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选官制度与文运兴变(全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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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编 南朝文官铨选与文学书写

宋人苏泂《金陵杂兴》说:“晋宋齐梁几帝陵,土堆谁解有英灵。三台五省纷纷改,惟有钟山只么青。”[1]诗中所提及的“三台五省”之于六朝迭代的象征意义,耐人寻味。魏晋南朝君主以下的国家政体结构分为参谋系统和行政系统:参谋系统包括中书令、中书监、秘书令、秘书监、散骑常侍、侍中、太宰、三太(太傅、太保、太尉)、二大(大司马、大将军)、司徒、司空,行政系统则包括尚书令、尚书仆射、参录尚书事、条录尚书事、录尚书事[2]。北朝的情况有所不同,但从政体功能而言,也大致可划分成类似的两大系统。两大系统均以文官为主体,故而除“二大”以外,亦可总称为文官系统。文官铨选是实现文人仕禄、家族名业、社会分层、政体运行、权力布局等价值目标的政治手段,也是汇聚优秀文士进入国家治理体系的主要路径。就选拔途径来看,包括征辟、制诏、荐举、恩荫、孝秀策试、国子教育,等等;就铨授名目来看,大致包括迁、授、除、转、封、拜、加、领、兼、行、擢、守、进位等升序提拔,以及罢、免、贬、夺、黜、出、徙、徒、谪、降等降序惩戒;就授官流程来说,吏部的核心作用日益凸显,《隋书·百官志上》载述甚详:“若有迁授,或由别敕,但移转一人为官,则诸官多须改动。其用官式,吏部先为白牒,录数十人名,吏部尚书与参掌人共署奏。敕或可或不可。其不用者,更铨量奏请。若敕可,则付选,更色别,量贵贱,内外分之,随才补用。以黄纸录名,八座通署,奏可,即出付典名。而典以名贴鹤头板,整威仪,送往得官之家。其有特发诏授官者,即宣付诏诰局,作诏章草奏闻。敕可,黄纸写出门下。门下答诏,请付外施行。又画可,付选司行召。得诏官者,不必皆须待召。但闻诏出,明日,即与其亲入谢后,诣尚书,上省拜受。若拜王公,则临轩。”[3]《通典·选举二》亦有近似表述,兹不复举。总之,南北朝文人在相对严密、完善的选官制度体系下,大都需要完成由仕前储备、论第起家、因才取官、研判择仕、内外轮转、致仕悬车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因为个性特征、才学禀赋的内在因素以及战局动荡、宫廷权争、官场分化等外部条件的渗透,又使得他们在政坛、文场表现出各自不同的面目,从而形成了南北朝选官制度与文坛走向之间纷繁复杂的互联景观。


[1] 苏泂《金陵杂兴二百首》其一百一十四,《泠然斋诗集》卷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79册“集部一一八·别集类”,台湾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129页上。

[2] 陈长琦《两晋南朝政治史稿》,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53—58页。

[3] 《隋书》卷二十六《百官志上》,第748—7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