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的基本要素:阴阳爻
《周易》的结构与爻的性质
从结构上讲,《周易》包括经(或称《易经》)和传(或称《易传》,汉时人称作《易大传》)两部分。《易经》分上经、下经两篇。《易传》是对经的解释,有十篇,亦称“十翼”。所以《汉书·艺文志》说:“《易经》十二篇。”颜师古注:“上、下经及十翼,故十二篇。”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把传文十翼也归于经文,统称《易经》,说明汉时人已把传文也作为经文看待而统统立于学官,汉时人《易经》的概念已同于今天的《周易》概念。本书所谈的《易经》,专指《周易》的经文部分,而把十篇传文统称为《易传》。
翻开《周易》,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等符号,符号后写有“乾”“坤”等字样,再后是用简练而艰深的文字对组合符号和单个符号的种种解说。这种结构一望可知,六个一组的符号是《周易》的中心和纲领,它统贯全书。而所有的文字部分都附于其后,对这些符号不厌其烦地进行解释和说明。可见这些符号在《周易》中扮演着多么重要的角色。
这些符号不是别的,正是《易经》中的六十四卦。每卦都由六个“—”或“- -”组成。“—”称作“阳爻”,“- -”称作“阴爻”,统称为“爻”或“爻画”。用阴阳爻画组成六个一组的卦形,若不重复的话,只能组成六十四种,所以《周易》只有六十四卦。如果用阴阳爻组成三个一组的不重复的卦形,只能组成八种,称为“八卦”。因此,《周易》的符号系统共有三类:爻类、八卦类、六十四卦类。
爻是《周易》最基本的符号 爻也是构成八卦和六十四卦的最小单位。阴阳爻的区分以及爻象的建立,是《易经》作者们对世间万事万物的高度抽象和概括,为以后《易传》的作者们建立《周易》的阴阳对立统一学说,进而将《易经》由卜筮之书改造为伦理哲学之书奠定了基础。《周易》共有六十四卦,每卦六爻,所以应有三百八十四爻。实际上,它又多出“—”和“- -”两爻,总共为三百八十六爻。
爻都有爻题 爻题即爻的名称。阳爻“—”题为“九”,阴爻“- -”题为“六”。每卦中的六爻爻题由爻位名和爻名共同构成。爻位名从下向上分别为“初、二、三、四、五、上”。所以,一个卦的阳爻自下而上称为“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一个卦的阴爻自下而上称为“初六、六二、六三、六四、六五、上六”。如丰卦,自下而上的爻题可记为:初九、六二、九三、九四、六五、上六。由此可看出一个规律,凡卦中阳爻爻题皆为九,阴爻爻题皆为六。九与六作为数字和“—”“- -”符号有着密切的关系。“九”“六”数一般认为源于《周易·系辞上》的“大衍之数”占筮法。其法是用四十九根蓍草经分二、挂一、揲四、归奇四个固定的程序(亦称“四营”)运算后,可以得到九、八、七、六中的某一个数。六为老阴,九为老阳,都是可变之数(阴阳趋极而转化),所以用九、六命名阴阳二爻。关于筮法的问题比较复杂,后面将专题介绍。
爻的性质 爻不仅可以组成八卦、六十四卦的卦形,更重要的是,以它的阴阳二体“- -”“—”的高度抽象性,反映了八卦、六十四卦的不同卦象。爻的阴阳之象(亦称爻象),在每卦的卦象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其最突出的作用是变、是动、是效。《周易·系辞上》说:“爻者,言乎变者也。”《系辞下》也说:“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于外。”“爻也者,效天下之动也。”可见,所谓爻,就是仿效天下万事万物的变化运动,经过高度抽象的一种符号。它的本质特征是“效”(效法万物之象)和“动”(有动才会有变,有变才会生出不同的卦象和变卦),这和《易》的原意为“变易”是一致的。爻和卦的关系是体用关系。卦是事或物的本体,爻是事或物的变用。卦处在静态的角度观察,重在反映世间各种阴阳事物的物象;爻则处于动态的角度观察,重在反映阴阳事物之间的变化和转化。
阴阳爻的起源
阴阳爻的起源有各种假说,可分为二类:
一类认为“—”“- -”两符号本身来源于两种互相对立而又统一的物象,后来抽象为阴和阳的概念。如章太炎、钱玄同、郭沫若等人认为,阳爻“—”象征男根,阴爻“- -”象征女阴,由此两种最普通、最直接、最易体会的具象形成了阴阳二爻。此即男女生殖器说。再就是现代的科学易派提出的日月星象说。《史记集解》引孟康云:“五星之精,散为六十四变,记不尽。”据此认为阴阳爻源于日月星象;“—”爻画源于日象,“- -”爻画源于月象。
再一类假说认为“—”“- -”符号的起源未必和对立统一的事物具象有联系。有以下几说:
结绳说。根据《周易·系辞下》称伏羲氏“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卦名)”“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的记载,认为上古记事在绳上打一大结,即为“—”符,打两小结,即为“- -”符。李镜池、范文澜等持此观点。
龟兆说。认为古代占卜,烧灼龟甲,依其兆纹判定吉凶,“—”“- -”的符号即归纳总结兆纹而形成。屈万里、余永梁和日本人本田成之等持此观点。
竹节蓍草说。认为阴阳爻为占筮时所用竹节蓍草的符号化,一节竹或一根蓍草为“—”,两节竹或断开蓍草为“- -”。高亨等主此说。
以上诸说,或许都有一定根据,但孰是孰非,殊难断定。最近几年,考古发现的“数字卦”为解决爻画起源问题提供了重要线索。
考古发现的数字卦,从商代一直延续到秦汉时代。它由一、五、六、七、八、九等数字混配而成卦。如“”形,即由六、一、一、八、六、六组成。按照筮法原则,奇数可画为阳爻,偶数可画为阴爻,则该数字卦可画为形,上坤下巽,即升卦。数字卦随着时代的变迁,所用数字不同,西周早期以前,只用一、五、六、七、八等五个数组卦,西周中期以后又添了九字。到了战国时期,省去了五和七,只用一、六、八、九四个数组卦。到了西汉初年,安徽阜阳双古堆汉墓的竹简上,又省去了八、九两个数字,只用一、六两个数组卦。如升卦写作“”形。比其稍晚的马王堆汉墓帛书《周易》中,又将∧(六)写作“八”形,中间断开而和爻画“- -”相当接近。因此,现代不少学者认为“- -”“—”爻画符号是由六、一两个数字的字形演变而来的。
此说虽得到考古资料的支持,但也不无缺陷。因为若按此说推理,数字一、六转化为“—”“- -”的爻画符号是西汉初年才完成的,但作于春秋和战国早期的《左传》《国语》中的卦画已用“—”“- -”符号表示,商末周初的铜器上又有“”“”等卦画符号,东周玺印上还有“”的卦画符号。这些资料证明爻画符号的形成至少在战国早期以前,与前说有明显矛盾。
我们认为,根据目前的考古和文献资料,可以确认阴阳爻画的起源与数字卦有密切关系,爻画的阴阳性质来源于数字卦筮数的奇偶性质。但爻画是否由一、六两个筮数的字形讹变而来,值得进一步研究;同时,不带卦象的数字卦与以卦象为核心的爻画卦能否等同看待和相互翻译,都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爻位的变化与《周易》的哲理化
爻位是《周易》中的重要概念。它指的是六十四卦各爻所处的位置。爻的“动”“变”的性质主要体现在爻位上。每卦中的六个爻位由下至上依次名为:初、二、三、四、五、上。初、三、五爻位是奇数,故称阳爻位;二、四、上爻位是偶数,故称阴爻位。
阳爻居阳爻位,阴爻居阴爻位,称为得位,否则为失位。判断吉凶时,得位则吉,失位则凶。六十四卦中,阴阳爻全部得位者只有既济卦 ,全部失位者只有未济卦 。
按照传统易说,六爻爻位高低不同的等次,象征着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处的阶段,或象征着贵与贱的身份、地位、条件等。如:初、二爻位象征地位,三、四爻位象征人位,五、上爻位象征天位,反映了古代天地人“三才”的宇宙一统观念。就等级而言:初爻位为元士,二爻位为大夫,三爻位为大公,四爻位为诸侯,五爻位为天子,上爻位为宗庙。就贵贱而言:初九、九五为圣人,初六、六四、上六为小人,九三为君子,九二为庸人,九四为恶人。当位则吉,不当位则凶。
爻位由下而上的依次递进,还体现了事物从低级向高级发展壮大及穷极而返的规律。其基本特征为:初位象征事物发端萌芽,主潜藏勿用。二位象征事物崭露头角,主适当进取。三位象征事物功业小成,主慎行防凶。四位象征事物新进高层,主警惕审时。五位象征事物圆满成功,主处盛戒盈。上位象征事物发展终尽,主穷极必反。《周易》中的卦爻辞,是对卦象、爻象的解释,因而,大多都反映了这一递进的发展趋势。如乾卦 :
乾, 元亨,利贞。(此是卦辞。意思是开始即通达而宜于占问。)
初九:潜龙勿用。(处于初位。潜伏的龙不可轻举妄动。)
九二: 见龙在田,利见大人。(龙呈现于田野,崭露头角,宜于见大人。)
九三: 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君子白日勤勉不懈,夜晚又戒惧似有危厉,即使身处危境,也无患害。)
九四: 或跃在渊,无咎。(龙在渊中,跃或不跃,皆得其所,无患害。)
九五: 飞龙在天,利见大人。(龙终于飞腾于天,宜见大人而呈志。)
上九: 亢龙有悔。(龙飞得过高,反而会有悔恨。)
爻位的概念,在《彖传》《象传》(十翼中的两篇传文)那里被发展成一种爻位学说,即以爻象在全卦象中所处的地位说明一卦之吉凶。这种学说以阳爻和乾卦为刚(刚强之意),以阴爻和坤卦为柔(柔弱之意),使对《易经》中卦象、爻象的解释进一步抽象化了。《彖传》和《象传》的作者认为卦爻象同卦爻辞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并试图以爻位学说把《易经》中六十四卦的全部内容逻辑化、体系化。这种爻位说,概括起来有以下六点:
当位说 即爻位的初、三、五为阳位,二、四、上为阴位。阳爻得阳位,阴爻得阴位,都为得位,得位则吉;反之为失位,失位则凶。如既济卦 ,六爻皆当位,故《彖》说:“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再如归妹卦 ,二三四五爻皆失位,所以《彖》说:“征凶,位不当也。”
应位说 指初与四, 二与五, 三与上,其位相应。在这三对位置上的卦爻,如果是一阴爻和一阳爻,则为“有应”;如果都是阳爻或都是阴爻,则为“无应”。一般情况下,有应则吉,无应则凶。这个原则是对《易经》中用“当位说”解释不了的卦爻辞的重新解释和补充。如对未济卦 ,六爻皆不当位,应该是凶卦,但卦辞却说“亨”(即亨通顺达之义),与“当位说”矛盾。于是乎,《彖传》就用应位说来解释:“虽不当位,刚柔应也。”“刚柔应”指初与四、二与五、三与上的爻位上都是阴、阳爻相应,故为有应,有应则吉,则能亨通顺达。
中位说 中位指居上、下卦中间的爻位,即六爻卦的二、五爻位。《周易·系辞下》说:“二多誉”“五多功”。所以,一般情况下,阴阳爻虽不当位,但居二、五中位,亦得吉。如噬嗑卦 ,其六五爻并不当位,但居上卦之中,所以《彖》曰:“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以为此卦有利,为吉。再如未济卦 ,六爻皆不当位,《象传》解其九二爻说:“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上卦的中位,又称为尊位,此位若是阳爻所居,既当位,又是中位、尊位,其吉则妙不可言。如需卦 ,上坎下乾,《彖》说:“(九五)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天位,即天子之位。后来称帝王为“九五之尊”,即源于此。中位说来源于儒家的中庸思想,《彖》《象》皆推崇“中道”,以“居中”为美德,以“中正”为行为准则,这样使《易经》的占筮迷信色彩更加淡薄,并逐渐地哲学化、伦理化。
趋时说 此说也是解释卦爻辞吉凶的一种体例。它认为,卦爻辞的吉凶,往往取决于其所处的时机。即使当位或居中位,也不一定都是吉,适时则吉,失时则凶。《系辞》说:“变通者,趋时者也。”王弼进一步提出要适时而变的范畴:“夫卦者,时也;爻者,适时之变者也。”不仅讲时机,还讲适时而变通。掌握时机的问题在《彖》《象》中多次提到。如节卦 ,上坎下兑,坎为刚,兑为柔(八卦中坎为阳卦,兑为阴卦),九二、九五都居中位,所以《彖》说:“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但节卦九二爻辞却说:“不出门庭,凶。”显然有矛盾。《象传》解释说:“‘不出门庭,凶’,失时极也。”这就是说,九二爻虽居中位,但应出去而不出,就会失去时机,时机失去,故为凶。除此而外,《彖》释卦爻辞时,还有很多论述。如释大有卦说:“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释随卦说:“天下随时,随时之义大矣哉。”释损卦说:“损刚益柔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释艮卦时说:“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与时偕行”的命题,指出了世间万事万物随时变化的客观规律,也指出了人们适应这种规律的思想方法是审时度势,与时偕行。
承乘说 在一卦中临近的两爻,下者为承(有承上的含义),上者为乘(有乘下之义),阳爻在上,阴爻在下,为阴承阳,阳乘阴,符合阳上阴下的准则,故这种关系为“顺”。阴爻在上,阳爻在下,为阳承阴,阴乘阳,关系颠倒,故为“逆”。顺则吉,逆则凶。如小过卦 ,震上艮下。上卦震的爻象是六五乘九四,阴乘阳为逆;下卦艮的爻象是六二承九三,阴承阳为顺。因此《彖》说:“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所以为大吉,是因为下卦为阳乘阴、阴承阳为顺,又从下不从上。再如归妹卦 ,上震下兑。上卦六五乘九四为逆,下卦六三乘九二也为逆,六五虽居中位,由于乘阳,不能为吉。故《彖》解释卦辞说:“无攸利,柔乘刚也。”承乘说是在中位说不能解释卦爻辞中的吉凶断语时,对它的一种补充说明。它从天上地下的客观物象出发,强调人们要顺乎自然及其规律,能顺则吉,反逆则凶,有积极的思辨逻辑意义。但此说用于人事,在封建等级秩序的社会条件下,则会导致人们形成安分守己、柔弱屈从的意识,因此具有一定的消极意义。
往来说 这指卦中各爻的上下往来。自下而上为“往”,自上而下为“来”。《周易·系辞上》说:“往来不穷谓之通。”爻的上下往来,是爻象的自身运动,《彖》《象》的作者都认为,这种运动与卦爻辞之间有必然联系,因此用来解释卦爻辞的吉凶。这反映了《周易》中的整体论思想。如随卦 ,兑()上震()下,震为刚为动,兑为柔为悦。《彖》解释说:“刚来而下柔,动而悦,随。”是说上卦兑的阳爻自上而下“来”,到了下卦震的二阴爻之下,成为震卦初九爻,以此解释震为动,兑为悦,即下动而上悦,进而说明此卦辞“元亨,利贞”的结果是吉利。无妄卦 也是这样,乾上震下,《彖》说:“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动而健。”是说上卦乾(亦称外卦)为刚,来到了下卦震(亦称内卦)之中,成为震卦的初九爻,此爻阳刚当为主,有统率二阴爻的作用,为内卦之主。这样无妄卦就有即动而健(健是乾的卦象)的卦象,进而解释了卦辞“无妄,元亨,利贞”的吉祥断语。相反,如剥卦 ,为五阴一阳之象,《彖》解释说:“柔变刚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柔变刚”指柔长(阴爻多)而侵犯改变了刚,以此解释卦辞“不利有攸往”。复卦 ,五阴居上,一阳居下,《彖》解释说:“利有攸往,刚长也。”“刚长”指下卦初九爻为阳为刚为主,表示一阳复生,有发展前途。以此解释此卦“利有攸往”。
以上六种说法,往往结合起来解释某一卦的卦义和吉凶。由此构成了一个复杂的爻位关系网,这个网联结着六十四卦的卦象、爻象和卦辞、爻辞;并用儒家的伦理观念(如尊卑观念、趋时与中庸观念等)为中心,以道家阴阳家的盈虚消长、刚柔往来说为辅助,调节着《易经》中的象数与卦爻辞之间的矛盾。爻位说的建立,使《周易》的内容开始逻辑化和体系化,使卦爻象与卦爻辞之间的内在联系更加明朗化,使它们之间的矛盾得到了一些合理的解释。这是一个《周易》的自我完善过程,促进了《周易》从卜筮迷信向伦理哲学化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