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理论与应用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
基于MBIs这一实践问题也充分体现在理论研究的热点中。
其一,MBIs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应用价值日益凸显。王猛(2015)认为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要改变过去由政府主导的单中心格局,着重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向政府、市场、社会合作共治的多元格局转变。欧洲环境总署(EEA,2005)评价了MBIs在欧洲环境政策中的运用,并建言进一步加强对MBIs的成本效益分析,以促使管理层更好地了解该政策工具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优势。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术界从成本—效益等角度论证了MBIs比基于命令—控制型(Command and Control,CAC)的政策工具更具效率(Tietenber,1985,1991;Ackerman & Stewart,1985;Stavins,1988;Hahn,1989,2000;González-Eguino,2011;Qiang Wang & Xi Chen,2015;任玉珑等,2011;齐绍洲,2016)。Wenling Liu和Zhaohua Wang(2017)研究发现,MBIs显示出更大的激励作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与扩散,进而影响企业的长期战略规划或调整。Filatova(2014)通过对能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影响力的国际期刊近十年研究文献的查阅发现,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的研究受到了国际学者的重点关注,特别是近年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中国情景也得到了很好的印证,如Xianbing Liu等(2013)通过对中国钢铁、水泥和化工行业的调查发现,受访公司对于MBIs的认知度和可接受性要远远高于其他监管政策,这对于中国工业节能政策的未来调整具有重要意义。齐绍洲(2016)基于中国工业行业专利数据对不同的节能减排政策工具执行情况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市场型工具有助于实现“去产能”和工业生产方式绿色升级的“双赢”。市场化机制与手段与命令-控制手段互为补充,是中国能源环境政策工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中国绿色发展理念的关键要素。因此,中国生态环境治理中MBIs研究能使能源环境政策工具研究得以深化,能使能源环境政策工具选择、应用的知识更加系统化,可以改变长期以来以“末端治理”为主导的能源环境政策工具研究体系,从而形成解决中国能源环境“前端防治”问题的理论准备。
其二,MBIs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应用还存在很多急需解决的空白和议题。尽管这一领域在近十余年来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学者的重视,但学术界过于强调MBIs在履约成本、技术激励等方面的优势,忽视其政策形成、执行和监控成本以及排放实体环境道德意识的影响(许士春,2012;王燕,2014)。Henderson等(2008)认为MBIs需要综合经济和非经济因素,各国应根据本国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国内外对于MBIs对经济的影响和效果主要集中在整个社会和宏观经济方面,对微观的经济主体行为以及所产生经济影响的相关研究较少(高扬,2014)。国内MBIs涌现的时间不长,相应研究范围主要集中在碳税(苏明,2009;曹静,2009;娄峰,2014;刘宇等,2015)、能源税(袁永科等,2014;杨岚等,2009;张为付和潘颖,2007;韩凤芹,2006)、排放权交易(安崇义和唐跃军,2012;范进等,2012;刘海英和谢建政,2016;齐绍洲,2016)和限额交易(何大义等,2016)等领域,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加强了对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市场型政策工具进行对比研究(王文军等,2016),但对不同的MBIs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应用仍存在诸多急需解决的空白和议题。本项目从微观和宏观层面、短期和长期期界、均衡和非均衡角度,对中国绿色发展过程中不同的MBIs政策方案及其实施效果和动态效率进行系统科学的理论与应用研究,以期提出调整能源环境政策调控模式、政策目标和政策工具的时机与导向,从而在“总需求和总供给双重管理”、“局部快速发展和全局均衡发展相结合”、能源环境政策的“区间调控、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的宏观管理框架下,为加快中国“十三五”时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程、健全市场资源配置的优化功能提供理论指导,提升绿色转型的国家治理能力,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提供理论、实证、经验支持和方法论参考。
其三,MBIs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研究具有中国情景的管理特色。当前,关于MBIs在生态环境治理中应用的研究成果大多是基于西方经济体制背景下得出来的,相对西方国家而言,中国生态环境治理政策一直以来主要以命令—控制型的政策工具为主导,相关研究也较为集中在此领域展开。西方背景下的研究结论在中国情境下的适用性还有待商榷(王燕,2014)。因此,这一研究议题更凸显了中国情景的应用特色和现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