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密友胡适之
在林语堂的诸多朋友中,胡适是很有特色的一位。林语堂与胡适不仅仅定交时间早,交往时间长,而且感情稳定、持久、内在和深厚。如果说鲁迅、赛珍珠等人与林语堂的友情是始得而后失,有着误解、波折与不和,那么,胡适与林语堂的情谊则是风平浪静、和风吹拂的,有着更多的信任、佩服和理解。更有意思的是,从人生居所的流转来看,尽管在不少方面及其细节不尽相同,但大致说来,林语堂与胡适有着惊人的相似处:离家到上海读书,出国赴美留学,学成回国后任北京大学教授,又在美国生活,回归中国台湾。而且,许多时间林语堂与胡适是同处一地,如北京、美国的纽约等。如果不是命运相牵,至少是由于某些共同的东西,使林语堂与胡适有着如此密切的关联。
林语堂与胡适最早定交的时间是1918年。那是林语堂从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在清华大学英文系任教期间,胡适从国外归来回到北京,林语堂以清华大学一般教职员的身份迎接他。胡适对前来迎接他的人说了这样一句话:“现在我们回来了。一切将大大不同。”这是胡适引用16世纪荷兰学者伊拉斯谟的话,给林语堂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直到晚年他对这句话还记忆犹新。后来,林语堂在北京报纸上写文章支持口语运动,得到胡适的赏识,于是二人开始成为朋友。林语堂说:“这篇文章引起他(胡适)的注意,从此我们便交上朋友,交情始终不衰。”(《八十自叙》)1919年秋,林语堂获留学美国的机会,但他得的是一半助学金,即每月只有40美元,再加上妻子廖翠凤一同前往,其经济情况可想而知。多亏岳父给了林语堂夫妻千元陪嫁,才使林语堂夫妇能够一同顺利赴美。但到美国后,经济情况日益成为问题,妻子廖翠凤生病做手术花去了大部分存款,于是林语堂陷入困境之中。因为在留学前,胡适曾担保林语堂回国后可由清华转入北大工作,所以在无奈的情况下,林语堂想起胡适,曾先后两次写信向胡适求助,希望北大校方能够预支一部分钱解他燃眉之急,他回国后再将钱还清。林语堂很快收到胡适寄来的两千大洋,这使得他夫妇能够继续留学。当林语堂回国向北京大学校长蒋梦麟提起借钱之事时,蒋校长诧异地说:“什么两千大洋?那是胡适自己掏的腰包。”这件事让林语堂感动不已,以后他常常提及且念念不忘胡适对他的好处。通过此事,林语堂这样赞颂胡适说:“我曾两度由他作保汇支一千大洋。不过胡适没有向北京大学提款,而是自掏腰包资助我。我回国才知道这个秘密。”“我才知道胡适真够朋友,遂在年底前还清了。我正式记载下来,让大家明白胡适为人的慷慨和气度,这件事从未公开。”(《八十自叙》)
《语丝》以及之后的时期里,林语堂更靠近鲁迅、周作人等人,成为“叛徒”和“土匪”式的社会、文化批判者,其大胆与无情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相反,对以胡适、陈源等人为代表的一派则不甚感兴趣,且常有批评之意。尽管后来林语堂并不承认“语丝派”与“现代评论派”如有人说的那样存在很大的分歧,但二者的论战与宗旨和情趣的相左却是事实。本来,胡适对林语堂是有恩的,那么,即使林语堂不站在胡适一派,至少亦不应对陈源等人那样攻击和非难,然而,林语堂不顾这些,只要是自己不赞成或反对者,他都不迁就,不留情面,而是进行坚决的批评。对于这一点,胡适如果换成别人,那一定会对林语堂大加责骂,至少从此二人情断义绝是有可能的,但胡适却这样来看林语堂:胡适对钱玄同说(玄同后来告诉何容),“如果某人的意见语堂看不起,即使那人是他的朋友,语堂都不愿意和他打招呼。”(林太乙《林语堂传》)这是胡适的容人处,也是他目光犀利处,更是他真正理解林语堂处。
到了20世纪30年代,胡适居北京,林语堂来到上海,他们都是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骨干,胡适为北京分会主席,林语堂是总会的宣传主任。后来由于一件公事导致了胡适和林语堂关系的“分裂”。事情是这样的:外国记者史沫特莱女士收到一份揭露北平军人反省院使用酷刑的非人道情况之“控诉书”,并呈给中国民权保障同盟,而“同盟”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用英文发表出来。因为胡适刚刚视察过反省院和两所监狱,所以他一看“控诉书”,即断定其为捏造,不属实。为此,胡适即写信给蔡元培和林语堂,力斥其非,措辞非常激烈愤慨。蔡、林二人从胡适信中也感到他们过于莽撞,在未曾核实的情况下即信以为真,并将控诉书见诸报纸,这是失职之处。为此,林语堂以私人名义给胡适回信,信中称“胡适兄”,并承认他们的工作失误,望得谅解,其情真意切,一看便知二人情谊之深。但胡适还未收到林语堂的信,即公开自己与“同盟”之分歧。对此,林语堂又以蔡元培和他两人的名义给胡适发去一信,此信与前信口气大为不同,除了表示控诉书的真实性外,对胡适给“同盟”的指责也一概否认。后来,胡适继续与“同盟”唱反调,于是“同盟”通过了开除胡适会籍的决议,而在这个决议中,林语堂也是投了赞成票的。林语堂在短时间内前后变化判若两人,并不顾事实真相,与胡适对立,肯定有难言之隐。一面是友情,一面又是工作和大局,而对胡适不顾“同盟”大局,林语堂也不能以“私情”代替“公道”。胡适在处理控诉书一事上,掌握着真理,但却违背了会规,也置“同盟”名义于不顾,未给“同盟”回旋的余地,就擅自行事,犯了常识错误。值得强调的是,这场事变亦未影响林语堂和胡适的友情,因为胡适能够理解林语堂的选择及其苦衷。在40年代末,林语堂发明中文打字机,有许多不明真相的人说闲话,传言林语堂又发了横财,但胡适却出来为林语堂辩护,说公道话。他告诉那些传言者不可胡说八道,语堂发明打字机已经弄得倾家荡产了。胡适后来到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任东方图书馆馆长,两年后搬到纽约住在小公寓里,此时林语堂也在纽约,所以他常去看胡适。据林太乙说,有时爸爸(林语堂)、妈妈和她同去看胡适的。(参见林太乙《林语堂传》)胡适有长者之风,人们平时都昵称他为“胡大哥”,此言甚能道出胡适之风度。同时,从林语堂与胡适的关系中也表明这样的道理:真正的友谊往往不会因为意见不同而很快消失。胡适1962年因心脏病突发在我国台湾逝世,消息传到美国,林语堂非常痛心,老友之死令他感到孤独寂寞,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理解自己的人越来越少了。所以,每次回到台湾,林语堂都到胡适墓前献花,并总是站上许久许久,眼里饱含着泪水。晚年,林语堂酷爱《红楼梦》,他的不少研究文章都提到过胡适在《红楼梦》研究上的重大贡献,如充分肯定胡适关于《红楼梦》后40回是伪作,断定曹雪芹所作绝不止前80回等看法。
其实,胡适与林语堂在许多方面都是不同的,家庭出身、经历、信仰、文学观、性情、爱好等都是这样,有时其差异还很大,甚至有相左的地方。比如胡适一生与官员比较接近,他自己也当过官,而林语堂则讨厌官僚政客;胡适参政意识较强,而林语堂甘心做一介书生;胡适相信文学的救世、救国和救民功能,但林语堂却肯定文学的消遣和闲适作用;胡适善于交际,三教九流无所不交,常常是家里高朋满座,而林语堂则不愿应酬,为此他还说如果胡适能少于应酬,著述会更多;胡适文风更趋说理,林语堂评之为清顺自然,极得通畅圆满之意,但缺乏曲折幽深,而林语堂则崇尚浪漫派,追求率性放逸;胡适性情平和,待人更加宽容,而林语堂个性鲜明,不愿流俗和随波逐流等等。但是,林语堂与胡适又有不少共同处或相互佩服处,这是他们二人能够一生保持友谊的关键。
大胆的革命精神和创造性人格是林语堂与胡适的共同点,这可能是两人相互敬服尊重的一个原因。林语堂一生从不拾人牙慧、人云亦云,他最反对说别人的话,而主张说自己的心里话,他也说过他崇尚革命,但不喜欢革命家。因此,林语堂的许多举动都具有我行我素、率性而为、大胆创新的气魄,《语丝》时期是这样,20世纪30年代是这样,到美国后的文学创作、翻译和发明中文打字机是这样,晚年在台湾编辑英汉大词典也是这样。林语堂很少做重复性而没有开创性的工作。胡适也是这样,整理国故、研究《水经注》和《红楼梦》都是如此,五四新文化运动倡导白话文学革命更是这样。可以说,胡适一生所做的事情多是具有开创意义的。对此,林语堂给胡适以极高的评价,他在1961年讲演的《“五四”以来的中国文学》里说:“五四运动的温床是北京大学,它的代表刊物是《新青年》。说来有趣,运动的第一炮,不是来自北京,而是发起于纽约,那时胡适正在哥伦比亚大学做研究生。他以明净平和之文笔,提出主张,要以现代白话代替文言,来做文学的语言。这主张是革命性的,令人吃了一大惊。因为,从来没有人这样想过,而文言在中国是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的。这真是一个大的挑战和解放。”林语堂还说:“胡适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人。”“他启迪了当代人士的思想,也为他们的子孙树立楷模。”这里,林语堂不仅肯定五四时期胡适的开拓之功、领导之力,只从口气上看,林语堂对胡适的思想解放和革命精神之赞叹都已溢于言表,真正是从骨头里佩服他。还有前面林语堂提到的胡适回来了,一切都要大不一样的气魄,真有气吞山河之概,这种精神风貌甚得林语堂之心。我想,林语堂的思想解放和革命精神多少与胡适是相关的。
对白话文学的倡导也是林语堂与胡适的一个结合点。胡适这个五四文学革命的先驱,喊出的最响亮口号就是以白话代替文言。因为按胡适的观点:“在所有的文学里,皆用活的文字——用俗语——用白话!”与此同时,胡适还强调言之有物的文学观。(参见胡适《文学改良刍议》)林语堂也信奉这样的文学观,他曾在《论语丝文体》等文章中反复强调:不说别人的话,要说自己的话。林语堂还写过《怎样洗炼白话人文》,也是赞扬“白话”和“土语”的价值。他说:“吾理想之文字乃英国之文字。英国文字,所谓最正派者(in the best tradition),乃极多土语成语之文,非书本气味之文。……英人得此种正确传统,乃有极灵健之文字,而有极好之白话。”显然,林语堂是胡适白话文学的赞赏者和支持者。
自由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林语堂与胡适相得相知的基础。因为他们二人都留学美国,在美国生活多年,又深受自由、民主和平等真义的深刻影响,所以能够在自尊的同时,又能尊重对方。林语堂曾对只知道自己“自由”,而不给别人自由的人进行批评,并反复陈述自己对自由真义的理解。他说:“福禄特尔是欧洲十八世纪第一思想权威。”“他也有一句名言:‘我不和你同意,但是我至死也要拥护你不同意的权利。’”(林语堂《说福禄特尔与中国迷》)因此,林语堂坚持说:“我要好友数人……这些人要各有其信念,但也对我的信念同样尊重。”(《一捆矛盾》)胡适是欧美文化的信奉者,他当然最为强调自由,如在《〈人权论集〉序》里,胡适提出,就是对国民党和孙中山,我们也有批评的自由,上帝尚且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与孙中山为什么不可批评?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等文章中胡适说:“把自己铸造成了自由独立的人格。”但他又说,“自由意志”又不能无限膨胀,它必须与“负责意识”结合起来,这才符合个人独立人格、自由发展个性的必要条件。一句话,既要有自己的自由,同时又要给自由一定的限定,给别人以充分的自由。从人际交往中看,胡适往往具有两面性:大事不苟且,讲究个性与自由;小事则待人甚宽,律己甚严。
林语堂女儿林太乙还对林语堂和胡适做过这样的对比:“胡先生的风采,令我难忘。他和父亲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两人都平易近人,笑逐颜开,两人都是不可救药的乐观者。”“胡先生和父亲都极重道义和人情。”“他们在学术上或创作上的成就使他们闻名世界,外国人对中国的认识多多少少都受他们的作品的影响,而两人从不彼此竞争。胡先生对父亲始终保持‘大哥’的态度。”(林太乙《林语堂传》)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林语堂与胡适性情的相似处。正因为两人都不是争竞之人,所以能够留下友好相处的空间和余地。当然,林语堂与胡适的相似处还有一些,如平民意识都比较强,都对普通人包括农民有一种赞美和怜惜之情。如胡适送书给卖烧饼者是也,林语堂给贫民送钱是也,林语堂赞同郑板桥关于“天下最伟大者是农夫”是更好的说明。还有对中西文化的看法,越到后来两人相同相似的看法越多。
何联奎写过一篇关于胡适和林语堂的回忆文章,题目是《追思胡适、林语堂两博士》。篇末有一首诗足以概括胡适和林语堂二人的关联。诗是这样写的:
当世两博士,文坛并称雄。
其人为谁何?胡公与林翁。
治学虽异趣,所造殆类同。
博综古到今,中西皆贯通。
文章洛阳贵,名满宇宙中。
天夺斯文去,长使后人恸!
挺挺两博士,正人君子风。
节节吐清芬,飘香无尽穷!
应该说,从倡导文学革命之功和人格典范上,林语堂恐怕略逊胡适一筹,但在文学创作和逍遥的境界上,林语堂要高出胡适。至于其他方面将二人并称确实非常合适,也是很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