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南北朝选官的开启与“官样文学”的发生
南北朝官制与文学之间具有彼此涵容、互为因果的密切关联,若仅仅站在官制和文学各自的立场看问题,就会在判定相关政治、文学活动的属性时,产生二元标准下的纠葛和对冲。为了探究两者之间广泛的关联,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澄清。比如,官场事件何以成为文学事件?文官铨选何以引起文士分布变化?权力布局何以带动文坛力量消长?权力博弈的政治逻辑如何与文坛角力的艺术逻辑相贯通?文人集官员、学者、文士(诗人、赋家、刀笔吏)、艺术家(书法、绘画、雕塑)等多重身份相互转换的契机是什么?官制在多大程度上赋予文学创作的缘起与目的性?又在多大程度上决定文学创作主题的延展?反过来说,文士在选官机制所构建的政治语境下,如何借助政治议题而开展文学写作?官员撰述文本的文学性、政治性的归属边界如何区分?判定政治文书的文学性或者文学创作的政治性的主导标准是什么?换言之,诏奏章表等王言撰制的文学性何在?文士如何突破自身的官员身份、官场视角而切换为文学视角?政治意味浓厚的文学作品是围绕文官铨选的政治活动的派生物,还是文人介入官场生活后的文学化记录?另外,从历时的眼光来看,不同时期的文士同样的官职迁转未必产生同样的精神活动,但由京官到外官或由外官到京官等跨区域迁降、升擢总会引起类似的文士心理甚至书写模式,乃至会形成历代绵延的贬谪或颂圣文学传统。基于此,官制运行与文学传统的生成之间的内在联系又是怎样?前代官场文学资源为后世创作提供模板,是基于文学特定主题创作的连贯性、稳定性,还是基于前后两个时期官场运作的同质性、延续性所决定的表达趋同?凡此种种,均是“官制—文学”双重视角下所塑造的二元思维模式的产物。
南北朝文学、文章的概念、门类、分体、流派、体系等相关建构已日趋完善,文学作品、文士身份、文事活动的“文学”属性也颇为明晰。在官场的特定语境下,情感蕴生是促进文人政治活动、阶层身份、社会价值向文学活动、文人身份、艺术价值转化的关键因素。在《诗经·关雎序》《文赋》《文心雕龙·物色》《诗集传序》“感物论”的基础上,方竑指出:“文之生也,其必有所因乎?……夫所谓‘有自然之音响节族而不能已’(《诗集传序》)者,文章是也。然则文以情生,情因物感。必有高洁之情,乃有至美之文……感物造端,思来莫遏。于是慨焉命笔,而文以生。物之可感者万端,故情之宣于文者,亦因各异其态。喜愠悲欢之情,生于心,见于文,后之读者千载下如接其声容。”[59]汉魏六朝文人为避免着眼功利得失而引发基于儒道价值体系下的道德批评,多倾向于借用感时伤逝的外衣抒发官场失志,以占据“必有高洁之情,乃有至美之文”的心理优势。在此前提下,官场层面的进退语默始终牵动南北朝文士内在情感波澜的涨落,并催生出以情感为内在驱动力的创作类型。它们无论就创作目的还是表现手段而言,都符合鲜明的个体化抒情性、修辞性特征,自然可以毫无争议地归入文学的范畴。不过,就是在官场的特定语境下,沿用政治文书的固有程式,也会造就诸多理性特征鲜明的“作品”。在这些“作品”中,除了以经学、史例、章程故事为依托的朝仪、法律、典礼、封赠廷议的学术化、律令化、行政化文书外,类似碑诔、铭赞、檄誓、奏议、章表等应用性文体,抑制个性化话语,感性特征不彰,并以为王权代言的方式宣明政治情感、官方立场,体现出强烈的经世致用、引领舆论的目的性、功能性特征。一定程度上说,它们具有介于文学与政治之间的“两栖”属性:作为创作主体的文官具有文人身份,应用性文体因其内在的政治运作机制、文书撰述程式、行政适用效能又具有突出的“官样”,这些都丰富了狭义文学的主体类型、表现范围和风格范式。因此,若在“官制—文学”双重机制下探讨相关作品的属性、文人身份切换等命题,上述以官场得失驱动下的咏怀言志类作品及“两栖”类作品值得重点关注。至于那些无明显政治背景、动机下的吟哦描摹之作,反而可以较少措意。这样不仅能够减少文学泛政治化、政治泛文学化的思维倾向,也能够将官场限定在政治、社会、文化等公共生活领域,并使“官制—文学”的研究思路停留在探讨文人个体性与群体性、私人性与官方性、内倾性与外向性、审美性与实用性等多重属性的轨道上。
以诗赋、骈文等文学形式记录下的文官宫廷、地方政务履职、官场社交、居家日常生活、山野田园游赏等内容,也仅仅是文官政务活动、起居休闲的片段,其负载历史信息的有限性不容忽视。比如,文学描述所涉及的虚构、想象、隶事、剪裁、曲笔等修辞手段虽利于叙事的典型化与流畅性,却往往遗漏或遮蔽政务运作的流程与细节。同时,同一政治事件、朝仪实践下的文学表述也因参与其中的文官的品阶、职务、视角不同而有差异,其主观性因素一定程度上会侵扰客观事实的表达。若依赖文学路径展开对政治事件、朝仪实践的回溯,则至少需要将所有与后者相关的存世作品或文官表述加以汇集、缀合,以呈现相对完善的事件拼图。继而,在此基础上利用正史、图志、类书等文献信息与之对读、接榫,才能相对全面、客观地复建当时的历史场景。以下即从仕前文学教育、选官事件文学化、献赋(诗)利于仕选的政治效益等角度,来探讨南北朝选官制度与文学“官样”产生的内在机制。
一、南北朝仕前文学教育的构成及实施——以谢灵运十五岁袭封康乐公为例
南北朝文士释褐为官之前大都具有文学教育的经历,这由地方察举与中央征辟以经学、文史为主导的选士标准所决定。尽管家世出身、家学特质、求学经历等因素致使南北朝文士仕前文学教育的构成不尽相同,但总体上看,经学启蒙、子史博见、文笔锤炼是他们相对一致的受教育过程。统观南北朝正史,类似的家族教育模式与成功个例不胜枚举,只是并非每一位接受仕前文学教育的士人都会成长为“职业”文人。从“官制—文学”的特定视角出发,谢灵运的仕前教育无疑是透析南北朝政坛、文坛内在关联的最具典型的案例。尽管谢灵运的历史境遇、教育背景、成长轨迹不能涵盖南北朝其他士人的复杂情况,其个案中蕴含的普遍性价值也不宜夸大,但为了将论题的探讨推向深入,故不惮辞费而对相关情况进行考论。
《诗品》卷上“宋临川太守谢灵运诗”条下载:“初,钱塘杜明师夜梦东南有人来入其馆,是夕即灵运生于会稽。旬日而谢安亡。其家以子孙难得,送灵运于杜治养之。十五方还都,故名‘客儿’。”[60]目前学界均据此接受谢灵运十五岁由钱塘返回建康的说法,而关于谢灵运何时被送往杜明师处则大致有三说:一、以《诗品》为代表,其出生不久即被寄养,在杜处前后十五年;二、黄剑云认为太元十三年(388)谢玄去世之际,正值四岁的谢灵运被寄养,在杜处前后共十二年[61];三、孙翀认为谢灵运四岁时前往,至八岁须读书识字阶段,因杜明师不像后来陆修静、陶弘景一样擅长经学,他则长期往返于始宁(或建康)与钱塘之间两边受教[62]。前两种说法都无法解释谢灵运早年受到天师道影响之外,自身还具有良好的经学与文学修养的问题。第三种说法颇具启发意义,也解释了谢灵运幼年受家学熏陶的事实,但“八岁往返”之说似于情理难通。
《宋书·谢灵运传》说:“灵运少好学,博览群书,文章之美,江左莫逮。”[63]谢灵运《山居赋》自述幼学经历说:“伊昔龆龀,实爱斯文。援纸握管,会性通神。诗以言志,赋以敷陈。箴铭诔颂,咸各有伦。”[64]白居易《欢儿戏》诗说:“龆龀七八岁,绮纨三四儿。”[65]可知,谢灵运在七八岁的“龆龀”之年即开始识字并进行写作训练。另外,他还说:“六艺以宣圣教,九流以判贤徒。国史以载前纪,家传以申世模。篇章以陈美刺,论难以核有无。兵技、医日、龟策、筮梦之法,风角、冢宅、算数、律历之书。”[66]其有两点值得注意:一、从“家传以申世模”句可以看出谢灵运的学习带有浓厚的家学特征;二、“兵技、医日、龟策、筮梦之法,风角、冢宅、算数、律历之书”的知识,则可能来自杜明师的教授。按照汉晋以来儿童接受教育的时序,谢灵运七八岁开始接受家学教育,因谢家具有浓厚的天师道的信仰[67],在十岁左右出外接受杜明师的教诲,十五岁时即隆安三年(399),孙恩率领起义军攻打会稽、吴兴、永嘉、东阳等八郡,杜明师被杀,谢灵运则被迫由会稽返回建康。
《礼记·内则》载:“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记。衣不帛襦袴。礼帅初,朝夕学幼仪,请肄简、谅。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68]上述为六岁至“成童”的十五岁之间贵族子弟接受不同教育的情况。一般而言,八九岁之前即学习辨识方位、数量名称、男女之别、礼让之节,十岁则外出入小学,接受系统的幼学教育。当然,也有八岁入小学之说,如《大戴礼记·保傅》载:“古者八岁而出就外舍,学小艺焉,履小节焉。”清人王聘珍注引卢辩之说云:“《白虎通》云,八岁入小学,十五入大学,是也。”[69]晋宋之时深受上述经典的影响,如西晋东海王司马越为子求师,在给阮瞻等人的信中说:“礼,年八岁出就外傅,明始可以加师训之则;十年曰幼学,明可渐先王之教也。”[70]《齐民要术·杂说》载:“砚冰释,命幼童入小学,学篇章。”旧注“幼童”:“谓九岁以上,十四岁以下。”[71]可见,不管是簪缨世家还是平民子弟,差不多都在十岁左右开始“出就外舍”的小学教育,只是王公子弟略早而已。如宋后废帝刘昱“年五六岁时,始就书学”[72],刘义隆之子刘宏“年十一,封建平王,食邑二千户。少而闲素,笃好文籍”[73],王绚“年七岁,读《论语》至‘周监于二代’……少以敏惠见知”[74],裴松之“年八岁,学通《论语》、《毛诗》。博览坟籍,立身简素”[75],等等。晋宋之际出身较低者,幼学则多在十岁之后。如沈演之“年十一,尚书仆射刘柳见而知之,曰:‘此童终为令器。’家世为将,而演之折节好学”[76],萧思话“年十许岁,未知书……自此折节,数年中,遂有令誉。好书史,善弹琴”[77],羊欣“泛览经籍,尤长隶书。(羊)不疑初为乌程令,欣时年十二,时王献之为吴兴太守,甚知爱之”[78],周续之“年十二,诣(范)宁受业。居学数年,通《五经》并《纬候》,名冠同门,号曰‘颜子’”[79],沈璞“年十许岁,智度便有大成之姿,好学不倦,善属文,时有忆识之功”[80],等等。
作为谢氏子弟,虽在才智方面具有个体差异,但其就学年龄均较早。如谢瞻“年六岁,能属文,为《紫石英赞》《果然诗》,当时才士,莫不叹异”[81],谢庄“年七岁,能属文,通《论语》”[82],谢弘微“童幼时,精神端审,时然后言。所继叔父(谢)混名知人,见而异之,谓(谢)思曰:‘此儿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83]谢惠连启蒙相对较晚,“年十岁,能属文,族兄灵运深相知赏”[84]。谢灵运天生聪慧,史载其“幼便颖悟,(谢)玄甚异之,谓亲知曰:‘我乃生(谢),那得生灵运!’”[85]根据上述晋宋之际的教育状况,谢灵运在十岁左右完成对六艺经典的学习并不奇怪,甚至正如其自称从七八岁以来,就可以“诗以言志,赋以敷陈。箴铭诔颂,咸各有伦。六艺以宣圣教,九流以判贤徒。国史以载前纪,家传以申世模”。当然,十岁的谢灵运还没有达到精通经史百家的程度,十五岁返回建康之后,他还有入太学深化学习的经历。正是在具备较好的儒史学养的基础上,出于对天师道的信奉,或调养身体的需要[86],谢家将其送往钱塘杜明师处研习道教之法。这其实也遵循了儒家在儿童十岁将其出就外傅的惯例,《白虎通·辟雍》载:“《曲礼》曰:‘十年曰幼,学’。……周公师虢叔,孔子师老聃。天子之大子,诸侯之世子,皆就师于外者,尊师重先王之道也。故《曲礼》曰:‘闻有来学,无往教也。’”[87]因此,谢灵运前往钱塘旨在求学,非为寄养。正是在杜明师处,他接受了一些“兵技、医日”“龟策、筮梦”“风角、冢宅”等知识,并对其一生热爱山水、慕道养生的生活方式产生了深远影响。至于《诗品》《异苑》中的说法,则可能由于谢家因谢灵运幼弱而请杜明师运用道家之法加以调治。
尽管《诗品》载“十五方还都”,“还都”却不意味着谢灵运一定同时接受了康乐公的封爵。若此说成立,则必须有更为直接的证据。谢灵运《之郡初发都诗》说:“生幸休明世,亲蒙英达顾。空班赵氏璧,徒乖魏王瓠。从来渐二纪,始得傍归路。”[88]此诗作于永初三年(422)谢灵运被徐羡之、傅亮等人排挤,于七月十六日出京赴任永嘉太守之际,诗中追述当年袭爵之事,其“赵氏璧”即指袭爵受封之时的凭信。《周礼·冬官·考工记》载:“玉人之事,镇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命圭九寸,谓之桓圭,公守之。命圭七寸,谓之信圭,侯守之。命圭七寸,谓之躬圭,伯守之。”[89]可知,公侯爵位不同,对应所受圭璧的规格也不同。李善注谢灵运《述祖诗》“临组乍不緤,对珪宁肯分”句说:“古者封爵,皆随其爵之轻重,而赐之圭璧,执以为瑞信。”[90]自是很好的说明。《之郡初发都诗》“从来渐二纪”句,意指从受珪袭封以来已有24年,由永初三年(422)上推,则受封之年恰为隆安三年(399)。可知,他返回建康后不久即接受祖上恩荫,袭封康乐公,授员外散骑侍郎而不就。
顾绍柏认为《之郡初发都诗》中“英达”指庐陵王刘义真,“赵氏璧”“魏王瓠”喻指其对谢灵运的礼遇,“从来”一词指谢灵运“踏入仕途以来”,他说:“倘依此推算,灵运始服官当在晋隆安二年(398),那年他才十四岁,查史书,得不到十四岁任官的证据,同时于情理亦不合。”[91]其实,在计算方法上,除了由永初三年(422)减去24年之外,还要加上一年,这样结果就是隆安三年(399)了。另外,刘义真生于义熙三年(407),永初元年(420)时封为庐陵王,永初三年谢灵运离京之时仅有十六岁,若“赵氏璧”“魏王瓠”喻指其对谢灵运的礼遇,则谢灵运与之交往也只有三年时间,而断然不能用24年来衡量。顾先生又据《晋书·安帝纪》《宋书·谢灵运传》推定谢灵运正式入仕为义熙元年,尽管这是可信的,但他认为“从来”指谢灵运正式入仕,而据以推导出入仕年龄为隆安二年(398)的十四岁,因显与常理不合,于是就认为“二纪”为概数。杨勇《谢灵运年谱》将谢灵运袭封之年系于元兴三年(404),其所依据的也是《之郡初发都诗》“从来渐二纪”句,而永初三年与元兴三年之间只有十九年,为了弥补其与“二纪”的不合,也说“二纪”为“概词”[92]。其实,谢灵运还有作品证明“二纪”不是概数。
与《之郡初发都诗》作于同年的,尚有《过始宁墅诗》。其云:“束发怀耿介,逐物遂推迁。违志似如左,二纪及兹年。”[93]“束发”指十五岁成童之年。即使顾氏校注也解释说:“束发,指童年。古代男孩成童时(一般是十五岁左右)即束发为髻,因以束发指成童。”[94]顾绍柏附于《谢灵运集校注》之后的《谢灵运生平事迹及作品系年》与杨勇《谢灵运年谱》均将两首系于同年,可见此诗与《之郡初发都诗》均为谢灵运追忆十五岁成童以来至永初三年(422)二十四年间的往事,“二纪”非概数无疑。《大戴礼记·保傅》载:“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清人王聘珍注引卢辩之说云:“大学,王宫之东者。束发,谓成童。《白虎通》云,八岁入小学,十五入大学,是也。”[95]汉崔寔《四民月令》载:“农事未起,命成童以上入太学,学五经。”旧注“成童”曰:“谓十五以上至二十也。”[96]《白虎通·辟雍》载:“古者所以年十五入太学何?……七八十五,阴阳备,故十五成童,志明,入太学,学经籍。”[97]由上可知,十五岁对于谢灵运而言是重要的人生转折,其由钱塘返回后行冠礼,由《之郡初发都诗》“空班赵氏璧,徒乖魏王瓠”句,透漏了他同年又袭封康乐公的线索,继而接受员外散骑侍郎的起家官,从而引发了他“逐物遂推迁”的政治野心,这也是他连续在两首诗中回顾本年的原因所在。
谢灵运正式入仕是在义熙元年(405)三月,出任琅琊王司马德文司马行参军。因此年正月改元兴为义熙,谢灵运又习惯上称自己元兴年间入仕[98]。如景平元年(423)秋,他称病离开永嘉时作《初去郡诗》说:“牵丝及元兴,解龟在景平。负心二十载,于今废将迎。”李善注:“牵丝,初仕;解龟,去官也。臧荣绪《晋书》曰:安帝即位,改元曰元兴,灵运初为琅耶王大司马行军参军。”[99]从隆安三年(399)至义熙元年(405)的七年时间里,谢灵运除了以“乌衣之游”的形式接受谢氏家学的熏陶,还有可能进入太学学习。学者依据《宋书·礼志》,认为:“穆帝永和八年(352),因殷浩西征以军兴罢遣后,直到元嘉二十年(443)才始立国学,就是说从谢灵运出生(385)直到十五岁,国学一直废置,根本不存在入国学的问题。退一步,即便有国学,也名存实亡。”[100]这种看法有一定道理,却不能排除谢灵运入国学的可能性,毕竟谢氏所说“六艺以宣圣教,九流以判贤徒。国史以载前纪,家传以申世模。篇章以陈美刺,论难以核有无。兵技、医日、龟策、筮梦之法,风角、冢宅、算数、律历之书”,涉及的学科知识实在太广,恐怕很难全部由谢氏家塾或杜明师教授。另外,前述征引《白虎通·辟雍》《礼记·内则》《大戴礼记·辟雍》《齐民要术·杂说》等已说明十五岁左右是贵族子弟入太学学习之年,这在晋宋之际同样适用。客观地说,在谢灵运出仕前七年中,政局因桓玄篡政,孙、卢起义,刘裕勤王等事件而动荡不已,其入太学受教的效果会大打折扣。王微追忆幼年从学经历说:“小儿时尤粗笨无好,常从博士读小小章句。”[101]如果他像王微一样,直接向太学博士学习章句及其他专门之学,也是可能的。只是相比太学受教而言,谢氏家学对谢灵运的影响更深。史载:“(谢)混风格高峻,少所交纳,唯与族子灵运、瞻、曜、弘微并以文义赏会。尝共宴处,居在乌衣巷,故谓之乌衣之游。混五言诗所云‘昔为乌衣游,戚戚皆亲侄’者也。其外虽复高流时誉,莫敢造门。”[102]谢氏家学以文学教育为核心[103],对谢灵运提升文学修养与“文义”水平都有直接的助益。同时,谢混作为“乌衣之游”的核心人物,其政治立场、道德倾向也为谢门后进入仕后的官格塑造具有潜在影响,至少谢混《诫族子诗》已可以看作是对谢灵运仕路命运的预言了。
应该说,谢灵运只是南北朝时期众多文士仕前教育的一个缩影。文学作为仕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文学世家的世代延续中更易看出这一点。更重要的是,早年的文学教育往往是文士入仕后以文笔不断获取仕进的根基。众所周知,“人人有集”“一官一集”的琅琊王氏最为典型。至于吴郡张氏、陆氏,亦足资为证。吴郡张率为张欢十二子之一,“张氏五龙”中张环之孙。张率十二岁能属文,“常日限为诗一篇,或数日不作,则追补之,稍进作赋颂,至年十六,向作二千余首”。其诗曾遭到虞讷的诋毁,“率乃一旦焚毁,更为诗示焉,托云沈约。讷便句句嗟称,无字不善。率曰:‘此吾作也。’讷惭而退”。足见少年时代张率诗已颇为老练,甚至毕肖沈约。此后,张率向陆澄之子陆少玄借阅其家藏图书万余卷,“尽读其书”[104]。可以说,张率十六岁之前启蒙阶段的教育显然以诗歌训练与创作为主,此后才开始以经学、子史为主导的博学教育阶段。这些为其建武三年(496)举秀才、除太子舍人奠定了才学基础。另外,沈约曾称誉张率、陆倕为“此二子后进才秀,皆南金”[105],足见二人已被士林公认为世族文学教育的典范。
吴郡陆氏中除了陆倕外,陆琼也出自文学世家。其祖父陆完,梁琅邪、彭城二郡丞;父陆云公,梁给事黄门侍郎,掌著作;从祖陆襄,太子家令、管书记,太清元年(547)为度支尚书,卒于太清三年(549)。陆琼自幼受到文学教育,六岁为五言诗而颇有词采,八岁即以棋艺见称,陆襄赞其孝性说:“此儿必荷门基,所谓一不为少。”[106]侯景叛乱期间,陆琼于吴县西乡勤苦读书,以博学善属文闻名。可以说,太清之乱是陆琼避乱读书而成才的重要时期。永定中,陆琼州举秀才,深得陈蒨赏识。天嘉三年(562)春,陈蒨讨伐周迪、陈宝应等人,都官符及奏牍檄文均由陆琼撰制。自太建元年(569)以来,陆琼历任太子庶子、中书侍郎、太子家令、给事黄门侍郎、太子中庶子、扬州大中正、度支尚书,参掌诏诰,并判廷尉、建康二狱事。不仅如此,他还在其父陆云公奉梁武帝敕撰《嘉瑞记》的基础上续撰自永定讫于至德的祥瑞记录。最终升任吏部尚书,以“详练谱谍,雅鉴人伦”[107],号为称职。陆琼以文才先后为陈蒨、陈顼、陈叔宝所用,逐步由藩王属僚历任中书、门下、东宫、尚书等中枢部门,且长时期参掌诏诰,是为一代宰辅文匠。陆琼子嗣也在早年接受文学教育,为入仕为官奠定了坚实的文史基础。如陆琼第三子陆从典,八岁读《沈约集》,仿拟集中《回文研铭》,“便有佳致”。十三岁作《柳赋》,“其词甚美”[108]。从父陆瑜去世后,陆从典为其纂集文集十卷,并撰集序。其笃好学业,博涉群书,于《汉书》尤所属意。年十五,本州举秀才。解褐著作佐郎,转太子舍人。入隋后,陆从典除著作佐郎。经由尚书右仆射杨素的举荐,陆从典续撰了《史记》至隋代的历史。以上均足见陆从典的早年教育对其从事文史撰述之职的奠基作用。
类似的例子,南朝还有琅琊王氏、陈郡袁氏、济阳江氏、南乡范氏、吴兴沈氏、东海徐氏、南阳庾氏、庐江何氏等,北朝则有清河崔氏、范阳卢氏、渤海高氏、赵郡李氏、河东薛氏、弘农杨氏、河间邢氏、巨鹿魏氏等。上述南北名族开展的文学教育启蒙及仕前吏能训练的情况,在正史、碑志及相关文集中均有不同程度的揭示,兹不复赘。
二、招贤国策与宫廷招隐题材的兴盛
南北朝历代新君即位往往颁布荐贤诏,注重汰劣留良,甄选杰出人才以充实官僚队伍,以提升政体运行的效能。这体现了南北朝以贤能政治配伍贵族门阀政治的多元治国追求,也是为了稳固政权基础、提升朝野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客观来说,北朝的政权文化糅合了草原游牧文化与华夏礼乐文明的双重特质,治国理政更加注重实效。虽然北朝与南朝一样将招贤纳士置于国策的高度,但由于大相径庭的经济模式和骑射立国的军政制度,使北地很难出现持续而成规模的隐逸群体和朝隐文化。另外,北朝主要采用九品官人、孝秀策试、官员荐贤、君主制选、勋戚恩荫、高年版授等方式选材,对于隐逸之士的选任政策、职位安排远没有南朝政权的手段多元和灵活。这就导致北朝的招隐文学题材不甚发达,反而由于战乱、暴政、灾荒等原因而出现了像祖鸿勋《与阳休之书》、卢思道《劳生论》这样的“反招隐”名篇。因此,这里讨论的“宫廷招隐”现象主要针对南朝而言。自隋入唐,立足关中文化本位的北方政权机制不断吸纳江南的经济模式与政治文化,江南的隐逸生活方式、朝隐政治类型也逐步获得了向长安、洛阳等北方政治、文化中心移植、增生的条件,并使朝隐文学演变成唐代文坛令人瞩目的独立类型。从这个角度来说,考察南朝“宫廷招隐”的相关论题,无疑有助于揭示隋唐朝隐文学发展、成熟的历史成因。
尽管宋、齐、梁、陈招贤国策实施的情况迥然不同,客观上却激发了朝野旁搜隐逸、荐贤引才的政治热情。诸如谢灵运“四友”、萧子良西邸之游、任昉山泽之游等群体虽不乏文学交游的色彩,交游的实用属性却不容忽视。通过参与交游,不但可以加深参与者与发起者的相互了解,还能使参与者凭借发起者的政治资源和人际网络获得跻身上层的通道。不仅如此,南朝君主往往率上垂下,在颁布、实施招贤诏策的同时,躬自撰制以招隐为主题的诗赋作品,以文艺形式扩大招隐政策的传播与影响。南朝文坛的招隐题材创作方兴未艾,也就在情理之中了。萧衍《赠逸民诗》十二章及萧纲《和赠逸民应诏诗》十二章,均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萧衍、萧纲父子之间的诗歌赠和以“逸民”为题,具有鲜明的政治意义。《论语·尧曰》所言“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大致是唱和的主旨所在。另外,《论语·微子》还载孔子评价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等“逸民”的多重品质,他们或“不降其志,不辱其身”,或“言中伦,行中虑”,或“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都可以归入节义之士的范畴。这些经过孔子亲口褒奖的士格,无疑为后世士人树立了杰出的标杆。针对梁初曾发生颜见远绝食而死以抗议齐梁禅代事件,萧衍愤称:“我自应天从人,何豫天下士大夫事?而颜见远乃至于此!”[109]为了获得更广泛的士林支持,早在天监元年(502)四月,萧衍即遣使四方,寻求谠言、贤才,立赎罪科,并下诏求贤说:“若怀宝迷邦,蕴奇待价,蓄响藏真,不求闻达,各依名腾奏,罔或遗隐。”同月,萧衍下诏于公车府谤木、肺石傍各置一函,“次身才高妙,摈压莫通,怀傅、吕之术,抱屈、贾之叹,其理有皦然,受困包匦……若欲自申,并可投肺石函”。天监五年(506)正月,萧衍还下诏要求“凡诸郡国旧族邦内无在朝位者,选官搜括,使郡有一人”[110],以实现对于地方旧族的安抚。天监七年(508),萧衍于州郡县置州望、郡宗、乡豪各一人,专掌搜荐人才。普通三年(522)五月,萧衍下诏公卿百僚各上封事,要求郡国举贤良、方正、直言之士。中大通三年(531)萧统去世、萧纲立为太子之后,萧衍更是延续招贤纳士的政策,于大同七年(541)设立士林馆以延纳招集四方学者。以上足见萧衍对于招贤国策的重视。
由萧纲和诗第十一章“伊臣不佞,叨备元子”来看,萧纲写诗之际已然册立为太子。同时,两诗均着眼春景,尤其萧纲和诗第九章“国献选士,乡荐教忠。论才司马,试射郊宫”、第十一章“傅训弦颂,司教诗史。朱绶傍垂,安车高跱。膳则不会,宴则以齿。泽优礼博,兢惧何已”诸句[111],说明萧衍、萧纲二人上述诗歌唱和发生在开春京郊大射礼的场合,萧衍《赠逸民诗》某种意义上发挥了汉代以来三老在射礼实行过程中箴诫太子的功能。加之萧衍《赠逸民诗》具有明确的以贤能治国的政治动机,萧纲的和诗则踵袭前者思路、实施路径和治国愿景,从而体现了父子之间基于任贤与能的治国方略的高度认同和自觉传承。
就二人诗歌内容而言,萧衍《赠逸民诗》十二章各有独立的章旨,第一章以《论语·泰伯篇》“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立论,指出:“任重悠悠,生涯浩浩。善难拔茅,恶易蔓草。逆思药石,愻求非道。珠岂朝珍,璧宁国宝。想贤若焚,忧人如捣。”[112]其认为举荐贤才难以做到《周易·泰卦》所言的拔茅连茹,但鉴于贤人箴言有药石之效,必须视之为“朝珍”“国宝”。这大致是对《荀子·大略》“治国者敬其宝,爱其器,任其用,除其妖”的简括征用。第二章标举虞舜、周文王等上古三代圣王举贤任能之例,称道其“缉熙朝野,体邦经始”的圣治;第三章据《论语·阳货》“怀其宝而迷其邦,可谓仁乎”立论,认为“是代皆有,何代无人”,强调主动发现俊哲、高尚之士的意识;第四章进一步申论“目因见生,才为时育”的主动作为的态度,对于俊异不凡之士要“岂须托梦,宁俟延卜”,强调以敏锐眼光甄选人才,且做到礼贤下士、不拘一格;第五章宣扬“仁者博爱,大士兼抚。慈均春阳,泽若时雨。心忘分别,情无去取。等皆长养,同加妪煦”,要求采取广采博收的育才方式与尊重差异的客观立场,以实现“譬流趋海,如子归父”的聚才效果[113]。该章儒佛兼宗、以佛为主,颇有“大士应世,其体无方,或为儒林之宗,或为国师道士”的思想基调[114];萧衍在第六章自述心志,标榜建立萧梁“非为富贵”,而是“投袂剑起,澄清泾渭”的志向体现;第七章描述寄心石泉、香林而不恋丝竹、琴瑟的“百非不起,万累俱沉”的心境;第八章写与故旧交心的畅然;第九、十章写与故旧知交同游春园的欢适;第十一章以木、鸟、山、水的差异化与多样性,喻示博闻广交的益处;第十二章则总结诸章,以突出“切念不减,疑虑益多。季俗易骄,危心少和。我之忧矣,用是作歌”的主旨[115]。显然,萧衍强调纳贤与育才的必要性、可行性、灵活性及开放性,并现身说法,希望结交贤士友朋以起到相互砥砺、陶冶乃至移风易俗的效果。
萧纲作为太子,其和诗不可能完全沿用萧衍以君主求贤为主旨的叙事、说理、自证的框架,而主要围绕萧衍建国的合法性及一系列求贤诏的必要性展开申论。其第一章以“爰昔在田,君德夙盛”句,颂扬萧衍起兵代齐之前已具备了“以膺天命”的政治属性;第二章称颂萧衍自荆州起兵,效法姬周革命、刘邦建汉,实现“一戎定齐,二仪贞观”;第三章称颂黄帝、大禹、舜、尧敬天勤政而瑞应屡臻;第四章以“白虎谈经,石渠称制。齐稷罢疑,鲁洙忘滞。南风庆云,禹谟汤誓”诸句,来衬托萧梁制礼作乐而建立完善的六乐、七艺制度的功绩。另外,这也与萧纲《七励》“至如稷下缝掖,泗上章甫”的典源颇为相近[116];第五章歌颂萧梁重农劝农、财税丰盈、商贸便利的盛况,其“楼船举帆,卖药藏名”句[117],又是萧纲《七励》“卖药无藏名之老,河泗无洗耳之翁”的改写[118];第六章称道萧梁军力雄厚,而形成“呼韩北款,楼兰南摧。威加四海,武詟九垓”的稳定局面,这又是《七励》“九截同文,八极齐轨……此亦天下之壮绩”的体现[119];第七章写萧梁广施以佛治国的政策,宽刑减罪,所谓“率土祛惑,含生离忧。大罗网息,作士刑休”句,正是萧梁推行赎罪科的结果之一;第八章写萧梁复现商周圣王之治,“君唱臣从,无违何弼”;第九章才开始结合萧衍诗中招隐纳贤的主题,歌颂萧衍借助“国献选士,乡荐教忠。论才司马,试射郊宫”的射礼仪式以实现“思诸举逸,美彼淳风”的目的;第十章与萧衍同章相似,着力描摹射礼举行的春景;第十一章写萧纲以太子身份参与射礼时“泽优礼博,兢惧何已”的戒惕心态;第十二章则与《七励》“尧舜垂拱,焕彼前闻。今惟圣历,万代一君”一致[120],颂美萧衍为“圣亲明主,千载一逢”,并明确接受萧衍诗歌的箴诫:“子法臣道,竭诚思恭。周记希习,齐箴愿从。虽加砥砺,顾揆愚蠢。匪躬斯鉴,孰肯为容。”[121]行文至此,最终完成了萧纲对萧衍举贤任能治国理念的接受与传承。
如上所说,萧纲的和诗与其《七励》多有关联。萧纲和诗限于场合及身份,主要复述或颂扬萧衍的武功文德,举贤纳士的主题反而在组诗中占据的篇幅与比重不大,集中体现其纳贤思想的作品则是《七励》。《七励》沿袭枚乘《七发》所开启的七体模式,以“寂镜公子”劝说“藏名外臣”出仕为主线,共分八项内容、七个主题。开篇作为引子,为“寂镜公子”亲往“藏名外臣”栖隐山居宣讲语默出处之道,其中“盖闻智者不怀道没志,遗俗埋名。迷邦碎宝,却粒辞荣”等语[122],就与天监元年(502)求贤诏“若怀宝迷邦,蕴奇待价,蓄响藏真,不求闻达,各依名腾奏,罔或遗隐”极为接近,故《七励》可视为对萧梁招隐纳贤政策的张目之作。“寂镜公子”劝解“藏名”出仕的七项主题分别为宫楼居处的华丽闲适、家具服饰的靡丽奢华、食材烹饪的珍稀美味、音乐舞姬的奇巧妙曼、经史百家的富博藏书、征服四方的武功壮绩、制礼作乐的圣王之治,其遵循七体叙事的固有逻辑,以感官享受让位于价值追求,宣扬富贵荣名不及治世理想,最终在圣王之治的号召之下完成对“藏名外臣”的招募。
《七励》第七项劝说内容较为典型。其云:“公子曰:‘尧舜垂拱,焕彼前闻。今惟圣历,万代一君。壁仪照气,玉井珠分。德合天地,道方华勋。沧海碧彻,黄河黛文。爱人育德,泽等春云。宣尼茂典,周姬礼容。黄裳进士,清襟俊童。邦知改俗,国化移风。卖药无藏名之老,河泗无洗耳之翁。德星夜映,庆云昼色。异草双条,灵禽比翼。狐尾既九,茅脊复三。金船漾宝,银瓮呈甘。康歌壤笑,悦礼枢谈。隆周谢德,盛汉知惭。慈照无生,化湛灵觉。散漓弘淳,拯浇敦朴。国被仁寿,家欣无学。三明鉴道,六度弘风。出尘照苦,入冥观空。善识无尽,因性必通。天不爱宝,地无隐瑞。百神受职,三苗奉义。石策紫泥,绳金玉刺。或托讽梁甫,权卧德而龙盘。或织箔渭滨,耻藏名而凤跂。于是露点饴蜜,溜泓澄于玉掌,云垂五采,覆旖旎于仙楼。漾醴泉于浪井,拂垂杨于御沟。或联七叶,一姓五侯。’外臣于是观色内动,神貌外移,忽正山巾而言曰:‘盖闻幽居独善,见机往圣。傥不遗蒙叟,亦愿顺来命。’”[123]这一部分与萧纲《和赠逸民应诏诗》第九、十二章一致,围绕萧衍“万代一君”的形象展开塑造,主要包含德比尧舜、治超周汉、制礼作乐、兴学劝教、儒佛并崇、移风易俗、祥瑞屡臻等因素。上述因素产生巨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以致“卖药无藏名之老,河泗无洗耳之翁”,隐居之士“耻藏名而凤跂”。他们纷纷出山入仕,并通过为国效力而取得“或联七叶,一姓五侯”的荣名。正因如此,“藏名外臣”才最终接受劝说而放弃隐居以乘势进取。
无独有偶,萧统亦作有《七契》,其叙事架构及主题命意与萧纲《七励》完全一致,当知此大致为萧纲与萧统同时所作。按照萧统与萧纲的身份来说,萧纲自然属于应制跟风而作。直至萧纲在萧统死后而被立为“元子”,又将早年所作《七励》中颂圣招隐的辞句及构思移置于《和赠逸民应诏诗》之中。萧统《七契》虚拟的对话对象为“逸士”与“君子”,“逸士”即是萧衍、萧纲诗中“逸民”。这说明萧统《七契》为鼓吹萧衍圣治与招隐而作,反过来为萧衍作《赠逸民诗》以激励萧纲提供了文本依据。换言之,萧衍通过赠诗的形式将原先寄托在萧统身上招隐纳贤的使命又传达给萧纲。就萧统《七契》而言,“君子”所言“盖闻智士不希狷介,仁者莫有迷邦。傅说终受殷爵,吕望遂启齐封。余敬吐诚而毕虑,子能留志而见从乎?”[124]仍是天监元年(502)招贤诏的复述。继而,其遵循游观清谈、“至味”“策马争驱”“鲜衣”、丝竹舞姬、射猎、仁道圣教的七个主题进行劝说,最终借“君子”之口大力颂扬萧衍弘扬儒典、尊儒尚才、兴仁推义、海内归信、祥瑞遍至的盛世景象[125],从而使“逸士”折服而出仕。萧统在颂扬萧衍诸多文治业绩的过程中基本以儒教、礼乐为着眼点,知其招纳的“逸士”自然以儒学为基本知识背景的士人为主;萧纲《七励》则补充了萧衍弘扬佛法、儒佛兼治的内容,使后者文治内容更为丰实,也使“逸士”的群体范围更趋广泛。
以上以萧梁萧氏父子的招隐诏书及宫廷招隐诗文为例,集中探讨了南朝招隐的政治动因及其文学表现。诸萧之作堪称汉晋南朝宫廷招隐文学的楷则,遑论招隐文化相对欠缺的北朝了。总起来说,宫廷招隐文学是南北朝招贤国策的直接产物。其宣扬贤能政治的理想模式,承载任贤与能的政治承诺,颂美“圣主得贤臣”式的盛世蓝图,客观上充当了国家意志的传声筒,扩大了纳贤、招隐政策的传播渠道,促进了地方社会的向心性和基层人才的拣选、荐拔。当然,宫廷招隐文学旨在与失志之士的“反招隐”思想进行论争,并围绕主流意识形态来塑造文治图景。其叙事架构一般依托汉赋主客问答、“七体”之七问七答以及《招隐士》《招隐诗》等固有模式,也不乏过度美化乃至谀颂当朝的流弊。因此,从思想性和艺术性两方面来判断,南北朝招隐文学除了融入方兴未艾的朝隐文化元素外,官方价值导向在布局谋篇、命题立意方面完全压制了“隐士”的底层诉求和生存逻辑,总体上承袭多于创新。不过,随着反映朝官经营京郊别业、名士依山筑庐、官员田园闲居的《郊居赋》《山居赋》《小园赋》以及相关诗文的盛行,它们事实上已经渐变为南北朝招隐文学的重要分支。南北朝宫廷招隐文学在无形中逐步让位于时兴的朝隐文学,从而发生了由汉晋“官—隐”对立的叙事特征向“官—隐”合融的特征转换,并为隋唐朝隐文学的成熟奠定了深厚的基础。
三、文人颂献诗赋与仕路增拓
南北朝政权更迭频繁,遵循新朝必制礼作乐的惯例,奏献赋颂成为文官必要的撰述义务。其中的佳构鸿篇在朝廷的推动下往往能够引领舆论,凝聚朝野,传播异域,从而起到武力征伐所不具备的精神宣传的作用。故而,相关颂献活动也容易演变为重大的文化事件,相关文士不仅能以文取名,更能以文取官。诸如刘协《星德赋》、何尚之《华林清暑殿赋》、韩兰英《中兴赋》、王僧祐《讲武赋》、周兴嗣《休平赋》、虞寄《瑞雨颂》、虞世基《讲武赋》、颜晃《甘露颂》、陆琛《善政颂》、徐伯阳《辟雍颂》、元顺《魏道颂》、高闾《鹿苑颂》、高允《北伐颂》、魏收《赤雀颂》《皇居新殿台赋》、邢邵《新宫赋》《甘露颂序》、李德林《春思赋》《天命论》、李昶《明堂赋》、庾信《象戏赋》、颜之仪《神(一作“荆”)州颂》等,均是献赋得赏、人因颂擢的例证。此外,王僧绰编纂《颂集》二十卷,太和十九年(495)群臣上《木连理颂》二卷,则分别是南北朝颂类总集以及群体献颂的代表。上述针对国家朝典、节庆、祥瑞、宴乐等重大礼乐事件的献颂活动,并非是文人单向利己的行为,而一般分为自发与奉敕两种,且均以构拟王朝盛世、鼓吹治化为主旨。可以说,上献赋颂本质上属于文人与皇权合谋、共建的性质,赋颂是文人逞才效伎的载体,也是朝廷量才授官的依据。其政治、文学功用主要体现为四方面:
其一,君主授意以文名见长的朝官献颂进赋,以起到为新朝润泽鸿业、宣扬帝德的舆论功效。史载:“是时中书侍郎杜台卿上《世祖武成皇帝颂》,齐主以为未尽善,令和士开以颂示(李)德林。宣旨云:‘台卿此文,未当朕意。以卿有大才,须叙盛德,即宜速作,急进本也。’德林乃上颂十六章并序,文多不载。武成览颂善之,赐名马一匹。”[126]高湛之所以点名指定由李德林撰作《世祖武成皇帝颂》,在于后者此前即以《春思赋》“代称典丽”而称誉文林[127],拥有比杜台卿更高的文坛地位。同时,李德林幼年时期已能背诵左思《蜀都赋》,十五岁时每日记诵五经及古今文集数千言,为文以该博坟典、辞核理畅著称,先后得到高隆之、魏收、崔谌、高湝、杨愔的赞誉。尤其高湝称道其文才说:“至如经国大体,是贾生、晁错之俦;雕虫小技,殆相如、子云之辈。”[128]高湝为高欢第十子、高湛之弟,故而高湛认为李德林“有大才”,虽沿袭了魏收“会须作赋,始成大才士”的论调[129],也可能是受到高湝推毂的结果。总之,多重因素印证了李德林具有撰制皇家赋颂的“大才”,并最终得到高湛的青睐。为皇权意志代言的回报也颇为丰厚,李德林上颂之后,不仅得到名马的赐赏,还很快擢为中书侍郎,仕途可谓更加坦顺。类似李德林由君主指定撰作《世祖武成皇帝颂》的例子,在南北朝文坛也较为常见。皇权与文官作手之间形成了相互依托、彼此借力、各得所需的双赢局面,君主通过赋颂水平判断文官作手是否具有“大才”,进而成为后者进一步铨选授职时的重要依据。
南朝也不乏其例。史载:“高祖革命,(周)兴嗣奏《休平赋》,其文甚美,高祖嘉之……(天监四年三月)河南献儛马,诏兴嗣与待诏到沆、张率为赋,高祖以兴嗣为工……是时,高祖以三桥旧宅为光宅寺,敕兴嗣与陆倕各制寺碑。及成俱奏,高祖用兴嗣所制者。自是《铜表铭》《栅塘碣》《北伐檄》《次韵王羲之书千字》,并使兴嗣为文;每奏,高祖辄称善,加赐金帛。”[130]由张率《舞马赋》“洎我大梁,光有区夏,广运自中,员照无外……均仪禽于唐序,同舞兽于虞庭”诸句来看[131],周兴嗣、到沆同题之作均不出颂美萧梁国运、帝德的范畴。文人针对重大的礼制、祥瑞、政治命题展开献颂写作,客观上具有逞才争胜的文学竞赛性质,文场中的表现也为君主制选、吏部选授提供了直接依据。上述“河南国”献“能拜伏,善舞”的赤龙驹事件中,诏命张率、到溉、周兴嗣同题为赋,“武帝以率及兴嗣为工”[132],正是南朝君主亲自主持文衡、裁定品次的显证。此次上巳宫筵也具有宣扬国威的意涵。“河南国”,为齐梁时期对于吐谷浑的别称。《梁书·诸夷传》“西北诸戎”之“河南王”载:“河南王者,其先出自鲜卑慕容氏……庶长曰吐谷浑……其地则张掖之南,陇西之西,在河之南,故以为号……有青海方数百里,放牝马其侧,辄生驹,土人谓之龙种,故其国多善马。”[133]除了天监四年(505)三月献马,吐谷浑此后分别于天监十三年(514)遣使献金装马脑钟二口,上表于益州立九层佛寺;天监十五年(516),遣使献赤舞龙驹及其他贡物;普通元年(520),遣使奉献贡物;大通三年(529),萧衍下诏以呵罗真为宁西将军、护羌校尉、西秦河二州刺史;大同六年(540),河南王遣使朝献马、方物,求释迦像并经论十四条,萧衍敕付像并《制旨涅盘、般若、金光明讲疏》一百零三卷;太清元年(547)二月,遣使献白龙驹于萧纲。可以说,有梁一代,吐谷浑与之保持了密切的朝贡关系:“其使或岁再三至,或再岁一至。其地与益州邻,常通商贾,民慕其利,多往从之,教其书记,为之辞译,稍桀黠矣。”[134]因此,天监四年(505)正是萧梁重整皇族、世族秩序、确立新朝权威、筹备北伐的关键年份,吐谷浑献赤龙驹则从外交、文化层面为凝聚朝野、四方提供了良好的藉口。其实,张率因诏献《舞马赋》之前,即因献《待诏赋》、侍宴赋诗而迁秘书丞,萧衍解释授职的理由是:“秘书丞天下清官,东南胄望未有为之者,今以相处,足为卿誉。”[135]可见,秘书丞正是张率献赋的政治性奖励。张率献《舞马赋》后,本应有更大升迁,却因在丁忧期间遭到仪曹郎顾玩之飞书诬告而废顿不仕。萧衍惜其才,于天监七年(508)特意敕诏解除清议而命其出仕,使之历任中权建安王中记室参军、中书侍郎、太子仆、司徒右长史、太子家令、黄门侍郎等中秘之职。张率生前著《文衡》十五卷、文集三十卷,曾补《七略》及《汉书·艺文志》所载诗赋的缺佚者。大通元年(527)去世后,萧统叹惋“其人才笔弘雅,亦足嗟惜”[136],亦见“才笔”是其历任中秘、宫职的直接原因。
其二,文人上献歌诗、赋颂往往针对具体的礼乐、军政事项而展开,在文学撰述中包涵了丰富的礼法、官制等内容,甚至可以成为当朝议礼建制的重要依据。史载:“时朝仪草创,衣服制则,未有定准,(王)俭议曰:汉景六年,梁王入朝,中郎谒者金貂出入殿门。左思《魏都赋》云‘蔼蔼列侍,金貂齐光’,此藩国侍臣有貂之明文。《晋百官表》云‘太尉参军四人,朝服武冠’,此又宰府之明文。又疑百僚敬齐公之礼,俭又曰:晋王受命,《劝进》云,‘冲等眷眷’,称名则应尽礼……世子镇石头城,仍以为世子宫,俭又曰:鲁有灵光殿,汉之前例也。听事为崇光殿,外斋为宣德殿,以散骑常侍张绪为世子詹事,车服悉依东宫制度。”[137]不难看出,王俭直接援引左思《魏都赋》、阮籍《为郑冲劝晋王笺》、荀绰《晋百官表》,借鉴王延寿《鲁灵光殿赋》,为订立萧齐朝仪、车服、宫室制度提供了历史参照。正因如此,朝廷若有婚、丧、冠、祭、即位、饯送、出征、竣工等重大礼制、军政事件,均需要献颂来润饰升平,上献赋颂也为文人升迁带来机遇。史载:“献文传位,徙御崇光宫,(高)闾表上《至德颂》。高允以闾文章富逸,举以自代,遂为献文所知,参论政事。承明初,为中书令、给事中,委以机密。文明太后甚重闾,诏令、书檄、碑铭、赞颂皆其文也。”[138]其实,高闾献《至德颂》后,高允还曾命其撰《鹿苑颂》《北伐碑》,在确证后者“文章富逸”后,才加以荐举。高闾此后官居中书令、给事中,主掌诏令、书檄、碑铭、赞颂等各体王言撰制,从而成为北魏前期中央文枢的大手笔之一。由此足见,《至德颂》在高闾仕宦生涯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不止高闾,高允也通过献颂得到北魏的重用。史载:“(高)允从献文北伐,大捷而还,至武川镇,上《北伐颂》,帝览而善之。帝时有不豫,以孝文冲幼,欲立京兆王子推,集诸大臣,以次召问。允进跪上前,涕泣曰:‘臣不敢多言以劳神听。愿陛下上思宗庙托附之重,追念周公抱成王之事。’帝于是传位于孝文,赐允帛百匹,以标忠亮。”[139]高允在魏献文帝北伐期间献《北伐颂》,充分表明了其“忠亮”立场。加之高允一生公忠体国、德高望重,又使其获得参议立储的使命。
类似的例子,在南朝更为常见。殷贵妃去世后,丘灵鞠献《挽歌》三首,其中有“云横广阶暗,霜深高殿寒”句,刘骏“擿句嗟赏”。尽管丘灵鞠因泰始初坐事禁锢数年,却因献诗而名震本郡。吴兴太守褚渊即称:“此郡才士唯有丘灵鞠及沈勃耳。”[140]在褚渊申理下,宋明帝又命丘灵鞠撰著《大驾南讨记论》,而后起用为太尉参军。不仅如此,丘灵鞠之子丘迟也因献表颂诗而仕路通达。齐末,萧衍平定建康后,丘迟献《劝进梁王表》《九锡殊礼表》,特被任用。梁初,丘迟以中书郎待诏文德殿。因在朝臣数十人中继作萧衍《连珠》文笔最美,又得萧衍瞩目。其一度坐事免官,后在狱中献《责躬诗》,而被萧衍再次启用为永嘉太守。丘迟因在任不称职遭到弹劾,萧衍亦不加过问。天监四年(505),丘迟随中军将军、临川王萧宏北伐。其招降陈伯之的书信不仅“辞采丽逸”,还以“当今皇帝盛明,天下安乐,白环西献,楛矢东来,夜郎、滇池解辫请职,朝鲜、昌海蹶角受化”等句[141],构拟了萧梁祥瑞屡臻的圣治图景,从而成功劝降了陈伯之。因此,丘迟回朝之后即由萧宏府僚擢为中书侍郎。无独有偶,王俭之孙王规于天监十二年(513)太极殿建成之际上《新殿赋》,以辞美见称。此后,历任太子洗马、新安太守、中书黄门侍郎,可谓仕迁顺遂。普通六年(525),萧衍于文德殿饯送广州刺史元景隆,“诏群臣赋诗,同用五十韵。规援笔立奏,其文又美,武帝嘉焉,即日授侍中”[142]。“其文又美”之“又”字,足以说明授予侍中一职是王规《新殿赋》与饯送诗累加效应的结果。
其三,文人上献歌诗、赋颂一旦得到朝廷认可,有助于确立或稳固其在文坛的地位,也利于朝廷借助所扶植的文人实现对文坛秩序的划定和引导。比如,高允晚年作《征士颂》,用以缅怀三十四位同年应征为官者。鉴于他们不乏能文之士,《征士颂》实则提供了一份关于北魏前期文坛的骨干名单。如游雅好学,有高才,“世祖时,与勃海高允等俱知名,征拜中书博士、东宫内侍长,迁著作郎……征为秘书监,委以国史之任。不勤著述,竟无所成。诏雅为《太华殿赋》,文多不载……允著《征士颂》,殊为重雅”[143]。太华殿建成于太安四年(458)六月,为了庆祝竣工,拓跋濬特意宴飨群臣,颁布大赦令。可知,游雅《太华殿赋》正作于此时。该殿为北魏平城时代的正殿,多用于朝见群臣、制定律令、宴飨百官及京邑耆老等事项。直到太和十六年(492)太华殿圮坏,才为太极殿所代替。游雅能够受诏为《太华殿赋》,足见其在当时文坛的重要地位。随着北朝遇有国家大事则须赋颂的不成文规定渐成传统,何人赋颂入选,在入选诸作中居于何种等次,诸如此类的文学议题也逐步政治化,甚至成为君主借以扶植亲己、掌控文林的手段。史载:“三台成,文宣曰:‘台成,须有赋。’(杨)愔先以告(魏)收,收上《皇居新殿台赋》,其文甚壮丽。时所作者自邢邵已下,咸不逮焉。收上赋前数日,乃告邢邵,邵后告人曰:‘收甚恶人,不早言之。’帝曾游东山,敕收作诏,宣扬威德,譬喻关西。俄顷而讫,辞理宏壮,帝对百僚大嗟赏之。”[144]魏收早年为高欢、高澄父子器重,高洋即位后视之为心腹旧臣,刻意扶植魏收为高齐时代的文坛领袖。尽管邢邵年位、才华均相对于魏收等而上之,却因忠于元魏皇室的保守立场而遭到高洋疏远。因此,三台建成后,高洋授意杨愔将撰写《皇居新殿台赋》的消息率先透露给魏收。又利用出游东山的机会,命魏收当众作诏,以此为魏收获得朝野声望而创造条件。经过高洋、杨愔的合力培护,魏收自然就取代了邢邵的地位,而以“三才”之首的姿态成为北齐文坛的新出领袖。
对于南朝来说,近似的例子也有不少。由于天监七年(508)任昉去世,陆倕、周兴嗣分别出任中书侍郎、给侍中,成为中秘文书的主要撰著者,梁初开国文书由任昉主导的局面也发生更迭。周兴嗣一度取代任昉,成为颂扬梁初军事、水利、历法、文教功绩而全面建构萧衍帝德的关键人物。其曾在天监初奉敕撰制一系列重要的文书,如《铜表铭》旨在颂美萧梁新建的灵台测日影、定时的圭表。至于《北伐檄》,属军国大手笔;《次韵王羲之书千字》,则是在梁初萧子范制《千字文》、蔡薳注释的基础上,集王羲之拓字而按韵编排的童蒙习书课本。另外,周兴嗣撰《皇帝实录》《皇德记》《起居注》《职仪》等,还佐助周舍注萧衍《历代赋》。萧衍于天监六年(507)至七年(508)舍建康三桥旧宅而建成光宅寺及宝塔,无疑是梁初以家舍国、以佛弘孝的标志性事件。为了扩大光宅寺在文坛的影响,萧衍还命周兴嗣、陆倕撰制寺碑,“及成俱奏,高祖用兴嗣所制者。自是《铜表铭》《栅塘碣》《北伐檄》《次韵王羲之书千字》,并使兴嗣为文;每奏,高祖辄称善,加赐金帛”[145]。周兴嗣《铜表铭》当与陆倕《新刻漏铭》相近,即“通过设立新的时间标准来管理时间,利用新的时间标准来确定秩序,确立新的时间起点,以达到‘与天作始’、创造历史的政治目的”[146]。不过,随着天监十二年(513)周兴嗣罹患眼疾、沈约去世,陆倕又成为天监中期至普通年间新的应制文书领袖。萧纲《与湘东王书》“任昉、陆倕之笔,斯实文章之冠冕,述作之楷模”[147],即是明证。
另外,献颂赋诗也是南朝拓宽选材渠道、丰富主流文坛华、庶阶层构成的重要举措。在文史取士的时代氛围中,颂献诗赋是皇族子弟引起君主关注,并使之得到优遇的口实;对于世族或寒族文士而言,同样是取悦皇庭并获授职位的捷径。前者如萧道成第五子萧晔,“性刚颖俊出,与诸王共作短句诗,学‘谢灵运体’,以呈高帝。帝报曰:‘见汝二十字,诸儿作中,最为优者。但康乐放荡,作体不辨有首尾,安仁、士衡深可宗尚,颜延之抑其次也。’”由此建元二年(480)出任会稽太守,加都督,萧道成派遣名儒刘瓛至郡为其讲授《五经》,以特加培养;又因巫觋之徒称其“有非常之相”,“以此自负”[148]。可见,“短句诗”使萧晔得萧道成赏誉,又使其滋生了非分的政治幻想。萧懿之孙萧孝俨以射策甲科除秘书郎,官至太子舍人,“从幸华林园,于坐献《相风乌》《华光殿》《景阳山》等颂,其文甚美”[149],深得萧衍赏异。若非早逝,当有广阔的仕途前景。萧顺之之孙萧晔在萧纲册立为太子之初,即为之上《储德颂》;同时,其“名盛海内,为宗室推重,特被简文友爱。与新渝、建安、南浦并预密宴,号东宫四友”[150]。这些都使其很快由兼宗正卿迁给事黄门侍郎。另如,王揖弟王彬好文章,书法与王志齐名,“齐武帝起旧宫,彬献赋,文辞典丽”[151]。此后,王彬尚萧道成女临海长公主,拜驸马都尉,历官太子中庶子、永嘉太守。“献赋”正是王彬作为高华世族向萧道成、萧赜父子示好的凭信,彼此联姻则是深化之举。再如,张正见适值十三岁而向萧纲献颂,深得后者赞赏,被引入经筵。“简文雅尚学业,每自升座说经,正见尝预讲筵,请决疑义,吐纳和顺,进退详雅,四座咸属目焉”[152]。正是有了东宫侍讲经筵的契机,张正见才以才辩闻名,并于太清初射策高第,继而以邵陵王国左常侍的身份步入仕途。周弘正在平西邵陵王府谘议参军任上获罪,本应流徙干陀利国。在尚方拘押之际,周弘正于狱中上萧衍《讲武诗》。萧衍即降敕免罪,命其官复原职[153]。统观南北朝的历代君主,萧衍可谓以辞赋甄选士人的显例,以致出现“时献文章于南阙者相望”的盛况[154]。这又为寒族多才之士脱颖而出提供了时机。如袁峻早孤,家贫无书,通过自课日五十纸的刻苦抄读,得以工于文辞。天监六年(507),其模拟扬雄《官箴》而上奏,萧衍不仅赏赐束帛,还将其除为员外郎、散骑侍郎,直文德学士省。此后,又奉敕与陆倕各制《新阙铭》,可谓因文得官、才尽其用。再如,谢蔺因甘露降士林馆而献颂,得到萧衍嘉赏。后下诏使其撰制北兖州刺史萧楷《德政碑》《宣城王奉述〈中庸〉颂》,并因称旨而得以由外兵、记室参军升为兼散骑常侍出使北魏。余例甚多,不再枚举。
其四,在皇权与文林的共同作用下,献奏歌诗、赋颂不仅在当时产生轰动效应,许多题材、篇章还成为历代相沿的典范。史载:“文宣帝崩,当朝文士各作挽歌十首,择其善者而用之。魏收、阳休之、祖孝徵等不过得一二首,唯(卢)思道独有八篇。故时人称为‘八米卢郎’。”[155]“八米卢郎”不仅是对卢思道文才的肯定,也成为后世称誉秀出班行者的固定用法。在南朝文坛中,许多献颂场合往往迭代复现,与之相关的赋颂、诗文也就演变为相沿日久的文学传统。如前所述的《舞马赋》,即为显证。早在刘宋大明年间,河南国贡献舞马,刘骏下诏群臣为赋,以谢庄《舞马赋应诏》称最。刘骏又特命谢庄作《舞马歌》,并令乐府谱曲歌唱,使之以宫廷雅乐的形式宣扬四方来朝的皇权声威。迄至萧梁,张率、周兴嗣在承继谢庄舞马赋、歌的传统的基础上,又对“舞马”的象征属性进行了更全面、深刻的政治比附。张率《舞马赋序》云:“臣闻‘天用莫如龙,地用莫如马。’故《礼》称骊騵,《诗》诵骝骆。先景遗风之美,世所得闻;吐图腾光之异,有时而出。洎我大梁,光有区夏。广运自中,员照无外。日入之所,浮琛委贽。风被之域,越险效珍。軨服乌号之骏,駼豢龙之名。而河南又献赤龙驹,有奇貌绝足,能拜善舞。天子异之,使臣作赋。”[156]张率将“舞马”视为萧梁新朝的瑞应,并将其上续《礼记·檀弓上》夏后氏戎事乘骊、周人戎事乘騵、《诗经·鲁颂·駉》的崇马传统,以作为萧梁寻求连通夏、商、周三代王统的标志。继而,张率又借上巳禊饮宴乐凸显萧梁的礼乐盛况:“时惟上巳,美景在斯。遵镐饮之故实,陈洛宴之旧仪。漕伊川而分派,引激水以回池。集国良于民俊,列树茂于皇枝。纷高冠以连衽,锵鸣玉而肩随。清辇道于上林,肃华台之金座。望发色于绿苞,伫流芬于紫裹。听磬鏄之毕举,聆《韶》《夏》之咸播。承六奏之既阕,及九变之已成。均仪禽于唐序,同舞兽于虞庭。怀夏后之九代,想陈王之紫骍。”[157]张率将“舞马”赋予《尚书·舜典》“击石拊石,百兽率舞”的礼制内涵,并将其塑造为四方来朝的象征。至于贡马的舞姿,则在模拟谢庄《舞马赋》凸显马的骨貌、舞姿的基础上,着重表现舞马合乎雅颂节拍的礼乐特质。赋中揭示舞马乐大致分入场、开场、中场、终场四个部分,舞马严格按照“节”“桴”“颂”“雅”的音乐变化及要求分别作出疾徐、抑扬、跃引、行止等动作姿态,与之伴舞的则有“褕袂”(舞姬)与“髦皇”(武士)。舞马是表演的主角,完全不依赖伴舞者的人为参与,就能达到“岂借仪于褕袂,宁假器于髦皇”的效果[158]。张率认为,舞马作为四海辐辏的瑞应,完全可以作为萧梁开启封禅的契机。其回顾既往“下禅”“上封”的仪轨传统,认为萧梁的治化水准、军事能力完全达到了封禅的资格。同时,又以司马相如《封禅书》与《史记·太史公自序》“是岁天子始建汉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滞周南不得与从事”之典,督促萧衍尽快实施封禅礼[159]。可知,此次吐谷浑献马事件已然具有了类似傅亮为刘裕所作《九锡文》“绝域献琛,遐夷纳赆,王略所宣,九服率从”的政治意义[160],故张率借此描绘出远裔宾服、封禅天地的政治蓝图,并为萧衍接下来的北伐而大加张目。
此后,大同三年(537),萧衍车驾幸乐游苑,命羊侃调试河南国所献紫骝马。羊侃“执矟上马,左右击刺,特尽其妙,观者登树。帝曰:‘此树必为侍中折矣。’俄而果折,因号此矟为‘折树矟’。北人降者,唯侃是衣冠余绪,帝宠之逾于他者……上又制《武宴诗》三十韵示侃,侃即席上应诏。帝览曰:‘吾闻仁者有勇,今见勇者有仁,可谓邹、鲁遗风,英贤不绝。’是日诏入直殿省”[161]。不难看出,羊侃调试河南国紫骝马、武宴赋诗成为萧衍招抚北将的政治、文化事件。太清元年(547)二月侯景率河南十三州归降,萧衍“幸太极殿,如初即位之礼。是日,神马出,太子献《宝马颂》”[162]。《宝马颂》虽已佚失,但其主旨当与《舞马赋》一致。侯景降梁之前,萧衍“梦中原平,举朝称庆,旦以语(朱)异,异对曰:‘此宇内方一之征。’”[163]可知,梁末再次造作“神马”瑞象及撰制《宝马颂》,与前述南越所献驯象、河南国献紫骝马一样,因其边裔朝贡属性要么是萧衍“宇内方一”的政治诉求的具象化,要么成为中央驯服四夷而选授武官的潜在依据。总之,不管卢思道树立的挽歌楷则,还是从《舞马赋》到《宝马颂》所体现的类型化、同质化、经典化等特征,都充分说明奏献赋颂因其朝野瞩目、士民共推的政治属性,而成为南北文坛中独树一帜的题材。
从现实功利角度来看,上献歌诗、赋颂从功能上与地方供赋、四方朝贡、进献奇物有一致之处,其分别从精神和物质角度引起受献者的愉悦,自然会为仕途迁升带来便利。一般而言,物质方面的输纳对仕迁更具效用。如谢弘微精于厨艺,“上以弘微能膳羞,每就求食,弘微与亲旧经营。及进之后,亲人问上所御,弘微不答,别以余语酬之,时人比之汉世孔光”。谢弘微出身华族,“仍世宰相,一门两封”,其文学、孝行均有名当世,早年曾为刘义隆宜都王文学,后者即位后历任黄门侍郎、尚书吏部郎、右卫将军等中秘机要之职,与王华、王昙首、殷景仁、刘湛等人共称“五臣”[164]。其厨艺颇得刘义隆欣赏,这种密切的私人关系无疑更能增进刘义隆的信重,进而委以重任。无独有偶,虞悰“家富于财而善为滋味”,加之与萧赜有旧交,“武帝幸芳林园就悰求味,悰献粣及杂肴数十舆,太官鼎味不及”。正因如此,虞悰在永明年间由太子右卫率、侍中迁祠部尚书,“朝廷咸惊其美”[165]。再如,毛修之降顺北魏后,“尝为羊羹荐魏尚书,尚书以为绝味,献之太武,大悦,以为太官令,被宠,遂为尚书、光禄大夫,封南郡公,太官令、尚书如故”。不仅如此,毛修之在北魏“教以在南礼制”[166]。可见,厨艺和礼法成为毛修之在北朝取官、履职的前提。至于徐之才、祖珽、魏收,则是北朝以艺术、音乐、谈辩而获宠遇之例。
反之,若不能满足当朝的物质嗜欲,则会招致仕途的障碍。如泰始六年(470)刘彧借江简珪册封为皇太子妃之际,暗示朝士州郡官员贡献方物。始兴太守孙奉伯因只献琴书,引发刘彧大怒,几至封药赐死[167]。当然,地方、边裔向中央贡物本是其分内义务,若君主将贡物转赐臣僚、宗室,后者往往须撰制谢赐表文以感戴荣宠;若贡物并未进献宫廷而为权臣截留,则可能会成为君相矛盾的爆发点。史载:“时四方献馈,皆以上品荐(刘)义康,而以次者供御。上尝冬月噉柑,叹其形味并劣。义康在坐,曰:‘今年柑殊有佳者。’遣还东府取柑,大供御者三寸。”刘义康逐步与刘斌、刘湛、王履、刘敬文、孔胤秀、孔劭秀、邢怀明、司马亮、盛昙泰、何默子、韩景之、颜遥之、刘素、刘温等人结为朋党,“若有尽忠奉国不同己者,必构以罪黜”。由此可见,贡柑事件已然成为刘义隆、刘义康“主相之势分矣”的先兆[168]。此后,南平王刘铄进献鹦鹉,刘义隆普诏群臣为赋,则颇有通过献赋活动淡化刘义康的政治影响并激劝藩王尽忠王室的潜在用意。不过,“文冠当时”的袁淑读毕谢庄的同题之作后说:“江东无我,卿当独秀,我若无卿,亦一时之杰。”[169]由此说明,此次献赋具有了判定文人水准高下、调整文人所在文坛序列的功用。这自然可视为刘铄献鹦鹉的政治事件的溢出效应。
出于上述原因,奏献歌诗、赋颂者也会注意与献艺输纳以取宠的行径相区别,并非全然着眼求取官位而更在意保全名节。如王寂好文章,躁竞乐进,王融死后宾客多归其门下。为了谋求更大的势位,建武初一度打算献《中兴颂》于萧鸾,其兄王志加以谏阻:“汝膏粱年少,何患不达?不镇之以静,将恐贻讥。”[170]王寂鉴于王融的教训而作罢。王俭从弟王僧祐崇信庄老,在萧齐一代官至黄门侍郎,“自天子至于侯伯,未尝与一人游”,被萧道成称为“朝隐”。萧赜在永明年间多次举行阅武活动,王僧祐奏献《讲武赋》,“王俭借观不与”[171]。王俭时为侍中、尚书令,掌握铨选权。所谓“借观”,不过是给王僧祐迁升寻找合适的理由而已。王俭早年超迁秘书丞,因奏献《七志》四十卷、《元徽四部书目》而擢为司徒右长史,自然深知学术或文学献礼的仕迁效应。王僧祐拒绝将《讲武赋》稿本借阅,亦是自绝晋升机会。因王僧祐不乐仕进,其子王籍入梁后只能出任轻车湘东王谘议参军、中散大夫、唐侯相之类的低位下僚,“弥忽忽不乐,乃至徒行市道,不择交游。有时途中见相识,辄以笠伞覆面”[172]。这是出于愧对琅琊王氏家族荣誉的体现。当然,王僧祐似乎也预见成为琅琊王氏的衰宗弱支的后果,故而才在早年出现献赋以求势位的反常举动。王俭意图凭借铨选优势施以奥援,反而引起王僧祐的反感,以致无果而终。再如,大同中虞寄上《瑞雨颂》,萧衍对虞寄之兄虞荔说:“此颂典裁清拔,卿家之士龙也。将如何擢用?”虞寄却拒仕说:“美盛德之形容,以申击壤之情耳。吾岂买名求仕者乎?”[173]于是闭门称疾而不应辟召。由上数例不难看出,文人的献颂行为具有一定的自主意识,求宦的功利目标也可能让位于保全名节的德性追求。随着梁末时局日紊、玄学日盛,文士生存的需求也超越官位所带来的价值满足。如刘缓就说:“不须名位,所须衣食。不用身后之誉,唯重目前知见。”[174]这种末世心态属于极端的例子,并非南北朝文士以官位为主导的世俗价值的反映。
总而言之,南北朝选官制度与文学相关联的内在机制复杂多样。以上从储备官员的仕前文学教育、选官事件文学化、献赋(诗)利于仕选的政治效益三个角度加以探讨,虽能揭示两者互动勾连的一些断截面,却不能涵盖所有情况。诸如文学创作如何在九品官人法的体系下发挥荐拔文士的作用,休沐制度与山水休闲文学的关联,文人谢表与致仕制度的弹性操作,藩府文僚与东宫、中央直属官署的迁转关联,散骑省与南北外事及文学活动的开展,三省(尚书、中书、门下)运作与京城文学秩序的形塑,著作省、秘书省在皇庭史集修纂、文学雅集等活动中的角色,国子学(或太学)与文士人才培养、官员储备、输送,军府僚佐与南北朝战争文学,僧正制度与佛教文学的世俗化等等,才大致体现了文士自启蒙教育至致仕终老的诸多环节。这些互动环节又包含了文人仕前知识培育,文官职能学术化、文事化,文士官场社交,宫廷(或地方官署、藩府)文学运作,文官致仕后政治、文化角色的社会化、地方化等相关命题。也只有深入探究这些命题,才能更全面、系统地揭示南北朝选官制度与文学广泛、灵活的关联机制。
[1] 萧子显《南齐书》卷五十二《文学·丘灵鞠传》,中华书局,1972年,第890页。
[2] 史载:“初,(伏)暅父曼容与乐安任遥皆匿于齐太尉王俭,遥子(任)昉及暅并见知。顷之,昉才遇稍盛,齐末,昉已为司徒右长史,暅犹滞于参军事;及其终也,名位略相侔。暅性俭素,车服粗恶,外虽退静,内不免心竞,故见讥于时。”(姚思廉《梁书》卷五十三《良吏传》,中华书局,1973年,第776—777页)时人通过比较伏暅、任昉的才位升降及处世心态,最终得出任优伏劣的结论。
[3] 如萧子范“少与弟(萧)子显、(萧)子云才名略相比,而风采容止不逮,故宦途有优劣。每读《汉书》,杜缓兄弟‘五人至大官,唯中弟钦官不至而最知名’,常吟讽之,以况己也”。见《梁书》卷三十五《萧子范传》,第510页。
[4] 李延寿《南史》卷五十九《任昉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1453—1454页。
[5] 班固《汉书》卷七十三《韦玄成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3113—3114页。
[6] 吕宗力主编《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306、827页。
[7] 余恕诚、刘学锴《李商隐诗歌集解》(增订重排本)“编年诗”,中华书局,2004年,第1123页。
[8] 刘学锴、余恕诚《李商隐文编年校注》“编年文”,中华书局,2002年,第94页。
[9] 《南史》卷三十一《张率传》,第815页。
[10] 《汉书》卷八十七下《扬雄传下》,第3585页。
[11] 许敬宗编,罗国威整理《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证》卷一百五十八,中华书局,2001年,第79页。
[12] 徐坚等《初学记》卷二十三,中华书局,1962年,第559页。
[13] 姚思廉《陈书》卷二十一《萧允传》,中华书局,1972年,第287页。
[14] 《陈书》卷十九《沈炯传论》,第265页。
[15] 殷璠《河岳英灵集序》,傅璇琮等编《唐人选唐诗新编》(增订本),中华书局,2014年,第156页。
[16] 上述“文场媒介论”出自麦大维(David McMullen)。其虽针对7世纪、8世纪初的情况立论,对于六朝的文学、政治关系而言亦颇为适用。见[英]麦大维著,张志达、蔡明琼译《唐代中国的国家与学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年,第186页。
[17] 开时代风气之先的著作成果,当属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此后,王勋成《唐代铨选与文学》(修订版)(中华书局2021年版)、祝尚书《宋代科举与文学考论》(大象出版社2006年版)、《宋代科举与文学》(中华书局2008年版),均别出机杼,逐步确立起唐宋选官与文学互动的经典研究范式。受上述影响,吴夏平《唐代制度与文学研究述论稿》(齐鲁书社2008年版)、《唐代文馆文士朝野迁转与文学互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版)、叶晔《明代中央文官制度与文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刘万川《唐代中书舍人与文学》(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等,又踵事增华,促进了选官与文学互动研究的深度与广度。
[18] 王相飞《南朝选官制度与文学》,南京师范大学2008年博士论文。王氏又撰《魏晋南北朝的待诏制度及对学术文化的影响》(《东南文化》2007年第6期)、《南朝政治制度演变与公文骈体化》(《北方论丛》2011年第5期)作为该论文的深化成果,可参。
[19] 主要依据南北朝正史、《二十五史补编》第3册所收聂崇岐《补宋书艺文志》、陈述《补南齐书艺文志》,《二十五史补编》第5册所收徐崇《补南北史艺文志》(中华书局1955年版),以及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华书局1958年版)、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中华书局1983年版)所载南北朝文作家小传。另外,参考刘汝霖《东晋南北朝学术编年》(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曹道衡、沈玉成《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先秦魏晋南北朝卷》(中华书局1996年版),曹道衡、刘跃进《南北朝文学编年史》(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版),陈文新《中国文学编年史·魏晋南北朝卷》(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王德华《中国学术编年·三国两晋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林家骊《中国学术编年·南北朝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等。
[20] 按,释慧琳虽为建业冶城寺僧人,却与官场交往密切,具有一定的议政权。史载:“元嘉中,(释慧琳)遂参权要,朝廷大事,皆与议焉。宾客辐凑,门车常有数十两,四方赠赂相系,势倾一时。”(《宋书》卷九十七《蛮夷传》,第2391页)另据《隋书·经籍志》《补宋书艺文志》,释慧琳有注《孝经》《庄子·逍遥篇》《文论》《白黑论》,集九卷,录一卷,故符合本论题广义的“仕历文人”范畴。
[21] 《隋书·经籍志四》作《南阳太守沈亮之集》七卷,《补宋书艺文志》照录。不过,《补宋书艺文志》又于《荀伯子集》后作“《沈亮集》,不知卷数,见《宋书》一百”(见聂崇岐《补宋书艺文志》,《二十五史补编》第3册,第4305页上)。据《宋书·自序》载,元嘉二十二年(445)刘骏出为雍州刺史,以沈亮为南阳太守,加扬武将军,共在任四年。沈亮卒于元嘉二十七年,所著诗、赋、颂、赞、三言、诔、哀辞、祭告请雨文、乐府、挽歌、连珠、教记、白事、笺、表、签、议一百八十九首(见《宋书》卷一百《自序》,第2452页)。由上可知,沈亮即《南阳太守沈亮之集》之“沈亮之”。《补宋书艺文志》同时收《南阳太守沈亮之集》七卷、《沈亮集》,当为重录。
[22] 据《补宋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载刘和有《诗集》二十卷、注《二晋杂诗》二十卷。《宋书·谢晦传》载,庾登之有参军刘和之,或即刘和(见《宋书》卷四十四《谢晦传》,第1355页)。
[23] 《隋书·经籍志四》作“《秦帝刻石文》一卷,宋会稽太守褚淡撰”,《补宋书艺文志》亦作“褚淡”。按,《宋书》卷五十二有《褚淡之传》。《宋书·少帝纪》“会稽太守褚淡之遣山阴令陆劭讨败之”句下,中华书局点校本校语:“‘褚淡之’各本并作‘褚谈’。据《褚叔度传》,时会稽太守为褚淡之,‘谈’盖‘淡’之形讹。按南北朝人名后之‘之’字,有时可以省去。今仍改‘谈’作‘淡’,并补‘之’字。”(见《宋书》卷四《少帝纪》,第68页)
[24] 据《隋书·经籍志四》,刘氏为吴兴孝廉,仕历不详,有集九卷(见《隋书》卷三十五《经籍志四》,第1073—1074页)。
[25] 《隋书·经籍志四》作《金紫光禄大夫王瓒集》十五卷、录一卷,《宋书·孔季恭传》“尚书令柳元景、右仆射刘秀之、尚书王瓒之、顾凯之、颜师伯、嗣湘东王彧议曰”(《宋书》卷五十四《孔季恭传》,第1533页)知其名为王瓒之。
[26] 《宋书·明帝纪》载,泰始四年(468)三月以南谯太守孙奉伯为交州刺史,中华书局点校本校记:“‘南谯’各本并作‘谯南’,据《州郡志》订正。”(见《宋书》卷八《明帝纪》,第173页)《隋书·经籍志四》作《南海太守孙奉伯集》十卷,疑“南海太守”当为“南谯太守”。
[27] 《梁书·王筠传》载:“(王筠)父楫,太中大夫。”中华书局点校本之修订本校语:“‘楫’,《南史》卷二二《王昙首传附王志传》 《册府》卷八二四作‘揖’。按《隋书》卷三五《经籍志四》有梁《东阳太守王揖集》五卷,《文馆词林》卷一五二有梁王揖《在齐答弟寂一首》。”(《梁书》(修订本)卷三十三《王筠传》,中华书局,2020年,第536、543页)知王楫之“楫”当为“揖”之讹。另据《南史·王志传》,王志为王揖之兄,王志长子名王缉(《南史》卷三十三《王志传》,第609页)。从避讳角度,“缉”与“楫”音近,更证“楫”字不宜为名。
[28] 《梁书·长沙嗣王业传》《南史·梁本纪中》均作“萧藻”,《梁书》他传多作“萧深藻”,与《隋书·经籍志》同。《南史·梁本纪中》“以中护军萧藻为都督侵魏”句,中华书局点校本校记说:“‘萧藻’本名‘萧渊藻’,以避唐讳,《梁书》作‘萧深藻’,此则省作‘萧藻’。”(见《南史》卷七《梁本纪中》,第226页)
[29] 《梁书·文学下·谢征传》“谢征字玄度”句,中华书局点校本校记:“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征’当为‘微’之讹。按《南史》作‘微’。”(见《梁书》卷五十《文学传下》,第729页)
[30] 按,释洪偃之祖谢懋,不交世俗;父谢藏,梁衡阳王僚友。《续高僧传·陈扬都宣武寺释洪偃传》载,释洪偃出家前,被萧纲引为学士而不应,“缀述篇章,后人掇聚集之,成二十余卷,值乱零失,犹存八轴”(见《续高僧传》卷七《义解篇》,《中华大藏经》第61册,中华书局,1994年,第594页下)。《隋书·经籍志》作陈《沙门释洪偃集》八卷。
[31] 史载,卢仲宣“才学优洽,乃逾于观,但文体颇细。兄弟俱以文章显,论者美之。位太尉属。魏孝庄帝初,遇害河阴。及兄(卢)观并无子,文集莫为撰次,罕有存者”(见《北史》卷三十《卢观传》,第1091页)。知卢仲宣文集散佚的原因有三:为文体裁过于细碎,不为时人所重;在河阴之变中遇害,事发仓促;没有子嗣,文集无人整理。
[32] 裴景融理不胜辞,泛滥无归,虽能作赋,仍不属于魏收所论“大才士”的范畴,大致与刘昼同一类型。史载:“景融卑退廉谨,无竞于时。虽才不称学,而缉缀无倦,文词泛滥,理会处寡。所作文章,别有集录。又造《邺都、晋都赋》云。”(见《魏书》卷六十九《裴景融传》,第1534页)
[33] 詹瑛义证《文心雕龙义证》卷六《通变》,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1093页。
[34] 《北齐书》卷二十一《高昂传》,第295页。
[35] 《北史》卷二十四《王昕传》,第884页。
[36] 《北史》卷四十《李昶传》,第1467页。
[37] 许逸民校笺《徐陵集校笺》卷八《与李那书》,中华书局,2008年,第830页。
[38] 《周书》卷三十八《元伟传》,第688—689页。
[39] 《周书》卷四十七《艺术·姚最传》,第844页。
[40] 《南史》卷二十二《王筠传》,第611页。
[41] 陈述说:“《旧唐志》,《清溪集》三十卷,题齐武帝撰;《新唐志》,《清溪集》三十卷,题齐武帝敕撰,今佚。”见《补南齐书艺文志》卷四《集部二·总集》“《青溪诗》三十卷”条,《二十五史补编》第3册,第4345页中。
[42] 按,萧长懋作为太子,在永明期间举行多次释奠活动,疑《释奠会诗》为其所编。《补南齐书艺文志》作“齐《释奠会诗》二十卷”,并说:“按《隋志》亦著录,不称十卷而称‘一十卷’,疑‘一’为‘二’之脱笔。”见《补南齐书艺文志》卷四《集部二·总集》,《二十五史补编》第3册,第4345页中。
[43] 《隋书·经籍志》作九卷,《周书·明帝纪》作“所著文章十卷”,见《周书》卷四《明帝纪》,第60页。
[44] 《魏书》卷七下《高祖纪下》,第187页。
[45] 《北史》卷二十九《刘昶传》,第1048页。
[46] 《隋书》卷七十九《外戚传》,第1793页。
[47] 《北史》卷二十九《萧大圜传》,第1063页。
[48] 《周书》卷十《邵惠公颢等传论》,第161页。
[49] 《陈书》卷七《高祖章皇后传》,第126页。
[50] 《陈书》卷二十八《世祖九王传》,第364、369页。
[51] 《陈书》卷二十八《后主十一子传》,第377页。
[52] 仇兆鳌注《杜诗详注》卷十七《解闷十二首》其七,中华书局,1979年,第1515页;同前,卷十九《秋日夔府咏怀奉寄郑监李宾客一百韵》,第1705页。
[53] 《南史》卷七十二《文学传》,第1783页。
[54] 《北史》卷四十二《刘逖传》,第1551—1552页。
[55] 《北史》卷四十七《阳休之传》,第1728—1729页。
[56] 《北史》卷四十七《阳休之传》,第1726页。
[57] 《杜诗详注》卷七《天末怀李白》,第590页。
[58] 吴承学《“诗能穷人”与“诗能达人”——中国古代对诗人的集体认同》,载《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4期。
[59] 方竑《〈文赋〉绎义》,引自张少康《〈文赋〉集释》,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第30页。
[60] 钟嵘撰,曹旭集注《诗品集注》卷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161页。
[61] 黄剑云《谢灵运与钱塘杜明师》,载《中国道教》2005年第3期。
[62] 孙翀《谢灵运寄居钱塘杜治与家族信仰的中断》,载《世界宗教研究》2010年第2期。
[63] 沈约《宋书》卷六十七《谢灵运传》,中华书局,1974年,第1743页。
[64] 顾绍柏校注《谢灵运集校注》,里仁书局,2004年,第464页。
[65] 白居易撰,顾学颉点校《白居易集》卷十,中华书局,1979年,第189页。
[66] 《谢灵运集校注》,第464页。
[67] 孙翀《谢灵运寄居钱塘杜治与家族信仰的中断》,载《世界宗教研究》2010年第2期。
[68] 《礼记正义》卷二十八,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第1471页上—中。
[69] 王聘珍撰,王文锦点校《大戴礼记解诂》卷三,中华书局,1983年,第60页。
[70] 房玄龄等《晋书》卷四十九《阮瞻传》,中华书局,1974年,第1363页。
[71] 贾思勰著,缪启愉校释《齐民要术校释》卷三,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年,第226页。
[72] 《宋书》卷九《后废帝纪》,第188页。
[73] 《宋书》卷七十二《文九王传》,第1859页。
[74] 《宋书》卷八十五《王景文传》,第2184页。
[75] 《宋书》卷六十四《裴松之传》,第1698页。
[76] 《宋书》卷六十三《沈演之传》,第1685页。
[77] 《宋书》卷七十八《萧思话传》,第2011页。
[78] 《宋书》卷六十二《羊欣传》,第1661页。
[79] 《宋书》卷九十三《隐逸传》,第2280页。
[80] 《宋书》卷一百《自序》,第2464页。
[81] 《宋书》卷五十六《谢瞻传》,第1557页。
[82] 《宋书》卷八十五《谢庄传》,第2167页。
[83] 《宋书》卷五十八《谢弘微传》,第1590页。
[84] 《宋书》卷五十三《谢惠连传》,第1524页。
[85] 《宋书》卷六十七《谢灵运传》,第1743页。
[86] 按,据陈桥生《病患意识与谢灵运的山水诗》一文所述,谢氏子弟不乏因体弱多病而早逝者,谢灵运成年后也患有较重的肺结核。该文载《文学遗产》1997年第3期。
[87] 陈立撰,吴则虞点校《白虎通疏证》卷六,中华书局,1994年,第254—255页。
[88] 《谢灵运集校注》,第54页。
[89] 《周礼正义》卷四十一,《十三经注疏》本,第922页上。
[90] 萧统编,李善注《文选》卷十九,中华书局,1977年,第274页上。
[91] 《谢灵运集校注》,第59—60页。
[92] 杨勇《谢灵运年谱》,陈祖美选编《谢灵运年谱汇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67页。
[93] 《谢灵运集校注》,第63页。
[94] 《谢灵运集校注》,第64页。
[95] 《大戴礼记解诂》卷三,第60页。
[96] 《齐民要术校释》,第226页。
[97] 《白虎通疏证》卷六,第253页。
[98] 《谢灵运集校注》,第148页。
[99] 《文选》卷二十六,第380页上。
[100] 孙翀《谢灵运寄居钱塘杜治与家族信仰的中断》,载《世界宗教研究》2010年第2期。
[101] 《宋书》卷六十二《王微传》,第1669页。
[102] 《宋书》卷五十八《谢弘微传》,第1590—1591页。
[103] 程章灿《题目与诗:从清言到手笔——谢混〈诫族子诗〉及其诗史意义新论》,载《文学遗产》2018年第3期。
[104] 《南史》卷三十一《张率传》,第815页。
[105] 《南史》卷三十一《张率传》,第815页。
[106] 《陈书》卷三十《陆琼传》,第396页。
[107] 《陈书》卷三十《陆琼传》,第397页。
[108] 《陈书》卷三十《陆琼传》,第398页。
[109] 《南史》卷七十二《文学传》,第1785页。
[110] 《南史》卷六《梁本纪上》,第185—186、189页。
[111] 《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证》卷一百五十八,第74页。
[112] 《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证》卷一百五十八,第72页。
[113] 《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证》卷一百五十八,第72页。
[114] 周颙《重答张融书难门律》,僧祐撰,李小荣校笺《弘明集校笺》卷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340页。
[115] 《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证》卷一百五十八,第72—73页。
[116] 李昉等《文苑英华》卷三百五十一,中华书局,1966年,第1806页下。
[117] 《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证》卷一百五十八,第73页。
[118] 《文苑英华》卷三百五十一,第1808页上。
[119] 《文苑英华》卷三百五十一,第1808页上。
[120] 《文苑英华》卷三百五十一,第1808页上。
[121] 《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证》卷一百五十八,第74页。
[122] 《文苑英华》卷三百五十一,第1806页上。
[123] 《文苑英华》卷三百五十一,第1808页上。
[124] 《文苑英华》卷三百五十一,第1804页上。
[125] 《文苑英华》卷三百五十一,第1805页下—1806页上。
[126] 《隋书》卷四十二《李德林传》,第1197页。
[127] 《隋书》卷四十二《李德林传》,第1194页。
[128] 《隋书》卷四十二《李德林传》,第1194页。
[129] 《北齐书》卷三十七《魏收传》,第491页。
[130] 《梁书》卷四十九《文学传上》,第697—698页。
[131] 《梁书》卷三十三《张率传》,第476—477页。
[132] 《梁书》卷三十三《张率传》,第478页。
[133] 《梁书》卷五十四《诸夷传》,第810页。按,吐谷浑被封“河南王”,始于夏国赫连定。刘义隆元嘉十六年(439)封吐谷浑穆利延为河南王,齐、梁因之。考见周伟洲《吐谷浑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8—11页。亦可参[日]三崎良章著,刘可维译《五胡十六国:中国史上的民族大迁徙》,商务印书馆,2019年,第206—207页。
[134] 《梁书》卷五十四《诸夷·河南王传》,第810—811页。
[135] 《梁书》卷三十三《张率传》,第475页。
[136] 《梁书》卷二十七《到洽传》,第405页。
[137] 《南史》卷二十二《王俭传》,第592页。
[138] 《北史》卷三十四《高闾传》,第1255页。
[139] 《北史》卷三十一《高允传》,第1129页。
[140] 《南史》卷七十二《文学传》,第1762页。
[141] 《南史》卷七十二《文学传》,第1764页;同前,卷六十一《陈伯之传》,第1496—1497页。
[142] 《南史》卷二十二《王规传》,第598页。
[143] 《魏书》卷五十四《游雅传》,第1195页。
[144] 《北史》卷五十六《魏收传》,第2032页。
[145] 《梁书》卷四十九《文学传上》,第697—698页。
[146] 程章灿《重定时间标准与历史位置——〈新刻漏铭〉新论》,载《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
[147] 《梁书》卷四十九《文学传上》,第691页。
[148] 《南史》卷四十三《齐高帝诸子传下》,第1081页。
[149] 《南史》卷五十一《梁宗室传上》,第1267—1268页。
[150] 《南史》卷五十二《梁宗室传下》,第1304页。
[151] 《南史》卷二十二《王彬传》,第611页。
[152] 《陈书》卷三十四《文学·张正见传》,第469页。
[153] 《南史》卷三十四《周弘正传》,第898页。
[154] 《南史》卷七十二《文学传》,第1777页。
[155] 《北史》卷三十《卢思道传》,第1075页。
[156] 《梁书》卷三十三《张率传》,第475—476页。
[157] 《梁书》卷三十三《张率传》,第477页。
[158] 《梁书》卷三十三《张率传》,第477页。
[159] 《梁书》卷三十三《张率传》,第478页。
[160] 《南史》卷一《宋本纪上》,第18页。
[161] 《南史》卷六十三《羊侃传》,第1544页。
[162] 许嵩撰,张忱石点校《建康实录》卷十七《高祖武皇帝纪》,中华书局,1986年,第689页。
[163] 《梁书》卷三十八《朱异传》,第539页。
[164] 《南史》卷二十《谢弘微传》,第552、551页。
[165] 《南史》卷四十七《虞悰传》,第1175页。
[166] 《南史》卷十六《毛修之传》,第460、461页。
[167] 《南史》卷十一《后妃传上》,第327页。
[168] 《南史》卷十三《宋宗室及诸王传上》,第367、368页。
[169] 《南史》卷二十《谢庄传》,第553—554页。
[170] 《南史》卷二十二《王寂传》,第612页。
[171] 《南史》卷二十一《王僧祐传》,第580页。
[172] 《南史》卷二十一《王籍传》,第581页。
[173] 《陈书》卷十九《虞寄传》,第258页。
[174] 《南史》卷七十二《文学传》,第1778页。