证据之间并不存在所谓的关联性,还请法庭当庭予以驳回。
另外,就被告人陆翰刚才所说的事实,被告并未能够出示相关证据能够予以佐证,所以就其真实性还希望法庭能够酌情参考。”
听着自己学生刚才的陈述,吴之江的补充让陈羡平扶了一下自己的眼镜,掩盖了一下自己的尴尬。
自己在看法警拿过来的这份鉴定报告时,只注意看相关鉴定机构是否权威了,时间上自己只看了一眼,没有太在意。
什么有的没的,直接给我驳回咯!
桂卿看了身边的合议庭成员一眼,做出了裁决。
“原告就被告所出示的新证据质证有效,被告方是否还有新的证据能够作证其观点?”
顾满林翻了翻手上的资料,摇摇头。
“我方没有新的证据需要出示。”
桂卿敲了一下法槌。
“鉴于被告方没有相关证据能够就其观点予以证明,原告质证本庭予以采纳,现当场予以驳回。”
“原告方现在可以继续向本庭举证了。”
陈羡平当即向法庭展示了第三组证据,也是最后一组证据。
“我方现在向法庭所出示的死前赵酥酥在知乎、QQ签名等文字信息。
特别是在2023年后,赵酥酥的知乎文章背后所透露的绝望等情绪。
我方拿其和恋爱前的文章做对比。
一边是开朗,一边是绝望。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其赵酥酥在精神上面发生了这么大的转变?”
“我想在赵酥酥发给被告人陆陆翰的最后我文字中答案显而易见了。
在赵酥酥过于依赖陆翰的情况下,陆翰的话语与行动深深刺激了精神状态已极为脆弱的赵酥酥,导致赵酥酥情绪崩溃。而陈赵酥酥在案发时极度脆弱的精神状态这一风险,正是由于陆翰日积月累的指责、辱骂行为而制造产生的。
我方认为赵酥酥的死亡与被告人陆翰长达两年的PUA存在着因果关系。
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之规定,应当依法从重予以判处!”
“被告方是否有异议?”
顾满林看了一眼陆翰,这上面他所辩护的余地空间不大,没有什么角度了。
顾满林看着自己写的密密麻麻的庭审笔录,试图找出一个角度。
最终没有找到的顾满林只好向法庭说着:
“我方没有异议。”
“还请原告继续举证。”
“我方现在所出示的第四组证据是首都人民医院的多份病历单。
其中有三份是关于赵酥酥身上淤青的。
还有两份则分别是一份是赵酥酥前往医院堕胎的病历单,一份是赵酥酥前往医院摘除自身输卵管的病历单。
以上五份病历单,我方认为其构成对赵酥酥身体上的伤害,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的伤害身体,构成严重情节。”
“还请原告代理人就所出示的证据做详细解释。”
桂卿听完后,皱眉直接让陈羡平详细论述一番,说清楚其中逻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