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二十八次奔波拿到手写撤诉裁定
1992年5月11日,我从工厂调去太原市司法局,又被派到律师事务所,调动手续办完,我正式以律师身份迈进了太原市第一律师事务所的大门,正式成为一名律师。但《律师执照》在7月份才拿到。
那天上午8点多,我在一所大楼门口右手窗户下,放好红旗自行车,进了律所一层大厅。办公室高央主任领我上了二楼一个办公室,说:“你就在这儿办公。”给了我办公桌钥匙,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办公桌(我在工厂保卫处时,因为是临时借调没有办公桌),我的律师生涯就这样开始了。
听父母的话,年轻人眼里要有活儿,每天上班三件事:拖把墩地、擦桌子、一楼暖壶打开水。这个习惯一直到2002年我当了律所主任,有了助理才不做了。
1992年8月的一天,米翠萍副主任给我一个案子。一位在北营的山西毛纺厂的职工,调离时,被厂里无端扣了2900元。办完调动手续后,心里实在气不过,找律师要打官司要钱。
我接手后,起诉到当时的南城区法院坞城路法庭。立了案,知道承办法官是一位中年女庭长,十分干练!那会儿交通不便,我每次去都是坐11路公交车。每次去了法庭,人都很多,庭长总是很忙,不是开庭,就是在说案子,或者出去了,好不容易才能和庭长说上话。
我的案子放了近半年,我坐公交车去了一次又一次,庭长就是不开庭。委托人再三催促我,我心里急,但不敢和庭长提意见,每次都老老实实地站在庭长身边,“庭长,我的那个案子您看哪天开庭呀?”庭长有时抬头,有时头也顾不上抬,答“等着吧”。
那是一个下午,我第26次来到了法庭。这次人不多,庭长看见我,说,“你这个小伙子真有耐心了!”然后对她桌子对面实习的小姑娘说:“丫头,你去银行把毛纺厂的款给他划回来。”又对我说:“你跟上她去吧。”于是,我打了个黄面的,拉上这个实习的女孩子,去了工商银行北营一个分理处,直接把毛纺厂的涉案款2900元和诉讼费一并划到了法院账户。
返回到法庭,庭长说“你提供一下收款账户”,我说:“我没有,我们律所的行不?”庭长说:“可以,你写个撤诉放卷里就行了。”我写了,交了。回到所里,跟主任做了汇报,要了财务账户,第27次来到法庭,给了庭长,她说“就这了,你回去等着吧。”
我满心不解,学法律时,老师说这是财产保全措施,不是审判和裁决,不用提供担保,直接划了当然好,案子还得开庭吧?还得裁决吧?不敢问。
一周左右,所里账户收到款,我打了条子,把客户叫来,给了客户,送他出门。回到办公室回过味来,我的案子没开庭、没结案文书,怎么交卷?不会被投诉吧?!不行,我还得找法庭。
第28次,也是最后一次,我来到法庭,问庭长:“我那个案子没有结案文书,您能给出一个吗?”庭长说:“口头同意撤诉就是了,要什么文书?”我说:“庭长,撤诉也得有个文书吧?不然咱划了人家的款就结了案,人家找来咋办?”“找也是找我了。跟你说吧,我哥就是厂里的工会主席。”她接着说:“我本来说这么点钱,调解给了得了,这个厂领导给脸不要脸,就是不派人来。”然后拿出法院专用的纸,写下了“裁定书,本案准予撤诉,年月日”,加盖了法庭的章,给了我。我回来把这个手写裁定书放进了卷里。
这个案子就这样结案了。
去了28次才结了案,可跑了这么多次,我一次没有发火,因为是划了款就结案,不开庭,因为是拿到手写撤诉裁定,记忆很深刻。
结语:对于初入行的执业人,谦虚、忍耐和坚持可以磨砺意志,这本身就是走向成熟的必然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