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纪实大套装·2023版(套装共44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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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2月10日,星期三

自吉尼·卡西迪被人在爱普尔顿街和莫谢尔街的街角射中已经过去了一百一十天。在这一百一十天中,特里·麦克拉尼挑起了整个巴尔的摩警局的重担。在巴尔的摩,一旦发生警察被杀或被伤事件,凶案组永远都能把凶手逮捕归案;他们没有一次失败过。可是,麦克拉尼知道,警局里的每一个警察也都知道,失败的一天终于要降临了。长久以来,本市陪审团都会对那些射杀警察的罪犯网开一面,他们通常只会被判二级谋杀罪;那个在卜克曼头上开了六个洞的男孩就只被判了二级谋杀,现在已经在保释期了。马尔蒂·沃尔德警探曾在一次围捕行动中被一个毒贩杀死,那个人也只被判了二级谋杀。麦克拉尼知道,警局里的每一个警察都知道,长此以往,不可想象的事情肯定会发生,胆敢杀害警察的罪犯也总有逃脱的机会。麦克拉尼只能默默祈祷,这事千万别发生在他头上,千万别发生在卡西迪这起案子上。

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了,麦克拉尼了无头绪。他收集了一些证据,可检察官说它们根本不足以起诉某人让他面对陪审团。有关卡西迪案件的卷宗已经收集了大大一叠,可事实上,自去年10月以来,麦克拉尼就没发现过任何新的嫌疑人。其实,他的嫌疑人变少了。至少,在10月的时候,他还相信那个因枪击吉尼·卡西迪而被关起来的人的确就是凶手。

可现在,他不敢确定了。现在,随着这起案件一天又一天地接近5月的公审日期,他开始默默地祈祷。他的祈祷很简短,也很直接:他会在走过街角时突然祈祷起来,他会在咖啡室里突然祈祷起来,他恳请那个天主教的上帝聆听他的心声;可是,他或许已经忘记:想当年,当他在阿伦娜大道受伤倒地时,他也曾祈祷过,可上帝并没有理他。现在,麦克拉尼发现自己经常会自言自语,他对上帝只有一个请求,可惜的是,上帝总是穷于应付,无暇顾及他。上帝啊,请你帮助我给那个枪击吉尼的人定罪,只要达成这个心愿,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烦你了。您虔诚的信徒,T.P.麦克拉尼警司,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刑事调查部凶案组。

吉尼总是会在半夜三更给他打电话,这让他的压力更大了。卡西迪的眼睛被击中而失明了。他会在半夜惊醒,却不知道现在是早上还是下午。然后,他就会拨通凶案组的电话,了解他们是否有新的进展,又是否对那个叫做欧文斯的男孩做了更多的调查。麦克拉尼会告诉他实话。他说,他们还动不了安东尼·欧文斯,因为他们只有两个不可相信的、还未成年的证人。

“你到底想怎样,吉尼?”在有一次对话中,麦克拉尼问他道。

“我觉得,”卡西迪回答说,“只要我的眼睛瞎一天,他就应该在牢里待一天。”

“你接受五十年监禁的判决吗?”

我接受,卡西迪说,如果没有更好的选择的话。

可五十年根本不够;他俩都知道,五十年意味着在牢里待不到二十年就会被假释。可是,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别提五十年了,麦克拉尼连给欧文斯定罪都难。现在,在麦克拉尼手头上的是一起事关其职业命运的大案,可当他盯着本案卷宗看时,他只能看到两个字——失败。去他妈的,如果卡西迪不是个警察,那这起案件还没到法庭之前就肯定已经被息事宁人了。

可惜的是,卡西迪是个警察。所以,这起案件不会息事宁人,不会宣判无罪,也不会辩诉协商。如果陪审团不判罪犯一级谋杀罪的话,吉尼·卡西迪肯定不会罢休。这是警局欠他的,而此时此刻,麦克拉尼就是警局的化身。他是卡西迪的朋友,他是这起案件的调查指挥官,特里·麦克拉尼没有任何理由逃避,他必须定罪,还卡西迪一个说法。

虽然他不曾对外人说过,可他内心的负罪感与日俱增。因为,在那个闷热的10月之夜,当凶案组的电话响起时,他并没有在办公室里。当天,他的轮值时间是下午4点到午夜12点,可他没等到12点就离开了办公室,前往市中心的一家酒吧喝酒。他是在那里接到电话再赶回到警局的。

西区有警察倒下了。

头部中枪。

卡西迪。

是卡西迪。

麦克拉尼赶回到办公室。对他来说,倒下的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警察。卡西迪是他的朋友。当他在西区分局短期做部门警司时,这个巡逻警曾是他的下属。他很有前途,他是个好孩子——聪明、刻苦、公正——他就是理想中的巡逻警。即便在麦克拉尼回到凶案组之后,他们也依然保持着友谊。可现在,卡西迪倒下了,或许已经死了。

当他们发现卡西迪时,他们看到他正坐在爱普尔顿街和莫谢尔街的街角。在几个街区外步行巡逻的吉姆·鲍文是第一个赶到现场的警察。他被吓了一大跳,发现自己竟然认不出这个西区分局的同事了。卡西迪的脸上淌满血浆,鲍文赶紧蹲下身体看他制服胸口的牌子:卡西迪。鲍文还看到卡西迪并没有拔出配枪,他的警棍依然留在巡逻车里,车则停靠在几英尺之外的街边。另外一些西区警官赶到了现场,他们每个人都很震惊。

“吉尼,吉尼……天呐。”

“吉尼,你能听见我说话吗?”

卡西迪只说了两个字:“是的。”

他们把他抬进救护车。救护车急速飞驰一英里,把他送到大学医院的创伤科。医生说,卡西迪只有百分之四的存活率。一颗子弹从他的左面颊射入,朝上穿过头骨,射穿了右眼的视觉神经。另一颗子弹击中他的左脸,直接穿透左眼,并在他的大脑里停留了下来,手术刀已经无法将它取出来。就是这颗子弹让医生们做出了最坏的推断——即便这个二十七岁的警官能侥幸活下来,他的脑部也会受到严重创伤。

卡西迪的妻子和两位西区警员赶到医院,他们为他祈祷。然后,那些高官们——警监和副局长们——也来了。警探和医生们汇聚一堂,甚至还出现了提供临终祷告的牧师。

对此案调查的早先阶段完全遵照所有警察枪击案的惯常逻辑。愤怒的警探和西区制服警们全体出动,他们控制了爱普尔顿街和莫谢尔街周围的区域,逮住任何在这个街角无所事事的人问个遍。附近的居民、街头贩毒者、瘾君子、流浪汉——每个走过那里的人都被扣留、被恐吓、被威胁。竟然有人敢近距离在一个警察头上开两枪——这完全是种挑衅。无论在此之前,警察和西区当地人之间有什么和平协议,现在这一协议已然被撕毁。

在这个痛苦的调查首夜,麦克拉尼是指挥行动的凶案组警司之一,但他比任何其他指挥官更加激动。他呵斥着、辱骂着每一位可能的证人,告诉他们如果胆敢说谎的话,上帝会惩罚他们,魔鬼会吞噬他们,而他——T.P.麦克拉尼——也不过放过他们。当一位警察倒地时,“我可什么都没看见”这样的话是不被接受的;即便如此,麦克拉尼当晚的表现也是过于鲁莽了。在他底下的警探看来,这完全是种赎罪的行为——而这只是因为当电话响起时,他正在喝啤酒。

说实在的,虽然麦克拉尼提前在规定时间离开了岗位,但这并不意味着什么。凶案组的工作时间相当灵活,只要你完成了案头工作,而接班的人又已经来了,你完全可以提前离开。有些探员下班早了,有些探员下班晚了,有些会为了破案加班,有些会在接班人手还没到时就开始喝啤酒。没人会预料到,就在那片刻的松懈时间内,一起红球案件会发生。可是,对于麦克拉尼来说,所有这些都不是理由。这不仅仅是个红球案件。在他看来,当吉尼·卡西迪倒下时,他没有在岗位上的这个事实很重要。

所有人都注意到了麦克拉尼的愤怒情绪。这其中几位警探——包括达达里奥警督——试图平复他的心情。他们告诉他,他过于感情用事了,他们暗示他最好还是回家,最好还是把工作交给那些没有和卡西迪共事过的警探,那些还能把这起案件当作犯罪——虽然是起性质恶劣的犯罪,却不是对针对个人的攻击——来处理的警探。

那一夜,愤怒的麦克拉尼甚至重重地往墙面上打过一拳,并造成了手骨粉碎。事实上,在几个月之后,他的行为变成了凶案组里的笑话:卡西迪被击中那一夜,麦克拉尼分别在三个不同的地方伤了他的手。

三个不同的地方?

是啊。它们分别是迪维逊街1800号街区,劳伦斯街1600号街区,还有……

麦克拉尼失控了,但他不愿离开。也没人真的相信他会离开。虽然他们对麦克拉尼的情绪颇有微词,但所有和他共事过的人都理解他此刻的愤怒。

当晚凌晨2点,案发三小时后,警局接到一个匿名举报电话。有人告诉他们前往北斯特里克尔街,他们会在那里的一幢房子里找到那把击中卡西迪的枪。警探们没有找到任何枪,但他们在那个地址发现了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他们把他带回到市局。这位少年一直不肯承认自己和这起案件有关。警探们对他进行了长时间的审讯。他们对这位少年球鞋上的污点做了无色孔雀石试验,确定那的确是血迹,于是他们进一步拷问他。终于,这个被吓坏了的男孩经受不住几个小时的轮番轰炸,给出了安东尼·T.欧文斯这个名字。那一刻,麦克拉尼想往审讯室里冲,几位警探合力才把他拦了下来。男孩还提到了另一个名字——克利夫顿·弗雷泽尔。他说这个人当时也在现场,但并不是他开的枪。据这位年轻的证人说,当时他离事发地点才几英尺之遥,他看到卡西迪向一群街角贩毒少年走去,突然之间,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那个十八岁的、叫欧文斯的小毒贩就开了枪。

警探们通宵达旦起草逮捕和搜查欧文斯的申请书,让轮值法官签署它,然后于第二天晚上6点半来到欧文斯位于巴尔的摩西北部的公寓。这次突袭鲜有收获,可是就当警探们从欧文斯家离开时,他们又接到一个匿名电话,说那个枪击警察的人是在富尔顿街的某个排屋里。他们赶紧前往那个地址,但还是没有逮到欧文斯。不过,克利夫顿·弗雷泽尔——这个据说是证人的少年——就在那里。他们把弗雷泽尔带到市局,可他要求律师到场,在此之前他什么话都不肯说。于是,他被关进了巴尔的摩市拘留所。但是,因为法官签署的逮捕令是针对欧文斯的,和他并没有关系,他在几小时之后就被保释了出来。

那一夜的晚些时间,那个不愿道出实情的十六岁少年的妹妹也来到了凶案组。据她说,案发时,她和几位好姐妹也在爱普尔顿街上,她看到卡西迪在那个拥挤的街角被击中。她说,就在欧文斯开枪之前,克利夫顿·弗雷泽尔推了他一把,还对他说了些什么;在欧文斯枪击了卡西迪之后,他上了一辆黑色福特护航者,开车的也是弗雷泽尔。在听取了这些证词之后,警探们开始重新寻找弗雷泽尔;他们发现,在被保释之后,这个少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们申请了针对他的逮捕令,并继续着对欧文斯的寻找。不过,就当那位十三岁的少女签署自己的证词时,安东尼·欧文斯出现在了中央区分局的前台。

“我就是你们想找的人。”

这位少年不敢去西区分局自首。他知道,如果他去了那里,就有可能遭到毒打,甚至被活活打死。他知道这并不是他臆想的危言耸听。于是,他选择了中央区分局。当麦克拉尼得知这个消息后,又冲动地想赶过去。其他警探把他拦了下来。不过,欧文斯也没吃到什么好果子。他在审讯室里挨了打,在拘留室里挨了打,在被送往市拘留所的囚车上也挨了打。当然,你可以指责警察说这是野蛮残暴的行为,但即便安东尼·欧文斯本人都知道,这完全是他自找的。当他把两颗子弹送入一个警察的脑袋时,他就应该有心理准备。于是,他咬着牙默默承受着,丝毫没有一句抱怨。

吉尼·卡西迪做完手术的那几天一直处于半昏迷的状态,他还未脱离危险期,他的妻子、母亲和哥哥轮流照顾着他。警局高层自从他手术那一晚来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不过病房里从来就不缺人,他家的朋友和西区分局的同事们都会陆续前来看望他。在他昏迷期间,医生每天都会对他的存活率做新的判断,有时说他快要挺不住了,有时说他快要脱离危险期了。整整两星期过去后,卡西迪终于脱离了危险。当时,一位护士正在帮他换绑带,他突然不安地蠕动起来。

“天呐,吉尼,”护士说,“活着真够难的。”

“是啊。”卡西迪一个字眼一个字眼地说,“真……够……难。”

他活了下来。但他瞎了。那颗留在他脑子里的子弹损坏了他的嗅觉和味觉神经。他还得重新学习说话、走路和协调身体。在确定卡西迪能活下来之后,医生们要求他再住院四个月,并接受几个月的物理治疗。然而,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三星期之后,卡西迪就能被人扶着行走起来,也在言语理疗师的帮助下重新学会了说话。经过医生诊断,他们确定卡西迪的大脑功能并没有被子弹损坏。一个月之后,他便出院了。

随着卡西迪的回归,麦克拉尼和本案的主责警探加里·登尼甘已经准备就绪。他们希望卡西迪能帮助他们进一步了解案情,他或许能记起案发时的情况,或许还能认出或描述出开枪的人的样子。然而,让他们失望的是,卡西迪什么都不记得了,他只记得他在岳父家吃了一根热狗,然后就去上班了。对于案发时的情况,他说他只记得吉姆·鲍文蹲下身子看他时的脸——但医生说,那只是他的臆想,照他当时的情况,他根本不可能看到。

警探们告诉他,据证人说,案发当时,他正要清理爱普尔顿街和莫谢尔街之间的贩毒窝点,可一个叫做欧文斯的男孩突然朝他开了枪。可是,这个说法让卡西迪本人疑惑不已。他问,如果他当时的确是去赶走那帮贩毒少年的话,那他为什么会把警棍留在车里?而爱普尔顿街和莫谢尔街之间的街角又是从何时开始变成贩毒窝点的?在此之前,他已经在那片区域巡逻过一年了,他从来没见过有人在那里做毒品交易。卡西迪说,这肯定不是案件的真相,但可惜的是,他自己又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吉尼·卡西迪还有一件事不记得——那件事发生在他手术之后,那时他还处于昏迷状态。我们不知道这种事为什么会发生,或许是因为即便他已神志不清,但西区分局警察的血液仍在他的体内奔腾。总之,有一天晚上,卡西迪突然从病床上站了起来。这是他自中枪之后第一次站起来走路。他慢慢地走到旁边的病床上,那里躺着一位因车祸受伤的十五岁少年。

“喂。”卡西迪对他说。

男孩抬起头,恐惧地看着这个穿着病号服的幽灵。他的眼睛肿大如桃,他的头发全被剃光了,上面有一道可怖的手术刀痕。

“什么?”男孩说。

“你被捕了。”

“什么?”

“你被捕了。”

“先生,你最好还是回床上躺着。”

这个幽灵似乎犹豫了一下,然后转身回到自己的床上。“好吧。”卡西迪说。

案发数星期之后,麦克拉尼与其他警探和缉毒组以及西区分局缉毒组联手,开始对爱普尔顿街附近的毒品市场进行针对性的监控。他们的假设很简单:如果卡西迪的确是因为想清理一个贩毒窝点而遭枪击的话,那么这片区域的所有贩毒者都应该知道这起事件。他们中的有些人应该是目击证人;即便他们不是目击证人,他们也应该认识目击证人。于是,他们逮捕了十几个毒贩。他们对这些人进行了突击审讯,想在质问贩毒罪的过程中换取他们的小道消息。可是,让他们颇感意外的是,这些毒贩没一个能提供有用的信息。

对那片区域所住居民的调查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案发当晚的天气很好,也不是很冷,在通常情况下,那些住在附近排屋的居民都会坐在门廊上聊天直至深夜。可是,警探们找不到一位目击证人。他们还试图寻找那辆据说是逃离工具的黑色福特护航者,但也徒劳无获。

今年1月底,凶案组把案件资料交给了州检察官办公室的职业犯罪组。两个资深的公诉人霍华德·戈尔什与加里·辛克尔翻阅了起诉书和证人证词。欧文斯和弗雷泽尔还待在拘留所里没有被保释,但如果要对此案进行公诉的话,那简直就是一场灾难。他们只有两个证人——一个是十六岁的小混混,他本来就不怎么愿意合作;另一个则是他十三岁的妹妹,可这个小女孩经常离家出走,这不但让她的行踪难以掌握,而且也让她的话显得不可置信。而且虽然他们的证词有相似之处,但在关键细节上却有出入:小女孩说弗雷泽尔是帮凶,而男孩则否认了这一点。与此同时,警探们也没找到任何武器、微量物证或犯罪动机。在这种情况下,你很难说服陪审团定罪。

麦克拉尼真的害怕了。如果开庭那天他们还没找到任何物证怎么办?如果他们只有这两个证人怎么办?如果他们败诉了怎么办?如果枪击者被判无罪了怎么办?公诉人曾屡次向他暗示,在现今的情况下,别说一级谋杀了,能判二级谋杀就已经相当不容易了。于是,他给卡西迪打了一个电话,他旁敲侧击地问卡西迪是否接受欧文斯被判二级谋杀。这也就意味着后者会被判三十年,但十年之后便能被假释。

不接受,卡西迪说,三十年不行。

说来容易,麦克拉尼想。想要达成辩诉协议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了。卡西迪瞎了,他再也无法工作了。他的妻子帕蒂·卡西迪也失去了工作。她的公司最初愿意给她停薪留职,但她为了在理疗的那几个月好好照顾丈夫,主动辞去了那份会计工作。他俩的生活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了——不,麦克拉尼想,不止他俩。

就在去年圣诞之前,帕蒂·卡西迪开始呕吐了起来。她原先以为自己是照顾丈夫过于疲惫了,后来经过诊断,她才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她是在吉尼受伤前几天怀的孕。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虽然这个孩子为他们带来了生活的希望,但也让卡西迪感到苦涩:这是他的孩子,可他再也看不到他到底长得怎样了。

帕蒂·卡西迪的怀孕增强了麦克拉尼对本案的执迷。不过,据有些警探说,麦克拉尼之所以如此偏执地调查此案,却不尽然和卡西迪及其孩子相关,而是因为那起发生在梦露街后巷的案子。那个案发地点离卡西迪被击中的地点只有两个街区之遥。

对于麦克拉尼而言,凶案组对约翰·兰多夫·斯科特案的调查完全是有悖为警之道的。他无法想象自己竟然要对同僚做调查。吉尼·卡西迪被枪击致残了,然而仅仅一个月之后,凶案组——事实上,是麦克拉尼的分队——却开始调查那些曾经和卡西迪共事过的巡逻警:他们让这些警察戴上测谎仪,检查他们的左轮配枪,搜查他们的储物箱……麦克拉尼无法想象自己竟然同时做着这两件事。

麦克拉尼觉得荒唐极了。约翰·斯科特的案子之所以还没破,是因为他们觉得凶手就是警察。可是,在麦克拉尼的世界里,警察不会在射杀了某人之后就逃之夭夭——至少那些和他共事过的警察都不会这么做。他认为沃尔登走过了头。沃尔登的确是一个好警察、好探员,可是他深信不疑地肯定是警察杀了人。麦克拉尼想告诉他,他错了,错得离谱。麦克拉尼从来不会当面指责自己的警探。不过,在他看来,沃尔登太老派了,他是个只会遵守上级命令的警探,无论他会被那些命令操翻几遍。所以,麦克拉尼不怪他。要怪也要怪警局的上层,特别是行政警督和警监,是他们为梦露街案件立了特案,剥夺了他对此案的调查指挥权。他觉得,他们过早下了凶手不是平民的结论,他们过早让沃尔登去调查那些巡逻警。行政警督没干过警探,警监也没有;他们毫无实战经验,他们又怎么可以剥夺他和达达里奥的指挥权呢?再没有谁比他更了解街头会发生些什么,又不会发生些什么了。在他看来,从每个介入调查此案的人员都认为凶手是个警察的那一刻开始,这个案件就注定要石沉大海了。

麦克拉尼曾大为光火地表达过自己的观点。和他一起轮值的警探们都知道,这可不是因为他被排除在了此案的调查指挥系统之外。他相信自己说的每一个字。他必须相信。特伦斯·麦克拉尼或许会对他生命中的其他方面无所谓,但他对西区分局的忠心、他对自己的信念,从来不会被任何人改变。看看吉尼·卡西迪吧。这位西区巡逻警在爱普尔顿街和莫谢尔街街角倒下了。难道还有比这更能说明问题的事实吗?

这就是西区分局的巡逻警们为工作所付出的代价。而如果警局除他之外的所有人都看不到他们的付出,那么好吧,他只能对他们说:操你妈,你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他想,既然高层已经决定不让他插手此事,那么他就放手不会再管。他会做比这更加有意义、更加慰藉心灵的事:把卡西迪的案子查清楚。

在得知帕蒂·卡西迪怀孕之后,麦克拉尼向警监提交了一份申请。他想从西区调用两位巡逻警,让他们从2月1日开始协助此案的调查,直至5月本案开庭。他不能再失败了;他已经在一起警察枪击案中败下阵来,他无法想象自己屡战屡败。

警监同意了他的申请。西区分局派了两个最优秀的警官来协助他。这是一对肌肉男组合:加里·特格尔是个身材敦实的黑人,他在西区分局的便衣组工作;柯瑞·贝尔特则身材高大、脖子粗壮,看上去像是橄榄球队的防守队员,可头脑灵活得又像一位攻击前锋。这两个人都很聪明,即便就西区分局的标准而言,他们干起事来也相当麻利。当这三人走在大街上时,麦克拉尼总是会很愉悦。他本人已经是个渐渐发福的三十五岁警司了,却指挥着两个健美先生式的警察,这种对比强烈的组合显然是一道风景。

“我们把车往旁边一停,我先走出车门。”这个三人组在西区巡逻了一天之后,麦克拉尼饶有兴致地说,“那些罪犯看了我一眼,我觉得他们肯定是在想,‘没问题,我跑得过这个废人。’然后,这两个家伙走出车门,说时迟那时快,所有人都乖乖地靠在墙上把手伸了出来。”

麦克拉尼、贝尔特和特格尔——这个三人组从2月1日起就开始在西区巡逻了。他们访问了案发现场周围街道上的所有居民,寻找着潜在的目击证人,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可是,此时此刻,他们已经工作了九天了。他们仍然一无所获。没有新找到的证人,没有凶器。他们对案件的了解和10月相比毫无差别。四个月过去了,人们早已淡忘这起枪击案了。

今天早上,当麦克拉尼再次动身准备前往西区时,他感觉自己内心的恐惧进一步扩张了。他曾为卡西迪的上司,他们之间有朋友之情,他对西区的调查可不是一次又一次普普通通的例行巡逻,而是正义对邪恶的圣战。这起案件早已超越了为卡西迪报仇的意义,它的告破与否直接关乎麦克拉尼的信仰——要知道,他已经是个稀有动物了。他相信戴上警徽就是正义的化身,他相信身为上级就应该保护下级,他相信警察之间的兄弟情谊;作为一个爱尔兰裔警察,他相信,这种兄弟情谊便是他所信仰的宗教。

很多年前,当特伦斯·帕特里克·麦克拉尼还是中央区分局的巡逻警时,这一信仰便在他心中扎下了根。那一天,他突然接到了乌塔街和诺斯街口一个银行的报警电话。他开着车疾驰在宾夕法尼亚大道上,警灯在车顶上闪耀,而车里正播放着电影《夏福特》的主题曲(1)。那时他才二十六岁,他挥舞着警棍,佩戴着.38手枪冲入银行大厅,跑过面面相觑的银行顾客——再也没有比那更激动的时刻了。虽然,他后来才发现是报警系统自己出了错,但他无比享受自己的英勇行为。是的,这是一个灰色的世界,这是一个好坏不分的世界。可是,在麦克拉尼的幻想中,自己就是被坏人包围了的、孤身搏斗的好人。只有警察这份工作才能满足他的幻想。

最终,麦克拉尼成了他想成为的那个人。很少有警察能到他那个程度——他熟稔街头,自嘲自讽,百杯不醉。他属于几近绝种的老派爱尔兰裔巡逻警:放肆地生长,放肆地大笑,放肆地喝酒,放肆地骂人。他喝下多少啤酒,他的腰围就会宽多少。最后,他成了那个重达二百三十磅的警司。但在成为警察之前,他可是大学橄榄球队的进攻前锋,他曾有过优美的肌肉线条;只不过,在当了几年警察之后,脂肪替代了肌肉,麦克拉尼从一个橄榄球队员变成了天天在巡逻警车、酒吧和卧室三点一线轮回工作的警察。

随着身材日益肥胖,他也渐渐不在乎自己的穿着了。警探中流传着一个笑话——麦克拉尼每天出门工作之前,都会让他家的那条狗把自己的衬衫和便衣在草坪上拖一遍。麦克拉尼对此不屑一顾,他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衣服总是这么脏;他说,他妻子是在那些高档的郊区购物中心给他买衣服的,虽然那都不是什么名牌货,但都是体面的服饰。当他开着车驶出位于霍华德县的家,并行驶在95号州际公路的最初一段路上时,他的衣服看上去仍然完美无瑕。可是,在开上175号州际公路与巴尔的摩市区之间的那段路程时,他的车里就会发生神秘的“爆炸”事件。他衬衫的领子会变得皱巴巴,他的领结会朝一边扭曲过去;便衣的袖口会沾上污迹,上面的钮扣则会突然掉下来;裤子右边的缝合线会和他插在后腰间的左轮手枪发生摩擦裂开来;一只鞋底上的皮也被磨破了。

“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麦克拉尼从来不觉得他该买新衣服了。他说,他只是有时起得太晚赶着上班,于是只熨烫了衬衫的正面;他说,他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别人只看得到正面”。

特里·麦克拉尼身材硕大,一头金发,还时不时地露齿而笑。他看上去并不像一个爱思考的人,甚至并不聪明。然而,在那些真正了解他的人看来,他不修边幅的外貌和放肆的行为都是刻意的伪装,他是一个不显山不露水的智者。他出生在华盛顿的一个中产阶级郊区家庭。他的父亲是一位拿着高薪的国防部分析师。还在中央区做巡逻警时,他利用在警车上的闲暇时间自修了法律,拿到了一个法律学位,可他也不屑去考马里兰州的律师资格证。警察们总是看不起律师。他们认为,即便是最好的律师也只不过是一只拿着高薪使劲往正义世界里蹭的猴子。虽然麦克拉尼学过法律,但他仍然是这一信条的支持者:他是一个警察,而不是一个律师。

不过,要是让人来评一评凶案组里有哪些警探最聪明,麦克拉尼的名字总是会被提到。他是凶案组的福斯塔夫(2),凶案组的开心果。杰·朗兹曼善于恶作剧和黄色笑话,而麦克拉尼的笑话则更微妙和值得回味。他的故事会在警局代代流传。巴尔的摩的警察不会忘记这个T.P.麦克拉尼:有一次,做了警司之后的他和朗兹曼在同一个办公室里待了一天,然后他向达达里奥递交了一份机密汇报:“朗兹曼警司成天都不怀好意地盯着我看。我怀疑他对我有兴趣。”有一次,在喝了四杯啤酒后,他口若悬河地谈起工作,他把警察的工作比作打橄榄球:“我的球队应该有战术计划之后才开始比赛。我不关心这到底是个怎样的计划,但他们必须有个计划。”还有一次,正当他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妻子突然打电话请求救援。他赶到家,发现那只是一只在卧室壁橱里乱窜的老鼠。于是,他拔出.38手枪,一枪毙了它的命。(“我把这家伙干掉了,”回到办公室之后,他对同事们说,“不过,我把它的尸体留在了现场,杀鼠儆猴嘛。”)

麦克拉尼从来不会感到疲惫,他尽心尽责地对待每一起案件。1982年是他职业生涯中的辉煌时刻。那时发生了“布罗恩斯坦恩大道谋杀案”——一对犹太老夫妇在家中被杀了,他们被刺数十刀,倒在了客厅的地板上。两个凶手、他们的女朋友和一个只有十三岁的表弟并没有逃离现场,他们肆无忌惮地数次回到犹太人家里,踩踏着死者的尸体,把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搬了个精光。麦克拉尼是此案的主责警探。在经过几星期的调查之后,他们在波尔金斯公共住宅区的一个围栏边上发现了某些被丢弃的财物。他也在那里找到了凶手,并把他们送上法庭。他们一个被判死刑,一个被判终身监禁。

麦克拉尼所破之案有一个特点:它们的受害者通常都是一位女性或包含有女性。当他还是警探时,他破起这种案来就越发起劲;在他从西区分局再次回到凶案组做警司时,如果发生女性被害案件,他也会格外盯紧自己手下的警探,让他们好生对待。他是一个传统而又感性的警察,他相信男人之间或有理由互相杀戮,可要是有人对女人也这么做的话,那一定是天理难容的野兽行径。

尽管他有可能并不了解案件中的男女情事,但是当他看见女性死者的现场照片时,总是会对手下们说:“我们必须替她报仇。”

他是1976年3月从警校毕业的,然后被分配到了中央区分局。即便当他成为警察之后,也没有放弃转行当律师的想法,毕竟律师的工资比警察高太多了——而他的妻子凯瑟琳也鼓励他这么做。事有凑巧,当他刚刚被巴尔的摩大学法律系录取时,他的分队警司安排他和鲍勃·麦克埃利斯特做了搭档,并让他们负责宾夕法尼亚大道区域的巡逻。那是一段奇怪的、分裂的日子:白天的时候,他是法律系的新生,在课堂上讨论着侵权行为和契约;一到晚上,他则化身为正义骑士,处理着莱克星顿住宅区和孟菲住宅区的犯罪案件,那是本市犯罪率最高的一片高层住宅区。在这片区域执法就意味着你得随身佩带警棍,和犯罪分子搏斗是他的家常便饭。这片由八幢高层住宅楼组成的区域是巴尔的摩西区的炼狱,它是一个二十四小时“大超市”,只不过贩卖的是海洛因和可卡因,以及随之而来的绝望和贫困。维护这片区域的治安本就是件劳心劳肺的事,不过上帝仿佛还嫌他不够忙,让他见证了1979年的大暴乱。那次暴乱发生在巴尔的摩飘雪的冬季,被警局的老警察们戏称为“冬季奥运会”。当此类事件发生时,麦克埃利斯特总会让他保持冷静:在两人之中,麦克埃利斯特总是更加理性的一位。每天早晨,当完成当晚的巡逻工作回到中央区的停车场时,他们还会在车上待一会。麦克埃利斯特会打开一本法律课本,从中挑选问题提问,而麦克拉尼则会一一回答。通过这样的方式,麦克埃利斯特把麦克拉尼从炼狱带回到了现世。麦克埃利斯特比他更沉稳、更明智,是他穿梭于两个世界之间的向导,让他不至于迷失自我。一年过去了,当麦克拉尼要升入法律系二年级时,他选择了放弃。他的理由正是麦克埃利斯特——一个他不舍得离开的同事和朋友。

最终,两人一起参与了刑事调查部的录取考试。麦克埃利斯特不想再去那些贫民区巡逻,他的理想是做一位凶案组警探;可是,麦克拉尼却对死亡调查鲜有兴趣。他想去盗窃组。虽然他已经做了两年的巡逻警,他在儿时漫画书上常看到的那一幕仍然停留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你没钱了,所以你就举着枪冲进银行拿了点钱?”

他们连续参加了两届录取考试,并连续两次都取得高分。然而,当刑事调查部终于有空缺职位时,命运弄人,麦克埃利斯特被分到了盗窃组,而麦克拉尼却分到了凶案组。这是因为高层觉得他那一丁点法律背景更加适合凶案组的职位。让他自己都感到惊奇的是,他竟然很快就爱上了凶案组——那里的同事,那里的工作。凶案组是警局的精英部队,所有最强的警探都在这里,而麦克拉尼一直就想做个警探。自接过警探徽章那一刻开始,他便再也不想马里兰州律师资格证考试和做律师了。

在凶案组做警探的那两年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在此之后,他做了一个现今看来最错误的决定:他参加了警司资格考试,并通过了。他拿到了稍微高了一点的工资,并调任至西区分局。他们让他负责第二分队——一群生龙活虎的小伙。和这些二十三四岁的新晋巡逻警比起来,当时业已三十一岁的他简直就是一块活化石。突然之间,他变成了那个必须保持冷静和理性的人。在于西区当分队队长的那两年里,他每天晚上都要派遣自己的伙计进入那些被上帝遗忘的暴力街区。在那里,他的手下们除了信任他们自己和搭档之外别无依靠。在巴尔的摩西区,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他们根本没有足够的人手一一处理突发事件。经常发生的情况是,一位巡逻警的搭档还在处理上一起事件,他已经独自开着车来到下一个案发地点。他只能相信自己的搭档,他相信对方会听见自己的呼叫,并及时赶到和他一起控制现场。

麦克拉尼渐渐了解他手下的每一个人。哪个强壮,哪个瘦弱;哪个能打,哪个不能打;哪个了解街头,哪个只能被动等待悲剧的发生。波普是个好警察。卡西迪是个更好的警察。亨德里克斯是个斗士。然而,除了这三个人之外,麦克拉尼知道,其他人其实都不适合街头执法。不过,他同样知道,无论适合不适合,那些巡逻警车上必须坐满警察。每个晚上,麦克拉尼都会先花一两小时快速完成案头工作,然后开上自己的车来到分队负责巡逻的区域。他会在那里待到下班,响应每一个调遣呼叫。在那两年里,他无时无刻不处于焦虑之中。他知道,总有一天,他其中的一位手下会殉职倒地。但他真正担心的却是这种悲剧将以何种形式发生。这是巴尔的摩的西区。在这片土地上,警察即便不犯错也有倒下的可能性。或者,麦克拉尼一直想,会是某个疏于训练的警员吗?又会是哪个无法控制现场的警员吗?好吧,他们本来就不应该坐上警车,他们本来就不适合干这份活。他问他自己:当那样的事情真的发生时,他能承受得了吗?

终于,那一天来临了。那天是9月1日,天气爽朗。麦克拉尼记得那天的天气,因为这一天标志着巴尔的摩盛夏的结束。他不喜欢在高温的日子还要穿杜邦防弹马甲,可那一天,他不再觉得如此难受了。当时,他正在卡尔维顿街检查水泵。案发地点在那里朝东的几个街区之外。他在接到无线电呼叫的第一时间便上车向埃德蒙德逊大道飞驰而去。等他赶到案发现场所在的那片区域时,无线电里传来了第二通呼叫,说在本塔罗街上见到了嫌疑人的身影。麦克拉尼放慢车速,向北穿过马路。他看见这片街区中央的一个阴凉门廊上坐着一对老夫妇。他们注意到麦克拉尼在观察他们,于是低下了眼睛。或许他们不想和警察说话,但也有可能他们看到了什么。麦克拉尼走下车,来到他们身边,老人用奇怪忧思的眼光打量他。

“你们看见有人从这里跑过吗?加油站被抢劫了。”

老人似乎知道那个加油站。他稀松平常地说,他的确看见有人从这里跑过,还摔了一跤,但又站了起来继续跑,并冲进了街角的那片灌木林。

“是那片灌木林吗?”

麦克拉尼站在门廊上,他的视线被建筑挡住了。他呼叫救援,雷吉·亨德里克斯是第一个赶到的。亨德里克斯走上斜坡,来到那个街角。麦克拉尼在他身后大声喊让他小心点,嫌疑人有可能还躲在灌木林中。两位警察都拿出了枪。就在这一时候,另一个居民走到了门廊上,问他们到底发生了什么,麦克拉尼转过身让他赶紧滚进去。

“我看到他了。”亨德里斯克喊道。

麦克拉尼回头一望,他并没有发现嫌疑人。他赶紧跑上斜坡,他要立刻回到亨德里斯克的身边,这样嫌疑人才不会把亨德里克斯孤立出来。

亨德里克斯还在吼叫,可麦克拉尼仍然没有发现嫌疑人。就在那个时候,嫌疑人终于冲了出来,面朝他们跑过院落。麦克拉尼看到他手里有枪,看到他举起枪射击,于是他也扣动了扳机。亨德里克斯也开枪了。麦克拉尼的脑子一片空白。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他看见那个人就站在他的对面,两人仿佛是在对决——而事实上,他们也的确在那么做。他感觉有两颗子弹击中了他,而与此同时,他看到那个人蹒跚了几步,面朝街道的方向倒在了斜坡上。

麦克拉尼朝他跑了过去,但他的腿已经不听使唤,他只能一瘸一拐地走过去。他已经开了四枪,如果那个人还要跑的话,他还有两颗子弹。但是,当麦克拉尼走到斜坡上时,他发现那个人已经倒下了,他的枪丢在不远处的人行道上。麦克拉尼走到他身边,倒了下去。他用尽所有力量伸出手,用枪指着那个人的脑袋。那个人还有意识,一动不动地看着麦克拉尼。终于,他举起手颤巍巍地摆了摆,表示自己放弃抵抗了。就这样吧。够了。

西区分局的一半人马都赶到了。麦克拉尼看到克雷格·波普的.38手枪对准了那个人的脑袋,终于放心地丢下了他自己的枪。剧痛袭来——他感觉他的腹部中枪了——但他还是无法确定。他知道自己的腿肯定也受了伤;但是,他还是不确定到底是哪条腿。他想,第二颗子弹应该刚刚击中了防弹马甲下面的肚子。麦克拉尼感到庆幸,至少不会就此丧命。

他感觉自己的背部湿透了。他对哈杰克说:“麦克,把我翻过来,我是不是被射穿了?”

哈杰克抬起他的肩膀看了一眼:“是的,射穿了。”

好吧。你们终于知道防弹马甲是个狗屁不值的玩意了吧。不过,麦克拉尼还是庆幸子弹没有留在他的身体里。

受伤的罪犯和警察各自坐上了一辆救护车。麦克拉尼告诉救护人员,他感觉自己正在坠落,好像是要从轮椅上掉下来了,而身体的疼痛也与之俱增。

“别睡着。”他们对他喊道,“别睡着。”

好吧,麦克拉尼默念道。

在准备手术的房间里,被他击中的罪犯就躺在他的旁边痛苦地嗷叫着,护士们把好几条引流管插入罪犯的身体。他分队中另一个小伙菲利普斯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凯瑟琳。凯瑟琳很冷静。她很担心自己的丈夫,但她也埋怨说,即便是在巴尔的摩这样的城市,大多数律师都不会有生命危险。

这就是你的选择。你为什么要当警察?在此之后,她向他抱怨道。麦克拉尼无法给出自己的理由;他知道,他没有权利和她争辩。他已经三十二岁了,他有自己的家庭;他是个大学毕业生,但大多数大学毕业生赚的钱都要比他多一倍。而他呢?他却被人像刍狗一样击中,差点亡命街头。的确,连麦克拉尼自己都会承认,事实很简单也很残酷——警察就是一份吃力不讨好的活。但他不会因为中了枪就改变自己的想法,警察所代表的一切早已超越了他的生命。

麦克拉尼在家休养了八个月。在此期间内,他一直用结肠瘘袋排泄,直到他的消化系统愈合到可以接受结肠造口术为止。每次手术后,他都会感觉自己的肚子剧痛无比。在有些夜晚,他会突然被痛醒,滚落到地板上去。然后,他又得了肝炎,这又进一步推迟了他的痊愈。吉尼·卡西迪来看望过他好几次,还曾带他出去吃过午餐。当时,麦克拉尼实在忍不住了,医生禁止他喝啤酒,可他执意要点一杯。卡西迪阻止了他。卡西迪,他真是个好人。

巴尔的摩警局有个不成文的传统:如果有人因公受伤,那么等他恢复之后,他可以选择任何他胜任的职位。那个夏天,就当麦克拉尼快要恢复准备重回西区分局时,凶案组的罗德·布兰德纳刚好要退休了。布兰德纳是凶案组有史以来最好的警司之一,他不但领导有方,而且有个叫达达里奥的好上司。如果麦克拉尼接替他留下的空缺的话,那么他就将在达达里奥手下工作。对于麦克拉尼来说,这是个难得的机会——至少,他可以选择一个还称得上人道的上司。

他回到了市局六楼。同事们总是会问起他的故事,但他没有兴趣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讲述它,也没有因此而备感自豪。不过,曾经挂彩的历史也让他得到了特殊的待遇。每当一起案件变成一个了无头绪的烂摊子时,他总是会摇着头笑着说:“放过我吧,我可因公受伤过,你们得好生待我。”

于是,他所受的枪伤又变成了一个笑话。有一次,他刚从警长办公室板着脸走出来,朗兹曼就问他:“特尔,警长在你头上拉了泡屎,对吧?”

“别这么说。”

“那你怎么回击他了呢?你脱下衣服给他看伤口了吗?”

“必须的呀。”

“我就说嘛!每当警长要发脾气,麦克拉尼就会解开钮扣。”

但他并不感到骄傲。有时,他甚至会觉得这是他做过的最鲁莽、最不负责任的事。他受伤的时候,他儿子布莱恩才八岁大。家长们骗他说,他父亲其实是在楼梯上摔了一跤。但是,仅仅一天之后,布莱恩偷听他爷爷的电话,发现了父亲受伤的真相,于是他把自己关了起来,开始大发脾气。麦克拉尼会对朋友们说,他根本没有权利受伤,他还有一个小孩子要抚养。

最终,麦克拉尼找到了对待此事的正确态度。他可以为此感到自豪,但不是因为他受了伤并活了下来——而是因为当子弹穿过他的身体时,他——特伦斯·麦克拉尼——并没有倒下。他坚挺地站在那里,直到用自己的子弹击中罪犯,将其拿下。那个名为拉夫德·巴里·福特曼的二十六岁罪犯在中枪两天之后便因胸部创口感染而去世了。当他们解剖他的尸体取出子弹做弹道比对时,他们确定,这颗子弹正是源自麦克拉尼的配枪。

枪击事件过去一阵子之后,一位警探给麦克拉尼看了眼此人的犯罪前科,竟然长达好几页纸。麦克拉尼瞄了几眼。他满足了。这是个罪恶累累的家伙,就在死去之前,他刚刚才因某起重罪判刑几年保释出来。他不想看死者的照片,也不想读这起案件的档案。在麦克拉尼看来,这已经和他没关系了。

2月12日,星期五

麦克拉尼坐在登尼甘的办公桌边,听着审讯室里传来女孩惆怅的啜泣声。这可不是鳄鱼的眼泪。麦克拉尼光听声音就判断得出来。

他靠在桌子上,听着同事再次和她确认证词。女孩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可她的话总是被抽泣声和鼻涕声打断。她肯定感觉很痛苦,甚至觉得自己失去了所爱的人。她或许和吉尼·卡西迪一样痛苦。不过,麦克拉尼告诉自己,千万别做这样的比较。

达达里奥走出办公室,来到审讯室前。他一边透过反光镜面观察里面的情况,一边问麦克拉尼道:“怎么样了?”

“终于破了,长官。”

“是吗?”

“她承认是‘屠夫’干的。”

“屠夫。”她的眼泪为“屠夫”弗雷泽尔而流。

她叫尤兰达·马尔克斯。半小时前,当警探们终于击毁她的心理防线,她开始哭了起来,然后断断续续地说出了实情。麦克拉尼之前一直就在审讯室里,直到他也不禁替这个女孩难受起来,才走了出去。这种既同情受害者又同情施暴者的感觉太不好受了,他选择了离开。在离开之前,他对这位西巴尔的摩地区的女孩说,她做了正确的事。他说,“屠夫”弗雷泽尔不是个好人,他到底干了些什么,他是罪有应得。他告诉她,吉尼和帕蒂还有一个未出生的孩子,而弗雷泽尔造成的阴影永远不会在他们家消失。

“你好好想想吧。”他说。

女孩想象了吉尼·卡西迪一家的悲剧,暂时停止了哭泣。可是,当麦克拉尼走出审讯室之后,她又哭了起来。不过,她的眼泪可不是为卡西迪而流的。尤兰达·马尔克斯之所以哭泣,是因为她爱“屠夫”弗雷泽尔,可她却背叛了他。

“她交代了吗?”朗兹曼走过来问。

“是的。”麦克拉尼心不在焉地拉开登尼甘的抽屉,“我们录下她的口供了。”

“她说了什么?”

“反正这案子结了。”

“喂,特尔,别用这种态度对我。”

朗兹曼走开了。麦克拉尼从抽屉里拿出一叠纸,先在桌上把它们理齐了,接着又下意识地把它们折来折去。

在过去的两天里,卡西迪之案获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而凶案组终于抓住了机会。这种手术刀般的准确性是在此之前并不具备的。当案件刚刚发生时,麦克拉尼被愤怒和失望冲昏了脑袋,而现在,时间终于让他冷静了下来。对卡西迪之案的调查仍然是正义对邪恶的圣战,但让战争得以延续的已经不是复仇之心,而是谨慎细微的理性。

早在一个多星期前,麦克拉尼就掌握了尤兰达·马尔克斯这个名字。当时,他和两位专案警官把他们仅有的两位证人——十六岁少年和他的妹妹——带回到警局做了一系列开庭前预审。他们想看看是否能榨出更多的细节来,它们会对审判有利,甚至有可能将他们引向新的证人。而麦克拉尼特别想知道,当案发时,到底是哪些人和这位十三岁的女孩在一起,她们现在又在哪里。

因为女孩年纪还小,他们原以为稍加施压便能套出她的话。没想到的是,他们颇费周折才终于撬开了她的嘴。可是,即便女孩说出那些女友的名字,他们发现,所有这些名字也都只是昵称——露露、瑞内、蒂凡尼,以及芒奇金——她们都住在孟菲公共住宅区的高楼里。麦克拉尼、贝尔特和特格尔来到那里,却发现有好些女孩都叫这些名字,可她们中却没一个承认自己见证过这起枪击案,也没一个承认自己认识那位十三岁的小女孩。

麦克拉尼再次让专案警官查找那辆据小女孩说克利夫顿·弗雷泽尔开离现场的黑色福特护航者。他们的确在案发现场附近找到了几辆,并对它们进行了跟踪,可结果依然是,这些车辆和弗雷泽尔与欧文斯毫无关系。

警探们没有办法进一步确认两位证人的证词。而在他们的对立面上,辩护律师却请来了一帮子证人,他们都能为安东尼·欧文斯提供不在场证明。据说案发时,欧文斯甚至都不在现场,更遑论犯罪了。麦克拉尼直觉自己的调查肯定出了什么错。于是,他回到了原点。就在三天前,他再次打开了案件档案,看起了那些由案发现场附近居民提供的证词。他们是在案发之后被制服警们带回到警局做了笔录的。他们中的有些人声称自己根本和案件无关,只是凑热闹当了一回观众而已。麦克拉尼已经无路可退。他让专案警官再次访问这些居民,和他们再对一次证词。终于,在工作了一天之后,他们又得到了一个名字——约翰·摩尔。此人住在莫谢尔街上。

在案发当晚,摩尔已经被带回到警局做过笔录。那一次,他声称自己只是听到了枪声,但什么都没看见。可这一次,在警探们的逼供之下,他的故事终于改变了。

摩尔的确没看见枪击是怎样发生的,但他看见了枪击发生前的一切。10月22日晚,他正坐在门廊上,他看见“屠夫”克利夫顿·弗雷泽尔和一个他不认识的女孩在莫谢尔街上朝西走向爱普尔顿街。弗雷泽尔和女孩刚走过半个街区,一辆警车缓缓地开了过来。警车开过他俩,来到爱普尔顿街街角。不一会,弗雷泽尔和女孩也来到了那个街角。

然后,摩尔听到了枪声。总共三次。

警探问他案发当时爱普尔顿和莫谢尔的街角是否有人群,他回答说当时并没有人。他还提供了另一位证人,此人当时和他一起坐在门廊上。

第二位证人的证词和摩尔的一模一样。不过,他还提供了两个细节。其一,他记得当警车在莫谢尔街上超过弗雷泽尔和女孩时,开车的警官和“屠夫”弗雷泽尔互望了一两眼。其二,也更为重要的是,他认识那个和弗雷泽尔在一起的女孩。她的名字叫尤兰达,住在摩罗街的街角。是的,如果必要的话,他可以为警探们指出她的家。

今天早晨,麦克拉尼和两位警官把尤兰达·马尔克斯带出了她位于巴尔的摩西区的排屋,把她送上了雪佛兰车。尤兰达年仅十七岁,一双棕色的眼睛深陷在眼窝里。她面容忧郁,一进警局审讯室的大门便开始哭了起来。当然,尤兰达还未成年,她的母亲也和她一起来到了警局——而这同样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刚开始时,尤兰达并不肯招供。警探们一会对她微言大义,一会又对她稍加威胁,可她却只是哭。最终,她母亲走了进来,告诉她得做正确的事,并快点做个了结。

尤兰达抹干眼泪,然后又哭了一会,接着再次抹干眼泪,终于说出了实情——尤金·卡西迪被枪击的实情。

“是‘屠夫’开的枪。”

据她说,整个过程还不到一分钟。他们刚转身来到爱普尔顿街街角,就发现卡西迪站在车外等他们。

“喂,我得和你谈谈。”卡西迪说。

“谈什么?”弗雷泽尔说。

“把你的手放在墙上。”

“屠夫”弗雷泽尔佯装要把手按在墙上,却突然从夹克右边的口袋里掏出了一把枪。卡西迪刚好是个左撇子,于是他立刻伸出左手抓住弗雷泽尔举枪的右手;但正因为此,他无法把自己的配枪从左臀上的枪套里拔出来了。卡西迪还来不及把枪从弗雷泽尔手上解除,弗雷泽尔就扣动了扳机。第一枪没有打中。几秒钟后,在两人搏斗的过程中,枪眼刚刚擦过卡西迪的左脸,弗雷泽尔看准时机又开了两枪。

卡西迪倒在了离警车几英尺远的人行道上,而弗雷泽尔则拿着枪朝后巷逃去。尤兰达尖叫了起来,又跑回到街上,然后仓皇地逃回到自己位于摩罗街的家中,并把刚发生的事情告诉了母亲。那个时候,母女两人都不敢打电话报警。事实上,约翰·摩尔也不敢报警,他还在案发当晚撒了谎,说自己什么都没看见。摩尔的朋友也做了同样的选择。但他们不是唯一明哲保身的目击证人。在摩尔和他朋友交代了之后,他们还提到了另外两位在爱普尔顿街目击整个事件的人。

这就是西巴尔的摩。你坐在自家的门廊上,拿着纸袋,喝着里面的柯尔特45牌啤酒;你无动于衷地看着警车开过你家门廊,转弯来到街角;你看见了罪犯,听见了枪声;你若无其事地站在远处,看着救护车赶到,把一位警察抬走。然后,你回到屋里,打开另一罐啤酒,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机里播放的11点晚间新闻。刚刚在你家门口发生的事又在电视里重演了一遍。好吧,你看完了新闻,又拎着啤酒回到门廊上。

麦克拉尼不可谓不了解西巴尔的摩和它的居民。他也了解这里的人们和警察相处时的游戏规则。然而,即便拥有这么多年的街头执法经验,当一位警察头中两枪,而整个街区的人们都毫无反应、无动于衷、觉得事不关己时,他仍然感到震惊。于是,当尤兰达·马尔克斯终于开始招供时,他放下了手头被他扳来扳去的纸张,回到了审讯室里。他对女孩说起了卡西迪的悲剧,说起了弗雷泽尔对卡西迪一家造成的无法弥合的创伤。然后,他离开了,他明白,自己说得再多,女孩也不会停止哭泣。

那天晚上,麦克拉尼给卡西迪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整个案件的实情。卡西迪突然记起来,他其实认识这个想要杀了他的人。克利夫顿·弗雷泽尔是当地的一个小混混,靠贩卖毒品为生。就在一星期之前,他曾毫无理由地毒打过一位老人。当时,老人看见他正在殴打一位女孩,于是想去阻止他,没想到自己反过头来挨了一顿打,并且被打瞎了一只眼睛。卡西迪想要逮捕这个作恶的混混,于是才在那天晚上停下了车。

现在,卡西迪终于明白爱普尔顿街所发生的一切;更为重要的是,他也终于明白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差点命丧黄泉。他可不是那些没有经验又无脑的新警员,会仅仅因为路过一个贩毒街角而被贩毒分子枪杀。他是为了工作而被枪击中的——正如他在医院的康复病房中对那位十五岁少年所做的那样:他是想逮捕一个通缉犯。他终于越过了心里的那道坎。他必须越过去。

三天之后,尤兰达·马尔克斯被送到了附近的马里兰州警局分局做测谎实验。结果显示,她说的都是真话。同一天,那个声称安东尼·欧文斯才是凶手的十六岁少年也被送到那里接受检测。就在此过程中,男孩突然反悔了,他说在案发时,他并不在现场,他的证词只是道听途说,他只是不想让警察再追究他才这么说的。警察对他这回的证词再次做了测谎,发现他终于说了实话。然后,警察还对男孩十三岁的妹妹做了测谎。很快,女孩也招供了,她说,她之所以主动前往凶案组,是因为她怕自己的哥哥被扯入此案。

卡西迪之案终于告破了。

麦克拉尼知道,在本案开庭之前,他还有好多工作要做,这将花费他几个星期的时间。首先,因为警方起初起诉了一个无辜的人,所以他们必须还之清白,否则辩护律师就会利用他混淆视听。其次,他们还需继续寻找弗雷泽尔使用的凶器或其他物证,一旦他们找到了,这起案件的审判便会势如破竹。不过,无论如何,这起案件终究还是告破了。

尤兰达招供之后,麦克拉尼去卡瓦纳酒吧喝了一杯。这个酒吧是本市爱尔兰裔警察的聚集地。当他出现在这里时,所有人都对他鼓起掌来。他谦卑地退缩到酒吧的一角,倚靠在弹球桌和圣弗朗西斯教堂慈善箱之间的木质栏杆上。那天是工作日,酒吧里的人并不多——几位警探、中央区和南区的一些制服警以及战略部门的几个家伙。柯瑞·贝尔特过来溜达了一趟,他喝了一两杯苏打水然后就离开了。麦克拉尼不知道那个曾令他引以为豪的西区分局到底怎么了,竟然连分局中最优秀的警员也不喝酒了。麦克埃利斯特也出现了。他俩坐在吧台前喝了一会酒。自从麦克埃利斯特和他的妻子苏在巴尔的摩县北部的农场里盖了一幢别墅,并从市区移居到那里之后,他已经很少出现在卡瓦纳了。虽然麦克埃利斯特的到来让麦克拉尼备感惊喜,但他仍然很失望。他知道,这位昔日中央区的战友已经不复往日了,他已经和麦克拉尼分道扬镳,过上了更加明智也更加舒适的乡村生活。

虽然如此,在这个星期二的夜晚,在这个麦克拉尼心中执念之正义终于被伸张的夜晚,在这个警察之间的兄弟情谊再次被确认的夜晚,麦克拉尼最珍惜的仍然是麦克埃利斯特的现身。老好人麦克。他的出现仿佛是为了应验麦克拉尼的祷告,并告诉他,即便是在希望殆尽的街头,奇迹也会出现,而那个凯尔特人的正义传统,并不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消失。麦克拉尼伸出手臂,紧紧搂住这位老搭档的肩膀。

“麦克。”他说。

“T.P.”

“麦克。”他再次说。

“是我,T.P.”

“我的搭档。”

“你的搭档。”

“我的哥们儿。”

麦克埃利斯特点点头,他知道,如果他再回应麦克拉尼的话,他还是会继续说下去。

“你知道吗?那时,我们一起工作的时候,你教会了我很多。”

“是吗?”

“是的,你教了我很多重要的事情。”

“T.P.,比如说呢?”

“别装糊涂。你知道的。”

“好吧。”麦克埃利斯特大笑了起来。警察总是不善于表达自己对另一位同僚的敬意和感谢。他们说着说着就沉默了,他们赞着赞着就骂起人来,他们本想表达自己的真心实意,到最后却只能说起搞笑的黄色笑话来。

“说真的,你真教了我很多。”麦克拉尼说,“但这可不是我尊敬你的原因。那是因为另一件事。”

“特里,是啥事呀?”

“就是当你要操我时,”麦克拉尼严肃地说,“你总是很温柔。”

“我当然很温柔啦。”麦克埃利斯特毫不犹豫地回答。

“你尽可以把我按在车盖上,然后随心所欲,可你却很温柔。你很有耐心。”

“嗯。那是因为我知道你还是处男。”麦克埃利斯特说,“我想让你有好的回忆。”

“那的确是段美好的回忆,麦克。”

“很高兴你这么认为。”

警察之间的兄弟之情无需赘言,所有在场的警察都知道这个黄段子之后的潜台词。终于,这两位警探忍不住笑了起来,卡瓦纳酒吧里的所有人也随之哄笑。然后,他们喝完了杯中酒,一边掏出自己的钱包,一边又把对方掏出来的钱扔回到对方怀里。他们抢着要买下一轮的单。

在巴尔的摩警局,每对老搭档都会抢着买单。

2月18日,星期四

拉托尼亚·瓦伦斯之案已经过去整整两个星期了。就在这一夜,杰·朗兹曼终于得以偷闲溜出了警局。他开车朝西前往位于巴尔的摩县的家。他知道,他的妻子和五个孩子都快要忘记他们的丈夫和父亲到底长什么样了。

这是一段熟悉的路程,于是,朗兹曼的思绪飘散了开来。他难得有独处的时间。现在,在漆黑一片的车厢里,他试图让自己从案件的种种细节中抽离开来,不要再深陷于其中。一幅拼图浮现在他的眼前——水库山地区,纽因顿大道的后巷,拉托尼亚·瓦伦斯尸体被发现的地点。他问自己:到底缺少了什么?

这位警司并不反对艾杰尔顿所提出的屋顶假设。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只有这个假设才能解释为什么女孩的尸体会出现在那个地方。然而,他不同意凶手就在纽因顿大道702号的那些居民中。首先,这幢排屋里住了将近二十四个人。即便那个凶手把女孩骗进了房子,杀了她,并把她的尸体藏匿了一段时间,他怎么可能不让另外十八位房客知道这事呢?在朗兹曼的推理中,凶手只有一个人,他是单独作案的,可是纽因顿大道702号排屋仿佛聚集了巴尔的摩所有下层阶级的代表者。经实验室测试,那晚收集的红色污迹的确是血,但它和拉托尼亚·瓦伦斯的血型不符,而在房间里找到的指纹也无一能和女孩的相吻合。朗兹曼对这一结果并不感到意外。

凶案组对纽因顿大道702号的搜查一无所获,这让朗兹曼和汤姆·佩勒格利尼很后悔——他们本应该花更多时间搜查“捕鱼人”的公寓和商店。这样的错误已经不是一两次了。佩勒格利尼觉得他们对每个调查环节的处理都过于草率,这让他更感焦虑,总是觉得自己疏忽了什么。艾杰尔顿的推理不可谓没有道理,加上纽因顿大道702号里的居民的确有虐待儿童的前科,佩勒格利尼被他说服了。可是,当对此排屋的突击检查以失败告终,佩勒格利尼又回到了朗兹曼的阵营中,开始重新怀疑起“捕鱼人”来。

与此同时,有更多线索说明“捕鱼人”和此案脱不了干系。就在对702号突击检查的后一天,里奇·贾尔维和鲍勃·伯曼来到了位于弗吉尼亚州匡蒂科的联邦调查局特工学院。他们把犯罪现场及尸体解剖的原始资料交给了受过心理画像训练的联邦调查员。在此之后,联邦调查局的暴力犯罪行为分析小组为他们提供了一份凶手描述。

联邦调查局的这份凶手画像颇为具体:他是一个“习惯夜间生活的人……他和附近的孩子们相熟,他们认为他虽然有点古怪,人却很好。警探或许已经对他做过调查,甚至他有可能主动介入调查……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会依据媒体对调查所做的报道来编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据。他很有可能之前犯过同样的罪行,所以,当他再犯时,他不会为此感到自责,他担心的只是自己是不是会因此被抓。”

这份画像还进一步推理道:“这种类型的凶手颇难审问。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本人对自我犯罪行径的回忆也会改变,他会越来越觉得自己和这起犯罪事件无关。有可能的情况是,他是在接触受害者之后的很短一段时间内就把她杀了……受害者很有可能没有按照凶手所要求的去做。他对她失去了控制,于是,他杀了她。受害者有可能认识他,她觉得和他在一起很安全,于是便主动和他一起进入了某个居所或大楼。”

最后,它总结道,凶手很可能在五十岁左右,未婚,长期以来都无法和女性正常相处:“他很有可能之前就和该社区的多位女孩有过接触。拉托尼亚·瓦伦斯不是被一个陌生人杀害的。”

在朗兹曼和佩勒格利尼看来,联邦调查局凶手画像所描述的就是“捕鱼人”。可是,他们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他们所能做的只是再一次逼问他,期待他终于承受不了。因此,当朗兹曼驱车回家时,艾杰尔顿和佩勒格利尼还待在办公室里,他们准备周末再审问一次“捕鱼人”。

然而,朗兹曼却对即将到来的审问抱悲观态度。联邦调查局的分析说得很明白,这个凶手很难审问。冲着这种人大吼“滚出去”是没有用的,他们也不具备以其他罪名恐吓他的证据。而犯罪现场早已显示,此人完全是个变态,他不但不会自责,而且或许早已将犯罪行径合理化了。让情况变得更糟的是,“捕鱼人”已经接受过一次调查了。那一次,他光明正大地走出警局,警探们对他束手无策;即便再来一次,他也依然安之若素。与之相对的是,警探却仍然处在弱势:他们还不知道第一现场在哪里,也没有任何能够将他们引导向某个嫌疑人的物证。警探们听说了很多谣言,怀疑了很多人,现在,他们的手头又多了一份凶手心理画像。可是,他们依然没有至关重要的第一现场。没有第一现场,他们就无法和“捕鱼人”抗衡。

这个案子真是操蛋极了。朗兹曼再次问自己:我们到底疏忽了什么?他的车正在自由大道上行驶,晚上的车辆并不多,他把这两个星期的调查过程再回顾了一遍。自2月4日之后的每一天,警探们都会前往水库山地区。他们已经把那一地区的居民询问了一遍,也把纽因顿大道附近所有的车库和空房子都搜查了一遍。纽因顿大道的北面总共有十三幢排屋,在得到居民的同意后,他们搜查了其中的每一幢。他们也搜查了卡罗大道和公园大道上的很多屋子。每个可疑男性的不在场证明和居所都被检查了。

女孩的衣物和随身财物仍在接受微量物证检测;但是,除了她裤子上的黑色污迹,其余看上去都没太大干系。她的蓝色书包和里面的东西被送到了三十五英里之外的罗克韦尔,那里的酒精烟草枪械实验室从上面提取了几个指纹。现在,这些指纹正在市局五楼装有Printrak指纹鉴定软件的电脑中,它正忙碌地把它们和每一个在巴尔的摩有犯罪前科的人的指纹做比对。

艾杰尔顿奢望小女孩除了耳钉之外还在犯罪现场留下了什么东西,于是,他于星期二下午给图书馆打了一个电话,问当时小女孩到底借了些什么书。没想到,图书管理员回答他说,借书乃属个人隐私,他们没有权力透露给他。于是,他给市长大人打了一个电话;有了市长的“尚方宝剑”,图书管理员就无法再阻止他了。与此同时,佩勒格利尼则把自己埋在了十年之前的老档案里,他继续寻找着那些未破的谋杀案以及和女孩失踪有关的案件。朗兹曼和性侵犯组进行了交流,得到了水库山地区的近期案件汇总。在拉托尼亚·瓦伦斯家人的允许下,佩勒格利尼检查了小女孩的房间,他阅读了她粉蓝色相间的日记本,甚至把她宝丽来相机里的照片都冲洗了出来。所有警探和专案警官都花了好多时间来处理那些匿名举报电话。每当电视新闻中出现关于此案的报道之后,凶案组的电话总是会响起:

“杀拉托尼亚·瓦伦斯的凶手就在我家里。”

“瓦伦斯她家都贩毒。贩毒分子杀了瓦伦斯是想给她家一个警告。”

“我的男友杀了她。”

还有一次,一位老花眼的九十二岁老妇人举报说,她看见穿着红色雨衣的小女孩于2月2日下午走进过公园大道的教堂。佩勒格利尼负责任地前往那里,并派专案警官询问牧师,可这位警官不知道如何开口。于是,佩勒格利尼学着朗兹曼的口吻一本正经地回答道:“不如问他‘你为什么要杀她?’吧。”

在拉托尼亚·瓦伦斯之案的迷宫里,所有匿名电话都只能引向死胡同。朗兹曼问自己,迷宫的出口到底在哪里?他们还没走过哪条路?操他妈的他们到底疏忽了什么?

这位警司快要到家了。突然之间,一个物体从他脑中盘根错节的所有细节中脱颖而出:那辆车。邻居的那辆车。那是个阴凉干爽的所在。

他想到的是那辆操蛋的林肯。它是那条巷子里唯一出现过的车。它就停靠在纽因顿大道718号后院围栏的另一边。操!果然是它!

朗兹曼把车停在自由大道的慢车道上,他走出车门焦急地寻找着公共电话。他要通知佩勒格利尼和艾杰尔顿在警局等他,他要回来了。

二十分钟后,这位警司冲入凶案组的办公室,一边还不断自我咒骂着:“它就在我们面前。就是它。这起案子终于可以破掉了。”

他对两位警探道出了最新的推理:“如果她是在星期二被杀的话,那么,他得把尸体放在某个阴凉干爽的地方,不是吗?否则尸体就会腐烂。于是,他把尸体运出后门,搬到车厢里,他原本计划当晚把车开到别地方再弃尸的。但是,出于某个原因,他没法这么做了。或许,当他想要这么做的时候,他害怕了……”

“那么,就你看来,凶手是那个住在716号的人?”艾杰尔顿问。

“是的,那个奥莉邻居的老公。他叫啥来着?”

“安德鲁。”佩勒格利尼说。

“对,安德鲁。奥莉不是说了么,她不怎么喜欢这个人。”

朗兹曼再次回忆案发最初时的情况。奥莉的丈夫、那个住在纽因顿大道718号的老头发现了女孩的尸体。于是,朗兹曼问他是否有人在这条巷子里停过车。老头提到了他的邻居,那是一个住在716号的中年男子,刚刚和一位信仰虔诚的女人结婚。他经常会把他那辆大陆版林肯停在后院里。事实上,之前一星期的大多数时间里,它都停在那里。

“当他对我这么说时,他甚至还走到后窗边上朝外看,他以为那辆车还停在那里。”朗兹曼说到了关键,“可是,那个婊子养的移动过它了。在此之前,他一直把车停在那里的。为什么突然之间,就在那个早晨,他要把它停到房子正门的纽因顿大道上呢?”

艾杰尔顿找来了此人的犯罪前科档案:虽然他没犯过性侵犯罪,但其他罪名也不少。

“还有件奇怪的事,”朗兹曼说,“这个叫安德鲁的家伙,既然他有那么多前科,他又为什么要和一个信仰虔诚、有事没事就往教堂跑的女人结婚呢?这听上去怎么也不合理啊。”

快要9点了,可朗兹曼并不想就此下班。三人开上雪佛兰车,立即赶往纽因顿大道。他们把这片街区前前后后检查了一遍,那辆林肯车已经不在了。朗兹曼敲了敲718号的大门,一位穿着破旧睡衣的女人打开了门。

“你好,奥莉。”朗兹曼说,“你老公在吗?我们还想问问他。”

“他已经睡了。”

“我们只会打扰一两分钟。”

女人耸耸肩,把他们带到一楼靠后巷的卧室里。那位发现女孩尸体的老头正躺在灰色被单里,颇感好奇地看着这群劳师兴众的警探。

“他这星期一直在生病。”女人说着退到房间的角落里。

“不好意思。你生什么病了?”

“应该是感冒了吧。”老头低声说,“不得不服老啊。”

“可不是吗……呃……好吧。”朗兹曼突然转换话题,“你还记得你找到尸体那天你对我说的话吗?我问你有没有见过有人在巷子里停车,你提到了隔壁的安德鲁。”

老头点点头。

“我记得你还走到厨房窗边,好像是想让我看一眼他的车,可那辆车却不在那里。你记得吗?”

“记得。我以为它还停在那里。”

“我们想知道,那星期的早些时间,星期二星期三的样子,他的车是否停在那里。”

“这事已经过去很久了。”老头说。

“是啊。你能好好想想吗……”

老头靠在枕头上,盯着斑驳的天花板。整个房间鸦雀无声。

“我觉得他应该停在那里。是的。”

“你觉得?”

“他总是把车停在那里。”老头说。

“是啊,你就是这么对我说的。”朗兹曼说,“好吧,你认识安德鲁吗?”

“我其实并不认识他。”

“我的意思是,你觉得他是个怎样的人。”

老头紧张地看了一眼妻子:“我真不知道……”

朗兹曼也看了一眼奥莉,他发现她脸上的表情有变化。她有话想对他们说,但她不想让丈夫听见。

“好吧,谢谢你。”朗兹曼走到卧室门口,“保重身体。”

老头点点头。他的妻子和警探们一起走出房间。她关上门,跟着他们来到门道的另一头。

“奥莉,”朗兹曼对她说,“我记得你对我说起过这个安德鲁。”

“我不……”

“你说他像是被包养的……”

“呃,”奥莉有点尴尬地坦白道,“我知道那辆车是她给他买的,可他却开着它到处鬼混。他天天都不回家。”

“是吗?他喜欢年轻女孩是吗?”

“是的。”她不满地说。

“我的意思是,那些真的很小的女孩。”

“呃……这我可说不上……”

“好吧,没事。”朗兹曼又换了一个话题,“你知道他的车在哪吗?”

“他说被收回了。”

佩勒格利尼和艾杰尔顿互望了一眼。这个故事太完美了。

“被收回了?”朗兹曼问,“他告诉你的?”

“是她告诉我老公的。”

“你的邻居?安德鲁的老婆?”

“是的,”排屋的前厅很冷,她捂着睡衣说,“她说约翰尼汽车销售公司把它收回了。”

“约翰尼?哈福特街上的那家?”

“我想是的。”

警探们感谢了奥莉,然后径直赶往位于巴尔的摩东北部的约翰尼汽车销售公司。他们检查了整片停车场,别提安德鲁的那辆车了,那里连一辆林肯车都没有。现在,朗兹曼更加确定了。

“这个狗娘养的弃了尸,然后又把车扔了。如果有人问他车去哪了,他就说被收回了。操他妈的,我们今晚就得和他谈谈。”

他们回到纽因顿大道,来到716号排屋。那时已经11点多了。安德鲁是个身材矮小的中年男子,他的头发快要秃光了,他脸上的轮廓分明。那个时候,他还醒着,他正在排屋的地下室里看着电视新闻、喝着啤酒。当三位便衣走进地下室时,他显得并不意外。

“你好,安德鲁。我是朗兹曼警司,这两位是艾杰尔顿和佩勒格利尼警探。我们正在调查小女孩的谋杀案。你今晚过得还好吗?”

“凑合。”

“好吧。我们得就你的车问你几个问题。”

“我的车?”安德鲁好奇地问。

“是的。你的林肯。”

“他们收回了它。”他言之凿凿地说。

“谁?”

“车商。”

“约翰尼?”

“是啊。因为我老婆不愿再付贷款了。”他有点愤愤地说。

朗兹曼小心翼翼地把话题引向后巷的停车位。安德鲁承认自己习惯把车停在那里,那里比较安全,车子不会被盗。而后,他也承认在小女孩失踪的星期二,他的确把车停在那里。

“我记得,我当时正想去车里取点什么东西,却突然觉得有人在暗处盯着我看。”

朗兹曼突然警觉了:“你能再说一遍吗?”

“那一晚,我去车里取点东西,突然觉得好害怕,好像有人在偷看我。”他重复道。

朗兹曼难以置信地看了佩勒格利尼一眼。他们之间的对话才进行了三分钟,这个叫安德鲁的家伙就已经回想起女孩失踪那晚的事情了。去他妈的,他或许的确很害怕,因为他扛着女孩的尸体呢!谁又不会害怕呢!

“你为什么害怕?”

安德鲁耸耸肩:“我只是有这种感觉……”

艾杰尔顿利用这个机会巡视了地下室,看看是否能找到血色的污迹或女孩遗失的金色耳钉。这个地下室是个典型的单身汉巢穴。沙发和电视机位于房间的中央,一个破旧的餐柜靠在墙边,上面放着五六瓶酒。沙发后放着一个塑料洗衣盆,里面有一层薄薄的尿液。操他妈的,为什么纽因顿大道的人都喜欢在盆里撒尿呢?

“你喜欢待在这儿?”艾杰尔顿问。

“可不是吗。”

“你老婆不来这里吧?”

“她不来,她会让我一个人待着。”

朗兹曼又回到原来的那个话题:“那一晚,你是要去车里拿什么东西?”

“我不记得了。我是去储物箱里拿什么来着。”

“不是后车厢?”

“车厢?不是,是储物箱……我刚打开车门就感觉有人在盯着我看。我有点害怕,就想,操,有什么东西明天也可以拿啊。所以我就回去了。”

朗兹曼和佩勒格利尼交换了一下神色,视线又回到安德鲁身上:“你认识那个小女孩吗?”

“我?”这个问题让他紧张了起来,“你说那个被杀的小女孩?你知道,我刚来这里不久,我不认识这里的人。”

“你觉得那个杀她的人该得到怎样的惩罚?”朗兹曼诡异地笑着问。

“我觉得吧,”安德鲁说,“这家伙就该死。你们一定要逮住他,然后立马把他毙了。如果我有个女儿,如果我的女儿被他杀了,我肯定自己就把他给毙了……你知道,我有些人脉。”

艾杰尔顿把佩勒格利尼拉到一边,问他之前搜查纽因顿大道的排屋时,有没有连地下室也检查过。佩勒格利尼不确定。当一起紧急红球案件发生时,这样的问题总会发生:五位警探和十几位专案警官联手调查案件,但你无法确保他们每个人都干了该干的活。

“安德鲁,”朗兹曼说,“你得跟我们去一趟市局。”

“今晚?”

“是的。等你完事后我们会把你送回来。”

“我病了。我出不了门。”

“我们真的得和你谈谈。这对破案有帮助。”

“好吧,可是我和这起案件一丁点关系都没有。我病了……”

朗兹曼当作没听见,一把把安德鲁扯了起来。这称不上逮捕,因为他们还没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申请逮捕令。不过,如果你想在半夜把某人带到警局,似乎也没什么法律禁止你这么做。此乃美国执法工作中的一个小优点,很少有警察会对此提出不满。

十五分钟后,安德鲁被带到了审讯室。朗兹曼站在警局六楼的走廊里,告诉佩勒格利尼和艾杰尔顿去找那辆林肯。

“我会尽量把他拖住。”这位警司说,“你们快去搞清楚他的车是不是真的被收回了。”

佩勒格利尼拨通了老约翰尼的电话,后者早已在梦乡中了。可佩勒格利尼还是要求他去公司一趟,检查一下最近的买卖记录。当两位警探赶到哈福特路时,约翰尼夫妇已经在那里了。这个汽车经销商找到了销售及贷款文件,但里面根本没有收回汽车的记录。他说,也有可能是因为贷款公司的文件还没发过来。

“如果他们收回了车,他们会把它停在哪里?”

“他们在比拉尔街上有一个停车场。”

“你能带我们去吗?”

约翰尼夫妇坐上他们家的凯迪拉克。两位警探跟随他们来到本市东北市郊,那里有一个被围起来的停车场。但安德鲁的车不在那里。约翰尼继而又带他们到了巴尔的摩县东边罗斯戴尔街上的停车场,警探们同样没有发现林肯。午夜3点,警探们赶往巴尔的摩县东北部,勘查位于派克维拉警署附近的停车场,他们越来越相信安德鲁就是嫌疑人了——那辆屎黄色的大陆版林肯根本没有被收回,这个撒谎的狗杂种肯定是自己把它藏在哪里了。

这第三个停车场的四周围绕着十英尺高的铁栅栏。佩勒格利尼走到停车场的一角,透过铁栅栏看着远方的车。他希望安德鲁的车不在这里。然而,一辆大陆版林肯出现在了他的眼前。它停靠在那排车辆的倒数第二位。

“我看到它了。”他失望地说。

“哪里?”艾杰尔顿问。

“就在最靠后的地方。褐色那辆。”

“你确定?”

停车场里空无一人。他们可不需要一纸搜查令才能检查车辆,而安德鲁也不再是它的拥有者了。不过,停车场的大门还是上着锁。

“好吧,”佩勒格利尼说,“我可没看见。”这位警探一脚把自己的富乐绅牌皮鞋踩在围栏上,撑起身子想翻过去。突然之间,两条短毛猎犬跑了过来,对他大吼了起来。佩勒格利尼跳回到了原地。

“快去啊,汤姆。”艾杰尔顿笑着说,“你能搞定它们。”

“还是别了吧。”

“那只是两头畜生。你可是有一把枪的人类呀。”

佩勒格利尼笑了笑。

“快去啊。给它们看看你的警徽。”

“我们还能等等。”佩勒格利尼说着朝雪佛兰走去。

四个小时后,佩勒格利尼和朗兹曼一起回到了这里。朗兹曼是在早晨六点之前完成对安德鲁的审问的。两位警探都二十四小时没闭过眼了,但他们丝毫不感到疲惫。他们开过佩里林荫大道来到巴尔的摩县,又跟随一位无所事事的服务人员踩过一片泥地来到林肯车面前。佩勒格利尼想,好吧,原来这辆车是真的被收回了。但这又如何呢?或许安德鲁以为他已经销毁了车内的所有证据才把它送了出去,他以为警探根本无法在里面找到什么。

“是这辆吗?”

“是的。谢谢。”

两位警探先是检查了车体内部。他们把车座套和地毯翻了一遍,想看看是否有血迹、毛发或纤维。朗兹曼在仪表盘上找到了一条镀金女性手链。佩勒格利尼看到副驾驶座上有一块小小的深褐色污迹。

“这是血吗?”

“不是。我觉得不是。”

朗兹曼从口袋里掏出无色孔雀石试剂,用棉花球蘸了一下,然后又用棉花球涂抹了一下污迹。灰色。

佩勒格利尼检查完后车座,两人都走出车门,站到了后车厢前。朗兹曼刚想把钥匙插进去,却又停顿了一下。

“来吧,狗娘养的!”对于杰·朗兹曼来说,这句脏活近似于祈祷。

可是,车厢没有问题。他对车厢内的七八处污迹都做了无色孔雀石试验,结果显示,它们都不是血。

佩勒格利尼缓缓地吐出一口气,在冰冷的空气中凝结成雾。他走回到雪佛兰车内,在驾驶座坐了下来。他仔细看着金色手链,他知道,这个玩意也是条死胡同。过不了多久,拉托尼亚·瓦伦斯的家人就会告诉他他们没见过这个玩意。佩勒格利尼沉默地等待着。朗兹曼还在检测车体内的最后两处污迹。接着,他关上了林肯车的门,两手插在夹克的口袋里,回到了雪佛兰车上。

“走吧。”

突然之间,他们疲惫极了。雪佛兰车先是往南开上哈福特街,又往西开上诺斯林荫大道。早晨的阳光让他们睁不开眼。整整十五天过去了,他们每天工作十六到二十个小时,他们像坐过山车一样从一个嫌疑人跳到另一个嫌疑人,从狂喜落到绝望。

“你知道我怎么想的吗?”朗兹曼说。

“你怎么想的?”

“我觉得我们有必要休息一天。让我们睡个好觉,然后醒来再好好想想。”

佩勒格利尼点点头。

就在琼斯河大道的交叉口,朗兹曼再次开口道:“别担心,汤姆。我们会破了它的。”

然而,佩勒格利尼已经被疲惫和失望击垮。他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在杰·朗兹曼的办公室里,拉托尼亚·瓦伦斯案的卷宗正像恶性肿瘤一般扩增。犯罪现场照片、实验室报告、图表、办公报吿、拍摄于水库山地区上方的直升机航空照——它们冲破了文件夹的环抱,在这位警司的办公桌和抽屉里铺陈开来。紧接其后,恶性肿瘤又迅速转移了。它们来到佩勒格利尼位于办公厅里的工作区域,先是占领了他的桌子,而后又朝他背后的箱子进军。拉托尼亚·瓦伦斯案就像一个自在自为的生命体,它的成长不受任何人的控制。

然而,在凶案组的其余地方,一切都一如往日。在过去的十年里,巴尔的摩凶案组每年都要处理二百到二百五十起凶杀案,这意味着平均每三天就有两起案件。在70年代早期,巴尔的摩曾经每年都有三百多起凶杀案。不过,随着创伤急救系统的诞生,霍普金斯医院及大学医院的急救室拯救了不少行将死亡的患者,这让凶杀案的数量有了显著的下降。在过去的两年里,凶杀案的数量又稍许增加了一些。1987年,凶案组总共接到了二百二十六起案件。不过,这个数值仍在预计的范围内。每个星期五的下午,行政秘书金姆和琳达都会在那些仍未被填充的红色文件夹上贴上数字标签——88041、88042、88043——警探们会一边观望着,一边幸灾乐祸地想:好吧,每个数字都对应着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他们现在正走在巴尔的摩的大街上,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快要完蛋了。那些老探员则会开玩笑说,去他妈的,这些文件标签可真是催命符啊,它们或许都贴在每个即将命丧黄泉的人的背上呢,只可惜他们都看不见。这样做可不好。如果你想盖邮戳,你就应该盖在那人的脸上,让他自己能看见。然后,你要告诉他这意味着什么。不难想象,这个可怜的人儿会立马改名换姓,把自己关在地下室里,或跳上灰狗巴士,赶紧逃往阿克伦或俄克拉荷马或随便哪个离巴尔的摩万里之外的地方。不过,悲剧的是,他们从来不会这么做;这些标签是死神的数字游戏,你只能被动地接受。

当然,尽管巴尔的摩一年之中的凶杀案数量大致固定,具体某个时段的死亡数量却会有很大的波动。某个周末下起了雨或雪,或者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有关键比赛时,警探们总是很清闲;又或许在某个天有异象的月圆之夜,仿佛每个巴尔的摩人的肾上腺素都飙升了,仿佛每个人都会举起左轮手枪把子弹打入他人的脑袋,仿佛这座城市本身正在密谋着一场人口大清理运动。每当这样的时刻,警探们就会忙昏了头。2月的晚些时间,当对拉托尼亚·瓦伦斯案的调查进入到第三星期时,凶案组便迎来了这样的时刻——两班轮值人马分别在十三天内接到了十四起凶杀案。

这是焦头烂额的两个星期。尸体在法医办公室的冷冻箱里堆积了起来,办公室里的打字机也总是不够用。有一个夜晚,麦克拉尼分队的两个警探在医院急救室里遭遇了特别糟糕的一幕。那个时候,穿着绿色工作服的医护人员正在修补伤者胸上的枪创口。而本案主责警探唐纳德·瓦尔特梅耶正站在他们的右边。本案的警探副手戴夫·布朗赶到了现场。

“喂,唐纳德。”

“戴维。”

“喂,哥们儿,怎么了?这就是那个小兄弟,不是吗?”

“这个是枪击案。”

“难道还有其他的?”

“你是来看那个被刺伤的,不是吗?”

“哇靠!你说什么?这是两起案件?”

“可不是吗?我负责的是枪击案。”

“那被刺伤的那位呢?”

“在隔壁屋。”

这位警探副手走进右边的一个房间,发现那里也有一群穿绿色工作服的医护人员,他们正在给另一个人动手术。此人的创口要来得更大。

“好吧。”布朗面无表情地说,“我来接这个案子。”

瓦尔特梅耶与戴夫·布朗于霍普金斯医院互换伤者之后的一个夜晚,唐纳德·沃尔登和里克·詹姆斯也接到了自梦露街案件以来的第一起凶杀案。那是一起发生在南巴尔的摩排屋里的家庭暴力案,现场画面相当狰狞:那家三十二岁的丈夫躺在厨房的油毡地毯上,正面被.22口径手枪开了好几个口,血液四溢而出,和从他口中流出的朗姆酒及可乐混合在了一起。事件的起因是夫妻之间的争执。醉酒的丈夫殴打妻子,于是妻子拿起电话报了警。负责的制服警赶到他家,把他请出家门,把他带到母亲家,让他在那里待一夜好好冷静一下。当然,警察多管闲事的行为侵犯了人家不可剥夺的权利——在南巴尔的摩,每个醉酒的乡巴佬都可以在半夜一点毒打他那不听话的妻子。于是,等到这位丈夫酒醒半分,他拦下了一辆出租车,赶回到自己家,一脚踹开厨房的门闯了进去。没有想到的是,他那位十六岁的继子正在那里等着他呢。本已对继父怀恨在心的孩子毫不犹豫地开枪把他打死了。那天早上,州检察官请求未成年法庭判这个孩子蓄意杀人罪。

两天之后,戴夫·布朗又接到了一起发生在诺斯街和朗伍德街街口的涉毒凶杀案。三天之后,布朗确定了嫌疑人——惯犯罗迪·米利甘。年仅十九岁的罗德里克·詹姆斯·米利甘早已是凶案组的心头大恨。这个西南区的街头贩毒少年喜欢用致命武器打击每个抢他生意的同行。他身材矮小,看上去像个小精灵,心肠却颇为毒辣。1987年,他就因两起凶杀案被通缉,警方还怀疑他和另一起凶杀案有关。但他很快就消失了,这让警探们很是恼怒;在特里·麦克拉尼看来,这个青少年杀人惯犯肆无忌惮的行为简直就是对凶案组的侮辱。

“你能想象这个小杂种竟然能躲这么久吗?”麦克拉尼带队突袭了好几个米利甘的藏身处,却依然找不到他,“你杀了一个人,好吧。”他耸了耸肩,“你又杀了一个人——好吧,这是巴尔的摩。可是,当你杀了三个人时,你得承认,你的确有问题。”

米利甘的偶像是詹姆斯·卡格尼(3)。他告诉自己的亲戚,他就算自杀也不会让条子抓个现行。然而,案发一个月之后,警探们终于在他女友家逮住了他,那个时候,他的口袋里还装着海洛因。他原以为自己真能成卡格尼那样的硬汉,可是当被带到审讯室时,他却不能自控地大哭起来。

而斯坦顿那班轮值队伍也没有闲下来。一个三十九岁的巴尔的摩高地城人开着车和朋友一起来到华盛顿东南部凋萎地区买致幻剂,没想到一个毒贩冲出来抢劫了他们,并在他头上开了一枪。他快要死了,可他朋友还是把他扛上了副驾驶座,驱车在巴尔的摩—华盛顿高速公路上狂奔了三十五英里,把他送到了东边的一个医院。不过,等警察赶到医院时,这位高地城人早已经挂了。他的朋友撒谎说,他们是在附近的登达尔克大道上被搭便车的人抢劫并袭击的。

一家位于西巴尔的摩的酒吧发生了一起争执。刚开始时,双方只是起了口角,紧接着他们开始挥舞起拳头和棒球拍。结果,一个三十八岁的男性被送到了医院,三个星期后,此人命丧黄泉。警探于事后了解到,吵架的是两个越南老兵。他们一个说美国空军一师在越战中居功至伟,而另一个则说美国海军陆战一师扮演的角色远比空军重要。就这起争执的结果看来,这一次,空军的确胜了海军。

人性的罪恶总是令人难以忘怀:一个家住韦斯特普特的女人杀了自己的男友,却让自己的女儿顶罪,因为她相信未成年少女不会被判重刑;一个拉菲耶特公共住宅区的贩毒少年被另一个同行绑架并杀害,而后被丢弃在皮姆利科道上的水沟里,发现尸体的行人还以为他是一条死狗;一个二十五岁的东巴尔的摩生意人在自家厨房被杀了,他的后脑勺中了一枪,当时他正在称量和稀释海洛因……

在大教堂街上的一个公寓里,一个妓女仅仅为了十块钱的海洛因就把另一个妓女刺死了。当主责警探弗雷德·塞鲁迪赶到时,她正迫不及待地把那些海洛因打进身体。这样的事情只会让警探们感叹:“巴尔的摩真是座伟大的城市。”

这起案件的目击证人是个生意人。他是在布洛克——本市市中心的红灯区——和两个妓女勾搭上的。他跟着她们回到公寓,但还没开始快活,就看见两个女人打了起来。他赶紧逃走,回到了位于华盛顿郊区的家中。不过,他把信用卡留在了布洛克,警探由此了解到了他的身份,并在半夜4点拨通了他家的电话。

“弗兰克在家吗?”

“在。”一个女人接起了电话,“你是谁?”

“我是他的朋友弗雷德。”塞鲁迪好心地骗他妻子道。几秒钟之后,弗兰克接起了电话,塞鲁迪说:“弗兰克,我是巴尔的摩凶案组的塞鲁迪警探。我俩得谈谈,不是吗?”

不过,也不是每个涉案人员都会那么不负责任,虽然这样的情况极少出现。詹姆斯·M.巴斯克维尔在女友位于巴尔的摩西北部的家中把她杀了。一个小时之后,正在勘查现场的警探接到了他的电话。

“你是谁?”

“我是汤姆林警探。”

“汤姆林警探?”

“是的。你是谁?”

“我是詹姆斯·巴斯克维尔。我想自首,是我杀了路西尔。”

“操你妈的,康斯坦丁,你这个秃头的狗杂种!”汤姆林还以为是自己的同事在电话那头恶作剧,“我正忙着检查现场呢,别跟我瞎闹了。赶紧过来帮忙,要不——”

那头挂下了电话。马克·汤姆林呆呆地听了一阵忙音,然后转身问女孩的家人:“你刚才说女孩的男朋友叫啥来着?”

“巴斯克维尔。詹姆斯·巴斯克维尔。”

终于,电话铃声再次响起。汤姆林赶紧接了起来:“巴斯克维尔先生,实在对不起,是我弄错了,我还以为是别人……你这是在哪儿呢?”

那一夜的晚些时间,詹姆斯·巴斯克维尔被带到了审讯室。他——最终,这位自首的哥们被判无期徒刑外加二十年——承认了自己的所有罪行。“我犯了大错,我应该被惩罚。”他说。

“巴斯克维尔先生,”汤姆林问道,“你家还有像你这样的好心人吗?”

在巴尔的摩,大多数凶杀案的受害者都死有余辜,他们不是有家庭暴力史,就是经营着高风险的贩毒事业——死亡是这些人的宿命。然而,有些人则和拉托尼亚·瓦伦斯一样无辜。亨利·科尔曼是一个四十岁的出租车司机,他只是在百老汇街和钱斯街的街口接了一个不该接的客人;十九岁的玛丽·艾伦斯和一个坏人一起离开了夜店,于是在一所小学背后被活活刺死了;三十七岁的埃德加·亨尼森刚在一家东区的711便利店买完东西往外走,一群青少年抢劫犯冲了过来。他们从他身上抢走了两美元食品券,留下了他买的一罐牛奶和一罐Dinty Moore牌罐头牛肉,顺便也带走了他的性命。

五十一岁的查尔斯·弗雷德里克·勒曼是一家教堂公益医院的雇员。他生命的最后时刻是在菲亚特街上的德州炸鸡店度过的。他刚买了两份酥脆炸鸡走出店门,正往自己的那辆普利茅斯车走;紧接着,他就倒在了湿漉漉的停车场里:他的钱包被抢走了,一个口袋里的东西撒在马路上,他生命中的最后一顿晚餐则被丢落在了他头部附近。炸鸡店的另一个顾客透过窗户看见了这一幕——三个年轻人试图抢劫他,枪声响起,勒曼倒了下去。他看到其中一个少年蹲下身子,熟练地掏空勒曼的裤袋,然后转身追上两个同伙,穿过菲亚特街,跑进道格拉斯公共住宅区。但是,这个目击证人是个六十七岁的近视老头,他只知道三个嫌疑人都是黑人,而无法提供更多的描述。死者的用车被带回到市局,警探们希望三个年轻人中有人不小心碰过它并留下了指纹。主责警探唐纳德·金凯德都快要绝望了,最终,他接到了一个匿名举报电话。一个听上去像白人的男性说,他的一位黑人同事也看到了这一幕,他看见三个嫌疑人跑进道格拉斯公共住宅区,他也认识他们中的其中一个。但是,这位黑人同事不想出庭作证,而这个打匿名电话的人也不想。

“他不需要说出他的名字。他可以像你一样给我打一个电话,”金凯德请求道,“你必须得让他给我打电话。说实话,你们是我唯一的线索。”电话那头说他会试一试。但是,金凯德已经在凶案组工作十几年了,当他挂下电话时,他知道他所等待的电话或许再也不会响起。

2月21日,星期天

警探们终于决定,他们要实战运用一下FBI教给他们的心理战术了。今天早上,佩勒格利尼和朗兹曼把“捕鱼人”带到了凶案组——据说,习惯夜间活动的嫌疑人此时的心理防线最为薄弱。然后,他们做了他们能想到的一切,试图去说服“捕鱼人”他们已经掌握了证据:他们的智慧、他们锲而不舍的工作态度、他们高科技的仪器,注定会把他绳之以法。

在通往审讯室的途中,他们先是经过了微量物证实验室。在通常情况下,实验室在星期天早晨是关门的。但此时此刻,它大门敞开,里面的仪器全部都在运作中。这当然是一场专门为“捕鱼人”准备的秀,警探们想要在他还未到达审讯室之前就攻破他的防线。他们小心翼翼地把小女孩沾满血污的衣服放在了一张桌子上,又把她的书包和书放在另一张桌子上。

特里·麦克拉尼和戴夫·布朗穿着白大褂神情专注地检查着小女孩的衣服。他们在衣物和仪器之间来来回回地忙碌着,仿佛已经找到了很多的线索。

佩勒格利尼带着“捕鱼人”走过实验室的窗口,并仔细观察着他。这个老头应该看见了一切,却仍然面无表情。然后,他们走上楼梯,爬上一层来到凶案组。他们经过“金鱼缸”,来到警监办公室。他们想在这里对他进行审问。警监办公室里有一张巨大的桌子和一把高背座椅,它们衬着巴尔的摩的天际线,充分显现了警局的威严形象。在对“捕鱼人”宣读米兰达警告之前,佩勒格利尼和艾杰尔顿又带他好好看了眼钉在办公室公告牌上的所有相片——地图,拍摄于空中的现场照,由法医拍摄的小女孩的面部特写黑白照。在同一个公告牌上,小女孩照片的旁边,正是“捕鱼人”本人的身份照。迄今为止,“捕鱼人”仍然是拉托尼亚·瓦伦斯案中最有嫌疑的人。警探们想通过这些手段暗示他,他们已经掌握了证据,即便他们还没有,他们也势必会掌握;他们会不遗余力地让他服罪。

然后,他们开始审问他。先是佩勒格利尼,再是艾杰尔顿。先是嘶声大吼、语速极快,然后低声威胁、语词简洁,接着再冲他大吼,向他抛出问题,一次又一次地抛出同样的问题。朗兹曼和其他警探在门外侧耳倾听着。他们等待着那一刻——终于,这个老头忍不住了,某个警探的某句话激起了他的回应,他终于开始道出实情。佩勒格利尼和艾杰尔顿已经轮番作战好几回,他们离开,又回来,然后再离开,接着又回来——每一次出门,他们都会和在外面聆听的同事讨论,然后带着新的问题、新的战术回到审讯室里。

这是一场配合完美的审问战。很多警探都认为,凶案组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团结过。他们使用了所有在法律和人道允许范围内的手段,试图让嫌疑人认罪。可是,这个坐在警监办公室里的老头依然不为所动。他似一块顽固的巨石,没有恐惧感,没有绝望感,也没有愤怒。无论警探对他说什么,他都轻描淡写地否认,并再次陈述自己先前的证词。他没有星期二的不在场证明。他不会承认任何事情。

在审问战的早先时段,佩勒格利尼再次请求艾杰尔顿的帮助。艾杰尔顿的审问经验比他多得多。他走出门外,不安地聆听着艾杰尔顿。为了说服“捕鱼人”警察已经掌握了他的犯罪事实,艾杰尔顿使出了撒手锏。他告诉“捕鱼人”他们调查过那些和他相熟的小女孩,他们知道他对这些小女孩做过什么。他还警告他,别以为他们不了解他曾犯过强奸罪,而此时此刻,他无法给出不在场证明,恰恰意味着凶手就是他。

这位经验丰富的警探把所有手段都使上了,却依然激不起“捕鱼人”心中的一丝波澜。佩勒格利尼有不祥的预感,他觉得他们要失败了。为时过晚。艾杰尔顿仍在继续,他不间断地用他那抑扬顿挫的纽约腔质问着、恐吓着,可是,佩勒格利尼却发觉,老头变得越来越无动于衷了。警探们掌握的只是可能性,他们依然没有一锤定音的证据:原始的证据,真正的证据——那个能击垮老头,终于撬开他嘴巴的证据。他们在警监办公室里含沙射影,可手头却没有真正的子弹。

如果他们的推理是正确的话——“捕鱼人”的确性侵犯和杀害了拉托尼亚·瓦伦斯——他们也只有一两次机会能让他认罪。上个星期六,他们已经失败过一次了;而现在,他们在毫无突破性进展的情况下再次审问,这无疑是在浪费最后的机会。

艾杰尔顿终于累了。佩勒格利尼赶紧接了他的班,可他能说的线索已经很少了。他决定问老头几个开放性的问题,期望他不会仅仅给出是或否的回答。他试图引起老头对拉托尼亚的同情。然而,这只是一些随意的问题,就像一个枪手在黑暗中失去了目标,慌乱中随手扣动了扳机。佩勒格利尼看着老头依然不变的脸,他咒骂起自己来。他对面坐着的是本案最有可能的嫌疑人,可他的手头却没有王牌,没有那把可以撬开老头灵魂的铲子。

佩勒格利尼的心头再次出现不祥的预感。自他接手本案以来,这样的感觉已经出现过太多次了。他再也破不了这个案子了。说实在的,他一直都没有把握。正因为此,当迄今为止至关重要的审问开始时,他把抛出撒手锏的机会交给了艾杰尔顿。可是,他发现艾杰尔顿也没有把握;去他妈的,他们没一个人有把握。

他们是在孤注一掷。他们以为“捕鱼人”会害怕。他会害怕他们的专业、他们的知识、他们的权威——他的恐惧会滋生,直到他道出内心最黑暗的秘密。此时此刻,佩勒格利尼怀疑,别提让老头恐惧了,可能他连“恐惧”两个字怎么写都不知道。他们带他走过实验室,他毫无反应;他们带他看了一遍尸体照片,他依然毫无反应。“捕鱼人”不是无辜的就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变态。

这次审问进行了足足八个小时。终于,佩勒格利尼放弃了;紧接着,艾杰尔顿也放弃了。他们已经被疲惫和绝望击垮。他们给中央区分局打了一个电话,让他们派车来接“捕鱼人”。老头静静地在“金鱼缸”的绿色塑料沙发上等待着,直到要带他回家的制服警出现。他慢慢起身,走到警局六楼的过道。他依然是个自由身。

两天之后,佩勒格利尼来到凶案组午夜轮值。他蓦然发现自己是当晚唯一上班的警探。法勒泰齐度假去了,登尼甘和塞鲁迪当晚不上班,里克·李奎尔因手臂骨折还暂时无法工作。

“你们可以走了。”他泡了一杯咖啡,对金凯德以及其他上下午4点到午夜12点班的人说。

“你们其他人呢?”金凯德问。

“只有我一个。”

“只有你?”

“哥们儿,那话怎么说来着?”佩勒格利尼说,“一个城市,一个警探。”

“操,汤姆。”金凯德说,“我替你祈祷,那操蛋的电话千万别响啊。”

可是,电话依然响了起来。那天清晨5点,佩勒格利尼来到克莱街两幢高楼之间的夹道。这条狭小阴森的道路上躺着一个业已死去的人。他的头被碾碎了,他的裤子扯到了膝盖之下。这是一个流浪汉。他只是想找个温暖的地方拉屎,却因此被人殴打致死。再也没有比这更加无理的杀戮了。

那一天早晨的晚些时间,警督通知佩勒格利尼,因为他是拉托尼亚·瓦伦斯案的主责警探,所以他得把所有精力都放在这起案件上。这起在他轮值时间发生的命案——编号88033,死者名为巴尔尼·俄雷,四十五岁,无固定居所——可以交给罗杰·诺兰的分队来调查。诺兰本是凶案组最开心的警探,在接到这起案子后,他的脸色也阴郁了起来。

集中精力,心无旁骛,把其他案件都交给别人——可所有这些都无法改变佩勒格利尼的困境。这个世界的凶手永远比警探多,而这又是一座容易遗忘的城市,即便特殊之如拉托尼亚·瓦伦斯,也同样会被埋没在时间的尘埃里。一星期之后,佩勒格利尼和加里·登尼甘在午夜轮值时接到了派遣电话,巴尔的摩东南区发生了一起利刃杀人案。

于是,佩勒格利尼又回到了日常工作中。


(1)《夏福特》(Shaft)是一部拍摄于1971年的黑人警探电影,它的原声音乐由著名音乐人伊萨克·海耶斯(Isaac Hayes)制作。——译者

(2)福斯塔夫是莎士比亚剧作中的喜剧人物。——译者

(3)James Cagney,美国著名影星,以饰演黑帮分子而闻名于世,代表作品有《国民公敌》《一世之雄》等。他在《国民公敌》中有句著名台词:“条子,你别想活捉我。”——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