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双语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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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三四个月一晃而过,现在已是寒冬季节。我差不多天天都在上学,在拼音和读写方面已学会了一点儿,乘法口诀居然还能念到六七三十五[33]了。我认为自己即使会活一辈子,至多也只能到此为止,不会再有大长进。反正我对算术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开头,我憎恨学校,可是没有多久,我总算还能凑合过去了。实在太累时,我就逃学,转天挨的那一顿痛打,对我倒有好处,能让我振作起来。所以,我上学的日子越长,我就越觉得容易混下去。我对寡妇的举止言谈都有点儿习以为常了,也不觉得那么恼人了。住在家里,睡在床上,把我绷得真够紧的。反正还没到冷天,有时我常常溜到树林子里去睡觉,我偏偏觉得那样才算是真正休息。旧的习惯原是让我最最恋恋不舍,但新的生活现在我也有点儿喜欢了。寡妇说我日有所进,虽然慢,但是很稳,对我的言行表现非常满意。她还说我可没有给她丢脸。

有一天早上,我在吃早餐时,不巧把盐瓶子碰翻了。我赶紧伸过手去,想把那些盐屑撒到左肩膀后面去,免得触霉头。不料,沃森小姐却抢先拦住了我。她说:“快撒手,哈克贝利——你老是弄得好脏呀!”寡妇虽然给我说过好话,但是也并不能让我不触霉头,这我心里非常明白。我吃过早餐就往外走,心里烦恼不安,暗自纳闷,真不知道自己要在哪儿触霉头,也不知道触的是什么霉头。要避免触霉头,自有好多办法,可这一回另当别论,所以,我断断乎不再去琢磨什么对策了,只是没精打采、多留几分警觉心地径直往前走去。

我不觉来到了前头的花园,爬过台阶,从那高高的围栅穿过去。地上刚下过雪,已有一英寸厚,我看到雪地上有人踩过的许多脚印。一看就知道脚印是从采石场那边过来的。那个人在台阶附近站过一会儿,随即绕过花园围栅走去。奇怪的是那个人在附近站了半晌,但并没有走进去。我真是百思而不解。反正这是非常离奇古怪的。我原想循着脚印径直往前踅摸去,但我还是先弯下身去看了一下。开头,我并没有发觉有什么,但再看一下,却看出来了:那左靴子的后跟上,有个大钉子钉的十字架——一个驱魔避邪的十字架。

我赶紧站起身来,往山下跑去。我不时回过头去看看,可什么人都没见到。我喜滋滋地跑到了撒切尔法官的家里。他说:

“哎哟哟,我的孩子,瞧你跑得连气都喘不过来了。你这是来取利息吗?”

“不是的,先生,”我说,“有我的利息吗?”

“哦,有的,昨儿晚上刚收进半年的利息,总共是一百五十多块钱。对你来说,这是很大的一笔钱。你最好还是让我替你把它跟你那六千块钱加在一块儿放利去。你要是把它取走,就会把它花掉了。”

“不,不会的,先生,”我回答说,“我可不想把它花掉。我压根儿不想要它了——连那六千块钱都不想要了。我巴不得你把钱全都拿走——那六千块钱,还有别的钱,我通通送给你。”

他露出大吃一惊的样子,好像摸不着头脑似的说:

“哎呀,我的孩子,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呀?”

我说:“这事请你别追问,好不好?你就把钱拿走——行不行?”

他说:“哦,我简直给闹糊涂了。出了什么事吗?”

“请你都拿去吧,”我说,“什么事也别问我——那我就用不着再撒谎了。”

他暗自思忖了一会儿,接下来就说:

“哦,哦,我想我闹明白了。你是想把你全部家什都卖给我——而不是送给我。那就符合你的意思了。”

于是,他就在一张纸上写了一些字,接着把它念了一遍,说:

“得啦——你看,这上面写着‘为了换取一点儿补偿’。那就是说,我从你手里买下了,把钱都付给你了。这一块钱是给你的。现在你就签字画押吧。”

我签字画押以后,就离开了。

沃森小姐的黑奴吉姆,有一个像拳头那样大的毛团,那是从一头牛的第四个胃里取出来的,他常用它来变戏法[34]。他说这毛团里头有一位神仙,它真可以说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那天夜里我就过去,对他说我老爸又上这儿来了,因为我已发现雪地上有他的脚印。我想要知道:老爸他究竟打算干啥来的,是不是要待在这儿不走?吉姆掏出毛团来,冲它嘀咕了几句,随后把它举起来,一撒手,就让它掉在地上了。它沉甸甸地掉在地上,仅仅滚动了一英寸左右。吉姆又试过了一回,继而再试了一回,可结果都是原样不变。吉姆两膝跪下,用耳朵贴着毛团听了一会儿。但是没什么用;他说这个毛团硬是不肯说话。他说,有的时候,不给钱,毛团就不说话。我跟他说,我手头有一枚古老而又光溜溜的二十五美分的假银币,一点儿用处都没有了,因为从镀银的币面上已露出一点儿铜痕来了。不过,即使没露出铜痕来,说什么也不好使用:它光溜溜像抹上一层油似的,所以每次都露馅儿了(法官给我的那块钱,我想对他还是一字不提为好)。我说那是一枚要不得的伪币,不过也许毛团会把它收下,说不定它不会知道这枚伪币与真的银币之间有差异。吉姆把伪币接了过去,先是闻了一下,接着又咬了一下,还用手擦了好几遍,说他自有办法,让毛团把它当作真的银币。他说他只要剖开一块生土豆,把伪币掖在里头过一宿,转天早上你就看不出铜痕来了,摸上去再也不觉得油汪汪的了。到了那时候,小镇上不管是谁,都会马上把它收下,更不用说那个毛团了。说实话,过去我也知道土豆有这种妙用,不过当时我却全给忘了。

吉姆把这枚二十五美分硬币放在毛团底下,又俯下身来在地上听了一下。这一回,他说毛团可灵验了。他说:它可以给我这一生算算命,如果我乐意让它算命的话。我说,那算就算吧。于是,毛团对吉姆说话,吉姆再把它的话说给我听。他说:

“你的老爸还不知道自己将要干啥。有时候他说自己要出远门,回头他又说自己要留下来。最好还是让他老头儿自己决定。有两位天使老围着你老爸转:一位是白晃晃的,另一位是黑糊糊的。白天使要他往正道上走。过了一会儿,黑天使却过来跟他胡搅蛮缠了。现在谁都说不清哪一位天使最后会迷住他。依我看,你命里还真不赖哩。你这一辈子将会碰到很多麻烦,也会有很多开心乐事;有时候你会受伤,有时候你还会生病,不过每次都会痊愈的。你命里注定有两位姑娘追你,一位是肤色浅黑的,另一位是黑皮肤的,而且一位穷,另一位富。你会先娶那个穷丫头,以后再娶那位阔小姐。再说,你要尽量离开有水的地方,越远越好,可千万别冒险,因为命书里写着赶明儿你会被人绞死的。”

那天夜里,我点上蜡烛,上楼回到卧室,却见老爸——分明是他本人——正端坐在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