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了算:新自我心理学的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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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决定论的问题
The Problems with Determinism

哲学家兼神经科学家萨姆·哈里斯(Sam Harris)在2012年出版的《自由意志》(Free Will)一书(该书确实支持极端决定论)开篇就讲述了一个可怕的犯罪故事。2007年,两名男子闯入康涅狄格州的一个四口之家——威廉和詹妮弗·珀蒂夫妇及其两个女儿。两个来者都是职业罪犯,显然是为了抢劫而破门而入。但一进屋,计划就变了。其中一人用棍棒打死了这四口之家中的父亲,另一人强奸并勒死了母亲。然后,他们放火烧了房子,杀死了两个女儿。哈里斯讲述这个故事是为了支持一个激进的(有些人可能会说是令人不安的)论点:凶手除了杀死他们入侵的房子的主人之外别无选择。他们的行为是完全确定的,因此,如果对他们的潜在历史和条件有足够的了解,他们的行为将是完全可预测的。哈里斯还做了一个惊人的陈述:如果他(哈里斯)与其中一个杀手交换了“原子”,他也不可能选择其他方式,哈里斯也会被同样的杀人冲动所控制。

乍一看,这个想法似乎是合理的(除了“交换原子”部分)。杀手们被卷入了一连串的事件中,回想起来,这些事件似乎无情地导致了悲剧。事实上,这些人后来也是这样描述他们的行为的。但是,如果说凶手总是注定要做他们所做的事情,而且不可能阻止自己这么做,这种说法真的有意义吗?这似乎暗示着“预先决定论”。这种学说认为,自开天辟地以来,任何发生的事都是注定要发生的。这是一个很少有科学家支持的观点,因为它要求我们相信,在140亿年前大爆炸的那一刻,宇宙中的每一个地方,每一个未来的事件,都已经注定了。我们将在下一章更仔细地批判这个观点。

貌似更可信的是,在每一个时刻,都有许多可能发生的事情会在下一刻发生。事情的发展有很多自由度。凶手破门而入后可能没有无限的选择,但他们也不是只有一个选择。如果是这样的话,如果他们真的没有自由度,没有能力考虑其他选择(正如克里斯蒂安·李斯特的“自由意志模型”所要求的那样),那么他们就不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客观证据显示,他们患有器质性脑病或严重的精神疾病,他们将不得不“以癫狂之名”被无罪释放。

但是,哈里斯没有拿出任何证据来证明这两个凶手中的任何一个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而是验证了他们罪行的严重性。为什么不假设凶手有选择余地却做了一个糟糕的选择呢?也许他们没能抑制住一时的冲动,没能考虑到他们的行为可能给未来带来的后果,没能记住他们在抢劫过程中不伤害任何人的最初意图,因为在他们意识到这一点之前,事情就失控了。如果再给他们一次机会,也许他们下一次能做得更好。

在本章的下一节中,我将评估决定论的一些主要假设,展示它们是多么难以置信,甚至是多么夸张。这些假设把我们都变成了脑残杀手!因为我不是一名哲学家,所以我不会列数这些持久辩论的无数微妙之处,因为已经有数百本书和数千篇文章吹嘘过了。我也不会谈及不同哲学家对自由意志的几十个具体观点,那得要一整本书才行。我在这里的目的只是为决定论的主要科学论点提供一个总体意义,同时也为这些论点提供一个常识性的评价。也许决定论的初始假设可以被质疑,但不能被推翻。这种质疑可能会给我们更多的空间去思考其他的可能性。这也意味着人们还不应该屈服于宿命论。

然后,在本章的第二部分,我将考虑决定论的一个实际问题,即相信宿命论往往会使人类的能力下降、幸福感下滑、道德感下沉。正如我们将看到的,实验表明,说服人们相信决定论在许多方面对他们产生了负面影响。这些实验的结果为我们走向宿命论的道路提供了更多的怀疑和暂停的理由。根据克里斯蒂安·李斯特的说法,反自由意志的论点有三种基本形式。在这里,我遵循他的引导,同时更多地关注相关的心理学。我称他的这些论点为决定论的“三骑士”。

第一骑士是还原主义(或唯物主义)的观点。它认为只有遵循物理定律的物质才是真正的物质。按照这种观点,对人类(最终)行为唯一可能的正确解释必须是物理学解释,而不是生物学解释,当然也不是心理学或主观解释。为什么我现在要讲这句话呢?因为无数的原子过程正在驱使这些行为发生。激进的还原论者认为,原则上,我们应该总是能够将行为“还原”到发生的事件,一直到原子级别,也就是我们最基本的构建单元。只有在那里,我们才能找到我们行为的真正原因。

还原论者的论点很有吸引力,因为在现实中,一切都是建立在物理基础上的,这似乎是显而易见的。当然,我们可以说,所有的事件都是基于原子过程的,因此都可以用支配原子过程的定律来解释。当然,这也包括心理事件。在这些事件中,我们可能会(错误地)认为“我们”才是正在思考的人。

但还原论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含义:归根结底,我们唯一需要的科学是物理学。因此,整个生物学领域可能变得无关紧要,因为所有的生物学解释最终都可能被物理学解释所取代。同样,神经科学的整个领域也可能变得无关紧要,因为所有神经学上的解释都可以归结到生物学上,然后是物理学上。神经科学家萨姆·哈里斯(Sam Harris)认为,我们所有的选择(不仅仅是杀手的选择)都是由微观层面的大脑过程决定的。他强调了生物学,但哈里斯的说法本身很容易被“还原”到分子、原子和量子层面上更基本和基础的过程,这是物理学家的领域,这可能会使他的神经科学领域变得无关紧要。一位立场强硬的物理学家可能会说:“对不起,哈里斯,大脑过程其实不过是细胞过程,而细胞过程也不过是化学和原子过程。最终,你将不得不放弃你的观点,加入我们这些物理学家的行列。”

简而言之,还原论的一个严重问题是,触底之前,无处可停。任何科学(或科学解释)如果依赖于原子过程之外的任何东西,最终都注定会被淘汰,它们都只是通往更真实事物的路上的中转站。

然而,真正的事实是,当涉及理解和预测复杂的人类行为时,这种还原论几乎无法提供任何有用的信息。为什么?因为物质的基本组成部分距离运动是如此之远。这里有一个很有启发性的类比。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在他1987年出版的《盲眼钟表匠:生命自然选择的秘密》(The Blind Watchmaker)一书中写道:“汽车的行为可以用汽缸、化油器和火花塞来解释。的确,这里的每个组成部分都在一个解释金字塔的塔尖上。但如果你问我汽车是如何工作的,如果我用牛顿定律和热力学定律来回答,你会觉得我有点自大;如果我用基本粒子知识来回答,你会觉得我是彻头彻尾的蒙昧主义者。”换句话说,为了解释汽车的工作原理,我们通常不会求助于物理和化学。相反,我们将关注汽车的机械系统——内燃机、转向、刹车等。

但请注意,这只是对汽车工作原理的描述,即汽车是如何工作的。这仍然不能告诉我们汽车的去向,即汽车的行为。要理解这一点,我们似乎需要高瞻远瞩,而不是目光短浅,即我们要看开车人的意图。当我从我的家乡密苏里州哥伦比亚市驶上70号州际公路时,我的车要么向左驶向堪萨斯城,要么向右驶向圣路易斯,但只要汽车在行驶,我的车的路径取决于我想去哪里,而不是取决于汽车本身。貌似心理事件(即我们的意图)可能会产生比构成其微观层面的物理事件更多的影响。

我们将在下一章进一步讨论这种“更多的影响”。如果用还原论来充分评估这些问题,需要额外的工作。现在,让我们转向决定论的“第二骑士”。

第二种反对自由意志的主要论点来自“预先决定论”。它的意思是,事情不可能变成现在这样;宇宙是一台巨大的机器,“轰隆轰隆”一路驶向一个必然的结论。这个想法至少可以追溯到法国科学家皮埃尔·拉普拉斯(Pierre Laplace)。在18世纪末,他表示,如果科学家完全了解当前宇宙的结构,那么只需应用伊萨克·牛顿(Isaac Newton)的运动定律,就可以完美地预测未来的每一个事件。如果一切都是预先确定的,那么我们对任何事都没有选择的余地。你总是会发现自己正在读这句话,无独有偶,我也总是想着写下这句话。

当然,从回顾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很难反驳的论点。毕竟,过去发生的事情总是一连串的。怎么可能不是这样呢?我爸爸说过很多次了。

但作为科学家,我们的职责是事前预测(提前知道),而不是事后口述(事后解释)。我向你保证,事前预测复杂的人类行为要比事后解释困难得多。编造一个关于发生了什么和为什么发生的临时故事相对容易。在事情发生之前预测会发生什么要困难得多,甚至可能是不可能的。例如,如果我们想要预测一个人是否有可能接种某种特定疾病的疫苗,我们可以创建一个统计模型,考虑人口统计信息(年龄、位置等)和某些信念的度量(对医疗保健系统的信任等)。我们的模型可能预测,城市地区的老年人比同一城市地区的年轻人或农村老年人更有可能接种疫苗。但从来没有一个模型(即使是一个包含各种数据的非常复杂的模型)能够100%准确地预测人类行为。总是有例外的,而且通常情况下,科学家们很幸运能得到超过50%的准确性,只有当他们将人们的测量意图纳入模型时才会如此。比如,人们是否计划接种疫苗?如果个人行为真的是预先确定的,你们会认为现在的科学家应该更善于提前预测。

决定论者可能会认为这只是一个数据问题。随着研究方法和数据分析能力的提高,我们将越来越善于提前预测未来会发生什么。

额外的信息总是能减少预测误差,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例如,如果我们测量一个人所处环境中的其他人(这个人也得接受测量),我们就能更好地预测这个人是否会接种疫苗。毫不奇怪,研究表明,如果家人反对,人们不太可能接种疫苗。尽管如此,我仍然认为,人们行为的许多变化永远无法提前预测,因为下一时刻的决定往往发生在前一时刻的转折点;因为在做决定的那一刻,一个人的脑海中浮现了一系列新的可能性;因为这个人在这些可能性中做出了主观选择。此外,我们的选择总是深深交织在我们所处的瞬间情境中,而我们的处境和我们一样独特。但是,科学家们还远远不能预测人们每时每刻都会遇到什么样的确切情况。如果我们不能预知人们的处境会怎样,又怎么能提前预测人们对各种情况的反应呢?

预先决定论的另一个问题,类似于还原论的“触底之前,无处可停”的问题,就是当一个人让时光倒流时,他无处可停,这个事件链最终必须追溯到宇宙诞生时的条件(大概是大爆炸)。换句话说,如果每个事件都是预先确定的,那么决定该事件的原因也是预先确定的,以此类推,一直追溯到最初的起点。

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我们宇宙诞生的最初时刻(如果他们有个靠窗的座位),任何科学实体或自然神论者都不可能知道宇宙存在的数十亿年里每时每刻、每一处都会发生的一切。只有当我们的宇宙在精确的起始条件下进行着实验,并且在此之前已经被一些超级强大的外星生物“运行”了很多次,并且这个实验的结果总是一模一样,这才说得通。《创世纪》(The Book of Genesis)就描述了这样一个正在进行的实验——尽管神学家们对上帝是否提前知晓一切持不同意见。但是,这样的神一样的存在,还有这样的实验,貌似相当不可思议,而且,无论如何,也是无法用科学方法解决的。

有一个更常识性的观点,也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观点,就是在这个复杂的宇宙中存在着几乎无限的偶然性和自由度,因此事情可能以多种不同的方式发展。一个偶然的瞬间事件,如一阵微风、一句偶然的评论、一个奇怪的巧合可能都会引发一连串事件,导致与预期截然不同的结果。在混沌理论中,这被称为“蝴蝶效应”。比如,在南美,一只蝴蝶的翅膀的微小扇动,可能最终决定了遥远地区(如北美)的重大天气事件。

但也许预先决定的概念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该学说的一个低调版本认为,除了合法规范的(因此可预测)过程之外,随机(因此不可预测)过程也会影响所发生的事情。这一观点承认,我们可能永远无法提前预测一切,但它表示,这只是因为系统中存在一些随机性,而不是因为有意的行为主体(如我们自己)干预或做出有影响的选择。根据这种观点,从某种程度上说,人类的行为不可预测,但只是因为他们的行为是随机的,而不是因为他们的行为是有目的的。

但是,可能无论是预先决定还是随机决定都不能充分描述人类生活中实际发生的事情。我们无法选择我们所处的情境(尽管我们的前任自己常常会通过我们之前的决定影响这些情境),我们也无法选择对情境的感知,也不会直接从我们的无意识思维中产生一系列可能的行为反应。从决定论的角度来看,所有这些事实都被认为是否定了自由意志的可能性,只有全知(无所不知)的自由意志才算数。

但是,也许我们仅仅有限的自我认知并不重要;也许重要的是我们作为“当下的自我”,接受我们发现的东西(就像托尼在比赛还剩3秒的时候所做的那样),然后决定我们下一步要做什么(“我要投篮”而不是“我会传球”)。我们把自己的目标强加于世界。在克里斯蒂安·李斯特的术语中,我们可能有不可剥夺的能力,在每一个时刻,考虑备选方案,形成意图,并采取行动。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既不是预先决定的,也不是随机决定的,相反,在做决定的时候,我们偏向于我们的愿望、需要和欲望,这是我们在做决定的时候所能感知到的最好的东西。

的确,我们可能无法清楚地感知自己的需求和愿望,可能不知道该选择什么。但这似乎把自由意志的问题变成了另一个问题,即如何明智地使用自由意志。也许我们可以用科学来回答这个问题。

决定论的“第三骑士”是副现象论。根据《牛津英语词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副现象”是“产生于某个过程但不产生因果影响的次要效应或副产品”。也就是说,它只是一个附带作用,就像真空吸尘器产生的噪声或火灾产生的烟雾一样。噪声和烟雾不会引起造成它们的事件,它们只是这些事件的副产品。在副现象论的观点中,我们的经历常常只是先前原因的副产品,它们从来不是原因本身,而是事件链上的死胡同。

从副现象的角度来看,我们作为有意行为者的感觉是错觉。与还原论者的观点一样,这种观点认为,科学家也许有一天能够预测人类的行为,但这只能通过对物理和化学,也许还有分子生物学和神经科学的彻底理解。一旦物理学、生物学和神经科学的研究理论和数据足够先进,研究人员就没有必要考虑人们在想什么、感觉什么或打算做什么,这些只是偶发性的附带作用,实际上对我们的行为没有任何影响。

萨姆·哈里斯的《自由意志》一书主要讲述了还原论和副现象论是对自由意志的抗拒。鉴于哈里斯是一位神经科学家,这也说得通。神经科学家倾向于假设所有的行为都可以用我们意识不到的大脑物理过程来解释。据推测,哈里斯将不得不承认,他对自己写书的决定,甚至他对决定论的狂热信仰,都是由他无法控制的因素造成的。但为什么他如此肯定自己是对的呢?而我认为,哈里斯完全控制着自己写《自由意志》的决定:他想了想决定论,他喜欢这个观点,因此,他做出了写书支持这一观点的选择。

哈里斯的书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神经科学家本杰明·利贝特(Benjamin Libet)及其同事们进行的一系列著名实验的副现象含义的详细阐述。在这样的实验中,实验者要求参与者坐在一个时钟前,在他们选择的某个时刻按下一个按钮。当他们决定按下这个按钮时,他们会在脑海中记下时钟上的确切时间,以便稍后向研究人员报告。

利贝特发现,一个可测量的动作电位(即负责移动按下按钮的那只手的神经元中的一个电脉冲)在参与者做出决定的那一刻之前就开始在他们的大脑中产生了,有时甚至提前了整整1秒。显然,首先是大脑活动,然后是主观的选择意识。这意味着,参与者的微观神经过程导致了按按钮,而不是他们的感觉决定了按按钮。做决定的经验可能只是一种附带现象,一种只在关键的神经过程之后才出现的副现象,就像只有在起火之后才会出现烟雾,而且烟雾永远不会起火一样。

从方法论和逻辑学的角度来看,人们对利贝特结论的这种解释有许多批评意见。然而,即使利贝特结论被完全解释为以上所述内容,也仍然不排除我们的主观意图很重要的可能性。

首先,正如我们将在下一章看到的那样,更高层次和更复杂的心理过程总是比低层次的过程发生得更慢,因为它们涉及更多的低层次过程的整合。但那又如何,难道我们不希望自己大脑中的“智力执行者”在信息收集完毕、决策时机到来之后,最后再来做决定吗?利贝特本人也赞同这个观点,他说,意识过程保留着否决权,别的不说,起码还有自由,他巧妙地将其命名为“自由拒绝”。我们可以决定不做我们要做的事。我们可以决定不按那个按钮,或者不发表尖刻的言论,或者不打开装薯片的袋子。2019年,大脑科学家马塞尔·布拉斯(Marcel Brass)、心理学家阿里尔·弗斯滕伯格(Ariel Furstenberg)和哲学家阿尔弗雷德·米尔(Alfred Mele)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利贝特实验并没有忽视自由意志,部分原因是“决策过程是由参与者在实验开始时形成的条件意图构成的”。利贝特实验的参与者一开始都打算在自己选择的某个时间点按下按钮,然后让他们的大脑选择一个特定的时刻;这样,他们就到达了自己下定决心要去的地方。是的,他们大脑中的无意识过程帮助他们到达那里,但他们的“先验意图”启动了这些无意识过程。

这里有一个关于这种“自我调节”的个人例子,比如,我之前的决定使我的大脑偏向一个特定的方向。我打网球,经常发现自己处于一种不确定下一拍该打到哪里的状态。直到我开始挥拍的那一刻,我才做决定(那时我别无选择,只能决定)。我相信,任何科学数据或模型都不能完美地预测我在每一个这样的时刻会做出什么决定,无论有多少数据都不行。我当然做不到(除非我作弊,做我说过要做的事),其他人也做不到。为什么?因为我的决定是通过我的“网球思维”在那一刻对正确战术的最佳估计做出的,比如,在那一天(“我计划今天练习打短球”),在比赛的那个阶段(“这是决胜局中的重要一分”),在面对对手(“他左右跑比前后跑更快”)时。而我的决定是基于比赛中不断发展的逻辑,即我可能会操纵我的对手进入一个我可以利用的弱势位置(“他在底线的后面,我知道他已经筋疲力尽了”)。我的最终决定(“这是尝试打短球的最佳时机”)是瞬间综合过程的结果,这对我和那一刻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这也是独一无二的一天,因为我自己的“先验意图”是在那天练习打短球(自我调节)。当然,我打的短球可能无法过网。再次强调,决策和决策结果是两码事。

如果一个神经科学家想要宣称我的“击球决定”是由我之前的历史和当前的大脑状态的完整信息预先决定的,并且完全可以预测,他们就必须向我展示数据。但他们没有这样的数据,永远也不会有。到目前为止,还原论者的论证主要是一种允诺性的论证,更像一篇科学信仰的文章,而不是一个已证实的事实。副现象的论证也是如此,它最终依赖于同样的假设,即如果你完全了解人体内发生的微观过程,你就能做出完美的预测。我认为记住这一点很重要。

对一些人来说,这整个辩论可能看起来空洞且毫无意义。即使我们的行动和想法是确定的,大多数人也感觉不到。我们思考可能性,权衡备选方案,做出选择,制订和调整计划,并试图从错误中吸取教训。换句话说,即使决定论是正确的,它可能也不会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那为什么不接受呢?毕竟,科学已经解释了这么多,而且每天都在解释更多。为什么不直接承认,有一天,科学将能够完美地提前预测我们将做什么?我是一名试图研究预测行为的科学家,但这些研究总是有很多错误,所以我明白,这个想法是极好的!

至少有一个重要的理由反对“决定论一定是正确的”:接受决定论可能会给人们的生命带来严重的后果,从而导致一种宿命论和听天由命的感觉。如果我们对事情的结果不负责,甚至不能影响结论,那么仔细思考、付出努力、努力成为一个好人,又有什么用呢?如果一切都是预先确定的,为什么不只是顺其自然呢?假设我们让人们相信,他们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任何行为,在生命的任何阶段,他们都不可能做出与已知决定不同的决定。如果他们认为这是真的,那么他们为什么要对尖刻的评论或袋装薯条说“不”,或者对大胆的新生活目标说“是”呢?如果对决定论的信仰使人们无助,怎么办?那些支持并撰写决定论的思想家有时会收到读者的绝望信息,声称他们的人生因为阅读这位思想家的作品而被毁,甚至到了想要自杀的地步。

这些问题为评估决定论意识形态的价值提供了一个实用的标准,它超越了我刚才讨论的科学标准:如果人们获得了决定论这种新信仰,那么他们是受益还是受损?按照科学进步的逻辑,他们应该有所收获。乌云已散,他们沐浴在真理的光芒中。但如果他们遭受磨难,也许他们采纳了错误的信念,这些信念现在可能阻止他们行使本来可以获得的自由。“我不能影响任何事情”的想法会变成“我不会尝试做任何事情”。

我所研究的社会人格心理学领域为研究这类问题提供了严格的实验方法。2008年,凯瑟琳·沃斯(Kathleen Vohs)和乔纳森·斯库勒(Jonathan Schooler)进行了一系列实验,清楚地证明了说服人们相信决定论是真实存在的有害影响。在决定论条件下,参与者首先阅读一篇短文,短文声称“理性、高尚的人,以及几乎所有的科学家,现在都认识到实际的自由意志是一种错觉。为什么我们会有这种错觉?这只是我们思维结构的结果”。在对照组中,参与者阅读了一篇关于模糊性的意识主题的文章,这篇文章没有提到自由意志问题。然后,这两种情况下的参与者使用这种信念的既定测量方法,对他们当时的自由意志总体感觉进行了评估。最后,他们要在一个精心设计的环境中进行数学技能测试,如果他们选择作弊,也是可以的。研究发现:阅读决定论文章的参与者在测试中比阅读一般意识论文的参与者作弊更多。如果他们做出艰难的道德选择的感觉仅仅是一种错觉,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努力保持道德,抵制欺骗的诱惑呢?他们还不如拿走他们能拿到的东西。

更有趣的是,在决定论条件下的参与者的作弊行为可以从统计上解释为他们对自由意志的信念较弱,就像他们在阅读文章后测量的那样。换句话说,在决定论条件下的参与者倾向于相信他们读到的东西,而那些对自由意志的较弱信念反过来又预示着更大的作弊行为。A导致B,再导致C。

在第二个实验中,沃斯和斯库勒以不同的方式操纵参与者的信念。参与者阅读15条陈述,并且对每条陈述思考1分钟。在自由意志条件下,这15条陈述都断言人们有自我调节的能力,如“我能够克服有时影响我的行为的遗传和环境因素”。在决定论的条件下,这15条陈述都否认自由意志的能力,如“对自由意志的信仰与已知的事实相矛盾,即宇宙是由合法的科学原则支配的”。还有第三种中立的情况,在对照组中,参与者阅读事实陈述,如“甘蔗和甜菜在112个国家种植”。

然后,实验者要求参与者回答与研究生入学考试类似的问题,并告知他们每答对一道题将获得1美元。同样,作弊也是一种选择。此外,实验者允许参与者(据称是匿名的)自己对照答案打分,然后,拿着应得的钱离开。在决定论条件下的参与者比在自由意志条件下的参与者带走了更多的钱,但不是因为前者正确解决了更多的问题。与第一项研究一样,作弊行为的这些差异可以用这一事实来解释,即在决定论条件下的参与者失去了对自由意志的信仰。

2009年,心理学家罗伊·鲍迈斯特(Roy Baum-eister)、E.J.马西卡波(E.J. Masicampo)和C.内森·德沃(C. Nathan DeWall)用同样的方法进一步探索了相信决定论的负面影响。在第一个实验中,在决定论条件下的参与者(与在自由意志条件下的参与者相比)说他们不太愿意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比如让同学使用他们的手机或给无家可归的人零钱。在第二个实验中,参与者被给予一个微妙的机会,对实验中指定的一个他们不愿见面的伙伴表现出攻击性。在一项被称为“口味偏好”的研究中,参与者看到的“背景”信息显示,他们指定的搭档不喜欢辛辣的食物。然后,实验者要求参与者分配一定数量的辣椒酱。作为味觉测试的一部分,他们的搭档将不得不食用这些辣椒酱(这是攻击性研究中非常常用的方法)。在决定论条件下,分配给厌恶香料的搭档的辣椒酱几乎是在自由意志条件下的两倍(平均17.8毫克;在自由意志条件下,平均9.4毫克)。也许他们只是想给搭档喂饭?不,两种情况下分配给搭档品尝的奶酪数量没有差别。这告诉我们,在决定论条件下的参与者纵容了一种卑鄙的冲动,导致另一个人的痛苦;而在自由意志条件下的人抵制这种诱惑。也许那些在决定论条件下的参与者讨厌被告知他们无法控制生活,并把气撒在他们的搭档身上。又或许他们只是觉得无法抗拒刻薄的冲动。

许多其他的研究也显示了相信决定论的类似影响,无论是作为一种特征(意味着通常来说,这个人已经相信决定论的教义),还是作为一种状态(意味着实验者刚刚说服了这个人相信决定论)来衡量,结果都是负面的。相信决定论的人,或者被说服相信决定论的人,在事业上的成功概率会更低,在工作上的表现也会更差。他们抵御诱惑和制订未来计划的能力较差;他们缺乏自控力,也缺乏延迟满足的能力。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现在,让我们先把决定论是否正确的问题放在一边(我希望我已经确定,“最后的结论还有待分晓”,我们对决定论存在着“合理的怀疑”)。现在让我们问:“决定论信仰系统的潜在吸引力是什么?为什么人们会选择它而不是其他信仰系统?”答案之一是,对许多人来说,这显然是他们不得不相信的“真理”,就像他们不能不相信世界是圆的或4+4=8一样。我爸爸就是这么说的。但也可能有其他因素、过程或力量在起作用。这种信念在决定论者的情感生活中起着怎样的作用呢?它满足了什么需求,或者解决了什么问题?

一种可能是,如果不能用某种精神系统来解释的话,我们所做的一切都能(或者最终会)被科学合理地解释,这是令人欣慰的。在决定论下,我们的行为是有秩序、有逻辑的,即使我们不能理解也无妨。另一种可能是,有些人认为决定论是更明智的立场。他们更乐意认为自己太聪明,不会陷入非科学幻想。或者,决定论让生活变得简单:该发生的就会发生。这类决定论者可能对自己的生活持一种放松、放任的态度,你不能因此责怪他们。或者,我们认为自己对事情的发展没有任何影响,尤其是当事情发展得不顺利的时候,我们总是置之度外。在这里,我们就像托尼:如果我们刚刚错过了决定胜负的一球,决定论让我们摆脱了责任的束缚。

然而,这种信念也存在危险。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些相信决定论是真实存在的、自由意志并不存在的人比那些相信自由意志的人更悲观、更无助、更无效、更无能、更不道德、更漠不关心。这些实验表明,如果相信决定论是一种应对机制,或者是一种增强自尊的策略,或者是一种逃避努力的策略,那么它就不会真正起作用。相反,这可能是一种适应不良或弄巧成拙的策略,这种策略可能会让我们暂时感觉良好,但最终会削弱我们的力量。

尽管如此,事实就是事实,如果决定论是真的,如果这个事实戳破了我们的幻想,甚至带来粗鲁和绝望,那又怎样?有时候真相是痛苦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就是不真实的。也许我们需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仅仅有虚幻的自由意志,这样我们才能超越它,去做更好的事情。不允许一厢情愿;宁可犯错,不可无知。

为了走出这个困境,我们似乎需要一种看待事物的新方式,即一种能够从逻辑上解释心理意图(尽管它们可能是虚无的)如何在宇宙中产生合理的因果效应的方式。这种思维方式也应该解释符号自我——我们感觉自己是“心理上的人”,我们自己的身体机器在闹鬼——的作用。在下一章中,我们将考虑这种思维方式可能是什么样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