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纪实大套装·2023版(套装共44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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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2月22日,星期一

没有目击证人,没有犯罪动机。一个四十岁的女人身中数刀,她的头上似乎也挨了一枪。里奇·贾尔维安慰自己:至少,她没有死在大马路上。

实验室人员威尔森正对着尸体猛拍照片,贾尔维利用这个间隙把卧室再好好勘查了一遍。他的眼睛像一台录像机似的把屋里的所有东西都记了下来,你几乎可以听见机器运转的声音。

“喂,你哥们儿去哪了?”威尔森问。

警探心不在焉地看了他一眼:“谁是我哥们儿?”

“你的搭档,麦克埃利斯特。”

“他今晚不上班。”

“所以你就落单了?”

“可不是吗。老贾尔维是个老好人……你拍了门旁边的衣服了吗?”

“拍了几张。”

贾尔维点点头。

勒娜·卢卡斯的尸体是被她楼上的一位中年邻居发现的。这一天早上5点,当他出门上班时,他发现她家的门开着;等他傍晚4点回来时,他发现门还是没关上。他一边叫唤着勒娜的名字,一边走了进去,最后在卧室里发现了这个女人的尸体。

法医于下午4点40分宣布她的死亡,而贾尔维是在十五分钟后赶到吉尔默街的。现场已经被保护了起来,除了这幢红砖排屋的居民之外,其他人都不得入内。这幢排屋刚刚经过重新装修,承包商把它改造成了一个个带有迷你卧室的公寓。从改造的结果看来,他们的工作完成得还算到位。考虑到勒娜·卢卡斯的公寓大楼地处巴尔的摩西区最萧条的地段,我们完全可以说它是鹤立鸡群的存在——不但装潢完善,而且每个房间都有防盗警铃和防盗门,门边上还有可以和大楼门口呼叫器相连的通话系统。

在贾尔维走进大楼通往二层公寓的路上,他立刻注意到无论大楼的门还是受害者公寓的门都没有被强行进入的痕迹。受害者公寓客厅和卧室的窗户也都关得好好的。

勒娜·卢卡斯仰面躺着,周遭的血泊浸透了米黄色的地毯,在上面形成了一个以尸体为中心的圆圈。她闭着眼睛,嘴巴微张着,身上只穿着一条白色内裤。如此大的血泊意味着她的背面肯定有伤口,而贾尔维也发现她的左耳上有血迹,凶手可能在那里开过一枪。她的脖子和下颚上还有十几道浅浅的伤口——它们中的有一些看上去更像是抓伤。

她的头冲北面,脚冲南面,和双人床平行地躺在拥挤的卧室里。卧室门口的地板上有一堆死者的衣服;贾尔维注意到这些衣服是有序堆积的,仿佛她曾站在那里一件件地把它们脱掉,再把它们丢在地上。由此,这位警探推理出,勒娜·卢卡斯肯定认识凶手,她对在他面前脱衣丝毫不感羞涩。即便她是在凶手到来前脱去衣服的,那么,她也不在意光着身子见他。

和公寓的其余房间一样,卧室本身基本没有遭到洗劫,只有一个铁质衣柜被打开了,它的抽屉横陈在外,附近的地面上有一些小饰物和小提包。在卧室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包生米,包裹被弄坏了,里面的米倒在了地板上;在米粒附近还有一些白色粉末,很有可能是可卡因;除此之外,还有大概一百粒空胶囊。贾尔维明白这个场景意味着什么——米粒能够锁住水分,所以吸毒者通常会把它们和可卡因放在一起,以防止可卡因粉末结晶。

贾尔维检查了床头的木质靠板。靠近死者头部那边的床头柜上有几道垂直锯齿状的刻痕,它们明显是由一个利器从上往下划过造成的。床单的一角染上了些许血滴,而贾尔维也在床附近的地板上发现了一把刀刃已经断裂的厨房用刀。

贾尔维的推理:这个女人本来是头朝北躺在床上的,然后凶手开始用刀袭击她。他举刀从上方刺她,这些动作造成了靠板上的痕迹。然后,受害者从床边滚落,掉在地板上,不是拜袭击所赐就是她自己想逃。

死者的头边有一个带枕套的枕头,其上已被火药粉末染黑。直到法医把尸体抬走之后,贾尔维才发现了那个关键的物证——那颗微小的、不规则形状的灰色金属正躺在地毯的血泊里,死者的头部刚好把它压住了。很显然,当凶手开枪时,死者已经躺在地上,而凶手又用枪眼顶住枕头让它消声。

不过,这颗子弹的样子很是奇怪。贾尔维仔细检查了它:中型口径,有可能是.32或.38,但它的圆柱形平头设计却是他没见过的。弹头基本保持完整,既没有破裂也没有变形,因此能做弹道比对。贾尔维把子弹装入物证袋交给威尔森。在公寓的厨房里,放刀的抽屉被打开了。除此之外,公寓的其余部分基本没有被动过的迹象,客厅和浴室尤其完整。

贾尔维让实验室技术员集中精力提取卧室之内、卧室门上及公寓大门上的指纹。不过,他同样也在厨柜和被打开的刀具抽屉上撒了黑色粉末。他还检查了厨房和浴室里的洗手盆,凶手杀完人洗手时可能会碰到它们而不小心留下指纹。每当黑色粉末上显现出相对完整的指纹时,他会用透明胶粘取它,接着再把它贴到3×5英寸大的白色卡片上。等检查完卧室和厨房之后,技术员已经收集了一大叠白色卡片了。不过,他还是指着过道的另一头问贾尔维:“我要检查一下前厅吗?”

“不必了吧。看上去他没有碰过那里的任何东西。”

“我不介意……”

“操,别了。”贾尔维说,“如果这个人的确认识死者可以自由出入公寓的话,那这些指纹一点用都没有。”

这位警探早已在脑海里罗列出需要带到市局做进一步检查的东西:子弹、刀、那堆衣服、毒品、空胶囊;现已提取指纹的提包,它可能是用来装可卡因、米粒和胶囊的;染有火药粉末的枕头和枕套;床单,为了不让任何毛发或纤维从它上面飘落,它已经被小心翼翼地折叠起来。当然,还有那些照片——公寓房间的照片、死亡现场的照片、被损坏的床头柜的照片以及每一个物证原始位置的照片。

警察把这位女性死于非命的消息通知了她的亲属。很快,法医还没来得及把尸体抬入黑色面包车,她的母亲、兄弟、叔叔和女儿都赶来了。贾尔维让他们坐警车前往市局,其他警探会对他们一一做笔录。

两小时后,勒娜·卢卡斯的某些亲戚回到了案发现场。贾尔维刚完成现场勘查工作走下楼梯,就发现她的小女儿靠在警车边上等他。她还没到二十三岁,身材瘦弱,但说起话来却异常冷静。有经验的警探都知道,每当凶杀案发生时,死者的绝大多数家属不是失控地嚎啕大哭,就是立马展开对死者遗产的争夺战;然而,家属中也总有那么一个人会保持冷静,聆听警探的问题,然后正确地回答它们。在把死者家属送往警局之前,贾尔维已经和杰琪·卢卡斯聊过几句了。就他判断,杰琪正是这些家属中最聪明也最可靠的询问对象。

“你好,杰琪。”贾尔维朝她挥了挥手,示意她走过来,到离公寓前聚集人群有一段距离的人行道上。

杰琪·卢卡斯来到他的身边,他又带着她走远了几步。

贾尔维向她抛出了一些再常规不过的问题——死者的男友、她的习惯和缺点。通过早先和家属们的简短对话,他已经对死者和她生命中的相关人士稍有了解;他还通过对现场的勘查——没有闯入痕迹、衣服有序堆积、米粒和空胶囊——有了一些最基本的推理。当贾尔维开始提问时,他有策略地轻轻触碰女孩的手肘,仿佛是想强调两人之间的秘密协定——他们之间的对话不会也不该传到他人的耳中。

“你妈妈的男朋友,那个叫弗雷泽尔的家伙,他是个毒贩……”

杰琪·卢卡斯没有说话。

“你妈替他做生意吗?”

“我不……”

“听着,我不在乎你妈生前是否犯过法。我只是想找到凶手,破了这个案子。”

“她只是替他藏毒品。”她说,“至少就我所知,她不卖毒品。”

“那她吸毒吗?”

“她有时会抽大麻。”

“可卡因呢?”

“不,她不玩那玩意,就我所知。”

“那弗雷泽尔呢?”

“嗯,他吸可卡因。”

“你认为凶手是弗雷泽尔吗?”

杰琪·卢卡斯停顿了一下,仿佛是在回忆弗雷泽尔的样子。她缓缓地摇了摇头。

“我不觉得是他。”她说,“他对她很好,从来没打过她。”

“杰琪,我不得不问……”

她沉默地等待着。

“你妈,她……私生活混乱吗?”

“不,她不是那样的人。”

“我的意思是,她有很多男朋友吗?”

“她只有弗雷泽尔一个人。”

“只有弗雷泽尔?”

“只有他。”她强调说,“很久之前,她还和另外一个男的好过,但她已经和弗雷泽尔好了很长一段时间了。”

贾尔维点点头,陷入沉思。

杰琪打破了沉默:“市局的警探说我们不应该联系弗雷泽尔,否则他会逃。”

贾尔维笑着回答:“他要是真的逃了,我们就知道凶手是谁了,不是吗?”

女孩很快就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我不觉得他是你想找的人。”她最后说。

贾尔维换了一个话题:“你妈还会让其他人进她家吗?如果她一个人在家的话,除了弗雷泽尔,还会有谁过去?”

“还有那个叫文森特的男孩。”她说,“他给弗雷泽尔卖命,会到她那里拿毒品。”

贾尔维压低声线:“这个文森特……你妈和他有关系吗?”

“不,她不会。我想文森特应该从来没有在弗雷泽尔不在的情况下进去过。我不认为她会让他进来。”女孩换了一个说法。

“这个文森特,他姓什么?”

“我记得他姓布克。”

“杰琪,”贾尔维问起了最后一个细节,“你之前告诉我说弗雷泽尔在卧室里放了一把枪是吗?”

女孩点点头:“她有一把.25口径的,有些时候,弗雷泽尔还会放一把.38口径的在那里。”

“但我们没有找到它。”

“她把它们藏在柜子里了,”女孩说,“在柜子最上面抽屉的最里面。”

“听着,”贾尔维说,“如果我带你去房里,你找得到它们吗?”

杰琪点点头,然后跟上了贾尔维的脚步。

“看上去很糟吗?”她边爬楼梯边问。

“什么很糟?”

“房间……”

“啊,”贾尔维回答,“我们已经把她运走了……还有一点血。”

警探把她带到卧室里。她先是看了眼血迹,然后走到铁柜前,从最上面抽屉的里面掏出了一把.25口径手枪。

她还从睡床正后方的柜子里找到了一个小箱子,里面放着一千二百多块钱,她说这是她妈的保险理赔。

“弗雷泽尔知道她有钱吗?”

“他知道。”

“他知道她把钱放在哪里吗?”

“他知道。”

贾尔维点点头,又陷入了沉思。一个西区制服警跑了上来。

“怎么了?”贾尔维问。

“死者的家属想上来。”

贾尔维望了眼实验室人员,问他道:“完事了没?”

“完了。我已经在收拾了。”

“好吧,让他们上来吧。”贾尔维对制服警说。后者又跑下楼梯打开公寓的门。几秒钟后,包括死者母亲和大女儿在内的五六个亲属一股脑儿冲进了房间。现场一片混乱。

年长的亲属正在把死者的公寓洗劫一空。他们瓜分着厨房用具,也拿走了彩色电视和音响。在吉尔默街这样的地方,这样的情况总是会发生,这倒不全然因为死者亲属都很贪得无厌,而是因为他们都知道,一旦凶杀案的消息不胫而走,小偷们就会抓住警察离开现场和死者家属决定遗产归属之间的间隙期闯进来,拿走所有值钱的东西。家属们没有时间悲伤,死者的母亲决定今晚必须把遗物都分干净,不能让那些盗贼们得逞。

当年长的亲属正在瓜分遗物时,其他亲人则好奇地走来走去,指指点点。死者的一位兄弟指着卧室地毯上的血泊问道:“那是勒娜的血吗?”

西区制服警点了点头。而后,他转身对死者的大女儿说:“勒娜的血。”

真是个坏主意。因为,就在他指出这一事实之后,大女儿就扑在了血泊上嘶声大哭起来:“妈妈,妈妈,妈妈呀!”她双手揉搓着地毯,手上已经沾满了血迹,“妈妈,妈妈呀……”

死者兄弟和另一位亲戚把她抬了起来,但她还在大哭着:“……妈妈,别丢下我一个人,妈妈……”

她手臂朝上高高举起,使劲挥舞着,手上全是血。贾尔维知道被她碰一下自己的衣服就完蛋了,于是本能地往后退了退,走到公寓的门口。

“好吧,杰琪。”他对小女儿说,“亲爱的,谢谢你。你有我的电话,是吗?”

杰琪·卢卡斯点点头,然后过去安慰自己的姐姐。大女儿的哭声越来越大,贾尔维只好带着实验室人员灰溜溜地跑走,蹿下楼梯,转入冰冷的雪佛兰车。他在凶案现场待了差不多四个小时。

但贾尔维并没有直接前往凶案组。他朝北开了十二个街区。在此之前,他曾给凶案组打过一个电话,戴夫·布朗告诉他拉菲耶特大道的排屋也发生了一场疑似凶杀案,并有可能和吉尔默街的案件相关。他想过去看一眼是不是能帮上什么忙。他赶到拉菲耶特大道一幢排屋的二楼,发现里克·詹姆斯和戴夫·布朗已经在那里了,死者是个五十岁的老头。

这起案件和勒娜·卢卡斯之案有多个相似之处:死者也是头部中枪,身上挨了好多刀,只不过是在胸口;死者头部旁边也有一个枕头,上面也有大量的火药残余;更有甚者,死者的脸上还有很多伤痕——有二十多处。老头已经死去有一段时间了。他的家人因为联系不到他,才从没上锁的后门进到房间,发现了尸体。犯罪现场同样没有强行闯入的痕迹,只不过,这一次,尸体所在的房间被洗劫一空了。

很快,贾尔维就确定两起案件的确有关联——死者名为普尼尔·汉普尔顿·布克,他正是文森特·布克的父亲,而文森特就是给勒娜·卢卡斯男友打工贩毒的男孩。贾尔维勘查了一边现场,他基本可以确定,两起命案乃一人所为。

贾尔维让布朗和詹姆斯继续勘查现场,自己则回到了凶案组,做起了文书工作。当两位警探从拉菲耶特大道回来时,他还在那里。

第二天早晨,警探们又了解了一个将两起案件联系在一起的细节——那颗从普尼尔·布克脑袋里取出的正是.38的圆柱形平头弹头。那天晚上,拉菲耶特大道案件的主责警探戴夫·布朗走到贾尔维的桌边,手里拿着一张文森特·布克的照片。

“喂,哥们儿,貌似我们又要联手了。”

“貌似。”

其实,那天下午,贾尔维已经接到了一个匿名电话,电话那头的女人说她在西布拉特街的酒吧里听见一个人告诉另一个人,杀死勒娜·卢卡斯和普尼尔·布克的是同一把枪。

有意思的传言。那天的晚些时间,弹道比对实验显示事实的确如此。

2月29日,星期一

自勒娜·卢卡斯和普尼尔·布克于同一夜被杀已经一个星期过去了,然而,对这两起案件的调查鲜有进展。两个案件的文件夹越积越厚,这倒并不是一个坏现象,因为在凶案频发的巴尔的摩,通常的情况是,一个案件文件夹还没积多厚,就早已被另一起案件替代了。时间是刑侦调查的天敌,富有经验的警探——他对时间的反作用力了然于心——会把宝贵的时间花在该花的地方。他们会在第一时间定位最有可能的证人和嫌疑人,把他们带到市局审问,希望他们会在不经意间泄露天机。他知道,在他错过最佳破案时机开始盲目调查之前,或者在他进入更为具体的漫长调查阶段之前,他的案头很有可能早就出现了另一起案件的卷宗。然而,里奇·贾尔维可不是普通的警探,对他而言,收益递减规律不管用。

“他像是一头口衔骨头的猎犬。”罗杰·诺兰曾对另一位警探骄傲地评论起他,“只要一起案件还有一丝一毫的线索,他就会咬住不放。”

当然,这只是诺兰对他的评价;贾尔维可不会这样自吹自擂。他总是说,警探只有在穷尽所有线索之后才能言弃,这就是他的工作,这是一个警探再正常不过的工作态度。然而,事实上,这种工作态度绝非正常。因为当一位警探经手过五六十到七十起案件之后,当他一如往日地再次在巷子里找到一位老兄的尸体时,他的麻木是不可避免的。而当他回到办公室,把死者名字输入电脑终端,拉出一张和他本人齐高的文件,发现此人的犯罪前科长达五六页时,他的疲倦也是不可避免的。在凶案组,身心疲倦可不是偶发的职业病。这种精神疾病具有高度传染性,一旦某位警探感染上了,他就会把它传给他的搭档,接着整个分队也会沦陷。当然,这种“操他妈的,管它呢”的态度不会影响他们埋头处理那些真正的凶杀案——这些案件通常是此疾病的解药——可惜的是,这样的案件并不多,在大多数情况下,巴尔的摩凶杀案中的死者和凶手是同一类人。一位美国警探的终极哲学问题:如果一个毒贩子在西巴尔的摩死去了,而没人听到他的呼救,那么,他死前有呼救吗?

贾尔维已经做了十三年警察,他在凶案组也待了整整四年了,可他却是少数未受此病毒感染的人。大多数警探在工作数年之后便失去了对案件的直觉判断,甚至把不同案件混淆起来。但贾尔维不是如此。他会不假思索地告诉你,在他主责侦破的二十五到二十六个案件中,仍未告破的一个手便数得过来。

“到底还有多少起没破?”

“我想是四起。不,五起。”

他之所以如此在意破案率,倒不是因为虚荣心作祟;在他看来,破案率是衡量工作的核心标准。贾尔维富有行动力,做事麻利,追求完美,他不但喜欢破案,也难得地没有把破案当作纯粹的工作;如果某起案件还未告破,或者某起案件的证据仍然不足,都会让他感到十分不安。这让他成了警局古老道德传统的活化石。要知道,先于他们一两代的警察都是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态度破案的,而后,所有巴尔的摩市公务员的箴言变成了“这不归我管”。现如今,他们的口头禅更为明哲保身——“万物自有其法”。

里奇·贾尔维生错了时代。这位出生于保守中产阶级家庭的警探自小就深受《勇敢的小火车》(1)的“毒害”。他正义凛然,不拘小节。有一次,有个检察官指控某个犯人二级谋杀罪及二十年监禁,而贾尔维觉得远远不够,他竟然对这位检察官破口大骂,说任何屁眼上长肛毛的律师都会给他一级谋杀和五十年监禁。还有一次,他身患重度流感,但依然前去侦破了一起发生在匹格城的重物锤击致死案;在此之后,他只轻描淡写地说那是发生在他轮值时间内的本分工作。他把维尔农·盖博思——纽约警察局长、著名凶杀案专家——的名言“记住,我们为上帝工作”打印了出来,在自己的案头贴了一张,并把剩下的分发给办公室里的同事。当然,他也不是盲目信仰这句话。贾尔维的幽默细胞十分发达,他知道,当盖博思说出这一信仰时,他既是在彰显自己的功绩,又是在表达身为警察的无奈。官居高位的盖博思只能这么说,却让贾尔维越发喜欢这位传奇人物。

他出生于芝加哥的一个爱尔兰裔工人阶级社区。他是家中独子。他的父亲是斯皮格尔服装品牌的零售销售总监。直到父亲于晚年被斯皮格尔辞退之前,他家一直过着富足的生活。50年代晚期,当芝加哥城区变得不安全后,他们搬到了这座城市的郊区生活。老贾尔维总是梦想自己的儿子能子承父业,成为斯皮格尔的销售总监;可贾尔维本人却有不同的想法。

他先是在一个衣阿华州的小学院读了几年书,接着来到肯特州立大学研读犯罪学,并顺利拿到了毕业证。1970年,当国家警卫队冲入这座位于俄亥俄州的大学校园对那些抗议越战的学生开火时,他并不是其中愤怒的一员。和当时的很多学生一样,他对战争抱有怀疑的态度,不过那一天他刚好有课,要不是警卫队和学生的冲突导致了学校暂时休课,他还会坐在课堂最前排的最中央,聚精会神地聆听老师的教诲,并记下笔记。这是个生错了时代的年轻人。那个时候,警察声誉扫地,很少有人会说做警察是自己的梦想,可贾尔维却不同。当然,他自有现实的考量。他认为警察这份工作很有趣,但他也十分明了,即便是经济最衰败的时代,警察也是个铁饭碗。

然而,等到快要毕业的时候,他蓦然发现,即便连警察都不是铁饭碗了。70年代中期的美国深受通货膨胀之苦,很多城市警局纷纷裁员减支,更别提招募新员了。那时候,贾尔维刚刚娶了自己的大学同窗女友。万般无奈下,他只好去蒙特哥马利·沃德百货公司做了保安。他在那里待了差不多一年。1975年,他听说巴尔的摩警局正在招巡逻警,对大学毕业生还有各项工资和福利的刺激政策。于是,他和妻子一起驱车来到了马里兰州。他们先是把这座城市和它周边的县都游览了一遍。他们爱上了巴尔的摩县北部的优美山谷和鳞次栉比的马场,于是决定在那里的切萨皮亚克地区定居。然后,他又独自穿行了这座城市的贫民区——它的东部、西部和公园大道高层住宅区——他知道,这里将是他日后赖以生存的地方。

他先是在警校进修了一段时间,然后被分配到中央区。他的巡逻岗位是布鲁克菲尔德街和怀特洛克街。那是段出生入死的日子:70年代晚期的水库山地区已经是一个破败的犯罪重灾区了;现如今,拉托尼亚·瓦伦斯的尸体在那里的一条后巷中被找到,那里的情况没有一丁点的改变。麦克拉尼曾和贾尔维一起在中央区共事过;在他看来,那时候的贾尔维已经是他所在分队中最优秀的警员了。“他干活勤快,还挺能打架。”——对于一个巡逻警来说,这两个素质至关重要。

贾尔维的勤快劲很受上级待见,于是,自进入警局以来,他便一直平步青云:他在中央区待了六年,之后转到了刑事调查部,在做了四年盗窃组探员之后,他终于来到了凶案组。那是1985年的6月。到来之后,他很快就成了罗杰·诺兰分队中的骨干。金凯德年事已高,艾杰尔顿是个具有艺术家孤傲气息的独行侠,所以,贾尔维承担起了这个分队的大多数案件。他从来不挑搭档,无论是麦克埃利斯特、金凯德、伯曼还是任何其他警探,都会认为贾尔维是个好搭子。有些时候,分队中的其他警探会为艾杰尔顿的工作量打抱不平,而贾尔维总是会不带任何讽刺色彩地提醒他们,他的工作量要比艾杰尔顿多得多,可他从来不曾抱怨。

“哈里只是做了他该做的,”贾尔维口中的凶杀案仿佛变成了巴尔的摩的一种稀有商品,“而我要做的却更多。”

他真的爱凶案刑警这一行。每个现场都让他兴奋不已,每次追捕都让他热血沸腾;每当听见手铐合拢的声音时,他都仿佛回到了童年,感觉自己正看着那些宣扬正必胜邪的漫画。他甚至喜欢“谋杀”这两个字眼的发音;每当他从凶案现场回到警局时,这一点就会尤为明显。

“你撞了什么大运?”诺兰会问他。

“先生,是谋杀。”

这是一个靠破案才能过活的人:每三星期给他一个新案件他就会满足;如果给他更多,他便会欣喜若狂。1987年的夏天,他和唐纳德·沃尔登曾在五天之内接到了五起案件,这其中有三起是在同一个晚上发生的。在这样的夜晚,警探总是会忘记哪些证人是从哪个案发现场赶来的。(“好吧,从爱丁街来的请举右手。”)最终,这五起中的四起告破了。“大人物”对贾尔维很是满意,而这一周也成了他的美好回忆。

然而,如果凶案组要评选最佳现场勘查手的话,此人会是特里·麦克拉尼、艾迪·布朗、斯坦顿轮值队伍中的凯文·戴维斯或贾尔维的搭档鲍勃·麦克埃利斯特。如果要选谁是最佳审讯手的话,那候选人名单则会包括唐纳德·金凯德、凯文·戴维斯、杰·朗兹曼以及哈里·艾杰尔顿(如果他的同事大方到把这位不合群的人也放进去的话)。最佳法庭作证人?那会是朗兹曼、沃尔登、麦克埃利斯特和艾杰尔顿中的一人。最熟悉街头的探员?大家会一致同意沃尔登当仁不让,而艾杰尔顿则名列次席。

那么,贾尔维到底算什么呢?

“哦,天呐,那可不是吗?”他的同事们会突然记起这位在各大榜单上消失不见的警探,“他可是个一流的警探。”

为什么?

“他永远和他们站在同一战线上。”

对于凶案组的警探而言,知道有人总是在他们身边至关重要,正是这个人让他们有信心去赢得一场战争的胜利。今天晚上,随着警探们把罗伯特·弗雷泽尔请到凶案组办公室,对杀害勒娜·卢卡斯和普尼尔·布克凶手所进行的战争终于迎来了关键性的战役。

弗雷泽尔又高又瘦,深色皮肤,高额头下长着一双深陷的棕色眼珠,虽然一头短发,却也掩饰不了开始谢顶的事实。他的行为举止完全像个混迹街头多年的流氓。他一路从警局六楼的走道来到审讯室,摇着肩、晃着腰,步伐缓慢而有节奏,简直就是个活脱脱的皮条客。他的眼神凶恶而令人不安;他很少眨眼睛,这让人觉得更加恐怖。他声线低沉平缓,一句话里没几个字,仿佛这其中的每一个字都经过了他的深思熟虑;又或许,他只会说这几个字。罗伯特·弗雷泽尔现年三十六岁,是个兼职的钢铁厂工人,刚从州监狱假释出来不久,并长期经营着可卡因的生意;在此之前,他因一起持械抢劫案被逮捕,并被判六年监禁。

虽然弗雷泽尔这副模样,可贾尔维一见到他便心花怒放了起来,因为这个人物看上去完完全全就是个谋杀犯。

这样的欢喜自然无法和破案相提并论,但至少会让警探们觉得抓对了人。大体而言,那些坐在巴尔的摩法院被告席上的人很少第一眼看上去就像是十恶不赦的罪犯。即便在破获了四五十起案件之后,每个警探也仍然会对他们所逮捕的罪犯感到失望——看呐,他们和7-11便利店的收银员毫无区别嘛。酗酒者、瘾君子、拿福利的妈妈、精神病患者、穿着设计师运动服的青少年混混——除了极少数罪犯之外,巴尔的摩的谋杀犯们看上去一点都不吓人。但是,弗雷泽尔和他们不同。低沉的声音和空洞的眼神让他成了一个戏剧化的人物。他看上去就应该是个手握大口径手枪的恶人。

不过,当他在审讯室坐下的那一刻开始,所有这些欢喜都消失殆尽了。弗雷泽尔坐在了贾尔维的对面,他不但完全愿意配合审讯,而且还提供了一个比他更有可能的嫌疑人。

当然,弗雷泽尔之所以会自愿出现在凶案组办公室,完全是因为贾尔维和唐纳德·金凯德耗时两个星期的体力活。金凯德本来不管这起案子,但戴夫·布朗在另一起谋杀案上脱不了身,于是他就顶替后者成了本案的警探副手。为了把弗雷泽尔请出来,他们先是端了他的所有毒品窝点,然后又来到此人位于菲亚特街的家,煞有介事地向他妻子询问他的工作时间、习惯爱好和贩毒经历,紧接着他们终于抛出了重磅炸弹:

“你知道你老公和勒娜有一腿吗?”

他们不知道这则新闻到底激起了这个女人内心多少涟漪;她承认近期以来,他们的婚姻生活的确坎坷不平。无论如何,她没有帮自己丈夫说好话,没有为他提供谋杀当晚的不在场证明。第二天,斯帕罗斯角的便衣通知警探们,谋杀发生之前,弗雷泽尔已经连续两天没上过班了。

前天晚上,弗雷泽尔主动拨打了凶案组的电话。他对贾尔维说,他有此案凶手的线索,并想立刻见到他。他答应在午夜前现身警局,却又食了言,于是贾尔维先回家了。可是,一小时之后,弗雷泽尔来到了警局车库的保安亭,并要求和警探们见面。里克·李奎尔和他聊了一会。他发现此人的瞳孔疯狂乱转,就像在跳桑巴舞,由此判断他肯定是吸了毒,并很有可能是可卡因。李奎尔给贾尔维家里打了个电话,两位警探一致同意先不审讯,让他神志清醒了再回来。

然而,就在弗雷泽尔离开之前,他问了李奎尔一个问题:“你知道她到底是被枪杀的还是被刺死的吗?”李奎尔觉得这个问题很怪。

也许他是从街头得知这一小道消息的。也许又不是。总之,李奎尔替贾尔维写了一个报告,把这个问题也写了进去。

此时此刻,当弗雷泽尔再度回到警局时,他不但完全意识到了他的所处境遇,也对他女友的去世表现出了真诚的关心。贾尔维和金凯德对他的审讯长达一个半小时,在此期间,他问警探的问题和他回答的问题一样多,也确实提供了不少线索。他靠在椅子上,用脚稍稍顶起椅子的前端,看上去很舒坦。他告诉警探,除了勒娜之外,他有一个妻子和另外一个情妇,那个女人住在波伊住宅区。他和勒娜已经好了一段日子了,他们基本没吵过架,而他也表示,他和警探们一样急切地想知道到底是谁杀了她并且偷了他的可卡因。

他承认勒娜经常替他藏毒。她会把它们放在吉尔默街公寓的那个衣柜里,她会用一个小提包把它们装起来,并放在米袋里。他已经从勒娜的家人那里得知,那个杀了勒娜的人同样也偷了他的东西。

他对自己贩毒的事实供认不讳。他说自己会利用不去斯帕罗斯角钢铁厂工作的闲暇时间做点可卡因和海洛因的生意。他没有必要否认这一点。他的毒品大多数是卖给波伊住宅区的居民的,他完全可以以此盈利为生,但他并不想做一个职业贩毒者。

好吧,他也有一支枪。一把.38口径的左轮,但这把枪里没有子弹。他把它藏在另一个女友的家里,那是在阿米迪街。她替他保管这支枪,而它现在还在那里。

是的,他也听说了文森特·布克父亲被杀害的消息。他本人不认识普尼尔·布克,但他也听说了,杀死勒娜和普尼尔的是同一把枪。那个叫文森特的男孩的确曾经为他工作过,按照他的指令卖毒品给人。不过,这个男孩经常私吞钱财,于是弗雷泽尔不得不解雇了他。

文森特也进得了勒娜的家。事实上,弗雷泽尔会经常派他去那里拿毒品。勒娜会让他进屋,因为她知道这个孩子替弗雷泽尔卖命。

贾尔维终于提到了那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弗雷泽尔,你能告诉我,案发当天晚上你在哪里吗?”

弗雷泽尔还是很配合。他为什么不配合呢?毕竟,据他所说,他最后一次见到勒娜是在星期六的晚上,那天他在她那儿过了夜。而勒娜是第二天被谋杀的。星期天晚上,他则是在十个街区之外的阿米迪街,他的新女友邀请了好几位朋友一起吃了一顿晚餐:龙虾、海蟹、玉米棒。自当晚七八点钟开始,他就没离开过那里。他是在新女友家的卧室过的夜,直到第二天早上才离开。在前往工作的路上,他途经勒娜的家。他看到这栋排屋的大门敞开,于是他按了按勒娜家的门铃想和她打个招呼。勒娜没有回应,但他那天快要迟到了,所以没多想就径直离去了。那天下午,他给勒娜家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没有人接,而到了那天晚上的早些时间,警察便发现了她的尸体。

贾尔维进一步问道,谁可以确认你星期天晚上的行踪?

妮丝——这是丹妮丝的昵称——他的新女友。她那一晚都和他在一起。当然,还有那些参加了晚宴的朋友,潘、阿妮塔以及另外一些人。

就在这时候,弗雷泽尔又把矛头指向了男孩文森特·布克。他说,就在星期天晚上10点钟左右,当阿米迪街的晚宴渐入高潮时,文森特突然出现了。他们两人坐在门廊上聊了几分钟。弗雷泽尔发现男孩很紧张。弗雷泽尔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文森特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而是问他有没有可卡因。弗雷泽尔问他有没有钱,男孩说没有。

然后,弗雷泽尔告诉文森特,如果他还不改掉私吞钱财的坏毛病,他就再也不会给他任何毒品。据弗雷泽尔说,文森特听到这句话之后便勃然大怒,一个人跑掉了。

在审讯接近尾声的时候,弗雷泽尔又给文森特·布克的可疑形象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我不了解他们父子俩的关系到底如何,不过,我听说那老子死后,文森特也没显得特别不开心。”

文森特和勒娜有不正当关系吗?

弗雷泽尔惊奇地看了眼贾尔维。没有,他回答说,至少他不知道。

文森特知道勒娜把毒品藏在哪里吗?

“是的,”弗雷泽尔说,“他知道。”

“你愿意接受测谎吗?”

“我愿意,如果你想的话。”

贾尔维的脑子一片乱麻。除非文森特和勒娜·卢卡斯有关系,否则的话,勒娜为什么会全身赤裸,并把衣服有序地脱下扔在床边呢?而在另一方面,虽然他们已经确定杀死勒娜和布克的是同一把枪了,可弗雷泽尔和布克老头之间却没有明显的关系。

这位警探又问了几个问题,可是弗雷泽尔对每个问题都如实交代,这让贾尔维束手无策了。他好心地问弗雷泽尔能否出示他那把.38手枪。

“把它带到这里?”弗雷泽尔问。

“是的。带到这里。”

“我会被起诉的。”

“我们不会起诉你。我向你担保。你只要确保枪里没有子弹,带过来让我们看一眼就可以了。”

弗雷泽尔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同意了。

审讯结束了。贾尔维拿起笔记本,陪同弗雷泽尔走到走廊里。“好吧,弗雷泽尔,谢谢你特地来一趟。”

弗雷泽尔点点头,举起那张大楼保安发给他的黄色门禁卡:“我要怎样……”

“出车库的时候把它给保安亭的人。”

贾尔维陪他走向电梯,在饮水机前停下了脚步。他不能让他就这么走了。他得说些什么。于是,他抛出了一句半警告半威胁的话。

“我得提醒你,弗雷泽尔,如果你是在撒谎的话,现在是你最后能反悔的时刻。”贾尔维面无表情地说,“如果让我们知道你是在撒谎的话,我们不会放过你的。”

弗雷泽尔还是摇了摇头:“我说的是实话。”

“好吧。”贾尔维说,“再见。”

弗雷泽尔和贾尔维对视了一眼,然后转身离去。他刚开始的几步走得小心谨慎,但渐渐地,他走得越来越快,臀部和肩膀又开始有节奏地晃动起来。等到罗伯特·弗雷泽尔走出警局总部的车库时,他又变回了原来的那个他——一个活脱脱的街头流氓。

3月3日,星期四

又一个点名早会。达达里奥一边翻阅着凌乱的文件夹,一边单调地说道:“……在弗吉尼亚州费尔法克斯犯了事。如有有关嫌疑人或其车辆的消息,请联系费尔法克斯警局。他们的电话在通讯录上。”

“下一个又是什么?”这位警督翻到下一页,“哦,好吧,佛罗里达州发来电报……呃,天哪……你们看看,这已经是三星期前的事了。”

“好吧,最后一项事宜……我被检索服务部告知,你们得在出警表上写下持有加油卡的数量,即便是那些没用的也要写上。”

“为什么?”金凯德问。

“他们想知道加油卡的数量。”

“为什么?”

“这只是政策。”

“天呐,这下可好,二十年的退休金要泡汤了。”金凯德厌恶地说。

警探们都笑了起来。达达里奥让他们肃静下来,继续说:“好吧。警监有几句话想对你们所有人说。”

好吧,每个在屋内的警探暗暗叫苦,这团臭屎终于兜不住了。作为刑事调查部的长官,迪克·兰汉姆很少过问某一组的某一具体案件;当然了,如果他连这些都要管,那还要那些警长、警督和警探干什么?不过,随着凶案组的破案率一天天地创下新低,这位警监貌似再也按捺不住了。

“我只想说几句,”兰汉姆的目光扫过房间里的所有人,“我想说,我对凶案组的每个人都有信心……我知道,对你们来说,最近这段时间并不好过。事实上,今年开年以来日子就不好过了。不过,对于凶案组来说,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我们的破案率会爬上来的,对此,我毫不置疑。”

警探们不安地低下了头。兰汉姆的话貌似褒赞,实则怪罪。这是一个每个人都了解的丑陋事实:巴尔的摩警局凶案组正在遭受重创。

先不提拉托尼亚·瓦伦斯的案子和梦露街的案子,这两起案件至今未破。不过,警局至少对它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凶案组也经常为此加班加点。梦想戴上银色横档的兰汉姆不会忽视这一点,他对大家说:“我知道所有参加这两起案件调查的人都很辛苦。”

也先不提今早日报的一起报道:其中披露了全国有色人种协会写给本市市长的一封信,信中严厉批评了巴尔的摩警局歧视有色人种——却没有提供证据——以及怠慢事关非裔受害者的案件。

“对于这些莫名其妙的指控,我和你们站在同一战线上。”警监向警探们保证。

“但是,让我们面对现实。”他话锋一转,说道,“我们的破案率实在太低了。如果我们还想回到那个理想的数值,我们所有人都得加把劲。特别是昨晚的那种情况出现时……最重要的是,西北区死的女人太多了,我们得赶紧把那些婊子养的抓起来。”

整个房间不安地躁动起来。

“在和警长商量之后,我们决定给你们增派几个人手,帮助那几个案件的主责警探来共同破案……不过,你们得谅解,这只是不时之需,我们对所有负责这些案件的警探抱有信心。”

“至少,”警监试图以鼓励的话做结尾,“至少我们的情况还比华盛顿好一些。”兰汉姆向达达里奥点点头,表示他已经说完了。达达里奥望向盗窃组和性侵犯组的长官:“警督,你还有话要讲吗?乔?……好吧,会议到此结束。”

点名早会就此告终。凶案组的早班警探们分头工作了起来。他们有的正在抢雪佛兰车,有的正在赶往市法院,有的则在咖啡室里开着玩笑。这一天没什么特殊的,但达达里奥手下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他们已经触及底线了。

破案率——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案件和所有案件之比率——仅为百分之三十六,还显示出了进一步下降的趋势。这对加里·达达里奥的职业生涯来说是极大的威胁。六个星期前,“主教阁下”已经对“板儿”上的数据表示过关切,而现如今,“板儿”仍然全是红字。让达达里奥更为揪心的是,这些红字大多数都出现在了他的一边。Dee的三个分队总共负责了二十五起凶杀案,其中只有五起告破;而斯坦顿那边则共有十六起案件,他的人手破获了十起。

当然,两组轮值人马之间的破案率差距有其原因,但是等到这组数据到了上级那儿时,他们的结论就只有一个——斯坦顿的警探们更懂得如何破案,而达达里奥的人则不懂。事实上,在达达里奥那一组人手所处理的案件里,五分之三是涉毒案;而斯坦顿破获的十起案件中则有七起是家庭暴力或其他争执导致的凶杀,其破案难易差距可想而知——但上级是不会听你的辩解的。达达里奥的人手同样优秀:只不过,为了集中人手调查拉托尼亚·瓦伦斯的案子,他们暂时搁置了两三起其他案件;戴夫·布朗已经就米利甘的案子申请了逮捕令;而贾尔维也很有希望在近期内解决卢卡斯和布克的案件。

所有这些事实都需要解释。可像至尊法典一般的“板儿”却只会显示破案率。对数据的膜拜业已是所有现代警局的通行观念。只有当数据漂亮时,警监才能成为警长,警长才能成为总警监,总警监才能成为副局长;当数据很糟糕时,所有这些领导的晋升之路都会像一条污水管道一般堵住。所有警司级别以上的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因此他们也知道,现今的达达里奥正身处水深火热之中——这不但是因为他的数据没斯坦顿的漂亮,也是因为他的数据完全够不上上级对他的期望。

事实上,这七年以来,巴尔的摩的凶杀案破案率一直在下降。1981年,凶案组的破案率是百分之八十四;到了1987年,这个数据降到了百分之七十八点五。不过,这些年来的警局长官们还算是幸运的,因为无论巴尔的摩的破案率有多低,十年里它从来未比全国的凶杀案破案率低过;而后者的数据也同样在逐年下降——从1984年的百分之七十六降到了1987年的百分之七十。

巴尔的摩的数据还算凑合,这说明本市的警察基本上还算优秀且勤劳。不过,他们也会对破案率本身动些小手脚。如果有人胆敢指出这个数据不真实,那么我可以告诉你,没有一个数据是真实的。只要在警局的计划及研究部待上一星期,你便会明了,盗窃组的破案率并不意味着的确有那么多罪犯被逮捕,犯罪率的上升也并不意味着真有那么多人犯罪,事实上这或许和警局想申请更多的预算有关。凶杀案的破案率同样可以做手脚——只要它们不违背FBI有关犯罪上报的规矩就行。

比如说,无论陪审团是否已经对某案进行审判,只要这起案件的嫌疑人已经被逮捕——无论他被关了一星期、一个月还是终身监禁——这起案件都算已经破了。如果对嫌疑人的指控因缺少证据而被放弃,如果陪审团不愿给出裁决,如果检察官决定放弃追究或暂缓追究,无论发生何种情况,这起案件在纸面上都会显示业已告破。警探们对此类案件有标准说法:把它搁置一边,暂时忘记它吧。

再比如说,FBI的规则允许隔年告破的案件计入今年的破案率。当然,这条规矩很是应该:一个优秀的凶案组本就不该放弃两三年前的、甚至五年前的案件;破案率必须显示他们在这一方面的坚持不懈。但在另一方面,FBI的规定却没有要求把隔年的案件计入本年度的数据里,很显然,那起案件属于前一年的数据。因此,从理论上说,如果一个凶案组在本年度里破获了一百起案件中的九十起,而他们又解决了往年遗留的二十起案件,那么他们本年度的破案率则是百分之一百一十。

你可以说如此行径完全是出老千,然而每当年末,警察们总是会玩起偷天换日的把戏。如果那一年的破案率本身就够高,那么有头脑的轮值主管或分队警司便会把一起在12月破获的案件移到下一年的1月,这会让他们下一年开年的数据更好看些。而如果那一年的破案率不够高,那么,主管们则会给手下两到三星期的缓冲期。在这个1月份中,警探们会着力解决12月的案件,然后把这些案件计入上一年度中。通过这样的小窍门,凶案组的破案率通常都能提升五到十个点。可是,当真实的破案率一落千丈时,无论怎样的小窍门都挽救不了这一可悲的事实。

达达里奥所面对的,便是这一事实。而在刚刚过去的一天里,本就已经够差的情况变得更加糟糕了。这一夜,他的警探们一下子接到了五起凶杀案——其中只有一起看到了破获的曙光。金凯德是这起案件的主责警探。一个五十二岁的老头死在了自家位于富尔顿大道的公寓里。杀死他的是老头的年轻租客。两人先是起了争执,而后,租客就拿起熨斗朝老头的脑袋挥舞了过去:他仿佛是想证明没有两个物体可以在同一时间占据同一物理空间的真理。但是,除了金凯德之外,其他警探就没那么好运了。当晚的早些时间,西北区发生了一起重物击锤杀人案,麦克埃利斯特和伯曼负责了这起案件,而后伯曼不幸地了解到,他在三天前接手的案件中的受害者在大学医院去世了。这两起案件都没有任何线索。那一夜的晚些时间,瓦巴什大道又发生了一起枪击致命案,法勒泰齐是此案的主责警探,他同样没有任何线索。

不过,这四起案件只不过是当晚的序曲。重头大戏终于发生了——在本市西北郊的那个阴森公园里,又一具出租车司机的尸体被找到了。这已经是八年以来第十五位被谋杀的出租车司机了,因此此案立刻升级为红球案件。不过,本市对出租车司机安全保护的缺失也不全然是此案升级的唯一原因。这一次,被谋杀的是一个女司机。当她的尸体被发现时,下身是全裸的。

自去年12月以来,巴尔的摩西北区已经死了六个女性了,而这六起案件无一破获。警探们基本断定,这六起案件没有关联:其中两起是先奸后杀案,但罪犯作案手法明显不同;另两起是涉毒案件;还有一起貌似是口角争执导致的暴力事件;而现在,这位女司机应该是遭受了先奸后杀的悲剧,且她的车辆也被洗劫一空了。但是,本市的新闻媒体可不会这样来看待它们。这些女性遭谋杀的新闻不断出现在报纸的头条,于是西北区的女性谋杀案一时间成了警局上峰强烈关注的问题。

达达里奥深知自己的地位岌岌可危,于是亲自赶到了现场。警长、西北区分局的局长以及警局的首席发言人都赶来了。唐纳德·沃尔登正在休假,不过麦克拉尼分队中的其余警探都来了,里克·詹姆斯成为本案的主责警探,而艾迪·布朗则给他打下手。虽然里克·詹姆斯知道自己要承受“大人物”给自己的压力,但是作为一个十分在意加班费的警探,他还是很高兴自己接到了这起案件。他已经连续三星期高兴不起来了,抱怨着每一通电话,默默许愿着赶紧让他接到一起大案。

每当电话铃声响起时,他都是第一个拿起话筒的警探。“来了来了……我接了!”他总是会急吼吼地对其他人叫喊。然后,他的脸会阴沉下来,因为就他听到的派遣中心的描述看来,这又是一起赚不了钱的小案子。于是,他就会说:“艾杰尔顿,接一号线。听起来你老婆打电话来了。”

现在,他的愿望实现了。他接手了这一起铁定要加很多班的红球案件。

古希腊人总是说,天神实现你多少愿望,就会给你多少惩罚。现在,在军工厂路边上,古希腊人的箴言在里克·詹姆斯身上应验了。那个三十来岁的黑人女性背身躺在一条林荫小道边,身上只留下一件棕色夹克,一面写着“切克尔出租车”,一面写着“凯伦”。她的身上没有钱包,没有提包,也没有身份证,她的鞋子、外裤和内裤都散落在一边。在尸体被找到的三小时后,巴尔的摩县的警察找到了她所开的出租车。它停靠在欧文斯工厂路的花园公寓停车场内,那儿位于市郊六至八英里之遥处。它的车灯一直在闪光,所以引起了当地居民的注意;于是,他们联系了切克尔出租车公司。而公司则确认,自当天早上9点以来,这辆车和它的司机凯伦·瑞内·史密斯便失去了联系。之前,警探们确认了死者身份。

凯伦·史密斯之死和西北区其他女性谋杀案毫无共通之处。然而,在警局现今所处的棘手境遇中,说任何这样的话都是无益的。现在,案发一天之后,警监已经对每起西北区的女性谋杀案增加了人手,虽然他也与此同时表达了自己对凶案组的信心。在接下来的二十四小时内,共计十二位制服警和刑事调查部其他组的警探将被调配至凶案组——他们将两两分组,协助西北区六起女性谋杀案的侦破。凶案组的审讯室将临时变成指挥厅,墙壁上贴满了地图、图表、死者照片及专案警察们的文件。警局还专门印刷了悬赏传单,它们将在每一个案发地点附近张贴,无论是谁,能提供有用信息的,都将得到相应的报酬。

这些案件的主责警探能调用的人手更多了,他们将一起追寻新的线索和穷尽之前已经出现的线索。他们已经把西北区的女性谋杀案当作首要任务;更有甚者,因为近期的报纸一直在暗示连环杀手的存在,他们开始着力研究这些案件之间的潜在关系。

六起案件中的其中一起——死者名为布伦达·汤普森,她于1月初在一辆道奇车后座被刺死——和另一起红球案件——拉托尼亚·瓦伦斯案——产生了矛盾。哈里·艾杰尔顿是汤普森案件的主责警探,但他也是瓦伦斯案件的警探副手。于是,他放弃了汤普森案,让贝提娜·席尔瓦来负责。

为此,艾杰尔顿和他的警司罗杰·诺兰还与达达里奥及警长争吵过。在他们看来,在案件调查途中临时更换主责警探完全是个错误的做法。艾杰尔顿对这起案件的种种细节烂熟于心,最为重要的是,他已经花了好些时间来突破本案最有可能的嫌疑人——那是个小街头毒贩,他替布伦达·汤普森卖毒品,也欠她钱。这个孩子已经愿意接受审讯了。艾杰尔顿说,对汤普森案的调查已经有两个月了,即便新增人手也不会对调查起到本质性的推进作用。等他侦破拉托尼亚·瓦伦斯的案件之后,他再花上两到四个星期,汤普森案肯定能破。

艾杰尔顿知道,常识和凶案组的传统都站在他一边。说实在的,这里的每个人都知道,没有人能比负责勘查现场及调查案件的警探更加了解某个案件。然而,警局上层心意已决。当报纸和电视都在疯狂渲染西北区存在连环杀手时,警局只能被动地反应。现在,所谓常识和传统都业已沦为白菜。汤普森案必须转手给贝提娜·席尔瓦。

如果是在以前,艾杰尔顿还会向达达里奥提出抗议,但现如今,这位警督自身难保,再向他提出要求只会遭到白眼。拉托尼亚·瓦伦斯、悲催的破案率、西北区的谋杀案——达达里奥已经够烦的了。他已经就拉托尼亚·瓦伦斯的案件和警监及穆伦副局长开过长达一小时的会。在会议中,杰·朗兹曼一一列举了警探们所做出的努力,又陈述了接下来需要解决的问题。他们好不容易才平息了上级的怒火。虽然会议只是例行公事,但达达里奥还是警告朗兹曼,除非破案率有所提升,否则他们必须这样暗无天日地干下去。

如果达达里奥能和警长和平相处的话,那么他这次所受的压力也不会这么大。然而,就在最近,他和警长已经撕破了脸皮。警长的态度很明朗:他不想要达达里奥这个轮值警督了;而达达里奥则仍然一意孤行地就梦露街案越级汇报。可现在,落在警长手里的砝码一下子多了起来——达达里奥全然可以越级汇报,不过,除非他可以像口叼金丝雀的猫一样把某起红球案件的突破性进展或破案率的明显上升献给警监,否则的话,他做什么都于事无补。达达里奥已经勤勤恳恳地干了八年警督了,可在警局上层看来,这并不重要。对他们来说,唯一重要的是近期发生的红球案件。警局官僚系统信仰的是一种务实的政治哲学——你最近为我做了些什么?

如果破案率漂亮而红球案件亦悉数告破的话,那么,上层是不会管达达里奥是怎样管理自己的团队的。你说你会给手下的警探和警司很大的自主权,放手让他们自己做判断——很明显,一个好领导就是要把信心和责任心灌输给下属。你说你会把权力下放给警司,让他们训练和管理警探——很明显,一个好领导懂得科学地分配权力。你说你的加班费超过了预算的百分之九十——没问题,想吃蛋饼也不得先打破几个蛋吗?你说你的法庭出席费也超额了——好吧,这至少证明更多杀人犯被起诉了。只要破案率漂亮,一切都好说。然而,一旦破案率直线下降,再棒的警督也是一坨屎——他没能力指导和管理下属,他放权过多,他控制不了成本。

就在警监发表陈辞感言前的午夜轮值中,艾迪·布朗、詹姆斯、法勒泰齐、金凯德和诺兰在充斥着未破案件卷宗的行政办公室里聚了一次头。这几位都是干了多年凶案组的老探员了,他们见证过凶案组的光辉时刻,也体验过凶案组的黑暗时代。可是,即便是见惯大风大浪的他们也渐渐没有信心了,他们都怀疑今年是否会是凶案组有史以来最差的一年。他们中的有些人还抱有残念,说等到年终的时候,破案率还是会回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无论怎样的案件都有它的作案者,只要他们用心去找。另一些人则后悔之前没有把12月的几起案件挪到今年来,这样今年的数据至少会好看一些。然而,他们所有人都确定,他们从来都没见过低于百分之三十六的破案率。

“好吧,”法勒泰齐说,“我有种不祥的感觉,破案率还要往下掉。”

“可不是吗。它只能变得更糟。”诺兰同意他的观点,“我们已经幸运了一辈子了,现在,报应终于要来了。”

突然之间,这个房间里的所有人都不再打字和校对了。他们开始交头接耳地抱怨起来。他们抱怨自己使用的设备:没有无线电的警车;堂堂一个大城市的警局却没有测谎仪,想用测谎仪还得去州警局借。他们抱怨加班费的锐减,抱怨警局不肯支付他们的庭前准备费,于是好端端的一起案件往往会在逮捕嫌疑人和出庭审判之间出差错。他们抱怨他们没有钱收买线人,也没有足够多的线人。他们抱怨物证和弹道实验室的设备已经跟不上犯罪分子的手法,抱怨州检察官办公室不愿在证人对陪审团撒谎时起诉他们作伪证。他们抱怨越来越多的案件和涉毒相关,抱怨那个凶案多为家庭暴力案而破案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他们抱怨正义的人越来越少了,更多人在见证了暴力之后选择了沉默。

他们抱怨了整整四十分钟却毫无结论。他们只好再次动用精神胜利法。“瞧人家华盛顿。”布朗说,“他们离我们才三十英里地呢。”

对于一位警探而言,哥伦比亚特区凶案组和地狱是同义词。1988年的华盛顿正义无反顾地荣升为美国的“谋杀之都”;仅仅两年之前,华盛顿的犯罪率还和巴尔的摩差不多,它们被共同列为美国最致命城市第十位。而现在,可卡因在首都泛滥开来,它的东北郊和东南郊还爆发了多起牙买加毒贩的内斗,于是,首都的警局只好接受巴尔的摩两倍的凶案率。华盛顿凶案组曾是本国最训练有素的一支执法队伍,可现在,他们的破案率能超过百分之四十就谢天谢地了。那里的犯罪事件是如此猖獗,以至于警探们没有时间对各个案件一一做出调查,也没有时间做庭前准备,他们所能做的只有被动地反应,把一具具尸体收拾起来。巴尔的摩的警探们和华盛顿的同僚有过一些交流,在他们看来,那里的士气早已荡然无存。

“我们这儿将重复华盛顿的命运,可没有人关心这一点。”布朗说,“我们就等着瞧吧。西北区牙买加毒贩的问题已经很严重了,可有人关心过吗?操他妈的,没有!巴尔的摩迟早完蛋,等那一天真的到来时,这个警局甚至不会知道是什么摧毁了它。”

法勒泰齐指出,如果那一天真的到来,那也是凶案组自作自受:“我们每年都给他们看高于平均的破案率,所以他们每年都觉得天下太平。”

“这话不假。”诺兰说。

“所以啊,”法勒泰齐继续说,“当我们回过头来问他们要更多的人手、更好的警车和无线电、更强的训练或随便什么东西时,他们就会看着往年的破案率说,‘去他妈的,去年他们没这些玩意破案率不也好好的吗?’”

“这就叫做‘自作孽不可活’,现在,报应要来了。”诺兰说,“要是昨晚的情况再出现两次,我敢保证,我们准要万劫不复了。”

“也许我们早就万劫不复了。”法勒泰齐说,“看看现在的破案率吧,我们还有可能把它升到百分之六十吗?”

“可是如果我们做不到的话,”艾迪·布朗说,“警督可不会饶了我们。他们会把我们扫地出门的。”

“可不是吗。”法勒泰齐说。

最终,诺兰的一句话让整个房间都陷入了沉默。“好吧,我想我们只是流年不利吧。”他的脸上带着勉强的微笑。

假设你就是这个自由国度的公民。你在这片赋予你公民自由的土地上活到了成年。然后,你犯了罪,你被抓了起来,你被带到警局,你被送进了那个幽闭的、只有三张椅子一张桌子而没有窗户的房间。你在那里坐了半个小时,接着,一位警探——你不认识他,你也不想和他交朋友——走了进来,他的手里拿着笔记本和笔。

这位警探给你递了一支烟。虽然不是你爱抽的牌子,但你还是接受了。他开始在房间里踱来踱去,自言自语长达半个小时。而后,他抛出了那句熟悉的话:“你有权保持沉默。”

你当然有权保持沉默啦。你可是一个罪犯。罪犯永远有权利保持沉默。在你操蛋的一生中,你肯定在电视里见过这一幕。你觉得乔·弗雷迪(2)只是做戏给你看吗?你觉得神探酷杰克是在放屁吗?哥们儿,不可能!这可是每个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这可是操他妈的《第五修正案》对你的保护。如果奥利·诺斯(3)都对此没有意见,那你又为何要在第一时间就放弃自己的权利呢?哥们儿,清醒点吧:这位警探,这位拿着政府的钱并试图把你关进牢里的警探,他正在提醒你千万别说什么傻话呢。

“你所说或所写的一切,都能够而且将会在法庭上作为指控你的不利证据。”

哥们儿,操你妈的快醒醒吧!这句话告诉你,你在审讯室里对警探说的任何话都只能对你有百害而无一利。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们说这句话干吗?你说是吧?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们会对你说,“别担心,你所说或所写的一切,都能够而且将会在法庭上帮到你。”难道不是吗?千万别啊,哥们儿,你最好还是闭嘴。赶紧闭嘴。

“审问之前,你有权与律师谈话,得到律师的帮助和建议;你有权请律师在你受审问时在场。”

他在向你提供帮助呢!现在,这位因为你侵犯国家安全和人身尊严而想逮捕你的警探说你可以请个专业人士来帮忙。一个读过马里兰州注释法典的律师,一位至少读过法律简易读物的兄台。哥们儿,让我们面对现实吧:你刚刚在登达尔克大道的酒吧剖开了另一位仁兄的肚子,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去做外科医生了。隔行如隔山,你还是请个专业人士吧。

“如果你希望聘请律师但却雇不起,法庭将为你指定一位律师。”

这话又是什么意思?好吧,它的意思是,你是个穷光蛋,他们不收穷光蛋的钱。

如果你的双耳没有失聪的话,听完这句话之后,你就明白让他们给你指定一位律师这事太不靠谱了。所以嘛……你说,要不我还是请个律师吧,我能给他五十块钱。

哇塞,哥们儿,人家还没完事呢。

“在开始之前,你得先填个表。”说着,这位警探拿出了一张纸,朝你递了过来。

“权利说明”。这个表格的顶端写着粗体的几个大字。警探要你写下自己的名字、住址、年龄、教育背景还有日期和时间。等到你填写完之后,他又要求你读余下的部分。这段文字是这么起头的:“特此告知:”

请读第一条,警探说。你看明白了吗?

“你有权保持沉默。”

是的,你明白。他不是已经说过这句话了吗?

“好吧。那你在第一条旁边签下你姓名的首字母。现在,请读第二条。”

于是,你在米兰达警告的每条明细下都签了姓名的首字母。签完这些之后,警探又会让你在以下这句话下签下大名:“我已阅读并理解上述所有权利说明。”

你签下名字,而警探又开始喋喋不休地说了起来。他再次问你是否清楚自己的权利,因为他想保护你,因为他知道你目前正处于人生中最困惑、最有压力的时期,而他想尽他所能帮助你。他告诉你,如果你不想说话,他没有问题。如果你想请律师,他也没有问题。这是因为:一,他和你杀的人没关系;二,无论你说还是不说,他都会拿到六小时的加班费。不过,他也告诉你——因为你是第一次干这事,而他已经干这事很久了,所以你最好还是听他一句——所有这些“保持沉默”啊、“请律师”啊都是废话。

现在,他靠在了椅子上对你说:让我们换个角度来思考一下你的处境。如果你现在就决定请律师的话,哥们儿,那我们可帮不到你了。现在,我们还是你的朋友,可一旦你决定请律师,那么我就得走了。你就乖乖在这个房间里待着吧,下一个来看你的人可不会像我这么对你好声好气了。那将是个穿着三件套、戴着领带的吸血鬼——那个据说是巴尔的摩市州检察官的人。等到那时候,我就爱莫能助了,我只能祈祷上帝保佑你,因为那个残忍无情的婊子养的会想尽一切办法置你于死地。你还想辩解?得了吧。我敢保证,你还没说出一句话,你就该被他送进毒气室了。所以说嘛,你最好还是现在就开口。现在,我还在这里。我还拿着我的笔和纸等你说话,等你说出你的故事。如果你拒绝说的话,那也没关系。那我就走了,我会自顾自写下我以为发生在你身上的故事,在我看来,你完全犯了操蛋的一级谋杀罪啊。哥们儿,你听清楚了没有?那可是一级谋杀罪呀,它可不比二级谋杀罪或过失杀人罪哟。那可有够你受罪的了。所以说嘛,你现在对我说的话至关重要。哦,对了,我有和你说吗?马里兰州有个毒气室哟。那个丑陋的房间就在伊戈尔街的监狱里,离这里才二十个街区哟。我想你是个明白人,你应该想和那里保持点距离吧?

你的嘴里传出细微、颤抖的抗议声。你对面的警探仍然靠在椅子上,神情严肃地摇起了头。

哥们儿,你操他妈的到底怎么了?你以为我是在和你开玩笑吗?去你妈的,其实我根本不必听你的故事,你明白吗?旁边的三个房间里正坐着三个目击证人,他们都说是你杀了人。我还在现场找到了一把刀,实验室正在提取它上面的指纹。你还记得十分钟前我们从你脚上脱下的乔丹牌波鞋吗?我们在上面发现了血迹。你以为我们脱你的鞋干吗呢?难道我看上去像是打篮球的人?哥们儿,那上面全是血啊,我想你和我都知道那到底是谁的血。哥们儿,我只是想确保我能写下你说的所有话。

你还在犹豫。

好吧,警探继续说,看样子你还得考虑一下。好吧,慢慢来,不着急。我的领导就在外面呢,他刚刚就命令我别理你,赶紧指控你一级谋杀。你就是这么回报我的好心的?好吧,操你妈的,你就考虑吧,我去告诉领导让他再等十分钟。我能帮到你的只有这些了。你想喝咖啡吗?要不再来一支烟?

警探离去了。你独自一人待在这个没有窗户的闭塞房间里。这个房间里只有你,还有那本空白的笔记本,还有那个米兰达警告……还有一级谋杀罪。一个有证人、有指纹、有带血迹的乔丹牌波鞋的一级谋杀。天呐,你那操蛋的波鞋上真的有血迹吗?你怎么这么不当心呢?这可是操他妈的一级谋杀罪呐。你开始猜测自己到底要在牢里待多少年。

就在这当口,那个想要把你关进大牢的人,那个肯定不是你朋友的人又走了进来。他问你他们的咖啡还凑合吗。

还行,你说,咖啡还可以。不过,如果我想请律师的话,那我会怎么样呢?

警探耸了耸肩。他说,那就请个律师呗。如果你想请律师,那我们之间就没什么好谈了,我会起诉你一级谋杀,你也别想我会对你心慈手软。哥们儿,你还不明白吗?我可是在给你一个机会呐。是他先动手的,是吗?你很害怕,是吗?那完全是自我防卫啊。

你想开口说话了。

是他先动手的,是吗?

“是的。”你诚惶诚恐地说,“是他先动手的。”

哇塞!警探激动地说。请等一下,如果你想说话,那我们还得让你签一张权利说明。那张纸到底去哪了啊?操,这些玩意就像警察一样,当你需要它们的时候,它们总是消失无踪。啊,终于找到它了。他把那张纸推到你面前,让你读最下面的文字。

“我自愿在没有律师陪同的情况下回答问题。”

就在你还在读这段文字的时候,警探又离开了。等他回来时,他的身边出现了另一位警探。据说,那人是来做证人的。你在这张纸的底下签下名字,两位警探也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第一位警探看了眼权利说明,同情地望着你问道:“是他先出手的,对吧?”

“对的,是他先出手的。”

事已至此,我只能说,好吧,哥们儿,从现在开始,你要做好心理准备了,因为你必将在诸如你现今所在的小房间内待上一段日子了。你将在那里待到法庭就你的案件开庭审判为止。哥们儿,你真是傻啊。你杀了人是一回事,但你傻到承认自己杀了人就是另一回事了。就凭你刚才说的这句话,我可以确切地告诉你:你真是个愚蠢透顶的蠢蛋!

哥们儿,你玩完了。你的人生到此为止。如果你面对的那位警探心情够好的话,如果他还不急着把你说的话记录在案的话,他或许还会看着你,告诉你这个不幸的事实。他或许还会给你递上一支烟,然后才告诉你,你真蠢啊,你竟然承认自己杀了人。好吧,他开始说出了实情:那几个在其他审讯室里的证人都喝得太醉了,他们肯定认不出凶手,更别提确定凶手的手里有刀了;实验室很有可能无法从刀柄上提取指纹;而你那双花了你九十五美元的波鞋,其实上面什么血迹都没有。如果他是个特别健谈的警探的话,他或许还会告诉你一些小秘密:比如说,每个戴着手铐离开凶案组的嫌疑人都会被起诉一级谋杀罪,而最后此人到底被判何种徒刑,那完全要看律师的本事;他做了那么多年的警探,他就没见过有人竟然真的会对他们不说一句话,那种事情全然是个传说。为了证明他的观点,他会拿起那张权利说明对你挥舞起来。现如今,你已经放弃了那张纸上所述的所有权利。他对你说:“好好瞧瞧,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诉你别说话、别说话,一旦说话只能对你不利,可你偏偏要说。”好吧,或许你还未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于是,他或许会把你拖到警局六楼的走道口。他会让你好好看看那边靠电梯的墙上写着什么字。你眯着眼睛看了一眼。好吧,上面写着“凶案组”。

现在,你的脑子终于转起来了。什么人在凶案组工作?嗯,好吧。那这些在凶案组工作的人又是干什么的?嗯,好吧。你终于明白了。那你今晚又干了什么?嗯,你杀了某人。

所以说嘛,当你开口说话时,你那满是狗屎的脑袋到底在想什么呢?!

巴尔的摩凶案组的警探喜欢想象审讯室高高的墙头有一扇小小的、打开的窗户。说得更确切些,他们喜欢嫌疑人想象审讯室高高的墙头有一扇小小的、打开的窗户。这个窗户象征着出口,象征着逃离。当嫌疑人在审讯室里开口说话时,他们的心境就像是这扇窗。每个嫌疑人都会说出自己的不在场证明或杀人的借口;每个嫌疑人都以为自己能爬出这扇窗,回到家好好睡一觉。经常发生的情况是,你越是有罪,你就越急切地想寻找出口;就此而言,窗户就是嫌疑人的脑中幻象,也是警探乐得描绘的海市蜃楼。

谁都知道,警察和凶手之间除了对立之外别无其他关系可言。可这个窗户的幻象却会让凶手以为他们站在同一战线上。当然,这是个谎言,这是个欺骗,这是种操控。这是警探在扮演某个莫须有的角色,然后全方位地控制你的思考。你得明白,所谓审讯室就是一个舞台,你和警探就是演员,你以为你找到了你们之间的共通点,可那只是你的幻想。在这个被警探操控的炼狱中,有罪的人会在不经意之间、鲜有忏悔地坦白自己的罪。

事实上,审讯室的净化心灵作用很少发生。通常的情况下,只有犯了家庭暴力凶案的人和虐待儿童罪的人才会突然之间精神崩溃。大多数被带到警局的人都铁石心肠,对赎罪毫无兴趣。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4)的话可不假——对于那些有罪之人来说,谋杀行为“完全不像诗人和浪漫主义作家想的那么摧残人心;他们会坦然地继续过活,既不会感到不安,也不会感到害怕”。虽然巴尔的摩和爱默生所描述的19世纪马萨诸塞州有很大区别,但他的话仍然是真理。凶手不会对他的行径感到不安,他还是会在巴尔的摩好好活下去。

如果凶手不忏悔的话,那警探们又能怎样让凶手们坦白罪行呢?好吧,上述情况就是典型的诱导——警探们得让凶手们相信他们所犯之罪并不是谋杀,他们杀人事出有因,而在警探的帮助下,他们不会被判如此严重的徒刑。

在警探的诱导下,有些凶手会真的以为自己是出于正当防卫或在被迫的情况下才杀了人。有些人则会误以为自己只是从犯——好吧,我的确开了车也替他们望了风,但持枪抢劫的并不是我;好吧,我的确强奸了她,但当其他人勒死她时,我只是在旁边看——但他们不知道,马里兰州的法律并不分主犯和从犯。还有一些人,他们以为如果自己配合的话,如果他们主动交代一些罪行的话,他们可以被从轻发落。很多罪犯在万般诱导下仍然不肯认罪,他们还是会强调自己的无辜:不在场证明、对犯罪事实的否认和对事实的解释——在警探的再三追究下,这些谎言总有一天会露出马脚,到那个时候,他们肯定会后悔自己撒过这些谎。

因此,专业犯罪分子死都不会开口。他既不会给出自己的不在场证明,也不会对自己的无辜进行辩解,更不会对警探的话表现出一丝一毫的动容。70年代末,巴尔的摩警局终于逮捕了本地臭名昭著的两名雇佣杀手丹尼斯·怀斯和维尔农·柯林斯,可他们找不到任何证人来证明两人的杀人行径,于是,警匪双方便心有灵犀地“演练”了一遍正确的审讯流程:

进入审讯室。

读米兰达警告。

丹尼斯,你有什么话想说吗?

没有。我只想打我律师的电话。

好吧,丹尼斯。

走出审讯室。

这个世界上为什么有律师这种人呢?律师又是何以为生的呢?熟悉犯罪判定流程的人了解请律师的必要性。惯犯是不吃审讯这一套的。这个国家执行米兰达警告已有二十年了,现在,即便国家安全所受威胁越来越大,它也不会放弃米兰达警告。1966年,当米兰达警告正式开始执行时,执法系统悲观地认为它将对犯罪调查判死刑,而现在,米兰达警告只不过是正常流程的一部分——它貌似体现了审讯的文明化,但也不过是个无谓的点缀。

在最高法院决定是否执行米兰达警告的60年代,警察在审讯嫌疑人时动用暴力乃家常便饭。那个时候,最高法院想要保证罪犯是出于自愿才认罪的。厄尔·沃伦大法官(5)写道,米兰达警告是“保护罪犯不受审讯内令人窒息之氛围的胁迫的工具”。警探们不但被要求在逮捕嫌疑人时知会他们保持沉默和请律师的权利,也要在审讯他们之前这么做。

米兰达警告一经施行,举国上下的警局高层一通哀嚎。他们无一例外地认为它将让审讯变为不可能,而定罪率也必将毫不意外地直线下降。然而,这一预言很快就被证明是错误的了。那些执法部门的领导们——以及最高法院本身——都小看了警探的智慧。

就纸面意义而言,米兰达警告是想知会嫌疑人,他们不但在公开法庭上有与生俱来的、宪法所赋予的权利,即便是在审讯室这样的幽闭、私密空间内,他们同样具有不可剥夺的权利。它也有效地遏制了审讯期间对暴力手段的猖獗使用。就此而言,米兰达警告完全是个好东西。然而,如果说它想要摒除审讯室内“令人窒息之氛围”,那也办不到。

我们应该感谢上帝,因为“自愿认罪”这事完全是天方夜谭。要知道,审讯是一门艺术。警探们需要多年的训练和长期的经验积累才能充分掌握它。一个嫌疑人之所以会认罪,那是因为他被警探逼迫了、刺激了、操控了。这便是审讯的本质。如果有人认为警匪双方真的能袒露心声——其间不带任何欺瞒色彩——那么,我只能对您说,您实在太天真了。我们可以说审讯够不上普通人际关系之间的道德标准,但这恰恰便是它的本质。如果警探没有质疑和审问嫌疑人的权力,那么他只能靠物证破案,而在很多情况下,物证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如果警探不是操控嫌疑人思想的大师,那么很多凶手便会逍遥法外。

然而,每个辩护律师都知道,有罪者无论对警探说什么都是错的,他们也会把这一事实告诉自己的代理人,并将审讯终止。当这样的事情发生时,警探——那位已经花了好多时间企图哄骗嫌疑人的警探——会被要求立即停止审讯。我们只能说,决定采用这一做法的体制肯定患了精神分裂症。米兰达警告就好比一个试图裁决酒吧恶斗的裁判:它警告打架双方只能击打对方的腰部以上,且不能偷袭对方,可事实上,它根本阻止不了接下来的混乱厮打。

那么,警探们到底该怎么做呢?对于我们的司法机构而言,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手段很简单:只要有律师陪同就行。然而,这种空洞的保障措施却会让审讯不再起作用,让警探们破不了案,让更多有罪的男男女女逍遥法外。该是我们的警探发挥其聪明智慧的时刻了——他决定做一些妥协,他决定牺牲自己的道德风度以换取有效的审讯。

毕竟,在我们这个时代,真正称得上“伟大的妥协家”的是律师们。他们才会对具体的判决讨价还价,他们才可以把嫌疑人从法庭上双手不带镣铐地带出来。而警探的职责只是说出嫌疑人的权利。他们被要求说出米兰达警告,却没有被要求不可以让嫌疑人放弃自己的权利。米兰达警告只是一个象征,它是一种自由主义的理想,我们的公共良知无法在审讯室里满足这一理想,于是米兰达警告就成了一张于事无补的狗皮膏药。虽然我们的法官、我们的法院和我们的社会都想保护每个公民的权利,但他们同样想让每一个犯罪分子都得到其应得的惩罚。我们幻想这两点在审讯室内可以共存,但这仅仅是幻想。很难想象米兰达警告出自我们这个世界上最懂法律的人。他们以为审讯就是老百姓吃的早餐呢:我们想吃鸡蛋和烤面包,但我们不想知道鸡蛋和烤面包是怎么做出来的。

于是,身处矛盾之中的警探只有一个选择。他必须在字面意义上遵从法律的指示——他必须小心谨慎,任何过分的言行都会坏了他的案子。不过,他也同样小心谨慎地无视法律的精神和本质。他变成了一位销售员,一位口若悬河的、可以把二手车和破车按原价卖出去的销售员——事实上,他比任何顶级销售员都要牛逼,因为他贩卖的是任何顾客都不可能要的长期徒刑。

警探总会骗嫌疑人说,开口说话有好处。这招很管用。但想让嫌疑人相信这一点也很难,而警探除了一张嘴什么都没有。

优秀警探的审讯艺术从嫌疑人或不肯交代的证人进入审讯室的那一刻便开始起作用了。他会先把他们晾在这个隔音孤绝的房间里。我国的法律声明,除非某人被定罪,否则他不得被迫经受监禁,但那些来到审讯室的男男女女很少会想到这一点。他们点上一支烟,开始等待起来。他们能做的只有徒然观望黄色的房间四壁、肮脏的烟灰缸、审讯室门上的反光小窗户以及锈迹斑斑的隔音顶壁。有些还有点脑子的人会问警探他们是否被逮捕了,而他们得到的回答通常是:“为什么你会这么觉得?你想被逮捕吗?”

“我不想。”

“那么,操你妈的赶紧给我坐好了。”

这门艺术的精华便是控制。嫌疑人总是坐在离门最远的地方,这是为了控制;审讯室房间只有用钥匙才能打开,而钥匙则在警探手里,这也是为了控制。每当嫌疑人提出请求或警探主动向他提出“要不要来一支烟”“要不要喝水”“要不要喝咖啡”或“要不要上厕所”时,警探都是在提醒他——他已经被控制了。

然后,警探带着笔记本和笔出现了。他刚开始对某个嫌疑人或证人所说的话很重要。这段话要达到两个目的:第一,他得强调自己是整个审讯过程的主宰者;第二,他得让嫌疑人闭嘴不说话。因为一旦嫌疑人或证人开口说他想要律师时——如果他无论如何都想要律师,直到律师出现他才会说话——那么,这次审讯就提前结束了。

为了防止这一点,警探必须不间断地说话。通常来说,警探先会介绍自己,而后告诉嫌疑人他招惹了大事,而他俩可以一起解决这个问题。他说自己是个讲道理的好人,他会帮助你,而你也可以放心和他合作。

如果就在此时此刻,你想要开口说话,那他就会让你闭嘴。他会告诉你,再过一会,你想要说什么就说什么,但现在还不是时候。接着,他告诉你他到底是干什么的。他说他恰好是个懂得怎样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人;他说他干了一辈子警察,没破的案件一个手就数得出来;他说有好些人对他撒谎,但到最后,那些人都一个个被送上了绞刑架。

控制。为了保持控制,你必须一个劲地说。你翻来倒去地说个不停,直到你觉得安全了为止。因为一旦嫌疑人察觉到他也可以控制审讯的走向时,他就会要求律师,而你就完蛋了。

于是,米兰达警告成了击溃嫌疑人心理防线的一道障碍。到底在审讯的什么时候说出这段话是非常有讲究的。如果你审讯的是证人,法院便不会要求你对他们朗读米兰达警告。然而,如果突然之间,证人露出马脚变为某起案件的嫌疑人时,按照最高法院的规定,你必须在那一刻知会他的权利。当然,这都是法律假设的场景。在实际情况中,潜在的嫌疑人和确定的嫌疑人之间的界限相当模糊,因此,无论你去到美国哪里的凶案组,你都会发现一个普遍现象:当一位警探正在审讯室里工作时,门外通常都有好几位警探偷听。他们是在讨论是不是该对被审讯者读出米兰达警告了。

和很多其他城市的凶案组一样,巴尔的摩凶案组会用书写文件知会嫌疑人的权利,因为十有八九,嫌疑人会在之后否认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这让纸质的文件变得格外重要。更有甚之,纸质的文件反而帮助警探削弱了米兰达警告的作用。虽然它也知会了嫌疑人的权利,但填写表格的过程无形之中让嫌疑人成了整个审讯过程的参与者。是嫌疑人自己用笔写下了姓名的首字母和最末端的签名;是嫌疑人自己同意了警探的要求。虽然警探不用向证人知会米兰达警告,但他们也有相似的手段——那是一张信息表,上面有三十多项基本信息需要填写。警探不但能从这些表格中了解到嫌疑人或证人的关键信息——名字、绰号、身高、体重、肤色、雇佣者、所穿服饰、巴尔的摩的亲戚、父母名字、子女名字、男女朋友名字——而且也为接下来的审讯做好了准备,因为就事实层面而言,嫌疑人已经开始回答他的问题了。

即便嫌疑人想要律师,他也必须——至少,根据对米兰达警告最激进的解读判断——以十分肯定的口吻说出自己的要求:“我要律师。没有律师陪同,我是不会开口的。”

如果他的话不那么肯定,那警探就有很大的斡旋空间了。在这种时候,语词上的微妙区别是致命的。

“我也许应该先请个律师。”

“你也许应该。但如果你和这事没关系的话,你请律师干吗呢?”

或者:“我觉得我应该先和律师谈谈。”

“你确定吗?因为一旦你请了律师,那我们之间就没什么好谈了。”

让我们假设嫌疑人最终还是请了律师,但在律师赶来的途中,他还在继续说话。这样的情况也没有侵犯他的权利。如果律师赶到了警局,嫌疑人必须被知会他已经到了,但如果嫌疑人在此情况下还想说话的话,警察也没有义务让律师出场。简而言之,嫌疑人可要求见律师,而律师则不能要求见嫌疑人。

一旦米兰达警告这个障碍被突破之后,警探必须让嫌疑人明白,他明明确确地犯了罪,而给他定罪也易如反掌。接着,他就要向嫌疑人提供“出口”了。

这也需要角色扮演,只有经验老道的警探才能演好这出戏。如果你的嫌疑人或证人脾气暴烈,你就用更加暴烈的脾气压制他。如果他显得有点害怕,你就给他安慰。如果他看上去很弱,你则要强势。如果他看上去孤助无缘,你就给他开个玩笑,然后再给他一瓶苏打水。如果他信心满满,那你要比他更有信心,你要告诉他,他铁定被定罪,而你只是想知道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如果他很傲慢,如果他不想配合,那你要威胁他、吓他,让他知道,除了你,没人能救他于水火之中了。

你杀了自己的女人:一个好警探会抚摸着你的肩膀,就差真的要哭出来了;他会告诉你他理解你的心情,你还是爱你的女人,如果你不想说话,那不说也行。你把你的孩子打死了:一个好警探会把你抱在怀里,告诉你其实他也一直打自己的孩子,而孩子的意外死去并不是你的错。因一场扑克赌局杀了你的朋友:一个好警探会撒谎说你的朋友还活着,并且状况稳定,他很有可能不会怪你,而即便他要起诉你,那也只是故意伤人罪而已。和另一个从犯一起蓄意杀了人:一个好警探会故意让你的同伴走过审讯室的门,并告诉你他自由了,因为他交代说是你开的枪,那你有话要说吗?而如果你胆敢撒谎的话,一个好警探也会对你撒谎:他们在武器上找到了你的指纹,有两个目击证人认出了你,死者在去世前说出了你的名字。

所有这些都可称为“街头智慧”。法庭会说这些言行都是合理的欺骗。毕竟,如果有人杀了人还撒谎不肯承认,那么,对他撒谎就是再合理不过的事情了。

不过,有些时候,即便连警探撒的谎也会过头。他们或许自己不这么认为,可在那些不熟悉审讯过程的人看来,他们的行径荒唐至极。就在不久之前,底特律凶案组的几位老探员被记了大过,而给予惩罚的理由是他们竟然用一台先施牌打印机骗嫌疑人说这是测谎仪。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这几位警探觉得嫌疑人肯定在撒谎却拿他没什么办法,于是,他们来到打印机边,打印了三张纸。

第一张上写着“真话”。

第二张上写着“真话”。

第三张上写着“假话”。

然后,他们把嫌疑人带到打印机房里,让他把手放在打印机的侧面。第一个问题:你叫什么名字?嫌疑人一回答,警探们便按下拷贝键。

真话。

第二个问题:你住哪里?

真话。

你有没有杀泰特?是不是你在北杜尔汗街上枪杀了他?

假话。好吧:你这个骗人的婊子养的。

巴尔的摩凶案组的警探读到了这则新闻,但他们早已见怪不怪了。骗嫌疑人打印机是测谎仪已经是个老套路了,巴尔的摩警局的六楼早已多次动用过这一手段。斯坦顿的轮值队伍中有个叫吉尼·康斯坦丁的老探员,有一次他便用打印机给酒驾者做了测试(“眼睛请看我的手指,别动你的头……好好站直”),然后告诉酒驾者他是在撒谎。

“机器说你没通过测试,”康斯坦丁说,“你在撒谎。”

那个人信以为真,最后如实招来。

诸如此类的骗局有很多。但骗局成不成功,则完全要看警探的想象力和他维持幻象的能力。但是,所有谎言都有潜在的风险。一个警探撒谎说他们在案发现场找到了嫌疑人的指纹,可如果嫌疑人知道自己是戴着手套作案的话,那他就再也不会相信警探了。在审讯室里,撒谎是要有限度的,它基于警探目前所得的事实——也基于嫌疑人本人的智商高低——无论警探低估了自己的嫌疑人,还是他吹嘘了自己对现场信息的了解,他都会失去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信任感。一旦警探说出了某个让嫌疑人确定为假的话,那么警探便失去了控制,他自己沦为了说谎者。

只有当警探用尽了所有办法之后,他才会动用“愤怒”这一终极武器。当然,“愤怒”也有很多方式:你可以只破口大骂一两句,也可以长篇累牍地骂,其间还不断地锤击铁门或踢椅子;你还可以和你的搭档一起演一出“好警察和坏警察”的戏,虽然随着犯罪分子渐渐熟悉警探的审讯方式,这套戏码已经不怎么起作用了。你必须恰如其分地控制“愤怒”的强度,你必须让嫌疑人以为他再不配合你就要打他了,但实际上,你却不能过于冲动做出侵犯他权利的行为——你得时刻牢记,嫌疑人很有可能在法庭上抱怨在审讯室里所受的“虐待”。法官会问他:“警探打你了吗?”“警探试图要打你了吗?”“警探威胁要打你了吗?”他没有,他只是猛拍桌子。

这样啊,那么,抗议无效。

我们身处一个开化文明的年代。一个优秀的警探是不会打嫌疑人的,至少不会为了撬开他的嘴而打他。有些嫌疑人会情绪激动地出手打警探,有些会踢打审讯室的物件,有些则不愿被戴上手铐,这样的嫌疑人的确会挨警探的揍。但是,暴力不是审讯的手段。就这个问题,巴尔的摩的警探们已经克己守本至少十五年之久了。

当然,暴力并非没有效果,只是一旦警探动用暴力,他所冒之风险就太大了——即便嫌疑人被迫交代,法庭也不会接受他的证词,而警探也有可能因此丢了饭碗。当凶案的受害者是警探或警探的家属时,他就要格外小心地处理这个问题,因为外界都认为他会意气用事打嫌疑人。所以,通常的做法是在审讯完毕之后给嫌疑人拍照,留下他此时此刻完好无损的证据;如果之后他在监狱里被人打了,那些伤口也和凶案组没有任何关系。

不过,那样的案件少之又少。警探很少带着个人情感处理凶杀案。他不认识死者,也刚刚认识嫌疑人,他也不住在暴力事件发生的那片街区。如果在1988年3月7日,一个绰号“臭虫”的贩毒者因另一个绰号“屁伟”的吸毒者欠他三十五美元而在西巴尔的摩的某个角落把他杀了的话,一个精神正常的公务员又为什么要因此把“臭虫”揍得死去活来呢?

尽管如此,法庭仍相信警探会用“阴招”。那是些不会在嫌疑人身上留下痕迹的暴力行为。比如说把他关在漆黑一片的房间里,或用强光照他的眼睛,或打他的腰部,因为那里不会留下印迹。有一次,一名被告在法庭上申诉说他之所以招供,完全是因为两位警探用电话簿打他。受该事牵连的警探本已被隔离而没有出席,之后法庭传唤了他。被告律师问他当他审讯被告时,审讯室里到底有些什么东西。

“桌子。椅子。一些纸。一个烟灰缸。”

“房间里有电话簿吗?”

警探考虑了一下,回答道,是的,房间里有个电话簿。当时他们想查一个地址,就把电话簿带到了审讯室里。“一本黄页。”他承认道。

被告律师颇具深意地看了法官一眼,警探本能地感觉自己说错了话。之后,被告被判无罪释放,而我们的警探则发誓说以后再也不会带没用的东西进审讯室了。

时间也是警探的敌人。在审讯室这个私密空间内,想要某个嫌疑人认罪需要警探付出大量的时间。但如果他花费的时间过长,那么即便最后嫌疑人认罪了,证词的可信度也会减低。一次成功的审讯通常至少花四到六个小时;八到十二个小时也可以接受,只要在此期间警探允许嫌疑人吃饭和上厕所。可是,一旦嫌疑人在没有律师陪同的情况下和警探独处了超过十二个小时,那么即便警探和法官关系再好,后者也会在裁决证词有效时颇感犹豫。

警探怎么知道他对面的那个人就是凶手?紧张、恐惧、疑惑、敌意、变化或自相矛盾的证词——所有这些都逃不过警探的法眼,所有这些都证明嫌疑人在撒谎。但不幸的是,人之为人,并不会只在犯罪被捕时才会有如此的反应。几乎每个处于高压之下的人都会有类似的表现,特别是当他们被指控犯了谋杀罪时。特里·麦克拉尼曾经出过一个馊主意。他说,让嫌疑人意识到自己即便撒谎也逃不过警探法眼的方式,就是把人类撒谎的表现都列出来,贴在三个审讯室的墙壁上。这些表现包括:

不配合。

过于配合。

说的话太多。

说的话太少。

完美无缺的证词。

自相矛盾的证词。

频繁眨眼,不和警探直视。

不眨眼,盯着警探看。

诚如我们所见,这样的区分是毫无意义的。嫌疑人看上去怎么着都像是在撒谎。然而,当一个有罪者想要招供时,他在那一刻的表现却是确定无疑的。在他签完认罪的证词之后,再次独处一室、孤立无援的他会显现出精疲力竭的表情;有些嫌疑人还会深感绝望,试图自杀。

不过,那都是后话了。如果审讯是一场戏,有罪者的高潮戏码便是在开口交代的那一残酷时刻。很快,他就要在审讯室里放弃自己的生命和自由了,而他的身体已经先于他的嘴透露了这一挫败感:他目光呆滞,下巴松弛,全身有气无力地靠在墙上或桌边。有些人会把头靠在桌面上,有些人会有生理反应:他们捂着自己的胸口,仿佛要吐出来了;而有些人则真的吐了。

在这个关键时刻,警探会告诉嫌疑人他们真的病得不轻——而他们的病因就是撒谎和躲藏。他们告诉嫌疑人现在是翻开人生新一章的时候了,只要他们讲实话,他们就会好受些。神奇的是,很多嫌疑人竟然会相信警探的话。他们正在奔向那个莫须有的“出口”,为了解脱,他们相信警探说的任何话。

“是他先动手的,是吗?”

“是的,是他先动手的。”

终于,他看到了曙光。

3月10日,星期四

“6431。”

无线电那头一片沉寂。贾尔维等了十秒钟,再次按下无线电通话按钮:“6431。”

一片沉寂。这位警探把音量放大,然后又靠近看了眼频率。第七频道。没错啊。

“6431。”他再次按下通话按钮,接着又说道,“嘿嘿……西区有人在吗?喂喂……”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金凯德笑了起来。

“6431收到。”无线电那头终于传来微弱的声音,听上去那头的人已经生气了。巴尔的摩警局通讯组的警员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据说这是为了保证每个通讯员都有一口脆亮的嗓音。然而,也许是因为工作本身过于枯燥乏味,也许是因为通讯信号本身就不好,他们听起来不是单调无力,就是像个濒死之人。如果哪一天一颗原子弹在巴尔的摩爆炸,我们这位四十七岁的公务员还是会用他那疲惫无聊的嗓音处变不惊地问巡逻警那朵蘑菇云到底在哪里。

贾尔维按下通话按钮:“好吧,我们正在你们区呢,我们需要几位巡逻警。还有,卡尔洪道和莱克星顿道需要缉毒组帮忙。”

“收到。你们何时需要他们?”

难以置信。贾尔维差点没问他劳动节后的周末适合不适合。

“越快越好。”

“收到。请再说一遍地址。”

“卡尔洪道和莱克星顿道。”

“收到。”

贾尔维把麦放回到支架上,在驾驶座上坐稳下来。他脱下金属边框的眼镜,用拇指和食指揉起他那深棕色的眼睛来。不得不说,他的眼镜太唬人了。不戴眼镜,他看上去就像巴尔的摩警探;可一旦戴上,他就像一个子承父业的生意人。

贾尔维穿得也像个生意人:深蓝色西装、蓝色衬衫、红蓝条纹的领带以及锃亮的皮鞋——他还有一个深棕色的皮包,里面装满了文件和卷宗,他每天上班都带着它。不得不说,贾尔维的穿衣品位不错,却也没什么特色,而他那高大匀称的身材也和这身服饰一样没有特点。他的脸仿佛复制了他的身材,又瘦又长,嘴上留了一簇精心修剪的胡子。他的额头很高,上面的平头也修剪得没有一丝毛糙。

要不是那把插在屁股上的.38左轮让他西装的后摆稍稍鼓了起来,他看上去完全是个销售员;而如果哪天他穿上了那件细条纹的蓝色西装,他就活脱脱是个市场部经理了。如果有人初次来到凶案组,他很有可能误以为贾尔维是警局预算及规划部门的员工。他应该是中层干部,他的公文包里全是图表和指数。他会告诉你那两个叫做“家庭暴力凶杀案”和“抢劫凶杀案”的“期货”最近正在直线下降,而那个叫做“涉毒凶杀案”的“期货”则前景继续看好。当然,一旦他开口说话,这种幻觉便消失殆尽了。和凶案组的其他警探一样,想让贾尔维说话不带脏字是不可能的事。不过,当他们抑扬顿挫地说出“操他妈的婊子养的”时,你会古怪地觉得他们的话竟然有种荒诞的诗意。

“操他妈的婊子养的,这些制服警到底在哪儿呢?”贾尔维戴上眼镜,望着卡尔洪道的两头,“我可不想一整天都花在这栋楼上。”

“操他妈的,听上去你应该先让那个婊子养的派遣员醒一醒才对啊,”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金凯德说,“现在,他正在让另外那些可怜的杂种醒一醒呢。”

“好吧。”贾尔维回答,“可一个好警察不会觉得冷,不会觉得累,不会觉得饿,也不会尿裤子。”

此乃巡逻警队的信条。金凯德笑出声来。他打开车门,走到人行道上舒展身体。两分钟后,三辆警车终于陆陆续续地赶来了。三位制服警和警探们在街角简短地交流了一会。

“有谁知道你们的缉毒组今天在哪儿呢?”贾尔维问他们。如果这次突袭找到毒品的话,分区的缉毒组就可以把它们收走,警探就不必再叫市局的缉毒组了。让他们来做物证控制实在是太麻烦了。

“派遣中心说他们正在忙,”第一个赶到现场的制服警说,“他们至少还得忙一小时。”

“操,那就算了。”贾尔维说,“但如果我们找到毒品,你们得把它带走上缴。”

“要不还是就算找到了,也当作没看见吧。”第二位制服警说。

“不行,我得靠它给屋里的家伙定罪。”贾尔维说,“要是平时,我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那就交给我吧。”第二位制服警说,“我反正也要去趟总部。”

“你可真是个好心人。”第三位制服警笑着说,“那些说你坏话的人全是在胡说八道。”

“是哪幢屋?”第一位制服警问。

“从这边数过去第五幢。路北边的。”

“37号?”

“是的。里面住着一家人。一个叫文森特的男孩,还有他的母亲和妹妹。我们的目标只是他。”

“我们有逮捕令吗?”

“没有。我们只有搜查令。但如果他在这里,我们得把他带到市局去。”

“明白了。”

“你们哪个去守后门?”

“我。”

“好。那你们两个和我们一起从前门进。”

“好。”

“行动吧。”

三位制服警回到车里,驶离街角,来到菲亚特街上。第一辆驶入这片排屋的后巷,来到它的后方;另两辆则和雪佛兰一起停在了排屋的正门口。贾尔维、金凯德和两位年轻的制服警冲上了门廊。

如果这是一次逮捕行动的话,如果文森特·布克被起诉涉嫌谋杀他的亲父和勒娜·卢卡斯的话,警探们就会穿上防弹背心并拿出他们的枪,也会让制服警在第一时间用铁锤和脚踢开他家的大门。如果文森特是因涉嫌贩毒而被逮捕,而缉毒组也同意逮捕他的话,那警探们也可以动用暴力。然而,此时此刻的文森特应该对自己即将面对的场景一无所知。他不会逃,也不会把很有可能在他家找到的毒品吞下去或冲下马桶。

警探们敲了敲门,一个小女孩过来应门了。

“警察。请开门。”

“请问是谁?”

“警察。快开门。”

“你们想干什么?”女孩一边愤怒地说,一边开了半扇门。第一位警探推开门,他们冲了进去。

“文森特在哪里?”

“楼上。”

制服警们冲上楼梯,而那个叫做文森特·布克的年轻小伙则刚刚走出房门,来到二楼的楼梯口。他长得又瘦又高,眼里满是疑惑。制服警给他戴上手铐,他没有抵抗,仿佛早已预料到这一刻的到来。

“你们为什么要抓他?”女孩喊道,“你们要抓的是那个杀了他父亲的人。”

“请你保持冷静。”贾尔维说。

“那你们为什么要抓他?”

“放轻松。你妈在哪里呢?”

金凯德走进一楼的客厅。布克的母亲苍老而又矮小。她正缩在一个破烂的、花朵图案的沙发一角上,看着黑白电视里一幕幕男欢女爱的肥皂剧场景。电视机的噪声很响,但贾尔维还是向她介绍自己,并拿出搜查令告诉她,他们必须带文森特去一趟市局。

“我是清白的。”她挥舞中手中的纸巾说。

“我们只是想搜查一下房间。”

“为什么?”

“这张纸上已经写明白了。”

老妇人耸耸肩:“真不明白,我家有什么好搜的啊。”

贾尔维不想再与她费口舌,于是把搜查令留在了客厅的茶几上。他们来到二楼文森特·布克的房间。不一会,布克案的主责警探戴夫·布朗也赶来了。三位警探巨细无遗地检查了布克卧室的每个角落。布朗负责抽屉,贾尔维检查天花板,以防文森特把东西藏在那里。而金凯德则在搜查他的衣柜,可他只在最上面一层找到了一本黄色杂志。

“看呐,这本杂志还有八九成新呢。”金凯德笑着说,“只有几页粘在了一起。”

十五分钟后,他们终于找到了可疑物件。他们把双人床的席梦思翻了过来,发现下面有一个铁制箱子。箱子上面上了锁,于是,贾尔维和布朗把他们在屋内找到的钥匙一把把地都试了过来。

“是这把吧。”

“不是,这把太大了。”

“那它旁边褐色的那把呢?”

“去他妈的。”布朗说,“要不我还是对它开一枪得了。”

金凯德和贾尔维笑了起来。

“他身上有钥匙吗?”

“那几把就是了。”

“这把行不行?”

“不行。试试银色那把。”

终于,箱子打开了。里面有几个被包扎起来的塑料袋、一个便携式磅秤、一些现金、一点大麻、几把折叠刀和一个塑料肥皂碟。警探们把折叠刀一一打开,它们的刀刃都是干净的,没发现任何红褐色的残余污迹,而肥皂碟里却放着十几颗.38口径的子弹,大多数是圆柱形平头弹。

在离开之前,贾尔维又去客厅找了一趟布克母亲。她还在看电视。贾尔维给她看了眼折叠刀和肥皂碟。

“请你看一眼我们带走的东西。”

“你们找到了什么?”

“这几把刀,”贾尔维说,“还有这个装着子弹的玩意。”

老妇人看了眼塑料肥皂碟里的东西。她的丈夫、他们共同的两个孩子的父亲正死于同一种子弹之下,而另一位两个孩子的母亲也是被这种子弹杀死的。这两起案件的现场都离这里不远。

“你们要把它们带走?”

“是的,女士。”

“为什么?”

“这是物证。”

“好吧。”老妇人转头再次望向电视机,“他能把它们拿回来,是吧?”

本来,在警探们对文森特·布克家进行搜查并把文森特请到警局之后,勒娜·卢卡斯和老布克之案也便要告一段落了。靠达达里奥那一边“板儿”上的两个红字也将终于变黑。可讽刺的是,文森特·布克——只要他自己脑子够清醒的话——却不是这两起已经花了警探们十七天时间调查的凶杀案的目标。他反而成了罗伯特·弗雷泽尔信口雌黄的谎言中最不可靠的一环。

在罗伯特·弗雷泽尔离开凶案组之后,贾尔维和金凯德花了不少时间去印证他的证词。不久之后,他们便发现,弗雷泽尔的话根本不可信,至少,他拿来做不在场证明的晚宴并不像他所说的那样。弗雷泽尔那一位叫丹妮丝的女友不愿为他做担保。她交代,弗雷泽尔于晚宴当晚11点前和她吵了一架,然后就离开了。她还回忆道,文森特·布克来过她家两次,而非弗雷泽尔说的一次;弗雷泽尔是在他第二次来到之后和他一起离去的,并且整夜未归。丹妮丝表示自己的记忆确凿无误,因为她那一夜都没睡好,一直在生弗雷泽尔的气。她那一星期都在准备周末的晚宴,买龙虾、买切萨皮克蓝蟹、买玉米,忙得不可开交;可到最后,弗雷泽尔破坏了整个晚宴。

丹妮丝甚至交代说弗雷泽尔那把.38左轮就在她那位于阿米迪街的排屋里。她把枪藏在卧室里,放在了她孩子的玩具收纳盒中。不过,那把枪现在已经不在那里了:一星期前,弗雷泽尔把它带走了,他害怕她做人不够硬气,会把这把枪交给警察。

弗雷泽尔说自己晚宴后第二天早上曾上班路过勒娜的公寓;他发现她家公寓大门敞开,但因为他快要迟到了,所以没有进去。而警探们却通过调查发现,弗雷泽尔那一天并没有去斯帕罗斯角的工厂上班;事实上,自那以后,他已经有一星期没去上过班了。在另一方面,弗雷泽尔也没有遵守承诺把他的.38手枪带到警局里来。这让贾尔维很是困惑:为什么他要提及自己有一把枪呢?更有甚者,为什么他要对警探们撒这么一个漏洞百出的谎呢?智力测试题:如果你杀了两个人,而警探既没有物证也没有人证,那么你应该:(A)闭嘴还是(B)主动来到凶案组,然后撒一通谎?

“唯一的可能性是,”贾尔维一边打着文森特·布克家的搜查令,一边说道,“犯罪会让人变傻。”

幸运的是,警探们终于找到了一个人证,而此人的证词也让弗雷泽尔的故事更加不可靠了。

在谋杀案发生的星期天晚上,一个住在勒娜·卢卡斯旁边的十六岁高中生正透过她家的三楼窗户对着吉尔默街上的车流发呆。大概11点15分左右——女孩确定这个时间,因为她刚刚看了几分钟晚间新闻——她看见一辆红色跑车停在了吉尔默街对面,勒娜和一个高高瘦瘦、皮肤黝黑、戴着软檐帽的男人走下车来。两人走向勒娜所住的排屋。因为女孩家窗户的角度,她能看到的只有这些了。但是在此之后,她听见隔壁勒娜家房门关上的声音。大概一小时后,她又听见一对男女争吵的声音。它听上去像是从楼下二层的公寓传来的。

谋杀案刚刚发生时,女孩没胆把她的所见告诉任何人。最终,她还是没憋住,把这些告诉了高中餐厅的一个员工,而这个员工恰好就是勒娜的姐姐。勒娜的姐姐敦促女孩向警察报案,但女孩很害怕,于是第二天,勒娜的姐姐亲自拨通了凶案组的电话。这个女孩名为罗曼尼·杰克逊,她被带到凶案组不久之后便交代了实情。警探们给她看了六张照片,她稍微犹豫了一下,然后便指出她看到的男人正是罗伯特·弗雷泽尔。警探们让她了解并签署了证词,接着,里奇·贾尔维开着车把她送回到西巴尔的摩离吉尔默街还有一两个街区的地方,让她自行下车走回家,这样她就不会被人发现和警探在一起了。第二天,贾尔维和金凯德搜寻了弗雷泽尔家附近的街道,他们发现了一辆和罗曼尼所述类似的红色跑车,而这辆车正登记在弗雷泽尔母亲的名下。

然而,即便拥有了罗曼尼这个证人,即便贾尔维内心已确认弗雷泽尔就是凶手,他也仍然无法放过文森特·布克。他知道,一旦法庭受理这起案件,任何辩护律师都会拿文森特来做文章。文森特肯定和这两起案件有关——那些藏在肥皂碟里的圆柱形平头弹便说明了问题——但他又不太可能是凶手。

第一,勒娜死前在卧室里脱过衣服,而她的床头有刀痕;一个女人不可能如此随意地脱衣服并躺在床上,除非她面对的是自己的爱人。这就是说这个人更有可能是弗雷泽尔,而非文森特。第二,杀死勒娜的人也杀死了普尼尔·布克。弗雷泽尔和替他卖命的男孩的父亲有什么关系呢?为什么有人想杀普尼尔这样一个老头呢?杀死勒娜的人从柜子的米袋里偷走了可卡因,那他又从普尼尔·布克的家里找到了什么呢?

文森特肯定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此时此刻,这个男孩正坐在审讯室里,头顶着惨白的灯光。贾尔维看着他,并告诉自己,凶手不可能是这个男孩。他或许会起意杀了自己的生父,但在生父脸上留下十几道割痕?这太不像一个儿子做出来的事情了。即便文森特有胆如此残忍地对待勒娜,他也没法用同样的方式杀害自己的父亲啊。如此狼心狗肺的人少之又少。

贾尔维和金凯德先是让文森特在审讯室里独自待上了一小时,然后才进入房间开始审讯。他们说起肥皂碟里的子弹、他的吸毒设备、他的折叠刀,还有弗雷泽尔对他的指控。你玩完了,文森特,你玩完了。他们仅仅花了五分钟便让男孩心中恐惧;十分钟之后,他便签署了证人权利说明书。

两位警探带着权利说明走出审讯室,交头接耳地说了起来。

“喂,里奇。”

“啥?”

“那个男孩都快吓尿了。”金凯德低声说,“你真是个超人。”

“我就是超人啊。”

金凯德笑了起来。

“瞧我这身深蓝色条纹西装,真不错。”贾尔维得意地竖起翻领,“直接把他给说蒙了。”

金凯德摇着脑袋看了贾尔维一眼。唐纳德·金凯德是肯塔基州人,是个嗓音粗大的硬汉,他的左手腕上还纹着自己名字的首字母缩写。贾尔维喜欢在希尔顿黑德岛打高尔夫,喜欢穿醒目的西装;而金凯德则养猎犬,天天想着去西弗吉尼亚狩猎。虽然他们在同一分队,却是不同世界的人。

“你要先自个儿来吗?”在往回走的路上,金凯德问他。

“别了。”贾尔维说,“咱俩一起吧。”

文森特·布克靠墙坐着,双手紧拽着T恤的袖口。金凯德坐在了他的对面,而贾尔维则坐在他们之间靠文森特的一边。

“孩子,我得对你说实话。”贾尔维的语气坚决,丝毫不容商量,“你只有一次机会。你告诉我们你所知道的,我们会看看还能帮你什么忙。我知道这两个案子都和你有关,但我还不知道到底怎么个有关法。你得自己做决定,你到底想做证人,还是做嫌疑人?”

文森特没有说话。

“你听见了吗,文森特?操,你最好如实交代,否则的话,有够你受的了。”

沉默。

“你是在担心弗雷泽尔吗?孩子,好好听着,你还是先担心你自己吧。弗雷泽尔已经来过这儿了。他说了一大通对你不利的话。他是想干你呢,你不明白吗?”

这句话终于起到了作用。文森特抬起头,问道:“弗雷泽尔说了什么?”

“你觉得呢?”金凯德说,“他说这两个人都是你杀的。”

“我没……”

“文森特,我也不相信这个婊子养的弗雷泽尔。”贾尔维说,“即便你的确杀了人,我也不相信你杀了自己的父亲。”

贾尔维拉了一把椅子,让自己更加靠近文森特。他低声说:“孩子,你只有这个机会了。你最好还是如实交代。你要不就出庭作证,要不就接受起诉。我们能做的只有这些。我们很少帮人,可现在,我们是在帮你呢。你难道不明白吗?”

贾尔维暗自咒骂道,好吧,或许他真的不明白。于是,两位警探只好再次说出他们对案件的判断:他的父亲和勒娜是被同一种子弹杀死的,两个现场很相似;而文森特是唯一认识两个死者的人。他们问他,罗伯特·弗雷泽尔又怎么可能认识他父亲呢?

贾尔维刚说完这句话,文森特便迷惑地看了他一眼。贾尔维立即停止长篇大论,有经验地拿起了笔和纸。他在纸的左边画了个圆圈,里面写上了“勒娜”,又在右边画了一个圆圈,里面写上了“普尼尔·布克”。然后,他画了一个和这两个圈都相交的圈,里面则写上了“文森特”。代数老师会告诉学生们,这三个圈就是所谓的维恩图,它完美地传达了贾尔维的意思。

“你好好看一眼这个图。”贾尔维把纸推到文森特的面前,“凶手用了同一把枪杀了勒娜和你父亲,而唯一和这两个死者都有关系的就是你,文森特·布克。你是唯一的嫌疑人。你不明白吗?”

文森特还是不说话。于是,两位警探再次离去,让他一个人好好思考一下。贾尔维点上一支烟,透过反光窗户看着屋内的文森特。他看见文森特举着图表,手指滑过圆圈。他把图表翻转过来,又转了回去,然后又翻转过来。看着此情此景的贾尔维直摇头。

“你瞧瞧,这家伙简直是爱因斯坦呐!”他对金凯德说,“操他妈的,做警察这么多年了,就没见过比他更蠢的人。”

“你准备好了吗?”金凯德问。

“行了。进去吧。”

审讯室门再次打开时,文森特并没有抬头看警探。贾尔维开始大声说起话来,文森特的身体不自觉地颤抖起来。他不敢再抬头看警探;他正在变得越来越脆弱而不堪一击。贾尔维看到了曙光。

“操,你是胃不舒服是吗?”贾尔维突然问道,“你快要吐了是吗?告诉你吧,很少有人会在这里觉得舒服。”

“有些人会真的吐哦。”金凯德接着说,“哥们儿,你是想吐吗?”

“不想。”文森特摇着头说。他全身大汗,一只手拽着桌角,另一只手还紧握着袖口。警探知道,文森特既害怕被指控杀了两个人,又害怕罗伯特·弗雷泽尔。但是,让他如此害怕却又至此不言的,肯定更和他的家庭有关。贾尔维看着文森特·布克,他更加确定这个男孩没有杀自己的父亲了。他不是那样的人。可是,从他房里找到的子弹说明他肯定和这两起谋杀有关,而他在不到一小时之内便被警探的审讯击溃也说明他肯定有罪。文森特·布克不是凶手,但他肯定也在案件中扮演了某种角色,至少,他知道凶手是谁。无论如何,肯定有什么他无法言说、无法面对的事情。

警探们知道他们还得推一把文森特才能让他交代。于是,他们再次离开审讯室。贾尔维拿起从他卧室里找到的那个肥皂碟。“让他看看这个。”他从里面拿起一颗.38口径的子弹:“这个婊子养的只会看图说话。”

贾尔维走进房间,把.38子弹塞到金凯德的左手里。这位老探员心领神会,他把这颗子弹竖直地放在桌子的中央。

“看到这颗子弹没?”金凯德问。

文森特看了子弹一眼。

“这种.38子弹不常见,是吗?我们可以把它送到FBI实验室,他们会对它做分析。要是在平时,分析结果要两三个月才能出来。不过,要是情况紧急的话,他们两天内就能做完。他们会告诉我们这颗子弹出自哪个弹盒。”金凯德一边把子弹推向文森特,一边说,“好吧,如果FBI说这颗子弹和那颗杀死勒娜和你父亲的子弹出自同一个弹盒,你能说这完全是巧合吗?你倒是说说看。”

文森特双手紧握着膝盖,眼睛望向了别处。金凯德对他撒了一个完美的谎言:即便FBI能确定这颗.38子弹出自哪个军火生产商,且不提子弹都是大批量生产的,要确定某颗子弹归属弹盒的序列号难之又难,即便到最终能确定,也至少要花半年的时间。

“孩子,我们只是想帮你。”贾尔维说,“你觉得当法官看到这样的物证时,他会怎么想呢?”

这个男孩继续沉默着。

“死罪难逃啊,文森特。”

“而我也将出庭作证,”金凯德用他那浓重的肯塔基州嗓音说,“这就是我的工作。”

“死罪?”文森特终于被触动了。

“那当然。”金凯德说。

“孩子,说实话,如果你还想对我们说谎……”

“即便今天你侥幸出去了,”金凯德说,“你觉得你还睡得好觉吗?下一次,等你家的门再次被敲开时,你难道不会魂飞魄散吗?”

“我们不会放过你的。”贾尔维一边说着,一边继续拉近他和文森特之间的距离。他们已经面对面了,两眼之间只有一英尺的距离。然而,贾尔维开始慢条斯理地描述普尼尔·布克的惨状。你的父亲应该是和凶手吵了起来,可他根本打不过凶手,凶手对他施以暴行。贾尔维凑到文森特的脸上,一边用手指轻轻触碰他的脸颊,一边说起普尼尔·布克脸上的那些刀痕。

文森特·布克显然快要撑不住了。

“孩子,还是交代吧。”贾尔维说,“你到底知道些什么?”

“是我把子弹给了弗雷泽尔。”

“是你给了他?”

“他问我要的……我给了他六颗。”

男孩快要哭起来了,可他还是忍住了。他的双臂撑着桌面,头埋在了手臂里。“为什么弗雷泽尔会问你要子弹?”

文森特耸耸肩。

“操啊,文森特。”

“我没有……”

“别犹豫了。”

“我……”

“孩子,说吧。说出来才能重新做人,我们会帮你的,但这是你唯一的机会。”

他终于哭了出来。

“我爸爸……”他说。

“为什么弗雷泽尔要杀你爸?”

他终于开口了。他先是说起了毒品。他把可卡因放在他母亲家里。可是,他父亲找到了它们并把它们带走了。他为此和父亲吵了一架,但父亲不听劝,还是开着车把毒品带到了拉菲耶特街的公寓。那是文森特的毒品。那是弗雷泽尔的毒品。

他来到阿米迪街,来到弗雷泽尔情妇丹妮丝的家。他告诉弗雷泽尔自己搞砸了,他的父亲偷了他们的货。弗雷泽尔很愤怒,并问他要子弹。他给了弗雷泽尔六颗。这些子弹还是他从父亲公寓橱里的烟草盒里偷来的呢。然后,弗雷泽尔一个人去了拉菲耶特街。

他以为他父亲会在弗雷泽尔的威胁下给出毒品,他以为弗雷泽尔会把毒品带回来,他以为弗雷泽尔只会吓吓他父亲。他不知道那里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操啊,贾尔维想。别装糊涂了。这个房间里的所有人都知道普尼尔·布克家发生了什么。我知道,你知道,金凯德也知道。当罗伯特·弗雷泽尔前往你老爸家时,他可是在丹妮丝那里吸了毒的。他身上带着一把.38手枪和一把刀子,他很愤怒。你以为他会怎么做?你老爸肯定没对他说什么好话。

文森特的话终于让警探们明白,为什么普尼尔·布克的家有被抢劫的痕迹,为什么老头的脸上有这么多刀痕。弗雷泽尔是想折磨他,让他交代自己把毒品藏在哪里了,而公寓内的混乱现场则说明弗雷泽尔最终还是没找到毒品。

可是,勒娜为什么会在同一晚被杀呢?为什么她被杀的方式和普尼尔一模一样呢?文森特说他不知道。就贾尔维目前所了解的情况而言,他也猜不出来。或许弗雷泽尔以为勒娜是普尼尔的同伙?或许她也会瞒着弗雷泽尔私藏他的货?或许她说了一些弗雷泽尔不爱听的话?或许可卡因还在弗雷泽尔身上起作用,让他杀了个兴起?或许是第一个原因,或许是第二个原因,或许是第三个原因,或许这三个都是原因。这重要吗?贾尔维告诉自己,这并不重要。这不再重要了。

“文森特,你是和弗雷泽尔一起去你爸家的,对吧?”

文森特摇摇头,眼睛望向别处。

“我不是说你是从犯,但你的确是和弗雷泽尔一起去的吧?”

“我没有。”男孩说,“我只是给了他子弹。”

放屁,贾尔维想。当罗伯特·弗雷泽尔杀死你爸时,你肯定在那里。不然的话,你为什么如此犹豫?你也许真的害怕弗雷泽尔,但你更害怕把这个事实告诉你的家人。贾尔维继续逼问了半个小时,但文森特还是不肯承认;文森特·布克已经快被逼到绝境了。贾尔维觉得再问下去也于事无补了。

“如果你敢骗我们的话,文森特……”

“我没有撒谎。”

“你要面对陪审团,如果你对他们撒谎,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我没有。”

“好吧。现在,我要把你说的都写下来,你得再签个字。”贾尔维说,“你得再说一遍,慢慢说,让我有时间写。”

“好的。”

“你的名字。”

“文森特·布克。”

“出生年月。”

终于,贾尔维吐出了一口气,开始写了起来。

3月11日,星期五

贾尔维右手拿出.38手枪,把它藏在大腿后面。

“弗雷泽尔,开门。”

他正在弗雷泽尔位于阿米迪街的排屋前。他身边的制服警冲到这个房子的门口。

“踢门?”制服警问。

贾尔维摇摇头。暂时还不需要。“弗雷泽尔,快开门。”

“谁啊?”

“贾尔维警探。我得问你几个问题。”

“现在吗?”弗雷泽尔正在门后,“我得……”

“是的,就现在。操他妈的快把门开开。”

弗雷泽尔打开了半扇门,贾尔维溜了进去。他的配枪还是藏在大腿后面。

“怎么了?”弗雷泽尔退后一步问道。

突然之间,贾尔维举起枪,对准了弗雷泽尔的脸。弗雷泽尔看了眼枪眼,又看了眼贾尔维。他的目光涣散,很明显才刚吸过可卡因。

“靠在墙上。”

“哇……”

“你这个婊子养的,快靠在墙上,别惹我开枪。”

金凯德和两位制服警冲进屋里,弗雷泽尔被推搡进了客厅。一位西区的老制服警用枪对准了弗雷泽尔的右脑,金凯德和另一位年轻的制服警则开始搜查他的房间。

“快给我站好了!”老制服警吼道:“当心我一枪爆了你的头。”

天呐,贾尔维想,要是这把枪突然走火的话,他们就得写一辈子的报告了。但这套还挺管用的,弗雷泽尔乖乖地靠在墙面上。制服警收起了枪,贾尔维终于放心了。

“到底怎么了?”弗雷泽尔的脑袋还没转过来呢。

“你觉得呢?”

弗雷泽尔没有说话。

“弗雷泽尔,你觉得到底怎么了?”

“我不知道。”

“谋杀。你被起诉谋杀了。”

“我杀了谁了?”

贾尔维笑着说:“你杀了勒娜。还有那个布克家的老头。”

那个叫豪维的制服警刚想给他戴上手铐,弗雷泽尔开始抵抗起来。贾尔维立马往客厅里走了一步,给他的脸上来了重重一拳。

这位嫌疑人迷惑地抬起头:“你打我干吗?”

贾尔维还真思考了一会。对这个问题的官方回答——也就是会被写进报告的——是谋杀案嫌疑人企图抵抗,所以不得不用武力制止。而正义的回答——虽然这种正义感很快就会因为处理太多凶案而被日渐麻木的警探们遗忘——则是,因为这个冷血的婊子养的一个晚上杀了两个人,一个女人和一个老人。不过,贾尔维的回答却是折中的。

“我打你,”他对弗雷泽尔说,“是因为你骗我。”胆敢对警探撒谎。这便是他应得的。

弗雷泽尔没有回答。豪维和金凯德已经把他的手背铐了起来,他们让他坐在沙发上。他没有抵抗。弗雷泽尔的那把.38手枪很有可能就在屋里,警探们又迅速地找了一遍。他们没找到它,却在厨房里找到了罗伯特·弗雷泽尔的“晚餐”:可卡因、奎宁、几个塑料袋和三支吸管。

警探们看了眼制服警,制服警又回看了他们一眼。

“你们要带走这些吗?”年轻的制服警问。

“不用了。”贾尔维说,“两起谋杀已经够他受了。而且我们也没有这里的搜查令。”

“好吧,”制服警说,“我没问题。”

他们把毒品留在了厨房的桌上。或许哪一天,一个像弗雷泽尔这样的人会再次吸食它们。贾尔维回到客厅,让制服警们呼叫囚车。弗雷泽尔又开始说话了。

“贾尔维警官,我可没对你说谎。”

贾尔维笑了笑。

“你从来就没说过实话。”金凯德说,“说实话可不是你的本性。”

“我没说谎。”

“狗——屎。(6)”金凯德把这个词的发音拉得很长很长,“孩子,你就是不说实话啊。”

“喂,弗雷泽尔,”贾尔维还是笑着说,“你还记得你答应给我们看看那把.38枪的吗?怎么我们都没见着呢?”

弗雷泽尔没有回答。

“孩子,你就是不说实话啊。”金凯德重复道,“不,说实话真的不是你的本性。”

弗雷泽尔摇摇头,貌似终于恢复了一些理智。他抬起头,好奇地看着贾尔维,问道:“贾尔维警官,我是唯一被起诉的嫌疑人吗?”

唯一的。可是,弗雷泽尔的问题终于让贾尔维确信了,文森特·布克也脱不了干系。

“是的,弗雷泽尔,你是唯一的。”

不用怀疑,文森特就是从犯。但开枪的肯定不是文森特——他既没有对勒娜开枪,也没有对他父亲开枪。就其最终效果而言,让文森特·布克做证人比让他沦为谋杀从犯好得多。贾尔维不能给弗雷泽尔的辩护律师留下另一个嫌疑人,不能让他的律师转移视线。我不能这么做,贾尔维想。他在审讯室里是怎么对文森特说的来着?不是做证人,就是做嫌疑人。不是这个,就是那个。

文森特·布克已经交代了——至少交代了他胆敢交代的事实——因此,他能走人。而罗伯特·弗雷泽尔撒了谎,因此,他只能去巴尔的摩西区的拘留所。在贾尔维看来,这便是正义的天平。

在西区警局里,他们没收了弗雷泽尔口袋里的东西,给它们做了个清单。他们在他的裤袋里发现了一叠厚厚的钞票。

“天呐,”一位警官说,“这应该有一千五百块钱吧。”

“操他妈的,真是门好生意啊。”贾尔维说,“我一星期的工资有这么多吗?”

金凯德瞪了贾尔维一眼。要是哪一天,某个警探的裤兜里有那么多钱,那他肯定是把马里兰州州长、巴尔的摩市长以及半个英国王族的成员都敲诈至死才拿到的吧?那位警官明白贾尔维见到这些钱时的感受。

“可不是吗?”他对贾尔维说,声音大到弗雷泽尔能听见,“你可不是靠贩毒过活的,是吗?”

贾尔维点点头。

“贾尔维警官……”弗雷泽尔叫他道。

“喂,唐纳德,”贾尔维没有理他,却对金凯德说,“我俩去喝一杯?”

“贾尔维警官……”

“要不等到天黑吧,”金凯德说,“我请客。”

“贾尔维警官,我没对你撒谎。”

贾尔维转过头,看着弗雷泽尔被带进西区拘留所的监牢。

“贾尔维警官,我没撒谎。”

贾尔维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说:“再见,弗雷泽尔,再见。”

罗伯特·弗雷泽尔被关进了牢里。狱吏让他伸出手,按个指纹。贾尔维填完了登记表,朝警局的后门走去。他路过监狱,却没有朝里望一眼。他没有看见那一刻停留在罗伯特·弗雷泽尔脸上的表情。那束令人窒息的目光。

那杀死人的、充满仇恨的目光。


(1)Little Engine That Could,美国著名儿童教育漫画。——译者

(2)Joe Friday,电视剧《法网》(Dragnet)中的虚构警探人物。——译者

(3)Ollie North,美国军人、作家、电视节目主持人。——译者

(4)Ralph Waldo Emerson,美国诗人、思想家。——译者

(5)Earl Warren,1953年至1969年期间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经其裁决的Escobedo V. Illinois案和Miranda V. Arizona案都对美国司法及执法系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译者

(6)Sheeeet,即脏字“shit”的“I”音加长后的发音。在《火线》中,这个脏字被大量使用,以至成了该剧的经典台词。——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