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走下列车时,我的鞋跟一绊,右脚卡在列车和站台间的缝隙里,人就跌倒了。在站台等着挤上车的人群里,我摔了个马趴。爬起来的这会儿工夫,他们都在周围推推搡搡争抢着上车。我还没站稳,只见有个人快步朝我走来,虽然那时我还茫然不知所措,可也马上注意到他善于运筹帷幄,能力出众而且反应迅速。我又差点摔倒了,此时他一把抓住我,这样一合力,我倒进他怀里,始终抓牢手提包的那只手钩在了他脖子上。我笑出声来——明明应是一声惨叫,却还能笑得出来。他的脸和我靠得很近,看上去颇有魅力,又不乏睿智。身手那么矫健有力,想必人会粗犷些,可看他的面容,却远比我预想的要秀气——恐怕也只能用“秀气”这个词来形容。他面露微笑,一副好奇不解的神色。我解释道:“我是写言情小说的。”他稍稍一愣,旋即会意地大笑。随后我起身站到他身边,抚平衣服,恢复了常态。
我们相互打量,对眼前所见之人甚是欢喜,也不加掩饰,但接着我就发现在他身后站了一个女孩,正注视着我们,距离近得让人不快,这个美妙时刻顿时烟消云散。见我脸色一变,他立刻回过身去看,对我说了声“你没事吧”就向她走去,拉住她的胳膊,把她领走了。我又一次注意到——这次是不无痛苦地注意到,尽管我得想明白,要细究这痛苦从何而来——他一照管起那女孩,就充满了责任感,他那称得上温文有礼的举手投足和无忧无虑充满活力的潇洒做派一下子消失殆尽,甚至连肩头的姿势都不一样了。
我站着目送他们远去。他会回头吗?没有。但那个女孩回头了,一脸狐疑,而且充满了敌意。他的情人?
年轻女孩往往恋上帅大叔。照我估摸,他五十几岁了。同龄人啊……我慢慢踏上台阶走出站去,内心的震撼出乎意料,可不仅仅是摔这一跤闹的。我想,那个人真是非比寻常,不管身处何方、置于何等人当中都会出类拔萃。当你忘了多数人是多么平庸无奇时,然后眼前就突然一亮。他又是怎么看待我的呢?好吧,我心里明白,那可不会有错。
到了街上,只见白云肆意掠过湛蓝的天空,阳光时隐时现,4月就这样昭显春光。4月一到,欧洲北方随便哪里都是好去处——短短两天前,我在马德里的时候便是这么想的。我同意为杂志社越发频繁地出差。他们说,女人上了年纪往往闲不住,爱四处走,总是逮着机会就出去玩。不过我坚称自己只不过人到中年,才不是上了年纪。唉,情绪着实低落。所幸我没有若无其事地去上班,而是回到家,打电话跟他们说今天不去了,明天吧。
要不是昨天外甥女吉尔那一通宣告,压根就不会出这一系列状况。我在图腾汉厅路站下过几千次车了?不数了,没什么好数的。我可曾在那里或者别的什么地方摔倒过?
昨天我从马德里回来,发现公寓不比往常那样如文件柜般井井有条,反而四处都是衣服。吉尔焦躁不安,苦着脸唉声叹气。我一下子全明白了,都快要号啕大哭起来了。就是这么伤心欲绝,因为直到吉尔真要走了的关头,我才知道她的离开会让我如此心痛。
“什么时候走?上哪儿去呢?”我问道。
“哦,简,我早该知道,你马上就能看出是怎么回事。”
“我还没问为什么呢。”
她说:“我要搬去和别人住了。”
“男的还是女的?”
“你认识的,马克。那个摄影师。”
“原来是马克!”
她马上紧张起来:“你不喜欢他吗?”
“吉尔,我只管要不要选用他拍的照片,其他都不管。从没想过他可能成为外甥女婿。”
“我可没说要嫁给他。”
“你妈妈会怎么说?”
“我在意的是你怎么说。”吉尔轻声道。我跌坐下来,竭力保持常态。她伫立在窗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窗帘没拉上,她身后的天空瞬息万变,漫天的白云,想必是给月光点亮了。马德里可是一轮圆月当空,这里怎么会不一样呢?我又想着如今自己有多么喜欢她。她站在那里,亭亭玉立,身段苗条,因为这些日子保养得当,显得非常漂亮。她这么朝气蓬勃充满活力,我早该想到她在谈恋爱。让周围每个人都脸上有光,吉尔就是有这等本事。
我的脑子在飞速运转。既没有任何外来干扰,也没有任何不祥征兆,我为什么心烦呢?哪里出问题了?一切都各得其所啊。三年多前,吉尔到伦敦城里来找出路,她老于世故的坏姨妈公然不避讳裙带关系,帮她在《莉莉丝》杂志社谋到一份工作。吉尔在《莉莉丝》茁壮成长,承担所有事务,而且样样都拿手。她性格随和又体贴入微,作为一个好寓友,应付她难以捉摸的姨妈很有一套。她结交朋友,打了革命社会主义思想的预防针,不过那都已经过去了。现在她给自己找了个年轻男友,想要和他共同生活。还能有什么故事比吉尔的经历更励志呢?
“吉尔,”我说,“我会万分想念你的。”
说完我哭了起来,吉尔也是。起先是一边哧哧地擤鼻子,一边不好意思地哂笑,接着缓缓淌下痛苦的泪水,最后抽抽噎噎啜泣不已,我们相拥抱头痛哭。
“啊,简姨妈!”吉尔哭喊着。
“啊,吉尔!”
“你还不愿我住这儿呢,一开始的时候。”她嗔责道。
“我真够傻的。”
我们分开,轻拍慢打了好一会儿,总算不哭了。她煮好茶,我们俩喝了起来。
看得出事情还没完。
“怎么了?”
“简,你想到没有?我一搬出去,凯特就会找上门。”
她那双大眼睛在浅灰蓝色的眼影衬托下呈现出偏灰的色调,目光炯炯,越过茶杯边缘紧盯着我。我思索起这个问题来。凯特近三年来的境况是越发糟糕了。高级考试[1]考砸了,又不肯顺从父母的心意再考一次。她请求我在《莉莉丝》杂志社给她寻个差事,我说她得体谅我,在介绍年轻女眷进杂志社这件事上怎么着也得有个限度吧。不出所料,乔姬姐姐随即就给我打电话,说我肯定能有办法做点什么,我回答说:“你也知道,我让你女儿吉尔住在我这儿,照这样说来我做的可算不少了。”她说:“凯特觉得这很不公平,我得说,我们也都这么觉得。”
都是去年的事了。自打那时起,凯特就在家懒散混日子,考虑到底要不要学西班牙语。
想到最后,我对吉尔说:“我很清楚,一开始我并不愿意你来这儿住,结果我分分钟都过得很开心。不过凯特是不是真的和你大不相同呢?”
吉尔这人绝不敷衍了事,也不曲意逢迎。她没说“哦,一切都会好的”或者“她也不至于那么糟”之类的场面话,而是直接一语道破:“对,她很不一样,完全不同。你是不是真不了解我们俩之间的巨大差异?”
“大概是真不了解,虽说也见过好些给宠坏的孩子,把我们这辈人整得很惨。亲爱的吉尔,跟我真正一起生活过的年轻人,只有你了。”
“那好,我这么说吧,凯特的状态有点乱七八糟的。”
“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我想问的是,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她坐在一把宽大的红色亚麻椅子的扶手上,握着杯子陷入了沉思。她一身白色便服,满头乌发此时已经披散开来,因为回想着往事而眼神木然。她在回顾过去家庭生活中的场景。
“嗯,我不知道。你会不会觉得,有些人生来就是如此?”
“对,有这样的。”
“要我说,恐怕我们家兄弟姐妹四个人就凯特会过得一团糟。”
“一辈子都挣脱不了?”
“即使真是这样我也不会觉得意外。”
“这话说得很重啊。”
“嗯,你在想,亲姊妹呢!她们从来合不来……没错,我们一向合不来。我能想到的糟糕光景就是和凯特一起度过的。一直都是那样。不过,我要说的是……”
“好了,我明白了。”
“你真明白了就行。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察觉到……人得有多坚强,才能受得了你!”
我因为一时过于伤感,叹息得有几分夸张,于是吉尔和我又开始了我们俩习以为常的笑闹,她说我多么容忍不了软弱,个性出奇坚强,我说其实是因为我不得不忍受她。“不,不,你听我说,”她接着说,“相信我,我心里很感激——不单是因为你让我住在这里,尽管这确实是我迄今为止最美好的经历;也不仅仅是因为能进《莉莉丝》——如果我说现在我知道了自己在哪儿都能干得很好,希望你不会觉得我忘恩负义。我可是在《莉莉丝》才明白了这一点的,但我要感激的人是你,因为你从不让任何人得手,不曾让我……嗯,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得了。”她顽皮地浅浅一笑,不外乎是情境使然,海水般湛蓝的大眼睛急切地盯着我。
“很好。”我说。
“好。”
她随即拥抱了我,就上床睡觉去了。
我独自又坐了一会儿,心想不久以后我又是孤家寡人了。哦,我在意的并不是一个人。独处从未吓倒我,恰恰相反,我喜欢独处。尽管我不太愿意承认,但我还是会想念吉尔的蓬勃朝气,还有她的青春活力。
她真是年轻时的我。
在办公室里,我听他们叫她“契波芙”。我当时就纳闷,为什么给她起了个俄国绰号,这个活力十足的英国姑娘哪里像俄国人了?结果发现我弄错了,他们是叫她“其婆附”:有其姨妈必有其外甥女[2]。吉尔刚到这儿的时候,还小心翼翼的样子,但她时刻警醒,悟性又高,打定主意要住下来跟着简姨妈学本领。她有时也会一时消沉,产生倦怠感。
那时候她终究还是她自己,还是吉尔……不过很快她就变成了我,带有我的个性、我的仪态、我的举手投足,发出的是我的声音。
不,其实一开始我并没有看出来,听了绰号后才恍然大悟。然后我想,理所当然的事嘛!我以她为镜,在她身上观察自省起来,总体感觉有点受宠若惊,自忖道:嗯,我这人——准确点说是我当年,还算差强人意嘛!但再看看其他方面,思绪又开始起伏转变……这孩子相当能干,一举一动都那么准确无误,经过了精心揣摩,不过是不是拿捏得稍许过火?其机智与优雅,天资之聪颖——我从来不曾拥有,或者说不觉得自己拥有,恐怕现在依然欠缺。她似乎一走进某个场合,就能够,或者说想要掌控局面。简而言之,就是好管事儿。她开口很有分寸,语调轻松诙谐,有时候语带机锋,暗讽情况荒谬或者处理不当。她说话给人的印象是,在她看来,人世是一出喜剧,总体令人快活。但是她这副姿态是经过一番修炼形成的习性,她自己对这一出喜剧并没有那么确信。她声音中的每一音符,每一音高,每一抑扬,每一顿挫,无一不是我。
此外,吉尔生性略为固执,甚至是故意显得钝讷,让人产生一种自满的印象。可事实果真如此吗?难道这不是她努力要证明自己实力的结果?难道不是她面对重重困难,勇敢无畏地迎头而上、全然忘我的结果?她是不会承认的,哪怕是对她自己。
由此引发了一些很有趣的问题。第一个问题,也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吉尔为什么不选择诸如她父母亲那一类颇受尊重的人来作为榜样?假如真存在那么一些个得到一切权威认可的楷模,那我所能想到的最合乎标准的人选就是乔姬姐姐和她的丈夫汤姆了。假如课本所言无误,那吉尔是不是在投奔我之前,应该早就已经“内化”了其一其二或者已将二者兼收并蓄?可实际上并没有,她引以为榜样的,竟然是她整个童年都听闻其自私和浅薄的简姨妈。
第二个问题,我也思考已久了:过去的吉尔是那样的怯生生、迟疑不决,如今人们看到的吉尔游刃有余,那么和男朋友马克坠入爱河的吉尔又是什么样的呢?今后的吉尔将会是简姨妈的翻版,将来大家想到的、谈及的,也都是那样的她。
第三个问题,我效仿的又是谁呢?我全然不像自己的父母,尽管我尊重他们,但不得不说,他们不成风格,缺乏让人注目的力量,一般都是埋没在人群之中。不,可能我在吉尔这个年龄,在进《莉莉丝》工作之前,我也崇拜原来部门的某个人,后来才成为别人崇拜的对象。正如人们所见所知,三十多年来,从婚前的简娜·詹姆斯到婚后的简·萨默斯,都是以其精心打扮、光彩照人、优雅自信的面貌展现于世人面前的。这可是门艺术!我甚至自问,当乔姬姐姐数落我的肤浅以及种种不是的时候,说不定她是指我青春期到后来随性发展所形成的、在她看来不切实际的个性。有必要向她问个清楚吗?至于她,则早就从动作到语调再到习惯各个方面都“内化”了我们的母亲。
现在吉尔要走了,她每一步都走得很对。我坚信她以后也不会走错,不会缔结不幸的婚姻后经历崩溃,到中年变成怨妇。我对她很有信心。
没错,她肯定也会来探望我,我在办公室也能见着她,我们会是朋友。但毕竟和现在不一样了。
好了,趁早放手,简娜。趁早放手,简。
过去就到此为止。
在马德里的布尔乔亚纵情享乐中想象此处4月的好风光,等到真回来了却又对此视而不见,何必要这样呢?这天一早,我七点就起床出门,到小工匠咖啡馆吃早餐,如今我已经会在咖啡馆同他们你来我往地相互打趣了。汉普斯特德地区的小巷两旁树木嫩芽萌发,我信步穿行在小巷中往南走,经过瑞士小屋到了公园[3],细细品味一路美景。在公园漫步游荡之际,倾听鸟鸣婉转,多希望能分辨得出孰是樱花孰是苹果花。有那么半个小时,周遭的早春氛围给一阵暑夏气息冲散了,一大朵夏日乌云飘来,闷雷轰隆一声,暖暖的雨就噼里啪啦下了起来;不过很快早春又回来了,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蓝天白云瞬间被清一色的灰霾吞噬,湿答答的大片雪花零星飘下,落到异常翠绿的草地上便消失不见了。秋天倒还没来凑热闹。我走出公园,到了马里波恩路,对莫妮卡时装店橱窗里几件很不错的服装深感赞赏,去年夏天我就是在这家店买的白色亚麻套装。不买东西,只是看看橱窗,何况还不是为了自己,都是替吉尔留意。我告诉自己打住打住。九点了,我不想迟到,就向前走到贝克大街站上地铁,和往常一样在图腾汉厅路站下车,这回鞋跟没被绊,但是内心一阵刺痛,为了那个不会再见到的男人。我慢慢朝南走到苏荷广场,打算逗留片刻,因为舍不得早上这般春光美景——又是春回大地,街角花团锦簇,花儿竞相绽放。我看到了前面这个男人的背影,而他也似乎同时感受到了我的眼神,以他特有的敏捷回过头,见着我就笑了,仿佛这一切不出他所料。他说:“啊!原来你在这里!我期盼你碰巧就在这附近。有空喝杯咖啡吗?”我们在街边一张桌子旁边面对面坐下,而周围的人都匆匆赶着去上班。
他才吃早饭,而我已经是第二顿了,点了果仁蛋糕和上好的咖啡。
我们俩都满心欢喜得难以自持,脸上笑容荡漾,大胆地直视对方,一切都那么自然而然,也因此最为妙不可言。他气朗神俊中带有几分沧桑,棕褐色的皮肤,眼睛是蓝色的,有别于吉尔的那种湛蓝,目光坦荡又炯炯有神。他一头金黄的头发,和我的银发形成对比,我可是打定主意要保留头发本来的颜色,不管是金色还是银色。他个子不算高,但是比我要高一些。非常轩昂英挺的男人——他年轻的时候得有多帅啊!我思忖着,我们的外表看起来多么般配,要是再年轻点,那该有多好。他知道我在想什么,和他所想的不谋而合。我们随便谈到的一个话题,句句都关乎我们自己,还有我们这不可思议的相遇。尽管谈天的内容似乎绕不开我们自身,但是分别的时候,我依然对他一无所知,除了他名叫理查德,还有他刚从国外回来。
“回来得真是好时候!”他说,“这可不是巧合。我告诉自己,不行,我再也不要错过任何一次春天。看看我多英明!”
“你之前在哪里呢?”
“美国。”
“我最近也在纽约待过,还是想回到这儿来。”
“嗯,要是我在纽约——也不会改变主意。全世界就一个国家可以居住,就一个城市,就是我现在待的地方。”
天空飘下毛毛细雨,还夹杂着一点冰碴儿,纷纷落在我们身上;接着太阳又露了脸,照得人暖洋洋的,我们手牵手走向苏荷广场。我心里清楚,我们俨然一对璧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我已经练出本领,能超乎自身,用客观的眼光审视自己。而他呢,他不可能察觉不到,纵使枝头春意闹,白云天上飘,我们在广场中央站一起的时候,其他人都看着我们。
我们站着两两相望,情意绵绵。
他有点磕磕巴巴地问:“你还会和我一块儿吃早餐吗?明天不成——周五可以吗?”我微笑着答道:“我在冒很大的险哟,连你的全名叫什么、住在哪里都不知道……不,用不着告诉我,就在这个老地方,但是提早一个小时好吗?”
我们就这样告别了。
到了杂志社,我感到全身都在分泌魔力因子,整个人飘飘然的,仿佛通体奔腾的不是血液,而是神仙身上的灵液。我只得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关上门开始埋头做事,好让自己冷静下来。
我现在依然和过去一样辛勤工作。之前还谈起了打算退休、靠书的版税过日子,我确实可以这么做,也会过得很好,然而当我真的只是作为兼职上上班,想逐步淡出杂志社事务的时候,却又回来了——是应董事会的请求复出的。他们做得对,因为对杂志社来说,在几乎同一时间失去乔伊丝和我两位主编,损失未免太大了。
但是一旦认真思考起这个问题,我又不免有点忧心忡忡。如果说少了我,《莉莉丝》会举步维艰,那也情有可原。想想我受雇于《莉莉丝》,同它并肩奋斗,为它奉献,在《莉莉丝》都待了有多少年了——写出来以后我自己都吓了一跳:从战后一直到现在。几十年了。但设想一下,莫非我也离不开《莉莉丝》?那可不怎么好笑。吉尔为了不刺激到我,曾经看似随意地说:“你嫁给了《莉莉丝》。”我不喜欢这种说法。真正掌舵《莉莉丝》的是谁呢?是菲丽丝,她协同吉尔一起形成双驾马车。这两位聪慧的年轻女子就是《莉莉丝》的主心骨,各个部门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逃脱不了她们的法眼。她们会向我征询意见,不过已经没有过去那么频繁了。我跑遍欧洲观看时装秀,参加各类商务午宴,我是《莉莉丝》的公共形象。两位姑娘都跟我学到了怎么穿着打扮,到现在还会看着我如何梳妆以赴萨沃伊酒店[4]的午宴,或是在我要去慕尼黑出差的时候说:“简娜,我喜欢你上周穿的那条裙子!”或者问:“简,你觉得那套衣服配米色衬衫是不是更好看呢?”我投入到装扮上的精力,终究难免不及过去——我感到保持衣着光鲜、打扮入时兹事体大,宛如一场持久战,尽管敌人看不见摸不着,却似乎日趋强劲。
从杂志社的表面架构看,三脚猫查理是主编,由菲丽丝当副手,我作为顾问,吉尔则担任我的助手。哦,和蔼可亲又长袖善舞的查理,我们都那么喜欢他!看来菲丽丝是真心爱他,最后嫁给了他,不管在家还是在杂志社,都对他驾驭有术。反正就像吉尔评价的:“既然她都有七个月身孕了,这样做最好。”
不过,因为菲丽丝要确保查理做这做那,查理要向菲丽丝或者吉尔征求意见,诸如此类的这么一来二去浪费了不少时间。人家找主编是要得到快速拍板的结果,但如果事事都要先同吉尔或者菲丽丝商量,就没法速战速决了。在《莉莉丝》响指一打,灵光闪现的日子是一去不复返了。没关系,现在这样也还不错,利润虽然减少了点,但是如今哪一行不是呢?《莉莉丝》依旧家喻户晓,购买人群是“高收入”女性,多数是职业妇女。不过我们也猜测,或许购买人群中,那些想出去工作的家庭主妇也占了半壁江山。因为,毕竟烹饪书和时尚杂志都不是买来过日子,而是读着当作享受的,借此开启幻想世界的一扇扇大门……
《莉莉丝》的配方一如既往——四分之三是实打实的常识见解、信息资讯、养生建议,以及作为消费者身处消费社会面临的种种问题;四分之一是服饰和美食,现实生活中没人会去穿也没人吃得到。
我喜欢在办公室里工作,乐于出差,享受商务午餐,但问题是,这一切颇费功夫,来之不易。总是要刻意表现,要展示给人看。在家我也一直小心翼翼,力求达标,因为有吉尔在;要有责任心,不管是行为举止还是其他方面,都不得马虎邋遢,免得惹人生厌又带坏别人(那种马虎邋遢的作风我可瞧不上,当然,值得尊重的乔姬姐姐更是毕生都在与之战斗)。称得上我的地盘、我的避风港,在这广阔地球上能做真实的自己、感受不到任何一丁点批判眼光的地方,唯有我的床了。我的房间还不行,因为吉尔也要能够进进出出,免得她觉得在我家里活动范围受到限制。哦,虽说时不时会念想,也算不上太让人烦恼,但事实就是,并不是关起卧室门来就能如释重负,非得关掉灯才行。我躺在黑暗中,观察屋顶和树梢之上那变幻无穷的夜空。
今天吉尔搬出去了。她站在起居室中央,旁边放着几只箱子和包裹,等待出租车到来的时分。她一脸苍白,定定地看着我,难以相信这是生活加诸我们身上的残酷选择。她的年轻男友人不错,我对他表示认可。
我在约定的时间到了小咖啡馆,分秒不差。他不在。我坐到角落的桌子旁,做出自得其乐的样子,但是心里明白了几分,一阵绞痛。一个人都没有,除了季诺,这个意式浓咖啡机后面帅气的意大利侍应生,他穿着质地精良的黑白套衫,配上那头油光可鉴的黑发,活像滑稽哑剧里的丑角。咖啡馆方方正正,温暖舒适,一溜儿排列着木刻饰品和蔓生的植物,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不愿朝门口张望,却还是忍不住去看。我感到很惊讶,这辈子有什么时候为谁变成这样过?从来没有。为我可怜的弗雷迪?当然没有,这可是原则问题!想到弗雷迪,虽说我给自己定下规矩尽量不去想他,却意识到自己前天晚上一整夜都梦见他,仿佛我爱上的是弗雷迪,而不是理查德。
因此我试图把他逐出脑海。总是梦见已故的丈夫,嫁给他以后我待他很不好,直到他得癌症吃尽苦头过世了,我才幡然悔悟。当初根本不爱他,现在梦见爱上他,又有什么意义?真是感情用事的废话!
然后我意识到我用了理查德说的词,“爱上”,由此引发了迥然对立的情绪,如同暴风骤雨一般。要我说,首当其冲的,恐怕是自尊心:我,简娜·萨默斯,以一见钟情这样突如其来又不得体的方式,爱着一个连名字都还不知道的人。我,简娜,总是牢牢掌控自己的决定……不过,比起莫大的喜悦之情,这一切根本算不了什么,这狂喜的能量之巨,甚至让我坐不住,也让年轻的意大利人不禁朝我看过来,尽管他也觉得莫名其妙。他所看到的,是个时髦的老太太,还是该算作中年妇女?穿戴得如此精心,令他相当赞赏——像他那身装束的人,应该会给我的着装打满分。理查德走了进来,确切地说,是惊慌而踉跄地走了进来,因为他原本以为我会坐外面的桌位。看到我以后,他随即面露喜色,笑得很灿烂,快步走到我所在的角落坐下,对自己的一举一动浑然不觉,我也一样,只是看着他,心想:可能吗?真的存在这样一个不同寻常的人,而我却根本没有预料到这一切?
“在下雨呢。”我说。
“是吗?”
我们开怀大笑,笑声阵阵,紧张过后总算放松了。
“季诺,”这个名叫理查德的男人说,“上咖啡,蛋糕,奶油——统统都上!”说完又笑了。
“没问题。”季诺说,笑容可掬又腔调十足,配合我们的节庆情绪,一副纵容的样子。没一会儿工夫,我们小小的桌子就摆好了,准备迎接盛宴,不过,(美食在前)我们却都不碰。
不管他是什么身份,理查德这个男人,像只盛年已过的狮子,在这室内环境中,似乎显得格格不入,有些太大了,我感觉他过分庞大,甚至有点危险。但是我却不愿动弹,也不打算有任何动作,只想永远坐在这儿看着他。不只是因为他长得英挺或者有什么别的优点,不,是因为他看起来很熟悉,这个陌生人,却亲如——我的血肉?不不不,这想法太危险了,危险得很!坐在我这三年来头一次空无他人的公寓里,我边写日记边想,我想要和他上床吗?然后感到惊诧莫名。这都哪儿跟哪儿啊,怎么回事?我搁下笔,伸出手仔细观察。这双手保养有方,指甲呈粉红色,戴着几枚戒指,看起来很漂亮。话说回来,这可是女主管的手。
当时我们没有多聊,各坐在桌子一端,上身前倾靠近对方。我们一直保持着微笑,彼此都心潮起伏,两人之间暗潮涌动。
他随后开了口:“你看,我们干吗不索性出去好好散个步?到雨中走走吧?”
“我最爱在雨中漫步了。”我说。他接过话:“你肯定喜欢!我们走吧!”
他扭头示意季诺买单,这家伙两眼一秒钟也没离开过我们。就在这时,我看到在他后方,门外的人行道上,站着个女孩,她显然是迷路了,犹豫不决的样子——是我们初次见面时,和他在一起的那个愁容满面、皮肤黝黑的女孩。他出于某种本能也回过头去,一看到她,便惊叫一声,立刻起身出了咖啡馆。我看见他搂着她的双臂,朝她微微俯下身,忍住怒气对她温柔地劝说,随后把她带到我的视野之外去了。我感觉仿佛是给拔掉了插头似的,现在整个咖啡馆一派消沉沮丧的氛围。季诺没有看我,而是在仔细地擦拭玻璃杯,将杯子逐一朝光亮处举起来,眯起眼睛,好像在看万花筒。
我独自一人在那儿待了大约十五分钟。我知道,他肯定是陪她走到离我远远的地方。我脑海里详加审视的是他的样子:从一见到她开始,他整个人就变得压抑,双肩的姿态那么充满责任感,不敢有半点马虎。
等他再回来的时候,在我看来像是换了一个人。眼前这人严肃持重、负责可靠,坐在我对面凝视着我,在字斟句酌。
我说:“那是你女儿,对吧?”
“对,那是凯瑟琳。”他握住我的双手,俯过身子端详着我。“我们为什么不讲好绝口不谈这事呢?”他说道。现在他整个人看起来耐心又谨慎,带着一点讽刺的口吻,却没有批判的意味。我心知肚明,眼前所看到的,是日常生活之中的他。不知道一旦权责明确、界限清楚的话,我自己是不是也会整个人黯淡下去,光彩不复?
“就是在这个阶段,”他面带微笑,语气却很坚定,“往往是我跟你说起来,然后你接着也告诉我,我们互相坦陈各自的一切。但是我们为什么不讲好不要这么做呢?”
我答道:“好吧,我已经知道你很重要的一件事了。”
“对,我知道,我知道。但我们还是尽量试一试吧。”
“很好。”
我们走了出去,我见他迅速朝北看看马路,然后往南看看苏荷广场。纷飞的细雨泛着光,天空一片雾蒙蒙。
“不管怎么说,我该上班了。”我说。
“明天见?”他说,“不管晴天还是下雨?”
一下班我就马上回家上床睡觉。梦见弗雷迪的时候,我醒了过来。为什么?梦见的是失去,是虚空。弗雷迪在一条深深的河流的彼岸,黑色的河水水流湍急,十分危险,他站在那边远远地望着我。我搞不明白梦中他那副神情有什么寓意。我要是一不小心,就会哭出来——而一旦开了闸哭,又将泪流成河成什么样?我敢接着睡吗?好在我没有接着睡。我坐在窗前仰望天空,只见一片漆黑之中,飘浮着星星点点的白色“小屿”。我盼着天快快亮起来。黎明总算到来了。
又到了夜里——这一天都是怎么过的啊。
今天早上我正要出门去咖啡馆,这时候门铃响了。应答门铃前,我站在起居室中央——现在这里又是我一个人的了,整洁得好像吉尔不曾在这里待过。我要寻找点属于她的随便什么东西——哪怕是一本书、一条围巾——都找不到。我接起门铃电话时,泪水还在眼眶里打转,却听到了凯特的声音。火气噌的上来了!我说:“凯特,现在是早上八点,我根本不晓得你要来。”她吸了吸气,擤擤鼻子,又哽住了。“哦,简姨妈,我已经在路边的长椅上坐了一整夜了,好冷啊。”
我揿下按钮等着,一阵心慌,甚至被自己惊到了。一肚子火,又绝不能发到凯特身上。我开了门放进来的,是个抽着鼻子的流浪儿,是个幼稚的小丑。她的朋克发型没有好好打理,穿着宽松的粉红色粗布裤子,自然是污迹斑斑,上身一件橙色的T恤。她颤抖得厉害,浅蓝色的双眼无助地呆望着我,肮脏的手指头拨弄着嘴唇。
“我知道问了也是白搭,不过你为什么不先打个电话?”
“哦,简,可我担心你会说不行嘛。”她冻得说话也哆哆嗦嗦的。
她在门边上放下一个脏兮兮的小包裹。
“现在你这招得逞了,你能穿件毛衣吗?”
她摇摇头,非常无助。
“你没毛衣?你什么都没带,因为你打算让我给你买套新衣服?”
她点点头,咬着指甲,脸上湿漉漉的。
我给她拿了件我的毛衣,她一扫倦意,急忙胡乱穿上——看得出她是多么渴望穿得暖和点。
“你什么时候到帕丁顿[5]的?”
“昨晚十一点。”
“你大概在忙刺激好玩的都市大探险咯?”
“我就坐在那边的长椅上,直到警察来赶我走。他们可凶了。然后我走啊走,总算走到这儿了……”
“我姐姐乔姬不知道你在这里啊?她没给你出门用的钱?”
“我的钱都被偷走了。被打劫了。”
“你得先给你妈妈打个电话,说你在这里。”
她垂头丧气地坐到一把扶手椅上。看到她坐在吉尔过去常坐的地方,一比较起她们俩,我的气就消了。另外,我逐渐看清了我不得不应对的局面:吉尔做什么事都游刃有余,而凯特连搁个咖啡杯都笨手笨脚。
我说:“我只有十五分钟了,一分钟也不多。”我打电话给乔姬姐姐,听到她一成不变的伦敦环外[6]口音。
“想必你是知道的,”我说,“你女儿凯特在这儿。她半夜到的伦敦,已经给抢劫了,一个人四处晃荡,连件羊毛衫都没有。她就这样到了我家门口。”
“我想她没敢给你打电话,”乔姬说,“她怕你。”
“那她干吗还来?”说完我就挂掉了电话。
我发现自己多么想——一点都不假——痛殴这个女孩,这回不是出于气恼,而是纯粹的愤怒。我缓缓回过头来面对她。她没看我,而是悲伤地望着窗外。
她咬着脏兮兮的手指头,头发一簇黄,一簇粉,一簇绿,全都朝天冲着。
“我姐姐乔姬怎么看待你的朋克打扮?”我想打听,但她没回答,也没回头。
“你自个儿煮杯茶暖暖身子,吃点早饭,怎么样?”
她洋娃娃般的蓝色大眼睛马上一亮,充满了希望。
“告诉我,你给自己弄点茶喝,总不至于连这都不会吧?”
“我……我……我……不敢提议。”
“好吧,我提议的。”
她没挪动。我看她整个身子都收紧了,不停地发抖。
我进厨房打开水壶烧水,切了些黄油面包,搁在碟子里连同茶一起端给她。
我差点脱口而出:“你姐姐吉尔在这儿的时候,从来用不着我伺候,一次也没有。”但某种东西制止了我。究竟是什么让我忍住了呢?恐怕是怜悯。我可没打算同情她!我不相信同情对人有什么好处!你能为别人做的,就是帮他们学会独立生存。但是凯特——只见这可怜的小家伙,狼吞虎咽地吃掉黄油面包,喝茶的时候茶水泼了出来……还瑟瑟发抖……
她怎么能把自己搞成这副德行?——无所谓吗?朋克是种格调,我欣赏朋克,拾掇捯饬得当的那种。街角有个女孩子就让人看着很舒服,我们相互微笑致意的时候,她甚至还为我显摆演示一番,模仿时装模特走在人行道上,往往不单是给我看,也给那些不及她这般优雅的朋克伙伴看。她可以扮得像只猫,金发两边兀然突出小小的黑耳朵,黑色的双臂(地摊上买来的手套?),双肩周围隐约显出一只猛虎的图案;或者是一身劫匪造型,黑风衣飘摆,以黑色油彩妆容蒙面,浓墨重彩的眼睛闪烁其后,真是赏心悦目。那装扮必然要费上她几个钟头功夫——在我还很把梳妆打扮当回事的时候,打扮就得花费那么长时间。她的风格绝不偷工减料,既有所克制,又自成一派;而可怜的凯特呢,是拿着几瓶染发剂进浴室,在镜子前踮起脚,可能还一边呼哧呼哧,一边上上下下涂抹一簇簇头发,弄完了以后杵在门道上,等着父母说:“凯特,你都对自己干了什么?”
“我得走了。”我说。
“你什么时候回家?”
“我不知道。”
听到这回答,她看我的眼神就变了。我倒不是说,此前发生的一切都是她故意装模作样的:她着了凉,又受了罪,肯定无暇做戏,但她要发表的宣言和合理诉求已经排练了几个星期乃至几个月,她早就知道要对我说什么话,并且铁了心要说出来。
她看起来根本不是那种得知该自谋出路因而大惊失色的样子,而是审时度势,经过了缜密思考。
我起了兴致,乐得看到她能够理性思考,随便哪一种理性思考都行,但是与此同时,我也在自己身上察觉到惊恐之情。我可不想让我和理查德的关系(不管是什么样的关系)给这小姑娘毁了。
“凯特,你几岁了?”
“你竟然不知道!”她倒吸了一口气。
“不知道。十八岁?”
“十九岁了。”
“我可不拿你当小孩来照顾,凯特!我现在要走了。等我有空的时候我们谈谈吧。这里有一点钱。我们得买面包。我可不念想什么健康全麦面包,你妈无疑只买那一种,你可以买点像样的法国面包。黄油嘛,我喜欢‘诺曼底’这个牌子。你最好再买点肉酱,还有鸡蛋。如果还有什么你自己想买的……”我硬逼着自己加上最后这句话。
离开家之前,我在门口站定,再度仔细打量她,意识到自己所有的事情都做得太仓促了。
我看她两手环握着茶杯,哆哆嗦嗦的。
“凯特,”我说,“我不会跟在你背后打扫、收拾,给你做老妈子。”
她点点头,垂下眼帘。
一离开公寓楼,我就把凯特忘了。
万事万物都在行进之中。头顶上,胖嘟嘟的白云背衬着和凯特的眼睛一样浅蓝的天空,自西向东飞驰而过。经过街角的樱树时,春风拂起纷繁满溢的粉色花瓣,恣意飘洒到人行道上。我的头发在脸上四散飘舞。
我迟到了,晚了一会儿。跑进那条小巷,看见苏荷广场春意盎然,满目苍翠。这时理查德快步向我走来,挽起我的手臂说:“我们走。”我下意识地扫视了一下周围有没有他女儿凯瑟琳的身影,但他说:“别这样,一切都好。”但我们上出租车的时候,他也环顾了一下四周。他拉起我的双手,贴在他脸上,我们微笑着坐在一起。
“照理说,一般人到这个份儿上,既然都坠入了爱河,”他说,“就要讲述各自生活的种种经历。但我们还是不要说起彼此的过往吧。”
“你之前已经提过了哟。”我说,又像是在发问。
他答道,也算是阐明观点:“那样做往往意味着开始有了责任。”
“我已经见识了,你的责任够重的了。”
“这么一来,就已经超出了我希望你了解的范围。”
我们去圣詹姆斯公园[7],那里正合乎我们的心情。我们浮光掠影地随意观览,只见灰色的湖水映着春天飘忽不定的蓝天,湖面上挤满了看起来花里胡哨的鸭子,定睛细究的话,你会发现那些鸭子的风格和朋克颇为相似(可得是到位的朋克!)。满园春色在我们周围尽情迸发,我们俩携手站在藏红花和水仙花丛中,为世间如此鲜活多彩的造化而赞叹不已。
一切都那么清新,那么灿烂;每一朵鲜花,每一只飞鸟,无不令人啧啧称奇,无不是爱的馈赠。我们体会到我们的感官知觉都发挥到了极致,像这样的好日子可能不复再来,万事万物是多么难能可贵啊;我们得以相遇又是何其稀奇,何其不易呢。我们四下漫步了几个小时,感觉生命的活力在彼此手中震颤,只要看看对方,就不由得微笑不已。
但是我体内不知何处有个想法不断跳出,需要我去压制:这样的事从没在我身上发生过,从来没有!
我们到一个地方分头走,他沿着湖的外缘一侧,我则取道另一边,这样分开走很有范儿,有如某种象征,又像是某种预兆,但也因为这样的走法,我不由得心头一跳,怕是情愿停留在几步之遥却又一水相隔的地方,远远地看着他就好。这就是我做的梦,弗雷迪站在难以逾越的河流彼岸,表情始终十分凝重。醉人的春光一时消散,我眼前这人英姿不复,只是人到中年,因为背负着一些无形的重担而略微驼了背,失去光泽的头发凌乱不堪,表情在忍耐中又带着嘲弄。生活是如何拖垮身体,如何拖曳人走下坡路,如何沉甸甸地压迫人,如何拉扯着人蹒跚前行,如何消磨损耗了心神,如此种种全都能在他脸上看到。我极力在他身处的位置去搜寻他年轻时的模样,因为有时候我吃不准自己所看到的究竟是这个从天而降、和我一样经受生活磨砺和锤炼的伙伴,还是那个在我心里逐渐清晰明朗起来的年轻人:步伐轻快的万人迷,微笑起来显得沉稳庄重,浅棕色的睫毛簇拥着一双蓝眼睛。
他也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我想大叫,说:“不,不——别这样。”因为如果他看到了过去的我,那就更糟了,因为如果弗雷迪还能重返人间,回忆起我来——那个冷若冰霜的女孩,为了能支配几分情感和几分性(我可曾用过“爱”这个字?)而讨价还价,并且对他熟视无睹,从未期待在他的引领下去探寻奇趣,这一切就已经够糟了。
那个时刻叫人心情阴郁,我们各站在一边,隔着浑浊的湖水,湖面上花彩斑斓的鸭子摇摇扭扭潜入水中,橙色的脚蹼在空中胡乱扑腾着拼命往下潜,好去搅和觅食湖底的水草。
我感到非常空虚,仿佛一无所有,他也一样。我们努力从这种愁绪中抽离出来,转身继续往前走,重逢于湖畔的一隅后,迟疑不决地牵起手来,似乎冥冥之中最初将我们连到一起的那股力量,也有可能就此消失。
“你看,”他说,“你看,如果我们不小心的话,等待在前方的会是什么。”
那时,即便在我自己听来,我的嗓音也是顽固而又愁苦的,我挑明了现实说:“不过或许我们没法完全避免。”
“啊,我不想听到这话从你口中说出来。我是说,所谓的判断力。”
我不动声色地说:“我的判断力可是出了名的。”
他说:“是,我猜也是,但那并非……”
他敏捷地把我拉到他的身边,我们站在一起,身体略微交错。想来真是奇怪,都一把年纪了,还情真意切地紧贴着站一起。身上的衣服把我们隔开,像是在指明,抑或是在提醒我们真实生活的状况——不同于过去,难以和火热的躯体区分开来。我站在理查德身边的时候,脑海里刹那间闪现出的回忆,是我和弗雷迪一起在国外某个地方,可能是西班牙,我们某一次度假,记得我褪去裙子和内裤,赤身裸体站在一边,而他正在床的另一侧脱衣服。回想起来,我感到纳闷,怎么不是我们相互脱去衣裳?——我记起当时整个行动多么迅速。
如果我当时是和理查德在一起,又还年轻——我会等他来替我宽衣解带,由着舒适的衣物从身上滑落,让他来征服、占有。而弗雷迪从来没能获得我的允许占有我,想都别想。
我感觉到理查德粗糙的脸颊蹭着我的脸庞,他说:“你有年少时的照片吗?好吧,我知道那听起来太蠢了,我应该可以自己想象。你结婚前的样子,呃,说真的。你结过婚吗?哦,算了,我不想知道。”
“我结过。我独居已经有——让我想一想,对,肯定有五年多六年了。差不多——真的。”我有点气馁,后退一步挣脱了他的怀抱。
“我们去吃个早饭午饭什么的,去喝一杯,我们得喝一杯。”
我们走出公园,在圣詹姆斯街岔口找到一家小餐馆。我们敏锐的感官知觉又恢复了,每一口食物品尝起来都美味得不可思议,至于我们究竟吃了什么,其实无关紧要。就着一点黄油撕一角面包吃,也会感觉像是大餐。话说回来,我们也喝了不少葡萄酒,双手围握住酒杯,仿佛它们温暖了我们目光所至之处。我们总是看着对方,难以挪开视线。
我们度过了烟雨蒙蒙的一整个下午,我们走啊走,丝毫没有停下脚步的打算,直到我看到面前有一对情侣,年轻的一男一女。男孩背靠着树干,将姑娘揽在怀中;姑娘那富于地中海风情的黑发凌乱地披在后背,遮住了他的双臂。他们正在拥吻。
突然间,我泪流满面。我这人一年到头也就只会因为惊喜或者不快哭一下,但是算算近来这些日子,我都哭过多少回了?
“上帝啊,乖乖。”我情不自禁地发出了感慨,只顾呆呆地看着这对年轻人,全然忘记了周围的一切。“这些年来我有多傻啊,我真是个傻瓜。”回过神来的时候,我感到他当下就理解了我,但对于他的表情却无法予以回应,因为我当时想着的是弗雷迪。弗雷迪,理查德,要是我现在能把他们彻底区分开就好了。理查德搂住我的肩膀,我们和那对情侣擦身而过,朝一家商店的橱窗走去,能看得到橱窗上映出了我们自己的影子。橱窗玻璃上的光线昏暗又富于变幻,使我轻而易举就看到了自己,是个娇美的女人,一头拳曲的银发,两眼笑意盈盈;还看见我身边的他,是那年轻人的模样。
我不知道他看到了什么,也不知道他想看到什么。
我们整个下午都在晃悠,停下两次喝了咖啡,就已过了黄昏时分。
他打起了退堂鼓,说:“六点钟,我得离开你了。”那时候我并不感到意外。
他又说:“告诉我——下次有合适的机会的话,我能上你那儿去吗?你不能到我那里。”
我答道:“今天早上,我外甥女凯特,也就是我姐姐乔姬的二女儿——她还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上我家了。打算和我一块儿住。”
“你没有孩子。”他指出来了。
“没有。”然后我硬着头皮说,“倒不是因为我——我们决定不要,而是……”
“我不想知道……”他很快又补充说,“我想,我们终究免不了要像一头扎进脏游泳池似的,进入彼此的生活,但是让我们尽量把这样的状况往后拖拖吧。”
“我的生活,”我说道,“这个泳池总体说来一向井井有条,定期加氯气,也经常换水。”
“那正是我所害怕的。”他说,干哑的声音透着痛苦,结果轮到我百般不想知道内情了。
分别之前,我们沿着贝斯沃特路行走,一幢修葺中的大楼跃入眼帘,边上的脚手架有四层楼高,在最上面那层脚手架的平台上,搭了一间猩红色的小屋,供工人们喝茶或者休息之用,小屋门口坐着一个工人,面前搁了一只桶,里头肯定是一把火,因为他叉了根香肠凑在上面,两腿叉开坐着,等着属于他的美味慢慢烤好。这一情形有种既古怪又让人发笑的成分,我们相互搀扶着笑个不停,因为小红屋高悬在那儿,香肠插在叉子上,全都显得那么荒诞不经。
浓烈的欢乐之情又回到我们身上,他卸掉肩上的负担,和我一样无忧无虑地站在那儿只管开怀大笑。随后我们道别,约好再见面,但不是明天就见。毕竟,我终究得上上班,虽说作为资深的女领导,我已经受到了特别的优待。
总之,我去了杂志社,去看看是不是有我的信件。菲丽丝已经走了,但吉尔还在。
“我知道了。”她说。我以为她指的是理查德,因为连我自己都能感觉到体内升腾而起的活力,但是不对,她说的自然是凯特。
她也看出来了,我是硬要说服自己她指的是凯特。她问:“她从早到晚都一个人待着吗?”
“大概是吧。”
“哎哟!”
“你的意思是她不能一个人待着?”
“她总和我们一起,一大家子的,她可没受过多少一个人待着的训练。”
凯特以及她的各种麻烦问题,似乎都离我遥远得很。我没有想起她,只顾着理出自己的信件,查看明天的工作日程。
吉尔在事务堆积的案头又埋头专心做了好一会儿事情,然后才说:“关于怎么处置她,你应该有所打算,她正等着呢。完全可以说她装,要是你有那样的打算的话。”见我不接话,吉尔嚷道:“简,你在可怜她,对不对?”
我说:“或许是吧——如果那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问题是,这样一来,是不是会超出你的心理预期,让你陷得更深呢?”
因为我一心在想着理查德,想他是不是到家了,“家”是什么样子,他和凯瑟琳之间出了什么问题,所以我含糊其词地说:“我想,说到底,问题也就是和她好好谈谈。”
没有回应。我抬起头一看,吉尔微笑着,似乎是在窃笑,但其实又希望我注意到。“我突然觉得吧,简姨妈,从许多方面来说,你一直生活在温室当中。”
“你的意思是凯特会叫我招架不住?”
“好吧,可别说我没提醒过你。”
我走的时候,她还在工作,而且乐在其中。看得出她身上洋溢的快乐:既能干,又能干得漂亮。
说到快乐,回顾过去我刚工作时的岁月——那时我还不到二十岁——最强烈的体会,从快乐这个角度而言,就是证明自己多么能干那一刻的感觉。常年以来一贯的主题是:我,工作,办事情,干得漂亮。我生活的主题一向如此。至于可怜的弗雷迪呢?他无非只是陪衬。
回到家,我心里想着弗雷迪,虽然我总是尽量不要去想。如果他是我生活的背景,那我是他生活的背景吗?很有可能。他死去的时候,总结起一生或者说勾勒出一生——照我猜想,人往往都会这么做吧,他会对自己说“我的快乐源自工作”吗?因为他不可能说:“快乐源自简娜,她对我意味着欢乐、幸福和成就。”
我开门进入起居室,看见凯特还睡在沙发上,我早上离家的时候她就在那儿。我端给她的碟子仍然在她旁边,风卷残云扫得一干二净,一点儿面包渣都不剩。这幅景象让我想起吉尔那一席话。为了使自己镇定下来,我拉上窗帘,开灯,给自己倒了杯喝的,把回家惯常要做的琐事都走了一遍程序。考究雅致的房间当中,远近高低巧妙地安装了照明灯,摆设了花瓶,淡黄色的扶手椅上放着糖果条纹的靠垫——在这一切之中,仿佛是好戏开场,幕布升起,只见台上一个可怜巴巴的流浪儿,她肮脏笨重的大码鞋在浅灰色亚麻沙发上留下了印子,而包裹还躺在之前她随手丢下的门边。
“凯特,醒醒。”
她醒了,伸伸懒腰,打打哈欠,但我到现在依然不知道她当时是不是其实一直都醒着,听着我的一举一动。
“好了,现在,”我说,“我们得谈谈。你先跟我说说你有什么打算。”
那双洋娃娃似的蓝眼睛,忽闪忽闪的多么可怜!湿润润、粉嫩嫩的嘴巴微微张开,小孩子似的短粗手指头拉扯着衣服。
“凯特,你不会到《莉莉丝》工作。”
听到这话她气得跳了起来,发出几声绝望的叹息,最后用一种好像遭到了背叛的夸张眼神瞪着我。我当时不知道,现在也不清楚,“这出戏码”有多少是预先准备好的,因为她必然早就知道,她不能到《莉莉丝》工作,更何况我都这么说了。我之所以对自己这个判断有把握,依据的倒不是她做作的表演,而是她整个人没精打采泄了气。
我在想,假如她和吉尔一样聪明伶俐又上得了台面,一样“稳重大方”,我会介绍她进《莉莉丝》吗,管他什么裙带关系不裙带关系?其实也不会,不过可能会叫别的哪家杂志社收下她,我自然有很广的人脉资源。
我意识到我预想的那通演说完全使不出来。
“凯特,你没有通过高级考试,也没打算通过。你什么都做不好——就我现在所了解的,连叫你买点东西都成问题。首先,看看你的形象。你要确立一下走什么路线,我会陪你去买衣服。不过不管什么风格,都不省心。生活就是麻烦不断!朋克也有一身麻烦——所以,如果朋克风格就是你想要的,那你得早上起早一点,或者每星期花费几个钟头好好打理。这些问题你都仔细考虑考虑。想好你要学什么,以便……”
要是对着吉尔讲这番话,肯定能起作用,即便她会取笑我,说我危言耸听,跟校长训话似的。结果,这一通长篇大论畏首畏尾,消失在无言之中。我脱口而出的是:“你觉得泡个澡会有用吗?肚子饿不饿?”
我替这孩子放泡澡的热水,把我最好的睡衣借给她,她穿上以后看起来像个盼着快快长大的九岁小孩,我还为她煎了鸡蛋,烤了几片吐司。自始至终,我得如实报告——反感至极——对这可怜小孩产生的温柔之情,不断朝我袭来。干吗要温柔?我对她无能为力。我铺好吉尔以前睡的那张床,打发她上那儿去睡觉。
随后我打电话给吉尔,她年轻的男友马克接的电话。他的声音提醒了我,吉尔已经属于过去,这声音划清了界限和范围。不过我必须和吉尔谈谈:
“是我,你那讨人厌又懂世故,但在温室里待惯了的姨妈。不——听着,我有个问题,很具体。行吗?很好。我发现,在你妹妹凯特面前,任何合情合理的话或者建议,一到嘴边全都说不出来。显然,这是因为她有点扶不起或者是碰不得、说不得,差不多就是这样的状况。对吧?”
“简,她一直都那样。”
“好吧,没长大的孩子。不过,我在那儿呆坐了半天才意识到,我也实在没法对乔姬姐姐,也就是你妈妈,来那么说起凯特。”
“啊,”吉尔说,马上就把握住了关键,“当然不行,你做不到,是吧?”
“我想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不行。”
“家里可不太平。”
“不用说也知道,你那两个弟弟就叫大家够受的,正当青春期的男孩子啊,因为他们就该如此——是不是这样?”
“哦,情况也不见得比别人家里糟……不,其实是凯特,就凯特她自己。你看,我父母各个方面都很成功,那是他们的本事。他们随便一伸手,都能点石成金。但凯特就是不成器,发不了光。”
“你妈妈知道这孩子这么一团糟吗?”
“我想爸爸是知道的,但妈妈恐怕面对不了。因为这没道理啊,你懂的。”
“是,我看得出来。很好,吉尔。谢谢你。”
“乐意效劳。不过我要是你呢,就把她打发回家去。她会爬到你头上的,简。”
“不会的,只要我不退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