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在端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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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包拯,人称包公,是我国历史上最出名的大清官之一,是千百年来清官的化身和代名词。他在北宋康定元年(1040)出任端州(今肇庆),任职三年,一举成名“包青天”,成为肇庆地方文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人物。

《包拯在端州》一书,是在肇庆府志的基础上,用艺术语言和传奇故事编著而成的。书中的包公既是一位历史人物,又是一位传说人物。他的事迹,班班可考,各种史书、史料的记载大致相同,因此,他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历史人物。他又是近千年来在民间名气最大的古人之一,家喻户晓,成为替老百姓伸冤的正义之神,因此,他又是一位传说人物。包公“有功于端民者固多”。

一、包公在端州的形象是亲民

历代编撰《肇庆府志》的官宦或人物卷中,必有记载包拯。其中明万历十六年(1588)郑一麟、黄时雨主持编纂的《肇庆府志》十七卷《名宦》中所记载的包公就突出其三个方面的形象:一是审案断狱果断、有魄力,“(包公)知天长县,有盗割人牛舌者,主来诉。拯曰:第归,杀而鬻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二是清正廉政,“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三是体恤民众,为民请命,“寻拜监察御史疏请选广南知州”,“寻又奏请广南添差职官章再,上从之”,即后来志书上整理的包拯在端州期间的三份上疏:《请选广南知州疏》、《请添差广南职官疏》、《再请添差广南职官疏》。从包公的办案、为官、请命三项记录,突出了包公在端州的亲民性。

二、包公在端州的政绩是廉洁

明崇祯六年(1633)《肇庆府志》的编修者陆鏊在志书撰《包肃公奏议序》谓:“公生平性不苟合,未尝伪辞色以悦人。至于私牍于请,虽故人亲党,一切谢绝。人谓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清康熙十二年(1673)《肇庆府志》收录了明人张诩撰写的《宋包孝肃公新祠记》云:“端之名宦,每以宋包孝肃公为首称,而公之善政每以清正为之本。观其自赋诗云: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可知矣。按史,公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至比其笑为黄河清,又相目为阎罗包老。虽古之遗直,弗过也。虽贵,自奉如布衣时。遗戒后裔,出仕有犯赃者,生不得归本家,死不得袝祖葬,虽古之真清,弗过也。”可见,包公已经成为肇庆地方官员“善政”的写照!

包拯在任端州知府期间的政绩,散见于历代编撰府志中,人们甚至把后来肇庆官场的各种政绩都追溯到包公身上,“(端州)比年以来号为易治。政平讼理、囹圄空虚,公无负租,民安其业。虽有水旱疾疫,不为灾眚。牧长行宽平之政,幕宾尽佐理之方。是皆蒙公之泽囿”。当然,包公在肇庆期间为政造福的主要是地方百姓,他的功绩自然赢得了广大民众的缅怀,“(包公)官满归之日,不持一砚,其有功于端民者固多。至今非独端民称颂,普天之下虽妇人孺子无不知包待制之名”。包公以直言敢谏、公正严明、廉洁自律、关心民瘼为平民百姓所爱戴。

三、民间对包公的纪念是信仰

据清康熙十二年(1673)《肇庆府志》记载:“端旧有祠以祀公,在郡署仪门之左。宋熙宁中,郡守蒋续新建,其后修废不一。皇明成化乙酉,知郡事黄瑜始疏入祀典,岁春秋,飨以少牢之礼。宏治甲子,总督都宪潘公以祠限郡署内,凡东西往来瞻谒者弗之便也,乃委郡守黄侯于郡署外之西百步许,相地而改祠焉。”可见,从宋代开始,肇庆官民就已经修建了祭祀包公的祠庙,元代也继续维护包公祠,时人王揆撰写了《包孝肃公祠记》。明代官员不仅重建包公祠,还上书请求将包公祭祀纳入国家正祀范围。明代为了方便民众的祭祀瞻仰,又将在署衙内的包公祠移到署衙外,重新建立新的包公祠。黄瑜在上“请祀宋守包孝肃疏”中强调包公“有功于民,则祀之”,“考之碑石,前代有祭。今历年久,祠宇虽在,祀典不闻”。恩请“乞勅该部计议,合无每岁于春秋仲月支给官钱买办牲醴,择日致祭”。并恳请“降与仪注祭文,刻石永为令典”,树立起来的是代代相传的贤臣标榜,“不惟前代贤臣有功于民者,得庙祀于无穷,将使今日与后之任郡邑者有所感发而兴起矣”。包公祠在清朝亦有多次重修,康熙九年(1670)知府史树骏重修,康熙五十五年(1716)知府宋志益重修,嘉庆六年(1801)知府杨有源重修,道光十一年(1831)知府珠尔杭阿重修。

志书所载的多次修建包公祠,除了表达对包公的怀念之情外,更多的是在民众心目中建立起包公的形象以勉世人。这在明弘治十八年(1505)修建包公祠时体现得尤为明显,“夫今昔生民之不幸也,莫甚于官吏之贪,亦莫甚于政刑之弗平。盖贪则朘民膏血而凋瘁其本矣,政刑勿平则赋敛繁而下疲于供应,法网密而民无所措手足矣,生意沮而廉耻丧,礼让衰而盗贼起。……则以之而正心,治人孰谓其不可哉”。可见,修建包公祠,赋予包公祠更多的文化内涵,已经成为明清时期肇庆地方文化建设的重要工程之一。

明清时期,肇庆官民为了纪念包公对地方的贡献,还对包公在端州期间使用的许多物件加以命名,并进行保护,如包公井、包同堂、菊圃、洗砚池,其中包公井在府厅之东,宋康定年间为包拯所凿,其水清冽;包公堂在中和堂后,包拯守端州有廉声,后人因筑堂改名孝肃;菊圃在府厅西,包拯建行十数;洗砚池在府治西北,亦为包拯所凿。

四、包公文化的传承在府志

历代仕宦在肇庆任职期间,有感于包公事迹,多去参拜包公祠等地,也留下了许多祭拜包公后的感受和诗词歌赋,如:“关节无由到,阎罗一老夫。昨宵风雨过,霹雳是龙图。先生事宋主,车马未尝喧。报国无他技,酬恩只片言。古庙多阴雨,端人奚恋兹。不持一砚去,能弗令人思。一砚不持去,端人前祀之。岂知千载后,犹听哭声悲。”

明人胡经撰写的七言律诗《包公祠》:“清风祠下客三宿,碧草庭中月二更。太守功名此溪石,两间正气一江城。潮声夜静蛟龙吼,树影秋空斗柄横。苹藻可招魂不返,鹤猿吟处露萃明。”崇祯年间的《肇庆府志》编撰人陆鏊、区怀瑞特为《包公井》赋予了诗词。如陆鏊《包公井》:“喻清于水洌于泉,无意垂名名自传。民德式歌初凿日,吏情无染再疏年。春浮大地轮温玉,月映澄渊微二天。多少亭台时鼎革,独占用汲古堂偏。”区怀瑞《包井水清》:“一脉源流几穴成,使君深泽遍端城。霜凝碧甃银床净,日照寒泓玉鉴清。光映水壶侵座彻,气凌梧叶藉阶平。县来一砚清操励,遂使甘泉有令名。”

包公作为历史上的公众人物,历代以来都受到官民的推崇。《肇庆府志》记载的包拯基本上是素描式的记载,并没有说包公在端州期间做过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他实实在在地为民服务,因而赢得了民众世世代代的怀念。

五、包公故事的依据是生活

在肇庆民间流传的包公故事较多,他铁面无私、执法公正,替民伸冤除害,深得人心。如因地制宜,挖井汲水防治病;开创桑基鱼塘式农业雏形;创建端州交通和邮政总站,创办端州公立学校;设立储粮备荒的谷仓———丰济仓。这几件大事,是包公为端州成为西江中下游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而做的筹划与贡献。包公主政端州期间,还促进了汉民族与少数民族的共同繁荣,加强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而在端州流传最广的一件事是包公对献给皇帝的贡品,实行限额开采。包公在端州不仅政绩突出,还留下了一些不可多得的文化遗迹。其中,七星岩的题字是现在仅存的包拯手迹,弥足珍贵。所有这一切形成了独特的包公故事。

本书分“亲民”、“勤政”、“廉洁”三部曲,写就包公在端州所展现出来的“包青天”形象,这正是百姓期待、社会需要的清廉形象。包公已升华为公理与正义的象征、文化交流的纽带,对今天的法治建设与廉政建设不乏学习、借鉴意义。

伊建基

2014年4月

(伊建基,肇庆市端州区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